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看 > 农家子的古代科举生活 > 153|蹴鞠(多加700字))

153|蹴鞠(多加700字))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笔趣看 www.biqukan.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不必担忧,谁有这么多闲工夫单是去盯着别人?你把我看得太高了!”顾青云还是不以为意,他做事一般会考虑到最差的后果。现在最差的结局是掉马甲,那又如何?大家奈何不了他,最多是扎扎他的小人罢了。只是可能会导致他有一段时间走路要小心点,家人的日常生活受到影响而已。

    “既然您都不怕,我当然也不怕。”顾三元一见顾青云胸有成竹的表情,顿时就安定下来,他走出去和方忠对了下眼神,两人继续安排出行车辆等问题。

    *

    阳春三月的春光无疑是十分美好的,好不容易度过漫长的冬季,人们就迫不及待地换上轻薄的衣衫。郊外,今天似乎大半个京城的人都出来一样,热闹非凡。

    老家的来信说顾季山和老陈氏平安度过个寒冷的冬季,顾青云放下心来,只觉得晒在身上的阳光暖洋洋的,很是舒适,正好和孩子们跑累了,就坐下来歇歇。

    他的不远处,小石头带着小鱼儿在放风筝,方仁霄正在河边垂钓,简薇和连氏在小心地看着连滚带爬的顾景,她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着草地上五颜六色的野花,小嘴早就咧开笑了起来,一双小胖手在辣手摧花呢。

    视线转移,看着小石头在跟小鱼儿耐心解释的样子,顾青云脸上的笑意加深,只觉得眼前这一幕无限美好。

    小石头小时候还是个熊孩子,想当初要送他到皇家书院时,他还坐在门槛上抹泪,撒泼打滚不肯去,没想到一转眼三年过去了,经过在书院的磨练,如今的他很有大哥风范,对弟弟妹妹很是耐心,有什么好吃好玩的,也懂得分享相让。

    不过想想这是皇家书院教出来的学生,顾青云又觉得正常。小石头这么小就进去读书,当初他们那一班三十个小孩子现在大多数还是同窗,毕竟是打小的感情,即使他的官位品级是最低的,可因为他之前的教师身份和名声,还有小石头自身的优秀,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发现小石头有被欺压的现象。

    如此一来,小石头的性格就没有长歪。

    “慎之!去蹴鞠,就差你了!”远远的,身后传来张修远那熟悉的声音。

    顾青云一愣,循声望去,只见张修远身穿一袭深青色的圆领袍,前襟已掖扎起来,下身是裤子,头部用幅巾包裹着,把头发束得紧紧的,比起平时的宽袖广袍,这身打扮利索极了,让他差点就认不出来。

    跟在他身边的是浙江司的王主事,相貌普通,身材高大,比他还高半个头,和他同样的品级,是张修远的同年,岁数和张修远相差无几。

    “你们来这里蹴鞠了?”等他们靠近后,顾青云大吃一惊,忙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草屑,“不是说要到皇家书院那里玩吗?为何跑这边来?”昨天散值时,他就听说礼部和户部要举行一场蹴鞠赛,每队十三个人,名额抢手得很。他们户部的人太多,不知是顾青云给人的印象不像是会蹴鞠的,还是因为他们云南司的阮郎中不热衷此事,这事在云南司没有引起什么大的波澜。

    再加上他早已和孩子们约好今天带他们出来春游,就没有关注。

    对于这种活动,顾青云暗暗猜测,他的顶头上司阮郎中身材肥胖,挺着一个大肚子,很有官威,自是不会对蹴鞠感兴趣。

    至于为何户部和礼部的人要开展对抗比赛,大家为何突然对此如此热衷,那当然是皇帝他老人家突然间很喜欢看人蹴鞠了。在过年期间太子让人蹴鞠庆祝,皇帝看了后,龙心大悦,之后蹴鞠就更加流行。

    本来民间就流行蹴鞠,小孩大人都喜欢,现在皇帝他老人家一高兴,这下子,大家的业余活动就变成了这个,技艺高超的人受到大家热烈的欢迎。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效焉”,皇帝既然喜欢,那他们这帮臣子就抓紧机会练球呗。以皇帝如今的性格来看,踢球踢得好不能升官,但绝对能提升他的好感度。

    谁都有一颗想做宋朝高俅的心。

    户部尚书和礼部尚书关系好,某次闲谈时说老是看别人踢球有什么意思,还没见过自己的属下踢呢,于是这一场蹴鞠赛就应运而生,算是一场友谊赛,是正式比赛的前奏。

    听到顾青云的询问,张修远顿时笑了起来,解释道:“我们早就去了,可是发现那里的场地被一帮小孩子占据,咱们是大人嘛,不好和小孩子抢,怪只怪事先没有打好招呼。之后就想着干脆来这里,这里的蹴鞠场经常有人来玩,地面很平整,还算凑合。”

    说到这里,他靠近顾青云,低声笑道,“最主要的是,这里人多。你知道的,蹴鞠比赛没有人看怎么行?”

    顾青云恍然大悟,理解地点点头。

    “你们户部那一队有个主事刚才一个没注意,把脚给崴了,还有一个今天不舒服没有来,现在就差一个,我想着你会踢,就自告奋勇来邀请你。”张修远解释。

    旁边的王主事则是一脸的笑意,语气状似埋怨道:“顾大人,你怎么不说自己会蹴鞠?要不是有千里兄说起,我们还不知晓呢。”

    顾青云拱拱手,笑道:“咱们户部蹴鞠的高手人才济济,我这点三脚猫的功夫还是当初在府学时学到的,平时在家只和孩子们闲暇时玩耍一下,根本就没正经练习过,不敢在你们面前献丑!”这蹴鞠队的名额可是很精贵的,他进入户部后才发现,这里的大多数人都有背景,有些还深不可测,就更不会去出头。

    尤其是他最近的主要精力放在写云南发展的对策和翻译上,就没有费这份心思。

    “不管了,现在还缺少一人,没有你,这蹴鞠可踢不成。走,刚刚尚书大人已经知道你在这里,他也同意了。”王主事一听,虽然有点失望顾青云的技术水平可能不佳,可现场去哪找得到户部官员?还是年轻的?

    反正只要凑个数就行,大家都有心理准备。幸亏有下人看到顾青云来这里,不用去请外援,否则今天的比赛就有点扫兴了,不算正宗。

    免得待会赢了礼部,他们还不承认。

    顾青云一听,二话不说,只能同意。

    “我还带多一套蹴鞠服,咱们身形差不多,你穿我的。”似乎知道顾青云的忧虑,张修远直接开口。

    于是,顾青云赶紧和简薇说了蹴鞠的事,自己则被性急的梅主事匆匆忙忙拉走了。

    “快,你爹要去参加蹴鞠比赛,咱们赶紧去看。”简薇被顾青云突如其来的动作惊住了,随即反应过来后,就不由得眼睛一亮。

    话说,她还没见过夫君正式踢过球呢,往常只见他在家和儿子们传球玩了。

    和方仁霄夫妇、孩子们一说,大家都兴奋起来,赶紧收拾东西,风筝不放了,鱼不钓了,花也不采了,几人循着顾青云离开的方向疾步走去。

    这边厢,顾青云跟着张修远他们走过拥挤的人群,继续往河的上游走。

    到了上游,就有士兵在维持秩序,只见这里彩带飘飘,各种各样的帷幕围在一起,中间一大块空地就是蹴鞠场,周围乌泱泱的都是人。只是看大家的衣着打扮,就知道大多数都是官宦人家,所以没有下游的嘈杂声。

    大概是知道这边的消息,还有其他官员穿着便服,带着家属陆陆续续地赶过来。

    户部那帮子人一见到顾青云就松了口气,如蒙大赦。

    “顾大人,你可来了,太好了!今天真不知是运气还是不幸,咱们转战场地时还碰到尚书老大人他们来郊游,待会我们一定要卖力点。”众人纷纷压低声音道。

    顾青云苦笑,他都没和他们一起配合训练过,鬼知道自己能踢成啥样。万一自己是个拖后腿的就不好了,于是就表达自己的忧虑。

    这话一出,其他人表示自己也是第一次在一起踢,这样顾青云就放心了。

    换上张修远的衣服,他的身材比自己胖一点,但是把腰带束紧一点完全没问题,还借了户部某位同僚的一双软皮靴,再把浓密的头发扎起来,不让其影响活动。

    很好,齐活了!

    张修远看了看周围,见没有人注意这边,就在顾青云耳边小声说道:“今天不止是尚书大人他们来,还有其他几个大人物,咱们要表现得好一点。”

    顾青云大吃一惊,只是他很奇怪:咱们可是对手,怎样才算表现得好?

    “你是礼部我是户部,是你们表现好还是我们?”顾青云提醒他。

    张修远一怔,随即反应过来,顿时颇为丧气地拍拍脑袋,嘟囔道:“我忘记了!”

    顾青云呵呵一笑,他摸摸脑袋,见头发束得很紧,再整理一下皮靴,虽然不是自己的,但穿起来很合脚,还是簇新的。

    张修远在旁边盯着他看了一会,突然伸出手去摸摸他的腹部。

    他的动作极为迅速,让顾青云没能来得及反应。

    “你做什么?”顾青云抓住他的手,有些气急败坏。他看向张修远,想到这家伙经常流连于状元楼与特殊茶楼之间,接触到风月场所的机会很多,家里还有一妻两妾,表面上是喜欢女子,但谁知道他是不是还喜欢男子?

    “我就摸摸看。”张修远有些尴尬,用了点力抽出自己的手,见他如临大敌的样子,脑中的思绪一转,恍然大悟,撇撇嘴道,“你的想法为何如此龌蹉?你以为我想作甚?”

    自己想法龌蹉?是他的动作让人很容易误会好不好!

    顾青云冷哼一声,瞟了他一眼,整理好自己的衣襟,再做了几个动作,发现衣服没有影响到运动才罢休。

    张修远捶捶他的肩膀,道:“你太紧张了!我只是突然发现你的身材不错啊,肉很结实,你是如何练出来的?”他的表情流露出羡慕,手掌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小肚子,发现是软绵绵的一团,不由得怅然。

    自己十年前肚子上是没有肉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张修远摸摸下巴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顾青云其实也知道自己反应过度了,有些不好意思,见他询问,忙老实回答道:“只要你每天保持足够的运动量,一定能达到我这种程度的。”这时候的男人们审美观和后世还是有些类似的,身体要健康,皮肤要白皙,身材要结实修长,讲究的是长身玉立,风度翩翩。

    呃,除了喜欢在头上簪花外。

    在顾青云而言,簪花看起来真的有点娘娘腔,但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是一种很有风度、很正常的行为。不过他在这里生活久了,在参加文会时对于簪花也是不拒绝的,久而久之,貌似还真改变了自己的审美。

    比如说谢长亭,戴起花来真的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