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迷乱了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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藜麦喝的神志不清,被他的动作弄疼了,哇哇大叫:“你弄疼我了!放开放开!”
言恒语被她闹的头大,手一松,说道:“好的,我放。”
言恒语松了手之后,藜麦甚至一软,顺着鞋柜就往下滑,坐在了地上,突然就沉默了下来。
久久没见她有反应,言恒语以为她睡过去了,打开玄关的灯却看见她靠在鞋柜上泪流满面。
言恒语一时无语,揉了揉眉心,过了会让,寂静的声音才在空荡荡的公寓里淡淡的响起:“藜麦,每次喝醉了就是这样,够了没?”
“嫌我烦你就别管啊,反正几个月前你就要跟我绝交了。”藜麦闭着眼,眼皮也不抬的说。
言恒语冷笑了一声儿:“要是在闫文林这事儿上你有这么痛快,何必沦落到要买醉疗伤的地步?”
“你不懂!”藜麦用手擦了擦眼泪,手脚并用的从地上站起来,步履凌乱的往里慢慢地走:“你不懂那种放不下,但又逼着自己放下的痛苦。”
“我比你更懂。”言恒语看着她的背影说。
藜麦的脚步停住,但是却没有转身。
言恒语重复:“我比你更懂,这么多年来,这种感觉如影随形。”
藜麦呵呵一笑,背影清瘦又低落,她顿了下,缓步朝着自己的卧室里走去,不小心撞在了门框上,言恒语条件反射的就跑过去把人给接住。
藜麦拂开他,说道:“你知道吗,我真的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江时婉跟人怎么样,闫文林都不置一词,我去说算什么,反而被人妈不要脸。”
她自嘲一笑,“我是不是真的很不要脸?”
言恒语赞同:“的确。”
藜麦也不生气,一下子就趴在了床边,闷声闷气的说:“我也心甘情愿,当你对一个人执着到一定地步的时候,理智可以不要,脸皮可以不要,只想为了他好。”
“可是他不需要你的好。”
言恒语的话,一语中的。
有时候不是你不好,是因为你不是他想要的人。
藜麦裂开嘴笑出声儿,仿佛听见自己心脏在冒血的声音。
“是啊,他不需要我的好,但是我还是希望他好好的,毕竟一响起我们曾经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舍不得让他不好,他为什么要为了一个对她不好的人,劳心劳力。”
言恒语不得不提醒她:“这都是他自愿的,你又怎么知道江时婉对他不好,你不要被自己的不甘迷乱了心智。”
藜麦这个地步已经听不进去了。
藜麦自言自语的说都:“是啊,他是自愿的,他啊,为了为江时婉澄清,补偿我的损失,多给了我千分之三的股份。”她抬着眸子望向言恒语,目光无焦,神采尽失,“他好大放,对江时婉好贴心。”
藜麦说着,眼泪顺着脸颊再次流了出来。
言恒语看了她一眼,只觉得自己做的一切,她反正也看不到,瞬间觉得没意思,何必自虐,转身要走,却见她从床头柜里取出一本类似于纪念册的东西。
言恒语止住脚步,见她翻开,果不其然是个纪念册,从第一页来看,记录的应该是她和闫文林恋爱时期的点点滴滴。
言恒语的脚步像是被水泥凝住在了地上,再也挪不动脚。
看着她一点点翻看着曾经,言恒语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闲情逸致就这么站在她旁边一起看下去的。
胸口闷的难以呼吸。
藜麦似乎眼泪已经流干,安静的翻完了纪念册,像是亲身再回顾了一边和闫文林在一起的时间。
“我舍不得扔,能帮我处理了吗?”
言恒语诧异的看向她,随后冷然一笑:“藜麦,你没心。”
说完还是一把夺过了那东西,“也是,扔了好,留着它,说不定以后会影响人家夫妻和谐。”
藜麦手指还扒在那本纪念册上,念念不忘的样子,让站在她面前的男人走也不是,不走也是。
言恒语垂下眸子,眼皮当去了眼睛里自嘲的暗淡。
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必定有他的理由,或许她美丽不及她人,或许她饱经沧桑改换面貌,就算她不再优秀,满身斑驳缺点,但心里总是有一个位置是留给她,如易碎物品般将她小心珍藏,始终不愿意拿出来与人相提并论、
言恒语从藜麦跟闫文林在一起之后,无数次的告诉自己,可以念可以想,但是作为一个男人要向前看,感情不能是永远围绕这一个人原地打转。
无奈,效果不佳。
他和藜麦很早就认识了,但是真正的交集,开始的非常具有港台言情效果的戏剧性。
姜老生日那天,十四岁的藜麦反叛心理很是严重,在姜宇承的威逼之下,在公众场合对藜麦母女非常冷淡,甚至根本没有承认过,藜麦为了引起老爷子的注意,她不仅喝了酒,还在黑灯瞎火的舞池里跟人接吻。
被姜老爷子发现之后,立刻拎回家里教训,“小小年纪,你哪里学的这些!?”
藜麦指着姜宇承说:“他教我的,他带了女孩子来,又亲又抱你怎么不说他?”
“你哥怎么成年了!交女朋友很正常!”
“我交男朋友有何不可?”藜麦反驳。
后来,她口中的男朋友被自家老爷子教训了一番,“她说是你女朋友,你看看她才多大?”
言恒语很不幸就是那个无辜被藜麦亲的男人。
那事儿过后,他时常在深夜里心火旺盛,羞耻的响起少女软糯的双唇,红酒在她唇齿留香,娇小的身影,拥有独特而青涩的芳香,细软的长发拂过掌心,像一只猫爪挠在心上。
那时候他刚成年,冲动,并且有着源源不断的精力,而当时藜麦更多的是存在于他脑海中的一副被自己润色后的完美想象。
但随着相处和她的成长,她变得更加真实,更加鲜活,也让他缺乏割舍不下忘不掉。
后来他去了美国上大学,跟闫文林一个班级,后来藜麦考入跟他同一个学校的国际法学系。
言恒语极其后悔的,就是让藜麦认识了闫文林。
没人会愿意十年如一日当傻子,言恒语也不例外。
藜麦喝的神志不清,被他的动作弄疼了,哇哇大叫:“你弄疼我了!放开放开!”
言恒语被她闹的头大,手一松,说道:“好的,我放。”
言恒语松了手之后,藜麦甚至一软,顺着鞋柜就往下滑,坐在了地上,突然就沉默了下来。
久久没见她有反应,言恒语以为她睡过去了,打开玄关的灯却看见她靠在鞋柜上泪流满面。
言恒语一时无语,揉了揉眉心,过了会让,寂静的声音才在空荡荡的公寓里淡淡的响起:“藜麦,每次喝醉了就是这样,够了没?”
“嫌我烦你就别管啊,反正几个月前你就要跟我绝交了。”藜麦闭着眼,眼皮也不抬的说。
言恒语冷笑了一声儿:“要是在闫文林这事儿上你有这么痛快,何必沦落到要买醉疗伤的地步?”
“你不懂!”藜麦用手擦了擦眼泪,手脚并用的从地上站起来,步履凌乱的往里慢慢地走:“你不懂那种放不下,但又逼着自己放下的痛苦。”
“我比你更懂。”言恒语看着她的背影说。
藜麦的脚步停住,但是却没有转身。
言恒语重复:“我比你更懂,这么多年来,这种感觉如影随形。”
藜麦呵呵一笑,背影清瘦又低落,她顿了下,缓步朝着自己的卧室里走去,不小心撞在了门框上,言恒语条件反射的就跑过去把人给接住。
藜麦拂开他,说道:“你知道吗,我真的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江时婉跟人怎么样,闫文林都不置一词,我去说算什么,反而被人妈不要脸。”
她自嘲一笑,“我是不是真的很不要脸?”
言恒语赞同:“的确。”
藜麦也不生气,一下子就趴在了床边,闷声闷气的说:“我也心甘情愿,当你对一个人执着到一定地步的时候,理智可以不要,脸皮可以不要,只想为了他好。”
“可是他不需要你的好。”
言恒语的话,一语中的。
有时候不是你不好,是因为你不是他想要的人。
藜麦裂开嘴笑出声儿,仿佛听见自己心脏在冒血的声音。
“是啊,他不需要我的好,但是我还是希望他好好的,毕竟一响起我们曾经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舍不得让他不好,他为什么要为了一个对她不好的人,劳心劳力。”
言恒语不得不提醒她:“这都是他自愿的,你又怎么知道江时婉对他不好,你不要被自己的不甘迷乱了心智。”
藜麦这个地步已经听不进去了。
藜麦自言自语的说都:“是啊,他是自愿的,他啊,为了为江时婉澄清,补偿我的损失,多给了我千分之三的股份。”她抬着眸子望向言恒语,目光无焦,神采尽失,“他好大放,对江时婉好贴心。”
藜麦说着,眼泪顺着脸颊再次流了出来。
言恒语看了她一眼,只觉得自己做的一切,她反正也看不到,瞬间觉得没意思,何必自虐,转身要走,却见她从床头柜里取出一本类似于纪念册的东西。
言恒语止住脚步,见她翻开,果不其然是个纪念册,从第一页来看,记录的应该是她和闫文林恋爱时期的点点滴滴。
言恒语的脚步像是被水泥凝住在了地上,再也挪不动脚。
看着她一点点翻看着曾经,言恒语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闲情逸致就这么站在她旁边一起看下去的。
胸口闷的难以呼吸。
藜麦似乎眼泪已经流干,安静的翻完了纪念册,像是亲身再回顾了一边和闫文林在一起的时间。
“我舍不得扔,能帮我处理了吗?”
言恒语诧异的看向她,随后冷然一笑:“藜麦,你没心。”
说完还是一把夺过了那东西,“也是,扔了好,留着它,说不定以后会影响人家夫妻和谐。”
藜麦手指还扒在那本纪念册上,念念不忘的样子,让站在她面前的男人走也不是,不走也是。
言恒语垂下眸子,眼皮当去了眼睛里自嘲的暗淡。
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必定有他的理由,或许她美丽不及她人,或许她饱经沧桑改换面貌,就算她不再优秀,满身斑驳缺点,但心里总是有一个位置是留给她,如易碎物品般将她小心珍藏,始终不愿意拿出来与人相提并论、
言恒语从藜麦跟闫文林在一起之后,无数次的告诉自己,可以念可以想,但是作为一个男人要向前看,感情不能是永远围绕这一个人原地打转。
无奈,效果不佳。
他和藜麦很早就认识了,但是真正的交集,开始的非常具有港台言情效果的戏剧性。
姜老生日那天,十四岁的藜麦反叛心理很是严重,在姜宇承的威逼之下,在公众场合对藜麦母女非常冷淡,甚至根本没有承认过,藜麦为了引起老爷子的注意,她不仅喝了酒,还在黑灯瞎火的舞池里跟人接吻。
被姜老爷子发现之后,立刻拎回家里教训,“小小年纪,你哪里学的这些!?”
藜麦指着姜宇承说:“他教我的,他带了女孩子来,又亲又抱你怎么不说他?”
“你哥怎么成年了!交女朋友很正常!”
“我交男朋友有何不可?”藜麦反驳。
后来,她口中的男朋友被自家老爷子教训了一番,“她说是你女朋友,你看看她才多大?”
言恒语很不幸就是那个无辜被藜麦亲的男人。
那事儿过后,他时常在深夜里心火旺盛,羞耻的响起少女软糯的双唇,红酒在她唇齿留香,娇小的身影,拥有独特而青涩的芳香,细软的长发拂过掌心,像一只猫爪挠在心上。
那时候他刚成年,冲动,并且有着源源不断的精力,而当时藜麦更多的是存在于他脑海中的一副被自己润色后的完美想象。
但随着相处和她的成长,她变得更加真实,更加鲜活,也让他缺乏割舍不下忘不掉。
后来他去了美国上大学,跟闫文林一个班级,后来藜麦考入跟他同一个学校的国际法学系。
言恒语极其后悔的,就是让藜麦认识了闫文林。
没人会愿意十年如一日当傻子,言恒语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