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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所谓千杯不醉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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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拯离了开封府,即便他留下话,府衙内的人还是不禁松懈了一点,连云雁回也不日日坐班了,点了卯有事做事,没事上家待着。

    这也是因为他家现搬回来了,离得近,几步路就到,便是有事临时通知也来得及。

    不过云雁回只是挂职在天庆观,他最近没什么新策划,包拯又不在,所以也无人吩咐他干活,事情都是食堂问一些问题罢了。

    又因搬了家,郑凌和赵允初不时便来找他耍,这日赵允初便是如此,到开封府来找云雁回了。

    赵允初站在外面叫人看看云雁回在不在,却没进去,只因他来过几次之后,就被公孙策警告了。

    他是宗室,按理不该与外臣结交,虽说是来找云雁回,然而外人看到却是进了开封府,这样容易被御史参奏。

    于是,现在赵允初来找人,都在外面把人叫出来。

    云雁回这会儿正坐在阴凉地方看那些犯人给葡萄浇水,这是他特地选的优良葡萄品种,移植了不少过来,既可以供大家在葡萄架下乘凉休闲,结果了又能吃。

    云雁回一边拿着本杂书看,一边不时抬头看那些犯人,然后讥讽几句,坚决不让他们好过。

    这时听说外面赵允初找,云雁回看看天色也快晌午了,便放了书,跟同僚知会一声,出去了。

    赵允初看到云雁回便迎上来,笑呵呵地说:“雁哥儿,我听说最近州南开了家脚店,酒菜甚好,找你一同去吃。”

    “那你等我和我娘说一声。”云雁回对别的还好,唯独对吃的特别感兴趣,很奇怪,以前在现代都没这么严重,他觉得可能是刚穿来那几年给馋坏的。

    云雁回跑去和郑苹打了声招呼,中午不在家吃饭了,便和赵允初去他说的那家脚店。

    云雁回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以为,脚店和正店的分别就是,正店规模更大,属于有星级的,脚店则是路边苍蝇馆子。东京内七十二家正店,可能就是七十二家豪华大酒店。

    后来他才发现,根本不是这样。脚店规模不一定小于正店,二者的区别其实在于只有正店有酿酒权,属于特许的酒户,能够向国家购买酒曲酿酒卖,而脚店只能从正店进酒来卖。

    古代酒水生产销售都由国家垄断,是为“榷酒”。榷,就是独木桥的意思,卖酒就像过独木桥,只有这一条路。

    北宋时由于地域不同,各地榷酒制度不尽相同,还有榷曲的,就是榷酒曲,东京就属于榷曲区。

    而这种垄断方式,全称禁榷法,即禁止私人经营,只能由官府进行。

    除了榷酒,还榷盐,榷茶等。

    由于时人对酒的热爱,榷酒带给国家的收入,仅次于夏秋两次土地税,榷盐收入都要排在其后。至于榷茶收入就更不必说,少了好几倍。

    赵允初带云雁回来的这家新开的脚店,就属于资本比较雄厚,规模比较大的,有三层楼,门口的酒旗上写着“金波”,这是酒的别称。

    但凡卖酒的店都喜欢在酒旗上用类似字样甚或古人诗句打广告,示意此处有酒。

    茶酒博士招呼两人入座,赵允初点了几样菜,又说:“他这里下酒菜出名,我们都点了下酒菜,再要些酒吧?”

    云雁回基本上不喝酒,赵允初知道。同样的,云雁回也知道赵允初逢年过节才在宴席上喝酒。

    不过既然人家这是下酒菜,不要酒也说不过去,便点了几壶黄酒与羊羔酒,叫人温了上来。

    黄酒是很普遍很老的酒类了,妇孺皆知,这羊羔酒就有点不一样,属于大宋特色,顾名思义,是羊肉酿造的。

    据说是用肥羊肉切块煮烂,留汤与米饭、酒曲搅拌,加上木香一起酿十天,如此酿好后,味道甘滑。

    这种酿法,云雁回一听就醉了,根本没胃口尝,所以他没喝过羊羔酒。

    待酒温好上桌,赵允初便给云雁回也斟了些黄酒,然后边吃菜边喝酒。这家脚店做的黄雀鲊、软羊等等都极为正宗,再来一些肉饼垫肚子。

    黄雀鲊是一种鲊菜,乃是用酒槽、花椒、葱姜汁、桔皮丝等调料糊住宰杀干净的黄雀腌制而成的,腌好后用酒把糟粕冲洗干净,晾干了,便可烹饪,干蒸最佳。

    这家脚店的黄雀鲊极入味,香浓可口,下酒极好。

    至于软羊,就是煨烂了的羊肉,宋人对羊肉实在是热爱无比。

    虽然基本不喝酒,但是这时候的酒度数实在不高,不过一二十度,云雁回这种经过现代各种高度数酒考验的,喝黄酒就跟喝饮料似的。

    他平日只是不爱喝而已,毕竟做小孩时不比以前,需要酒桌上应酬。

    云雁回一口就是一大碗,赵允初见了忙劝道:“雁哥儿,你平素不吃酒,不可这么个灌法,会喝醉的。”

    云雁回:“我觉得还好啊,不会吧。”

    赵允初脸红了一红,“万一喝醉了……”

    云雁回:“??”

    云雁回翻了个白眼,根本不想问赵允初莫名其妙又脸红个什么劲儿。

    随着一杯杯黄酒下肚,云雁回脸色不变——顶多因为软羊热热的吃得脸颊有些发红,除此之外神情自若,眼神清明。

    赵允初却是眼睛有些迷蒙了,因为云雁回一个劲喝,他便情不自禁跟着一杯杯喝,喝过几轮,都超过他平日的酒量了,这时,便开始抱着云雁回的腰不撒手。

    云雁回心说,还叫我小心,现下看看是谁先醉成狗了吧。不过酒量怎么会这么浅啊?不会是装的吧,云雁回不太相信地拿手肘往他背上捶了一下,警告道:“别给我借酒装疯啊——”

    赵允初哼哼唧唧地滑到地上,头去枕云雁回的大腿,“阿娘……”

    云雁回铁青着脸把酒博士喊来,“你给我拿盆水来,浇他。”

    酒博士吓了一跳,“客人,您的同伴不过是喝醉了,账已经会过,为什么要浇他?”

    “醉什么醉,他才喝了两壶。”云雁回察觉到赵允初还在把脸往自己肚子上蹭,更是不耐。

    酒博士登时不开心了,“客人,我们店里的酒是从樊楼进的,出了名的易醉人,什么叫‘才’喝了两壶啊!”

    云雁回:“……”

    好吧,卖酒的不乐意了……

    但是他这么一说,难道赵允初真的是酒量不济?

    “好吧,那,那你帮我把他扶起来,我走了。”云雁回看看还剩大半壶黄酒,便仰头把酒都灌了下去,目光清明,面不改色,“你看我干什么?”

    酒博士被他的酒量吓到了,张口结舌,“这,这……好……”

    哎呀,吃了这么多壶酒,竟然还神智清明,面色不改,难道小店遇上传说中的酒仙了?

    酒博士恍恍惚惚地帮云雁回把赵允初托了起来,只是谁也没法把赵允初的手从云雁回腰上掰开,最后云雁回只能在众人侧目之下,带着一个腰部挂件往外走。

    ……

    “呜呜呜……”行至一半,赵允初竟哭了起来。

    云雁回:“??”

    一个高大俊秀的少年郎抱着另外一个的腰痛哭,一看就是有故事的样子,路人纷纷侧目,脚步也放缓了,眼看倘若赵允初哭得再凶一点,就要开始围观。

    云雁回只觉尴尬非常,并不好凶他,强自耐心地问:“小初,你怎么了?”

    赵允初哭唧唧地道:“难受……”

    云雁回:“……”

    云雁回扫了一眼四周,示意大家:看到了吧,丫只是喝醉了难受。

    “没事了,你先起来,我们先回家好不好?”云雁回好声好气地哄他。

    赵允初便顺着云雁回的腰往上爬,挂在他肩膀上。

    “……唔。”云雁回闷哼一声,赵允初比他高了大半个头,肩也宽一些,看上去比他大了一号,腿还不用力,半拖半走的。这么一来,让云雁回觉得自己扛了头狗熊。

    要坚强。

    云雁回咬牙抓着赵允初伸下来的手臂,半背他回家。本来他是想把人送到王府去的,现在看来,可能没送到他已经先力竭而卒了,索性还是带回自己家。

    一到门口,云雁回就扶着院墙坐下来了,赵允初也被搁在地上,“双宜,双宜在家吗!”

    双宜闻声出来,见云雁回和赵允初瘫在地上,两个人都是满面通红,赵允初更是人事不省,便走了过来,又问到酒气扑鼻,“哥哥,怎醉成这样了。”

    “我没醉,我这是扛他热得!”云雁回十分无奈。

    双宜再一细看,果然,雁哥儿与赵允初的脸虽然都红,但是雁哥儿眼神很清醒。

    “怎喝成这样……”双宜嘀咕着,伸手把赵允初抓了起来,看雁哥儿想扶墙起来,便说,“你别起来了,我放了他再来一趟。”

    双宜把赵允初拎进去,放在云雁回床上,顺带叫阿娘煮醒酒汤,然后出去把云雁回也拎起来了。

    云雁回看赵允初被拎还好,自己像行李一样被拎起来的时候就不满了,“不能扛吗?”

    公主抱肯定是不合适的,那画面没法看,但是扛还在他的接受范围内。

    “若是扛着,肩膀顶着你胃不舒服呢。”双宜还是极为他着想的,把人拎进了屋子,手下注意着,倒也稳稳当当。

    郑苹见了人,上来闻了闻,便确认了云雁回虽没醉,但也喝了不少,“怎吃这么多?”

    “好耍呢,酒也不烈。”云雁回笑嘻嘻地说,“跟甜水儿差不多。”

    郑苹没好气地道,“什么甜水儿,当你娘没吃过酒吗?”

    “阿娘你别生气啊,”云雁回想到度数很低的黄酒,又冲郑苹么么哒了一下,“我回头偷偷弄些葡萄酒给阿娘吃,美容养颜的。”

    虽说国家榷酒,但是他偷偷自酿一点,也没人知道,反正酿葡萄酒不需要酒曲。

    “你呀,说甚么吃呀喝的,先去看着里面那醉鬼吧,”郑苹戳了戳他脑门,“没人看着,可别叫他磕了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