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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大宋美甲业的兴起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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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然云雁回是穿越的,但他可能也低估了女人对于美容的热情,一个美甲,迅速席卷了大街小巷。

    首先是从他们居住的这条街开始的,其实郑苹根本没有广为宣传,她只不过是出去溜达了一圈,就被眼尖的妇女同胞们看到了她与往日不同的指甲,也与所有人都不同的指甲。

    一传十,十传百,这个时代的传播力可是也不弱,这一点云雁回很早就明白了,八卦的大宋人民,悠闲的汴京百姓,对于大小趣闻都有无限热情。

    这一晚,云雁回的很多邻居都是吃的外卖,他们的妻子、母亲、女儿,都已经沉迷到这一新的事物中去了。

    到了第二天,更是以这条街为中心,迅速向外扩散。

    别忘了还有大食商人那边,他们也是一个传播点。

    过了几天,汴京那些卖花草矿物等天然染料原料的人就发现了,他们的货物,都要脱销了!

    刚开始,这些商人简直莫名其妙。

    哈,为什么,突然间这么多人来买我们的东西?而且购买人群和以前不太一样?

    后来,经过打听他们才明白,原来是汴京开始流行起在指甲上做花样了。

    与以前单调地染纯色不同,这些女人是真的在做“花”样了,各种新的图案不断出现,常常干绣活的汴京妇女各有一套,很多人都有相当高的审美,她们将这些呈现在自己的指甲上。

    不过与之相对的,也就是男性们的抱怨了。

    染指甲已经是一种很不费钱的美容方式了,如果你贫穷,你都可以自己去采集原料。但是又能做琢磨出很多花样,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女性同胞们染了指甲后,往往就不太愿意干活,或者是花费太多精神在家务上了。这个,就属于他们家庭内部需要协调的矛盾了……

    在云雁回都没有想到的情况下,这股风潮席卷了汴京,云雁回在街上看到很多人都染了指甲的时候,已经麻木了。

    但是,云雁回还是完全没料到,自己会遇到这样的情形……

    是这样的,这一日,他进宫去给仁宗汇报拆迁情况。

    “……目前已经签署了契约的民户就是这么多了,我们现在正在继续努力中。”云雁回站得笔直,汇报完毕后,将账目也递了上去。

    原本笼袖而坐的仁宗下意识伸手去接,这一伸手,就被云雁回看到了。

    ——仁宗手指甲上赫然有一瓣瓣的西瓜彩染。

    云雁回:!!

    仁宗窘迫地把手缩了缩,但是又发觉现在收已经来不及了,郁闷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甲。

    仁宗的手保养得特别好,白净修长,只有一些握笔握出来的薄茧,除此之外,光滑如玉,指甲也是健康的白中透粉。但是现在,上面被涂上了一些西瓜瓣的颜色,红色的底,黑色的籽,有的填满指甲,有的只是一角,有的带皮,有的只是瓜瓤……

    看上去,竟然非常可爱。

    嗯,只能用可爱这个词来形容了。

    仁宗看到云雁回惊恐的表情,干巴巴地解释道:“也不知是从哪兴起来的,听说如今满汴京都喜欢在指甲上作画了,前日贵妃非要让朕也……也……”

    仁宗说不下去了。

    云雁回善解人意地续道:“与民同乐。”

    仁宗:“……”

    仁宗咂摸了一下这个词,点了点头,“嗯,与民同乐!唉,搞得我很有些紧张,万一被卿家们看到,岂不是会觉得我不庄重。”

    云雁回同情地看了仁宗一眼,这玩意儿虽然从他家流行起来的,但是好歹郑苹和双宜没有逼他涂指甲。仁宗就惨了,堂堂一个皇帝,居然被迫做美甲。

    好吧,这也是人家家里的夫妻情趣,云雁回觉得自己一个单身狗还是不要多说什么了。

    然而,虽说仁宗千防万防,他做了美甲的事情还是传出去了,而且在朝堂上打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口水仗。

    的确有人觉得这会不会不太端庄,而且后宫妃子也有点不识大体了。但是,更多的大臣却认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宋朝本来就崇尚美,大老爷们儿戴花涂粉什么的也不绝于目。

    染指甲怎么了?只要官家不是被逼的,他爱怎样就怎样啊。

    ——当然了,作为一个皇帝,涂西瓜什么的还是幼稚了一点。

    有人倡议,陛下应该涂金龙!

    仁宗:“……”

    口水仗不了了之,大家达成共识,太正式的场合还是不建议官家染指甲。

    而此事却因此广为流传,为大宋美甲添了最重要的一把火。

    夭寿啦,连官家都染指甲啦!

    原本是流行于妇女之间的乐趣,突然间成为了夫妻恩爱的标志。

    从前不是有张敞画眉么?

    到了今时,还有仁宗美甲呢。

    妇女们在相公手上画上一些爱の标志,成了一种闺中情趣。与之相对的,还有那些引领时尚的妓.女们,她们也参与到其中来,这便又成了一种风雅的*。

    于是很快,就能看到类似画面:上班场所,大家瞥见自己的同事手上出现了颜色,便笑嘻嘻地打趣,看来与尊夫人甚是恩爱啊。

    又或是,看到同事手上的花纹似乎是某个名妓最爱的,那就更有的调侃了,哦哟,看来昨晚过了夜哦?颜色这么鲜亮,一定是昨晚没错吧?

    又或是夫妻双双绘制相同的花纹……

    云雁回都凌乱了!

    真是一个魔性的大宋啊,戴花涂粉还不够,你们还美甲?

    值得庆幸的是,云雁回身边的包拯、展昭、郑凌一类人,都没有加入这个行列,当然了,这应该也是因为他们既没娶妻又不*,换言之,单身狗一群。

    以汴京人的想象力和热情,没多久,第一家美甲店就开起来了,还是开在瓦舍里,可以一边做美甲——毕竟这要的时间很久——一边进行看戏之类的消遣,甚是方便。

    没多久,郑苹也被找上了。

    是郑家的那些女眷,她们叫郑凌牵线,想约郑苹一起,也开一家美甲店,既因为郑苹是郑家这几辈里,女红最好的,相应的品味也特别高,更因为她们知道,其实郑苹就是最早开始研究美甲的人。

    而且,这其中还包含着一些信息,郑家在一步步地修复和郑苹的关系,也是他们觉得,越来越需要,将郑苹和她儿子纳入郑家的势力。

    郑苹有些犹豫,她对开美甲店很有兴趣,因为她现在每天都在玩这个,研究出了很多花样,但是,要不要答应郑家呢?

    云雁回便对她说:“阿娘,你若是喜欢,我们自己开一家也行,不一定要和郑家一起。要说在汴京,稳稳当当开个店,你儿子这点面子还是有的。”

    “小不要脸。”郑苹戳了戳云雁回的脑门。

    云雁回捂着头,“已经很收敛了!我找包府台给你题字要不要啊!”

    “胡闹,”郑苹虽然这么多,但还是笑了起来,“我再想想吧。”

    云雁回由她去想呗,结果没几天,郑苹来说了,她真的要和人一起开美甲店了。

    但是,不是和郑家的女眷,而是和八王妃。

    云雁回都晕了,“什么?王妃娘娘?”

    “是呀,”郑苹点头,“那日我遇到初哥儿和他娘了,便一起聊了聊,王妃也很喜欢染甲,初哥儿从中撮合,我们也一拍即合,便决定在潘楼街开一家店了。”

    云雁回:“……”

    潘楼街,靠,听这地名就知道她们要开的店要走高端路线了,那地方都是卖珠宝香料皮草之类奢侈品的。也是,有王妃的关系,肯定不可能开那种在瓦舍里的小店,说是店,和摊子都差不多了。

    而且,这么一来,云雁回也根本不用帮他娘去打点了,王妃往那一戳,有的是人上赶着要帮她打点呢。

    云雁回对王妃是很有好感的,王妃对他也特别好,所以听说他娘和王妃决定一起开店,云雁回觉得又玄幻又正常。

    郑苹以前也是在那个圈子混的,两人脾气又都很好,孩子还玩得那么来,她和王妃完全不会有隔阂。

    再说了……云雁回就是反对,有用吗?

    他娘的行动力和判断力,他是从小就见识过的。

    所以,云雁回只有鼓掌欢庆,坐等开店捧场的份了。

    至于郑家那边,云雁回也和郑凌通过气,听说郑家的女眷倒是没生气,只是有些无奈。

    王妃和郑苹商量一番,要给美甲店起名叫做“玉笋红”,虽说现在美甲兴起,大家的指甲早就是五颜六色了,但是,她们还是决定用比较“传统”的标志。

    而且,店还没正式开起来呢,就已经收到了来自皇室宗室各位贵妇的订单若干份。

    王妃那边,和郑苹一起招了好些巧手的妇人,要经过培训后当店里的师傅。主要的设计,则是郑苹来负责,王妃也会参与,她们可算是有事做了。

    云雁回还出了点主意,他让她们去研究一下胶水,这样可以把其他装饰品黏在指甲上了,这也是现代人常常做的。

    王妃大喜,要不是赵允初死命拉着,她都想挖包拯的墙角了……

    曾经对傅云沣说过,待她们兴头过去了的云雁回,也只能承认自己的判断有误。他娘反正已经发展到投身其中了,从大众反应和相关文化流行来看,这个行业,注定了从现在开始将会兴起,而且会生机勃勃地绵延下去。

    退一步说,不管日后如何,但是仁宗的“与民同乐”和众多文人骚客为此留下的诗词,就注定让它在历史上留下那么一小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