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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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稳后,邓妈妈第一时间就甩开了季景铭的手,脸色也变得不好看起来。
季景铭也没有多说什么,就站在农贸市场的入口,默默地等着邓妈妈,等到邓妈妈两手满满地出来,季景铭又主动把东西都接了过去。
邓妈妈当然不打算给他,不想承他的人情,但今天大姑子一家会来做客,她买的东西有些多,到底人上了年纪,东西多了拎起来有些吃力。
再加上邓妈妈一直有比较严重的肩周炎,季景铭还没完全接过去,邓妈妈就感觉到轻松了许多。
“你不要以为替我做这些,就能博取我的好感,从我这里知道点什么。”邓妈妈黑着一张脸,“这可是你上赶着的,不是我要求的。”
季景铭好脾气地笑,也不否认自己来的目地,“对,您不必有任何心理负担。”
反正他也没有指望跑一趟,就让邓妈妈软化,现在能从邓妈妈的话里,侧面知道她对当年的事确实是知情,已经是此行最大的收获了。
邓妈妈这会也意识到,自己说的话不够严谨,立马补充,“我什么也不知道,不管你们做什么,都是徒劳无功的。”
“我就是正好遇到了,所以帮您一把手。”季景铭好声好气地回。
邓妈妈就不说话了,板着脸往家走,这时候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到处都充满了人情,一个大院生活的,基本个个都是知根知底的,邓妈妈突然领了个长相身高各方面条件都很出色的男青年,大院的人就忍不住打听起来。
有好奇这是不是邓妈妈家亲戚的,如果是,那为什么以前没有见过。
也有好奇,这是不是邓小娥的对象,邓小娥中专毕业,今年已经二十二了,该处对象结婚了。
要不是邓小娥的对象,那小伙子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家里什么情况……
季景铭没想到自己帮着拎个菜,也能拎出一身的汗来,好不容易把邓妈妈送到门口,季景铭也没敢久留,找时候跑了。
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
黎夏并不知道季景铭跑去找邓妈妈了,她这两天要开始忙工作那边的事情了,工作室在肖双喜的她安排下,已经全部搬到了京市,位置离黎夏学校不算太远,但也不近。
按照黎夏的意思,工作室既是工作室,又是一家集纯手工定制,以及凛夏品牌概念店于一体的体验中心。
早在黎夏高考之前,肖双喜就已经在京市物色好了合适的大厦,等到黎夏高考成绩一出来,立马签约进行装修。
黎夏在深市工作的暑假,京市这边的工作室也是紧锣密鼓地半个改造,暑假过半,装修就已经基本完成,现在黎夏开学都有半个来月了,江省和深市两边的人员都已经到位。
两边都是黎夏的人马,不过一边觉得自己是元老,一边觉得自己后来居上,谁也不服气谁,还有得磨。
装修风格是黎夏跟设计师一起研究的,出来的效果很不错,设计师审美在线,细微与图纸有出入的地方,做得也很不错,至少没有出现我想要给梨,你却给我个大苹果的效果差。
黎夏平时在学校,就是普通的学生作风,但如果来公司,却不好再那么随意,职场和校园是两个世界,黎夏不会觉得自己是老板,就随意敷衍。
这时候魏也准备的房子就派上了用场。
“每次看到你从房子出来,就好像换了个人,明明看过好多次了,还是有点不习惯。”季景铭在小院里混到一间客房,平时周末的时候会在这里呆一呆,也会放他的一些私人物品在这里,但不留宿。
他一大早跑到邓家那边去,在路上买好早餐再回来时,也不算晚,正好赶上黎夏化好妆,准备要出门。
黎夏其实也没太大的变化,不过是换了身衣服,褪去了身上的学生气而已,脸上的妆并不浓,主要是她的面孔是年轻的,眼睛清亮,却有着成年人才有的坚定和成熟。
匆匆吃了两口东西,黎夏就开着门口的车走了。
车是黎夏买的二手车,很低调的旧款,但在九十年代的现在,一个刚刚大一的学生就能大手笔的买车,已经是很不低调的事情了。
好在同学中间,除了季景铭,也没人知道黎夏买了车。
平时出行,尤其是和其他同学一起出去,黎夏还是以大众交通为主。
等黎夏离开,季景铭在房间里看了一会书,把自己计划的学习任务完成,也跟着出了门,准备去拜访他大舅舅。
他大舅是五年前调到京市来的,一辈子都是在公安系统工作,季景铭觉得黎夏父亲的事,他可以寻求大舅的帮助。
至于寻求大舅的帮助后,会有什么影响和后果,季景铭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那次在公交站,黎夏情绪崩溃时的样子,深深地印在了季景铭的脑海里。
他不想,再在黎夏脸上看到那样的表情。
当然,他今天过去,一是打算找他大舅想想办法,二也是去看望他大舅一家,具体需不需要他大舅帮忙,还得等林境那里的结果。
林境帮黎夏调查的事,季景铭已经知道了,毕竟跟黎夏从初三暑假就认识了,虽然没见到林境,但季景铭是知道有这么个人的。
这次林境帮忙黎夏去调查的事,黎夏也没有瞒季景铭,所以他都是知道的。
大家都忙,就连丁梅梅都每天忙着打理周启仁的生活,儿子的起居,还有周启仁的秘书工作。
丁梅梅是知道男人的劣根性的,就算是生了儿子,她也没有退居幕后,心甘情愿当周启仁豢养的情妇,她依然做着周启仁秘书的工作,从不假手于人。
有工作丁梅梅觉得自己更有底气,也不会跟外面的世界脱节,可以时刻保持光鲜靓丽的姿态出现了周启仁面前。
罗凤仙为什么会被她抢走男人,就是因为罗凤仙自己不思进取,丁梅梅可是知道,最开始的时候,周启仁是想让罗凤仙到他身边做事的,是罗凤仙想享福不愿意,才有她的机会。
这个机会,是罗凤仙给的,她也抓住了。
只有罗凤仙闲得发慌,每天在医院听着别人家长里短,她也不觉得日子难过,丁梅梅拎着水果,去医院探望罗凤仙的时候,罗凤仙正跟病友炫耀自己男人和女儿呢。
这样的蠢货!
“罗姐说的是您的养女吧,她确实很优秀的。”丁梅梅笑着走过去,轻易就把话题给岔开。
罗凤仙愣了愣,脸上表情有些难堪和尴尬,她跟陌生人炫耀一下自己女儿还不行了?别人又不知道周青到底是什么身份。
但罗凤仙也只敢在心里想想,这会只干笑着道,“是,是我养女。”
“你人可真心善。”病友都为以是罗凤仙自己的亲女儿呢,毕竟神态里的那股骄傲劲,也只有亲妈会有,没想到是养女。
那罗凤仙对自己的养女可真是够上心的。
罗风仙已经没有了聊天的兴致,她神情有些不快地坐回自己的病床,有些不满地看了丁梅梅一眼,“怎么又是你来了,启仁呢?”
“周总最近很忙,工地有很多事等着他处理。”丁梅梅回得十分官方了,秘书的态度在罗凤仙面前摆得很正。
反正现在丁梅梅已经没有了上位的心思,就这样呗,反正她和儿子吃穿不愁,她儿子上的是京市的户口,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上的也是最好的贵族学校。
至于她,也不比罗凤仙差了哪里,就是没有正妻的名份而已,真要成了正妻,然后看着周启仁在外头沾花惹草?丁梅梅摇了摇头。
那还是算了吧,正好她也不想当人后妈,就这样对谁都好。
听到周启仁忙,罗凤仙有些不高兴,她在医院呆了这么久,周启仁统共也没来看过她两回,但周启仁在外头忙的是大事,罗凤仙也不好说什么,只能找丁梅梅撒气,“你当人秘书的,穿着这么透是想干什么,伤风败俗!”
丁梅梅看了眼身上的荷叶领长袖黑纱衬衣,里头还穿了吊带,遮得严严实实,就这,罗凤仙还说透?
那罗凤仙是没见过她穿得露骨的时候!
丁梅梅也不生气,只笑着道,“罗姐教训得是,我下回注意,对了,周总说了,他弟弟和弟妹过两天就要到京市了,派我来问问,您打算怎么安排。”
周启义夫妻本来老早就要到京市来的,但夫妻俩个是准备抛家舍业,到京市来依靠大哥,有些事情就没那么快能处理得完,所以一拖再拖,就拖到了现在。
罗凤仙听到这两个人要来京市,第一个反应就是嫌麻烦,也讨厌他们夫妻来沾周启仁的光。
叫他们管好周多春也没有管好,搞得周多春要死要活,被周启仁弄到京市来,她替他们养儿子,也没见养不好。
还有之前开养猪场那事,想到真金白银打了水漂,罗凤仙就心疼。
“给他们租个便宜的房子,随便住着吧,做事的话你问问启仁,让他们直接去工地上班就是了,没有什么别的安排。”罗凤仙不待见他们极了。
而且罗凤仙总觉得,周启义夫妻是来抢周陈的。
周青现在在顾家,她在陌生人面前,都不能说是自己的女儿,那以后说不定在她身边伺候养老的,就只是周陈一个。
以前隔得远还好,周陈对她这个伯妈也还算孝顺,现在亲生爸妈来了,周陈对她还会有之前那样亲吗?
丁梅梅笑了笑,“周总的意思是,他弟弟由他那边安排,但弟媳妇,希望罗姐能安排去你那个店里工作。”
罗凤仙脸色一沉,她开的可是服装店,陈美玲一个乡下妇女懂什么,往店里一站别说替他招徕客人了,说是赶跑客人还差不多。
但这是周启仁的意思……
丁梅梅说话传达完毕,就踩着高跟鞋,摇曳生姿地走了。
“你男人这个秘书,妖里妖气的,你可以盯紧一些啊。”病房里的病友提醒罗凤仙。
罗凤仙却不以为意,“这就是个破鞋,我男人看不上他的,这个就不用操心了,我现在烦的是我妯娌,你不知道我那个妯娌,胖得要死,又容易出汗,身上还有狐臭味儿……”
说着话,罗凤仙还扇了扇鼻子,好像现在就闻到了味道一样。
丁梅梅站在门口顿了顿,周启仁让她给罗凤仙的银行卡她还没给,这会也不打算进去给了,黑着脸扭头就往外走。
等回到了周启仁身边,丁梅梅肯定是要告状的,至于那张没有送出去的银行卡,也成了周启仁对丁梅梅的补偿。
不管怎么说,周启义夫妻确实是要来京市了。
丁梅梅通知不到三天,周启义夫妻就出现在了罗凤仙的病房里,看到到处打了石膏的罗凤仙,陈美玲不敢置信。
看到瘦得像变了个人的陈美玲,罗凤仙也不敢置信。
“嫂子,你怎么伤成了这样?”陈美玲满眼不敢置信,不过眼里却没有什么担心的情绪,“我听说青青也出了车祸,青青还好吧!”
“我还好,青青也还好,倒是你,怎么瘦成了这样。”罗凤仙打量着陈美玲。
要不是五官还是原先的五官,说话也和以前别无二致,罗凤仙都要怀疑周启义是不是偷偷换了个老婆。
陈美玲叹了口气,小心地看了眼自己男人,她瘦成这样,还不是替自己那不省心的小弟操心操的。
反正是一言难尽了。
罗凤仙在医院,也没法安排他们夫妻,丁梅梅很快就到医院把人给接走了。
陈美玲是知道这个丁梅梅就是周启仁外头养的女人的,这会看丁梅梅跟罗凤仙谈笑正常,不由叹为观止,她这个嫂子到底是真的一点都不知道,还是装的?
丁梅梅给周启义夫妻准备的房子还算不错,比罗凤仙说的随便找的便宜的地方好,至少也是个正经的家属院小区,但比丁梅梅住的条件却又要差很多。
好在周启义夫妻刚从乡下来,看城里的什么都好,有自来水,有抽水马桶,就什么也不挑剔。
夫妻俩也终于见到了,已经完全蜕变得像个城里人的周陈。
站稳后,邓妈妈第一时间就甩开了季景铭的手,脸色也变得不好看起来。
季景铭也没有多说什么,就站在农贸市场的入口,默默地等着邓妈妈,等到邓妈妈两手满满地出来,季景铭又主动把东西都接了过去。
邓妈妈当然不打算给他,不想承他的人情,但今天大姑子一家会来做客,她买的东西有些多,到底人上了年纪,东西多了拎起来有些吃力。
再加上邓妈妈一直有比较严重的肩周炎,季景铭还没完全接过去,邓妈妈就感觉到轻松了许多。
“你不要以为替我做这些,就能博取我的好感,从我这里知道点什么。”邓妈妈黑着一张脸,“这可是你上赶着的,不是我要求的。”
季景铭好脾气地笑,也不否认自己来的目地,“对,您不必有任何心理负担。”
反正他也没有指望跑一趟,就让邓妈妈软化,现在能从邓妈妈的话里,侧面知道她对当年的事确实是知情,已经是此行最大的收获了。
邓妈妈这会也意识到,自己说的话不够严谨,立马补充,“我什么也不知道,不管你们做什么,都是徒劳无功的。”
“我就是正好遇到了,所以帮您一把手。”季景铭好声好气地回。
邓妈妈就不说话了,板着脸往家走,这时候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到处都充满了人情,一个大院生活的,基本个个都是知根知底的,邓妈妈突然领了个长相身高各方面条件都很出色的男青年,大院的人就忍不住打听起来。
有好奇这是不是邓妈妈家亲戚的,如果是,那为什么以前没有见过。
也有好奇,这是不是邓小娥的对象,邓小娥中专毕业,今年已经二十二了,该处对象结婚了。
要不是邓小娥的对象,那小伙子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家里什么情况……
季景铭没想到自己帮着拎个菜,也能拎出一身的汗来,好不容易把邓妈妈送到门口,季景铭也没敢久留,找时候跑了。
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
黎夏并不知道季景铭跑去找邓妈妈了,她这两天要开始忙工作那边的事情了,工作室在肖双喜的她安排下,已经全部搬到了京市,位置离黎夏学校不算太远,但也不近。
按照黎夏的意思,工作室既是工作室,又是一家集纯手工定制,以及凛夏品牌概念店于一体的体验中心。
早在黎夏高考之前,肖双喜就已经在京市物色好了合适的大厦,等到黎夏高考成绩一出来,立马签约进行装修。
黎夏在深市工作的暑假,京市这边的工作室也是紧锣密鼓地半个改造,暑假过半,装修就已经基本完成,现在黎夏开学都有半个来月了,江省和深市两边的人员都已经到位。
两边都是黎夏的人马,不过一边觉得自己是元老,一边觉得自己后来居上,谁也不服气谁,还有得磨。
装修风格是黎夏跟设计师一起研究的,出来的效果很不错,设计师审美在线,细微与图纸有出入的地方,做得也很不错,至少没有出现我想要给梨,你却给我个大苹果的效果差。
黎夏平时在学校,就是普通的学生作风,但如果来公司,却不好再那么随意,职场和校园是两个世界,黎夏不会觉得自己是老板,就随意敷衍。
这时候魏也准备的房子就派上了用场。
“每次看到你从房子出来,就好像换了个人,明明看过好多次了,还是有点不习惯。”季景铭在小院里混到一间客房,平时周末的时候会在这里呆一呆,也会放他的一些私人物品在这里,但不留宿。
他一大早跑到邓家那边去,在路上买好早餐再回来时,也不算晚,正好赶上黎夏化好妆,准备要出门。
黎夏其实也没太大的变化,不过是换了身衣服,褪去了身上的学生气而已,脸上的妆并不浓,主要是她的面孔是年轻的,眼睛清亮,却有着成年人才有的坚定和成熟。
匆匆吃了两口东西,黎夏就开着门口的车走了。
车是黎夏买的二手车,很低调的旧款,但在九十年代的现在,一个刚刚大一的学生就能大手笔的买车,已经是很不低调的事情了。
好在同学中间,除了季景铭,也没人知道黎夏买了车。
平时出行,尤其是和其他同学一起出去,黎夏还是以大众交通为主。
等黎夏离开,季景铭在房间里看了一会书,把自己计划的学习任务完成,也跟着出了门,准备去拜访他大舅舅。
他大舅是五年前调到京市来的,一辈子都是在公安系统工作,季景铭觉得黎夏父亲的事,他可以寻求大舅的帮助。
至于寻求大舅的帮助后,会有什么影响和后果,季景铭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那次在公交站,黎夏情绪崩溃时的样子,深深地印在了季景铭的脑海里。
他不想,再在黎夏脸上看到那样的表情。
当然,他今天过去,一是打算找他大舅想想办法,二也是去看望他大舅一家,具体需不需要他大舅帮忙,还得等林境那里的结果。
林境帮黎夏调查的事,季景铭已经知道了,毕竟跟黎夏从初三暑假就认识了,虽然没见到林境,但季景铭是知道有这么个人的。
这次林境帮忙黎夏去调查的事,黎夏也没有瞒季景铭,所以他都是知道的。
大家都忙,就连丁梅梅都每天忙着打理周启仁的生活,儿子的起居,还有周启仁的秘书工作。
丁梅梅是知道男人的劣根性的,就算是生了儿子,她也没有退居幕后,心甘情愿当周启仁豢养的情妇,她依然做着周启仁秘书的工作,从不假手于人。
有工作丁梅梅觉得自己更有底气,也不会跟外面的世界脱节,可以时刻保持光鲜靓丽的姿态出现了周启仁面前。
罗凤仙为什么会被她抢走男人,就是因为罗凤仙自己不思进取,丁梅梅可是知道,最开始的时候,周启仁是想让罗凤仙到他身边做事的,是罗凤仙想享福不愿意,才有她的机会。
这个机会,是罗凤仙给的,她也抓住了。
只有罗凤仙闲得发慌,每天在医院听着别人家长里短,她也不觉得日子难过,丁梅梅拎着水果,去医院探望罗凤仙的时候,罗凤仙正跟病友炫耀自己男人和女儿呢。
这样的蠢货!
“罗姐说的是您的养女吧,她确实很优秀的。”丁梅梅笑着走过去,轻易就把话题给岔开。
罗凤仙愣了愣,脸上表情有些难堪和尴尬,她跟陌生人炫耀一下自己女儿还不行了?别人又不知道周青到底是什么身份。
但罗凤仙也只敢在心里想想,这会只干笑着道,“是,是我养女。”
“你人可真心善。”病友都为以是罗凤仙自己的亲女儿呢,毕竟神态里的那股骄傲劲,也只有亲妈会有,没想到是养女。
那罗凤仙对自己的养女可真是够上心的。
罗风仙已经没有了聊天的兴致,她神情有些不快地坐回自己的病床,有些不满地看了丁梅梅一眼,“怎么又是你来了,启仁呢?”
“周总最近很忙,工地有很多事等着他处理。”丁梅梅回得十分官方了,秘书的态度在罗凤仙面前摆得很正。
反正现在丁梅梅已经没有了上位的心思,就这样呗,反正她和儿子吃穿不愁,她儿子上的是京市的户口,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上的也是最好的贵族学校。
至于她,也不比罗凤仙差了哪里,就是没有正妻的名份而已,真要成了正妻,然后看着周启仁在外头沾花惹草?丁梅梅摇了摇头。
那还是算了吧,正好她也不想当人后妈,就这样对谁都好。
听到周启仁忙,罗凤仙有些不高兴,她在医院呆了这么久,周启仁统共也没来看过她两回,但周启仁在外头忙的是大事,罗凤仙也不好说什么,只能找丁梅梅撒气,“你当人秘书的,穿着这么透是想干什么,伤风败俗!”
丁梅梅看了眼身上的荷叶领长袖黑纱衬衣,里头还穿了吊带,遮得严严实实,就这,罗凤仙还说透?
那罗凤仙是没见过她穿得露骨的时候!
丁梅梅也不生气,只笑着道,“罗姐教训得是,我下回注意,对了,周总说了,他弟弟和弟妹过两天就要到京市了,派我来问问,您打算怎么安排。”
周启义夫妻本来老早就要到京市来的,但夫妻俩个是准备抛家舍业,到京市来依靠大哥,有些事情就没那么快能处理得完,所以一拖再拖,就拖到了现在。
罗凤仙听到这两个人要来京市,第一个反应就是嫌麻烦,也讨厌他们夫妻来沾周启仁的光。
叫他们管好周多春也没有管好,搞得周多春要死要活,被周启仁弄到京市来,她替他们养儿子,也没见养不好。
还有之前开养猪场那事,想到真金白银打了水漂,罗凤仙就心疼。
“给他们租个便宜的房子,随便住着吧,做事的话你问问启仁,让他们直接去工地上班就是了,没有什么别的安排。”罗凤仙不待见他们极了。
而且罗凤仙总觉得,周启义夫妻是来抢周陈的。
周青现在在顾家,她在陌生人面前,都不能说是自己的女儿,那以后说不定在她身边伺候养老的,就只是周陈一个。
以前隔得远还好,周陈对她这个伯妈也还算孝顺,现在亲生爸妈来了,周陈对她还会有之前那样亲吗?
丁梅梅笑了笑,“周总的意思是,他弟弟由他那边安排,但弟媳妇,希望罗姐能安排去你那个店里工作。”
罗凤仙脸色一沉,她开的可是服装店,陈美玲一个乡下妇女懂什么,往店里一站别说替他招徕客人了,说是赶跑客人还差不多。
但这是周启仁的意思……
丁梅梅说话传达完毕,就踩着高跟鞋,摇曳生姿地走了。
“你男人这个秘书,妖里妖气的,你可以盯紧一些啊。”病房里的病友提醒罗凤仙。
罗凤仙却不以为意,“这就是个破鞋,我男人看不上他的,这个就不用操心了,我现在烦的是我妯娌,你不知道我那个妯娌,胖得要死,又容易出汗,身上还有狐臭味儿……”
说着话,罗凤仙还扇了扇鼻子,好像现在就闻到了味道一样。
丁梅梅站在门口顿了顿,周启仁让她给罗凤仙的银行卡她还没给,这会也不打算进去给了,黑着脸扭头就往外走。
等回到了周启仁身边,丁梅梅肯定是要告状的,至于那张没有送出去的银行卡,也成了周启仁对丁梅梅的补偿。
不管怎么说,周启义夫妻确实是要来京市了。
丁梅梅通知不到三天,周启义夫妻就出现在了罗凤仙的病房里,看到到处打了石膏的罗凤仙,陈美玲不敢置信。
看到瘦得像变了个人的陈美玲,罗凤仙也不敢置信。
“嫂子,你怎么伤成了这样?”陈美玲满眼不敢置信,不过眼里却没有什么担心的情绪,“我听说青青也出了车祸,青青还好吧!”
“我还好,青青也还好,倒是你,怎么瘦成了这样。”罗凤仙打量着陈美玲。
要不是五官还是原先的五官,说话也和以前别无二致,罗凤仙都要怀疑周启义是不是偷偷换了个老婆。
陈美玲叹了口气,小心地看了眼自己男人,她瘦成这样,还不是替自己那不省心的小弟操心操的。
反正是一言难尽了。
罗凤仙在医院,也没法安排他们夫妻,丁梅梅很快就到医院把人给接走了。
陈美玲是知道这个丁梅梅就是周启仁外头养的女人的,这会看丁梅梅跟罗凤仙谈笑正常,不由叹为观止,她这个嫂子到底是真的一点都不知道,还是装的?
丁梅梅给周启义夫妻准备的房子还算不错,比罗凤仙说的随便找的便宜的地方好,至少也是个正经的家属院小区,但比丁梅梅住的条件却又要差很多。
好在周启义夫妻刚从乡下来,看城里的什么都好,有自来水,有抽水马桶,就什么也不挑剔。
夫妻俩也终于见到了,已经完全蜕变得像个城里人的周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