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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年轻气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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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时婉说完又继续埋头用勺子慢慢的舀着碗里的粥,闫文林夹给她的菜多是清淡的,估计是因为她早上说吃坏了肚子的缘故。

    晚餐吃得还算顺利,她可以不去闻那些油荤味儿的食物,喝了一碗粥之后也吃不下其他东西了,闫文林今晚没有喝酒,因为他没带司机,回去时候要自己开车,有人敬酒也被闫文林给婉拒了。

    闫文林此时正散漫的靠在椅背上,见江时婉放下筷子,问了句:“不吃了?”

    江时婉用餐巾擦了擦嘴,说道:“吃饱了。”

    她吃完东西,想拿手机看一下时间,打开自己的包儿翻来翻去没找到自己的手机。江时婉恍然,之前她一直将手机拿在了手上,进更衣室洗澡的时候,顺手就将手机单独放在了置物柜里了,想来离开的时候是忘记拿了。

    “我手机忘在更衣室了。”江时婉小声儿的附在闫文林的耳边说,为了不打扰桌上吃饭的人。

    “去拿吧。”闫文林作势起身要陪她一起去。

    江时婉一伸手拉住了闫文林,笑着说道:“我自己去就行了。”

    江时婉说完,向桌上的人打了声儿招呼示意后,拎着包离开了包厢。

    江时婉到楼下打听找到了工作人员说明来意,然后前台的工作人员让更衣室的员工带她去拿。她跟着员工往外走,去乘观光车到高尔夫球场休息区。

    刚开发不久度假村占地面积很大,综合性的服务类型也很广泛,刚才在饭桌上听说有几位吃完饭要去泡个温泉蒸个桑拿什么的。

    江时婉被领着往后面乘坐观光车的地方走,她忽然看见藜麦从楼上下来,衣服湿了贴在身上,手里捏住一把车钥匙,不知是要干什么去。

    两个人几乎是往完全相反的方向走,江时婉看了一眼便也收回了目光。

    入夜之后凉风习习,吹得观光车上贴着的宣传海报兮兮作响,夜幕下,远处高低起伏的绿几乎与这夜幕漆黑的天空融为一体,每隔几米便有个照明灯,但一路上已经很少人,便显得空旷的球场过分的安静,甚至能听见秋日仅剩的几声儿苍白的蟋蟀叫声。

    江时婉坐在车上,搓了搓手臂,总算是到了。

    她拉开柜子拿了手机,同工作人员一起返回。

    藜麦之前到卫生间用冷水给被烫红的皮肤降了温,但是衣服湿了一大片,继续穿着湿哒哒的很是难受,烫伤处也十分不舒服,她便到楼下车里去拿备用衣服换上。回去的时候,男男女女不少人站在那儿等电梯,看起来像是某个公司高层聚餐。

    吃饭的地方就在二楼,藜麦想着便往楼梯走去。低跟鞋踩在大理石上“蹬蹬”作响,在空旷的楼道间显得异常清晰,快要到了二楼缓步台的时候,藜麦听见一道低沉的男声儿在讲话。

    她手搭在扶手上,下意识的放轻了脚步。

    “到时候我这边发调职通知过去,你先稳住,嗯。”

    闫文林一手夹着烟,一手执着手机放在耳边,立于走廊的尽头,面前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窗中倒映着他的身影,他身旁有一只垃圾桶,当烟燃了一截灰烬后,他伸手在垃圾桶顶盖之上掸了掸烟灰。

    藜麦从这个角度仰望上去,只能看见他穿着黑色西装外套的宽阔肩背,现在想来,就算是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她也从来没有像热恋中的小女生一样,趴在他背上,枕着他宽厚的肩膀,让他背着她散散步,像那些校园中的情侣一样。

    她从来没有提过这样无理的要求,因为她知道闫文林不喜欢这些,而且他平时总是有很多事情要忙,连静静相处的时间都不多。

    只记得大学毕业那年,班上同学聚会,闫文林半夜来接她,她故意借着酒劲儿撒娇,到了家也抱着他的肩膀不放,不愿意让他离开,意欲很明显。

    闫文林却扯开她的手臂,有些无奈的说:“你不是说拒绝婚前性行为吗?”

    “我后悔了!”她耍赖的枕着他的肩膀,十分贪恋那宽阔结实的肩膀,给她令人安心的温度。

    后来闫文林还是将她扛到床上,然后独自离开了。

    后来她才知道,那次闫文敬来了纽约,两个人因为公司的事儿相互刁难,起了争执,闫老爷子本来已经准备让他回总公司,却因此黄了。

    闫正楠批了闫文林四个字:“年轻气盛。”

    那天闫文林被气的不清,而她却缠着他,要他亲自来接她回家,闫文林照做了,却对公司的事儿只字不提。

    那应该也是最后一次,她那般任意的蹭着他的肩膀。藜麦有时候在想,她说拒绝婚前性行为闫文林就依了她,那么几年,正是男人欲望过剩,体健阳刚的年纪,他真的没有碰过她,他到底是尊重她,还是根本对她没有那样的想法?

    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怎么会不想占有她?

    藜麦当初以为这是考验闫文林的忠贞,可现在想来,未免可笑,有爱没性,真的能叫爱情?

    但是毋庸置疑的,闫文林就像是日光,让她在那段岁月里璀璨闪亮。

    藜麦还在出神,陷入往事难以自拔,闫文林已经结束了通话:“你盯着那边,有状况实施报告……就这样。”

    闫文林打完电话,烟也差不多燃尽,他将烟蒂捻灭在垃圾桶的盖子上,正准备转身离开,却看见站在下面缓步往上走的藜麦。

    被闫文林看见,藜麦就大大方方的抬脚走上去。

    黑色西装很衬闫文林那种冷硬的贵胄气质,藜麦还没见有第二个人穿的出那种淋漓尽致的味道。闫文林抬了抬眼,淡淡的扫了她一眼,转身要走。

    藜麦被他眼底的阴郁震了震,跟了两步叫住了他,不解的问:“你生我气?”

    藜麦已经换了一条包臀的牛仔裤,白色吊带外面套着那间西装外套,脚上的一双短靴衬得身材高挑,双腿线条笔直修长,一身的有点都体现了出来。

    藜麦忍不住上千站在他面前,还是需要稍稍仰头才能与他对视。

    闫文林没什么情绪的脸上,神色冷淡,说道:“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