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到达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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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头号帝国,美国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天堂。而纽约,则是这片天堂里的最璀璨的明珠,吸引着全世界的弄潮儿对她趋之若鹜。
可惜,通往天堂的是一扇窄门。有些人能通过,而有些人则不得不倒在通向她的道路上。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人为了前往美国,前往纽约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惊涛骇浪的大海上,在枪林弹雨的丛林中,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在漆黑一片的卡车上。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们费尽心机,削尖脑袋,想要钻过那道窄门,进入天堂。
至于窄门之后是否真有一个天堂等待着他们,那就不得而知了。
毕竟九十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那部电视剧里最经典的那句话就是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带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而如果你恨一个人,也带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所以,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这一切对于许尽欢来说,都是毫无意义的。此刻她正在位于三万英尺的高空之中,身处于飞机的头等舱,享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周到服务。
相比于那些削尖了脑袋,需要用付出生命为代价才能获得一个前往窄门资格的人们而言,她无疑是一位矫情的幸运儿。
拿到窄门对她来说毫无吸引力,她是不情不愿的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这个资格,而且还带着绝对合法的身份证明。
倘若不是她坚持要回来,段迦仁恨不得直接就给她办成移民。反正,她的亲身母亲已经拿到了绿卡。
然而价值千金,唾手可得的美国身份,对她来说毫无吸引力。真叫人扼腕长叹。
她名义上的父亲,许渊的大哥,许家的当家人并不真心期望她的到来,所以只是勉为其难的出了两张普通舱的机票。
奸计得逞的美国老板大笔一挥,把机票统统升级为头等舱。他是一分一秒也不愿意和她分离,至于多了一个名为小叔的电灯泡,在心情极度喜悦的前提下,也变得可以忍受了。
许尽欢说过完圣诞节就回去,但将来的事谁能说得准纽约是他的主场,他有信心让她来的了,走不了。
他心里一直有一种直觉,只要他能带她离开中国,他就能慢慢的控制她。
故土难离,是因为故土能给人安慰和力量,就好像大树扎根于土壤之中,根深叶茂,难以撼动。
可倘若能把这棵大树连根拔起,移栽到他的花园里,她就变成了一棵需要人精心照顾的珍惜树木。
他在内心深处期盼着她的脆弱,因为她在脆弱的时候会格外需要他。
被她需要的感觉,会让他有一种被她爱着的错觉。十四个小时的飞机,跨越了一整个大西洋,即便是坐着最舒适的头等舱,下了飞机之后,许尽欢的脸色也显露出一丝苍白的疲倦。
深秋的纽约气候喜怒无常,出了机场迎接客人的是一场瓢泼大雨。
深秋的雨,格外的冷,狂风肆虐之中,飞溅的雨点打在脸上犹如冰渣子一般。
然而冰冷的暴雨阻隔不了纽约人匆忙的脚步,机场大厅外出租车排起了长龙,喇叭声此起彼伏。街道的另一面则是步履匆匆的行人,只有零星几位挑剔讲究的绅士淑女撑着伞,其他人都是在雨中穿行,仿佛落在他们头上的只是雾气而已。
刚到纽约没超过一小时的许大仙在这一刻感受到了来自第一帝国最霸气的城市的下马威。
出租车里的暖气让她长吁一口气,但川流不息的行人和车辆让她疲惫的神经倍感压力。虽然中国人的街道也很拥挤,但这种到处都塞满了汽车的感觉还是太富有冲击力了。
她闭上眼,靠在椅背上,苍白的脸色显露出一丝隐约的脆弱。
疼惜的酸楚和喜悦的甜蜜在段迦仁的心里交织成一股酸酸甜甜的美味,差一点喜极而泣。潮红的眼圈让他看起来就像是真的在为许尽欢的痛苦而痛苦,是如此逼真的感同身受。
可惜,这里没有别的观众来欣赏他出色的表演。唯一的观众是前面沉默无语的出租车司机,看在阔佬给了高额小费的份上,很识相的一路闭嘴。
许渊坐在下一辆出租车里,透过三层玻璃窗智能看到许尽欢头顶一小片头发。这一路到酒店的功夫,段迦仁一共伸手摸了她的头顶不下二十次。
圣莫瑞斯酒店位于曼哈顿中城,是纽约久负盛名的豪华酒店。这本不是许家能负担得起的酒店,但段迦仁作为许尽欢最虔诚也最豪爽的信徒,自告奋勇为他的女神安排最好的住宿。选择这家老派豪华酒店的理由很简单,这儿离中央公园很近,步行只要九分钟。
他为她定了豪华花园景观套房,位于酒店十七层,推开窗就能眺望中央公园的美景。
把纽约最美的一面呈现在她的面前,希望她能对这可爱的城市一见钟情。
但他偏偏没想到机场出口的车流会让她倍感压力显然,离开故土果然让她身体和神经都变得脆弱起来。
作为老派酒店,圣莫瑞斯的大厅着实有一点过于狭窄,但这也是老派的标致。
一路鞍前马后,护送着许尽欢到达客房,短短半个小时的路程他就接到了无数电话,其中有两个是不得不回复和应酬的。
一个来自他那永远在坑儿子的亲爹,一个则是衣食父母来自台北的解先生。
是金钱和亲情更重要,还是眼前的美色更重要呢平心而论,他当然是选择美色。但供养这样一位“娇弱而又美艳”的神明,需要数不尽的金钱。所以为了长远打算,他也只能克制心中的欲念,强打起精神去应付那些俗世的纷扰。
至于亲情么,呵呵,谁在乎
他要暂时离开,可又不放心别人照顾许尽欢,于是许渊的存在就显示出了非凡的价值。
“小叔欢欢就拜托你了办完了正事我就立刻抽空过来,这是我办公室的电话,这是我私人号码,有事立刻打电话联系我这儿我做东,别客气”把两个号码写在纸上,交给许渊,并语重心长的托付。
许渊心想你不交代我也会照顾好欢欢,美国佬这一路越蛆代庖,从机票到酒店到处都横插一杠,俨然一副他才是欢欢家人的姿态,实足讨人嫌。
现在谢天谢地这家伙终于要滚蛋了,赶紧走,别耽误,也不必来了
可惜,这注定是不可能的。美国佬就是一条蚂蟥,一旦吸上了就甩不开。
美国佬一步三回头,走的恋恋不舍。
许渊把门砸上,然后回头去看许尽欢。
“欢欢你怎么样”
许尽欢觉得很累,一种精神上的疲倦,就好像鱼儿离开了水一样,连呼吸都变得不畅。
看到她用手抓着衣领,许渊心领神会,起身把窗户打开。
带着寒意的风夹杂着水汽,并伴随着鸟叫声扑进了室内。
她深吸一口气,缓缓睁开眼。
“不舒服”她说道,带着湿意的眼拂过窗口,从他脸上掠过,带着一丝熟悉的娇意。
这让他恍惚之间以为一切尚未改变,她仍是那个依赖他的天使,那些血与火,爱与恨的劫难,统统都没有发生过。
但恍惚始终是恍惚,恍惚过后,窗外传来的陌生语言让他清醒的认识到,这里是异国他乡,一切已经物是人非。
于是,他的心再次绞痛,低下头,转过脸去。
“因为是时差的缘故。我找找看,如果有阿司匹林的话,吃一片就会好受一些。”这种酒店套房里一般都会有一些常备的药品,他在柜子里翻了一下就找到了。
摁出一片,到了半杯水,递给她。
“吃下去,好好休息一下。”
她乖乖的喝水,吞下药片,然后蜷缩在沙发里。
他无声的叹息,将她抱起,送到卧室。
卧室是典型的美式风格,柔软的吸音地毯铺满了整个房间,一张豪华的柱子床靠墙摆着,床上铺着浅色的埃及棉床单。四扇巨大的窗户正对着中央公园,深秋的红叶在窗外熊熊燃烧。淅淅沥沥的秋雨打在玻璃窗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但隔着双层玻璃,这声音就显得闷闷的,类似于一种白噪音,有一点催眠的感觉。
无需开灯,此刻房间里这种淡淡的昏暗正适合一场好眠。
他把她放在大床上,柔软蓬松的床垫立刻陷下去,仿佛要把娇小脆弱的她整个吞没一样。
这床如此软,又如此大他不禁怀疑那位段先生心里是否打了不可告人的算盘,毕竟这可是一张货真价实的双人床。
不过有他在,姓段的休想占欢欢的便宜。
美国佬可以用钱买到一切,但欢欢并不是可以出卖的东西。
虽然,此刻在这个熟悉的躯壳里的,早已经不是他的欢欢。但这个躯壳还是她,他对她就还有责任。
“好好休息”他放手,起身要离开。
却被抓住了衣袖。
“别走,留下,陪着我”她说。
许渊定住,过了一会才扭转头,看着她。
她深陷于床单和枕头之中,根本看不到脸上的表情。但抓着他衣袖的手毫不迟疑,态度也足够坚决。
于是他后退一步,坐回到床边。
“别留下我一个人这地方太陌生了,连空气都和国内不一样”她闭着眼说道,上半张脸埋在羽绒枕里,只露出两片褪去了血色的薄唇和一个尖尖小小的下巴。
“好我不走,我陪着你”他伸手,握住她的手。
细细的指尖带着凉意,在他温暖干燥的手掌里。
他很明白在这个脆弱的躯壳里如今蹲着一个无比强大的崭新的灵魂,但没想到这个灵魂也会有脆弱到需要别人陪伴安慰的时刻。这让他有一种错觉,仿佛他的欢欢仍然存在,至少属于少女娇滴滴的那一部分,仍然存在于这个躯壳之中。
这是一个崭新的欢欢,有一部分截然不同,但有一部分并未改变。有人陪着,许尽欢很快就睡着了。为她盖好被子之后,许渊便用房间里的电话联系了大哥,告诉对方自己和欢欢已经到了,并入住了酒店。
入住圣莫瑞斯酒店这件事是段迦仁一手操办,尚在国内的时候他就越俎代庖,毫不客气的接手包办了欢欢在纽约的衣食住行。
对自家便宜女儿入住一晚费用高达一千美金的酒店这件事,许家大哥漠不关心。既不关心谁来支付这笔账单,也不关心为何女儿要入住这样昂贵的酒店。
这位自私的男士唯一关心过的人,大概只有他的妻子。对亲弟弟许渊,他也一贯比较漠视。
相比于酒店费用,他更关心许尽欢的精神状态。
“我听说她出院了,你确定她真的恢复正常了吗”
“欢欢已经正常了,我非常确定你不能总是拦着她们母女见面,我相信大嫂会很乐意见到现在的欢欢。这对她会非常有益”
对方沉默了片刻。
“明天早上八点,我们见个面。就在中央公园的湖边,你带着她过来。”
“我们大嫂不来吗”
“我先看了再说”
“哥你不能总是这样”
“我总是怎样你要搞清楚,把这一切搞砸的究竟是谁我只是以防万一。美国的医生再厉害,你大嫂的神经也经受不了第二次摧残。明早八点,就这么约定了。”
说完,对方就挂了电话。
许渊放下听筒,无声叹息。
“有人吗小叔,你还在吗”卧室里传来呼唤。
“我在”他转身过去。
“还有其他人吗我听到你在和人说话。”她开了壁灯,端坐在床上,睁大眼看着他,气色比一开始好了一些,但看起来仍然有一些憔悴。
“是打电话,给我的大哥,你的爸爸。名义上的爸爸”最后一句堪称画蛇添足,不过考虑到她现在的情况,似乎也确实只是名义上的父亲了。
“他怎么说我什么时候能够和母亲见面早点完事,我们也可以早点回去。”
“不是说好要过圣诞节的吗”
“不过也没关系”她露出一个兴趣缺缺的表情。
“我想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大嫂应该会很高兴和你一起过圣诞节。”他说道,靠近过去,在床边坐下。
“是吗”她皱起眉,露出一个为难的表情,随后撅了撅嘴。
“好吧如果能让她高兴的话”说完,撩起眼皮看着他。
“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欢欢。”她说。
这话真像一把刀子,而且还是通过她的手,捅在他的心。
但这种绞痛经历得多了,他也渐渐习惯起来,并且从中得到了一点自虐的快感,仿佛每痛一次就能向她赎罪一样,有一种奇妙的甘之如饴。
于是在这痛苦之中他面露微笑,温和的对她点点头。
“是啊,一切为了欢欢”
这种苦行僧一般自虐的微笑,多少让许尽欢觉得有些于心不忍。于是扯开话题。
“我饿了”她说。
“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叫客房服务”
作为五星级豪华酒店,圣莫瑞斯的厨房所能提供的美食也绝对对得起它的房价。但问题是,保守了时差虐待的许大仙的脆弱胃口对异国的食物表现出了强烈的抵抗情绪。
她并不想吃什么豪华大餐,她只是想吃一点普普通通的中式食物。
譬如,软和的面条,鲜美的云吞,清淡的炒蔬菜之类的。
但这就有点太为难圣莫瑞斯的大厨了
好在曼哈顿有中国城,那里应有尽有。
纽约的魅力就在于,只要你用心去找,愿意花钱,远隔千山万水也能让你心爱的天使吃上一碗上海馄饨。虽然,因为一路的耽搁,这碗混沌到许尽欢手里的时候已经有点发胀了,因为温度下降,上面飘着的猪油也有点凝结起来。
不过加一点热水就化开了,就是味道变得有点淡。
但对于不到半天就开始思乡的许大仙来说,这碗馄饨给她脆弱的灵魂带来了莫大的安慰。至少在吃完这碗馄饨之后,她的心情好了许多,也有胃口去吃其他食物了。
走时恋恋不舍的段迦仁一整晚都没有出现,许渊在喂饱许尽欢在后,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休息。而吃饱喝足的许大仙也有了足够的力气单独抵御异国的种种不适,可以一个人睡觉了。
躺在楼下狭窄的单人行政套间里,精神和身体双重疲惫的许渊很快就陷入了沉睡之中。只是在睡梦里,他辗转反侧,不得安宁。一旦入夜,他的愧疚之心就会潜入梦中,化成那熟悉的形象对他无声控诉。他无数次忏悔,无数次挽留,无数次伸出去想要抓住她。但最终都只能看着那梦中的残影支零破碎,片片消散。
即便知道这梦境只会令他心碎,但他还是由衷的期待梦境的到来。有时候,能做梦总比连梦都没有要好何况,他白天可以看着一个活生生的残影,夜晚可以继续在梦里和残影相会。老天爷已经对他不薄了
同样在这个深夜里无法安眠的还是许家大哥,为明天的约见而担忧不已。无论是自己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亲弟弟,还是那个任性妄为胆大包天疯狂如魔的便宜女儿,都是破坏力实足的家伙。他希望这一次两人都足够诚实也足够理智,千万不要在破坏别人难得平静的生活了
如果可能,他真愿意一辈子不要和这两个疯子见面
作为世界头号帝国,美国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天堂。而纽约,则是这片天堂里的最璀璨的明珠,吸引着全世界的弄潮儿对她趋之若鹜。
可惜,通往天堂的是一扇窄门。有些人能通过,而有些人则不得不倒在通向她的道路上。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人为了前往美国,前往纽约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惊涛骇浪的大海上,在枪林弹雨的丛林中,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在漆黑一片的卡车上。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们费尽心机,削尖脑袋,想要钻过那道窄门,进入天堂。
至于窄门之后是否真有一个天堂等待着他们,那就不得而知了。
毕竟九十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那部电视剧里最经典的那句话就是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带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而如果你恨一个人,也带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所以,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但这一切对于许尽欢来说,都是毫无意义的。此刻她正在位于三万英尺的高空之中,身处于飞机的头等舱,享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周到服务。
相比于那些削尖了脑袋,需要用付出生命为代价才能获得一个前往窄门资格的人们而言,她无疑是一位矫情的幸运儿。
拿到窄门对她来说毫无吸引力,她是不情不愿的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这个资格,而且还带着绝对合法的身份证明。
倘若不是她坚持要回来,段迦仁恨不得直接就给她办成移民。反正,她的亲身母亲已经拿到了绿卡。
然而价值千金,唾手可得的美国身份,对她来说毫无吸引力。真叫人扼腕长叹。
她名义上的父亲,许渊的大哥,许家的当家人并不真心期望她的到来,所以只是勉为其难的出了两张普通舱的机票。
奸计得逞的美国老板大笔一挥,把机票统统升级为头等舱。他是一分一秒也不愿意和她分离,至于多了一个名为小叔的电灯泡,在心情极度喜悦的前提下,也变得可以忍受了。
许尽欢说过完圣诞节就回去,但将来的事谁能说得准纽约是他的主场,他有信心让她来的了,走不了。
他心里一直有一种直觉,只要他能带她离开中国,他就能慢慢的控制她。
故土难离,是因为故土能给人安慰和力量,就好像大树扎根于土壤之中,根深叶茂,难以撼动。
可倘若能把这棵大树连根拔起,移栽到他的花园里,她就变成了一棵需要人精心照顾的珍惜树木。
他在内心深处期盼着她的脆弱,因为她在脆弱的时候会格外需要他。
被她需要的感觉,会让他有一种被她爱着的错觉。十四个小时的飞机,跨越了一整个大西洋,即便是坐着最舒适的头等舱,下了飞机之后,许尽欢的脸色也显露出一丝苍白的疲倦。
深秋的纽约气候喜怒无常,出了机场迎接客人的是一场瓢泼大雨。
深秋的雨,格外的冷,狂风肆虐之中,飞溅的雨点打在脸上犹如冰渣子一般。
然而冰冷的暴雨阻隔不了纽约人匆忙的脚步,机场大厅外出租车排起了长龙,喇叭声此起彼伏。街道的另一面则是步履匆匆的行人,只有零星几位挑剔讲究的绅士淑女撑着伞,其他人都是在雨中穿行,仿佛落在他们头上的只是雾气而已。
刚到纽约没超过一小时的许大仙在这一刻感受到了来自第一帝国最霸气的城市的下马威。
出租车里的暖气让她长吁一口气,但川流不息的行人和车辆让她疲惫的神经倍感压力。虽然中国人的街道也很拥挤,但这种到处都塞满了汽车的感觉还是太富有冲击力了。
她闭上眼,靠在椅背上,苍白的脸色显露出一丝隐约的脆弱。
疼惜的酸楚和喜悦的甜蜜在段迦仁的心里交织成一股酸酸甜甜的美味,差一点喜极而泣。潮红的眼圈让他看起来就像是真的在为许尽欢的痛苦而痛苦,是如此逼真的感同身受。
可惜,这里没有别的观众来欣赏他出色的表演。唯一的观众是前面沉默无语的出租车司机,看在阔佬给了高额小费的份上,很识相的一路闭嘴。
许渊坐在下一辆出租车里,透过三层玻璃窗智能看到许尽欢头顶一小片头发。这一路到酒店的功夫,段迦仁一共伸手摸了她的头顶不下二十次。
圣莫瑞斯酒店位于曼哈顿中城,是纽约久负盛名的豪华酒店。这本不是许家能负担得起的酒店,但段迦仁作为许尽欢最虔诚也最豪爽的信徒,自告奋勇为他的女神安排最好的住宿。选择这家老派豪华酒店的理由很简单,这儿离中央公园很近,步行只要九分钟。
他为她定了豪华花园景观套房,位于酒店十七层,推开窗就能眺望中央公园的美景。
把纽约最美的一面呈现在她的面前,希望她能对这可爱的城市一见钟情。
但他偏偏没想到机场出口的车流会让她倍感压力显然,离开故土果然让她身体和神经都变得脆弱起来。
作为老派酒店,圣莫瑞斯的大厅着实有一点过于狭窄,但这也是老派的标致。
一路鞍前马后,护送着许尽欢到达客房,短短半个小时的路程他就接到了无数电话,其中有两个是不得不回复和应酬的。
一个来自他那永远在坑儿子的亲爹,一个则是衣食父母来自台北的解先生。
是金钱和亲情更重要,还是眼前的美色更重要呢平心而论,他当然是选择美色。但供养这样一位“娇弱而又美艳”的神明,需要数不尽的金钱。所以为了长远打算,他也只能克制心中的欲念,强打起精神去应付那些俗世的纷扰。
至于亲情么,呵呵,谁在乎
他要暂时离开,可又不放心别人照顾许尽欢,于是许渊的存在就显示出了非凡的价值。
“小叔欢欢就拜托你了办完了正事我就立刻抽空过来,这是我办公室的电话,这是我私人号码,有事立刻打电话联系我这儿我做东,别客气”把两个号码写在纸上,交给许渊,并语重心长的托付。
许渊心想你不交代我也会照顾好欢欢,美国佬这一路越蛆代庖,从机票到酒店到处都横插一杠,俨然一副他才是欢欢家人的姿态,实足讨人嫌。
现在谢天谢地这家伙终于要滚蛋了,赶紧走,别耽误,也不必来了
可惜,这注定是不可能的。美国佬就是一条蚂蟥,一旦吸上了就甩不开。
美国佬一步三回头,走的恋恋不舍。
许渊把门砸上,然后回头去看许尽欢。
“欢欢你怎么样”
许尽欢觉得很累,一种精神上的疲倦,就好像鱼儿离开了水一样,连呼吸都变得不畅。
看到她用手抓着衣领,许渊心领神会,起身把窗户打开。
带着寒意的风夹杂着水汽,并伴随着鸟叫声扑进了室内。
她深吸一口气,缓缓睁开眼。
“不舒服”她说道,带着湿意的眼拂过窗口,从他脸上掠过,带着一丝熟悉的娇意。
这让他恍惚之间以为一切尚未改变,她仍是那个依赖他的天使,那些血与火,爱与恨的劫难,统统都没有发生过。
但恍惚始终是恍惚,恍惚过后,窗外传来的陌生语言让他清醒的认识到,这里是异国他乡,一切已经物是人非。
于是,他的心再次绞痛,低下头,转过脸去。
“因为是时差的缘故。我找找看,如果有阿司匹林的话,吃一片就会好受一些。”这种酒店套房里一般都会有一些常备的药品,他在柜子里翻了一下就找到了。
摁出一片,到了半杯水,递给她。
“吃下去,好好休息一下。”
她乖乖的喝水,吞下药片,然后蜷缩在沙发里。
他无声的叹息,将她抱起,送到卧室。
卧室是典型的美式风格,柔软的吸音地毯铺满了整个房间,一张豪华的柱子床靠墙摆着,床上铺着浅色的埃及棉床单。四扇巨大的窗户正对着中央公园,深秋的红叶在窗外熊熊燃烧。淅淅沥沥的秋雨打在玻璃窗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但隔着双层玻璃,这声音就显得闷闷的,类似于一种白噪音,有一点催眠的感觉。
无需开灯,此刻房间里这种淡淡的昏暗正适合一场好眠。
他把她放在大床上,柔软蓬松的床垫立刻陷下去,仿佛要把娇小脆弱的她整个吞没一样。
这床如此软,又如此大他不禁怀疑那位段先生心里是否打了不可告人的算盘,毕竟这可是一张货真价实的双人床。
不过有他在,姓段的休想占欢欢的便宜。
美国佬可以用钱买到一切,但欢欢并不是可以出卖的东西。
虽然,此刻在这个熟悉的躯壳里的,早已经不是他的欢欢。但这个躯壳还是她,他对她就还有责任。
“好好休息”他放手,起身要离开。
却被抓住了衣袖。
“别走,留下,陪着我”她说。
许渊定住,过了一会才扭转头,看着她。
她深陷于床单和枕头之中,根本看不到脸上的表情。但抓着他衣袖的手毫不迟疑,态度也足够坚决。
于是他后退一步,坐回到床边。
“别留下我一个人这地方太陌生了,连空气都和国内不一样”她闭着眼说道,上半张脸埋在羽绒枕里,只露出两片褪去了血色的薄唇和一个尖尖小小的下巴。
“好我不走,我陪着你”他伸手,握住她的手。
细细的指尖带着凉意,在他温暖干燥的手掌里。
他很明白在这个脆弱的躯壳里如今蹲着一个无比强大的崭新的灵魂,但没想到这个灵魂也会有脆弱到需要别人陪伴安慰的时刻。这让他有一种错觉,仿佛他的欢欢仍然存在,至少属于少女娇滴滴的那一部分,仍然存在于这个躯壳之中。
这是一个崭新的欢欢,有一部分截然不同,但有一部分并未改变。有人陪着,许尽欢很快就睡着了。为她盖好被子之后,许渊便用房间里的电话联系了大哥,告诉对方自己和欢欢已经到了,并入住了酒店。
入住圣莫瑞斯酒店这件事是段迦仁一手操办,尚在国内的时候他就越俎代庖,毫不客气的接手包办了欢欢在纽约的衣食住行。
对自家便宜女儿入住一晚费用高达一千美金的酒店这件事,许家大哥漠不关心。既不关心谁来支付这笔账单,也不关心为何女儿要入住这样昂贵的酒店。
这位自私的男士唯一关心过的人,大概只有他的妻子。对亲弟弟许渊,他也一贯比较漠视。
相比于酒店费用,他更关心许尽欢的精神状态。
“我听说她出院了,你确定她真的恢复正常了吗”
“欢欢已经正常了,我非常确定你不能总是拦着她们母女见面,我相信大嫂会很乐意见到现在的欢欢。这对她会非常有益”
对方沉默了片刻。
“明天早上八点,我们见个面。就在中央公园的湖边,你带着她过来。”
“我们大嫂不来吗”
“我先看了再说”
“哥你不能总是这样”
“我总是怎样你要搞清楚,把这一切搞砸的究竟是谁我只是以防万一。美国的医生再厉害,你大嫂的神经也经受不了第二次摧残。明早八点,就这么约定了。”
说完,对方就挂了电话。
许渊放下听筒,无声叹息。
“有人吗小叔,你还在吗”卧室里传来呼唤。
“我在”他转身过去。
“还有其他人吗我听到你在和人说话。”她开了壁灯,端坐在床上,睁大眼看着他,气色比一开始好了一些,但看起来仍然有一些憔悴。
“是打电话,给我的大哥,你的爸爸。名义上的爸爸”最后一句堪称画蛇添足,不过考虑到她现在的情况,似乎也确实只是名义上的父亲了。
“他怎么说我什么时候能够和母亲见面早点完事,我们也可以早点回去。”
“不是说好要过圣诞节的吗”
“不过也没关系”她露出一个兴趣缺缺的表情。
“我想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大嫂应该会很高兴和你一起过圣诞节。”他说道,靠近过去,在床边坐下。
“是吗”她皱起眉,露出一个为难的表情,随后撅了撅嘴。
“好吧如果能让她高兴的话”说完,撩起眼皮看着他。
“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欢欢。”她说。
这话真像一把刀子,而且还是通过她的手,捅在他的心。
但这种绞痛经历得多了,他也渐渐习惯起来,并且从中得到了一点自虐的快感,仿佛每痛一次就能向她赎罪一样,有一种奇妙的甘之如饴。
于是在这痛苦之中他面露微笑,温和的对她点点头。
“是啊,一切为了欢欢”
这种苦行僧一般自虐的微笑,多少让许尽欢觉得有些于心不忍。于是扯开话题。
“我饿了”她说。
“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叫客房服务”
作为五星级豪华酒店,圣莫瑞斯的厨房所能提供的美食也绝对对得起它的房价。但问题是,保守了时差虐待的许大仙的脆弱胃口对异国的食物表现出了强烈的抵抗情绪。
她并不想吃什么豪华大餐,她只是想吃一点普普通通的中式食物。
譬如,软和的面条,鲜美的云吞,清淡的炒蔬菜之类的。
但这就有点太为难圣莫瑞斯的大厨了
好在曼哈顿有中国城,那里应有尽有。
纽约的魅力就在于,只要你用心去找,愿意花钱,远隔千山万水也能让你心爱的天使吃上一碗上海馄饨。虽然,因为一路的耽搁,这碗混沌到许尽欢手里的时候已经有点发胀了,因为温度下降,上面飘着的猪油也有点凝结起来。
不过加一点热水就化开了,就是味道变得有点淡。
但对于不到半天就开始思乡的许大仙来说,这碗馄饨给她脆弱的灵魂带来了莫大的安慰。至少在吃完这碗馄饨之后,她的心情好了许多,也有胃口去吃其他食物了。
走时恋恋不舍的段迦仁一整晚都没有出现,许渊在喂饱许尽欢在后,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休息。而吃饱喝足的许大仙也有了足够的力气单独抵御异国的种种不适,可以一个人睡觉了。
躺在楼下狭窄的单人行政套间里,精神和身体双重疲惫的许渊很快就陷入了沉睡之中。只是在睡梦里,他辗转反侧,不得安宁。一旦入夜,他的愧疚之心就会潜入梦中,化成那熟悉的形象对他无声控诉。他无数次忏悔,无数次挽留,无数次伸出去想要抓住她。但最终都只能看着那梦中的残影支零破碎,片片消散。
即便知道这梦境只会令他心碎,但他还是由衷的期待梦境的到来。有时候,能做梦总比连梦都没有要好何况,他白天可以看着一个活生生的残影,夜晚可以继续在梦里和残影相会。老天爷已经对他不薄了
同样在这个深夜里无法安眠的还是许家大哥,为明天的约见而担忧不已。无论是自己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亲弟弟,还是那个任性妄为胆大包天疯狂如魔的便宜女儿,都是破坏力实足的家伙。他希望这一次两人都足够诚实也足够理智,千万不要在破坏别人难得平静的生活了
如果可能,他真愿意一辈子不要和这两个疯子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