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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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文林跟几名警察做好防火措施后进去找人,里面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进去的人中,属闫文林身形最高大,几个警察都不过是一米七多的个头,比藜麦也高不了多少,便是由闫文林把人给抱出来的,几名警察跟在他身后善后。
但是走到客厅的时候,原本悬悬欲坠的破旧吊灯猛地从天花板上砸了下来,位置正是对着闫文林的头顶,他闪了一下,却没有完全闪开,受了点轻伤,另外一名警察却是被砸到了头现在还在急救室。
闫文林本就无心住院的,脸病服都懒得换,二是他有轻微的洁癖,觉得医院的衣服不干净,尽管他现在身上穿着的衣服也赶紧不到哪里去。
闫文林暮光女紧紧的锁住江时婉,因为疲惫而带着淡淡沙哑的嗓音说道:“你怎么来了?”
江时婉站了一会儿,默默无声的走了过去,将郑阳让她带来的衣服递给了闫文林,抿着嘴,嗓音问问软软的,听不出什么异常,“换上吧。”
闫文林看着递到眼前的袋子,没有立刻伸出手去接,目光直直的看着江时婉那找不到瑕疵的表情。
江时婉被闫文林一瞬不瞬的盯着,目光清明而犀利,仿佛一个眼神,及能轻易地将她抽次薄茧完全暴露在他的眼底。
江时婉心如擂鼓,但是嘴角的笑容却是越发的浓烈,她笑出声儿,:“你看什么?一身脏兮兮的,赶快去把衣服给换了吧。”
闫文林皱了皱眉,没说话,伸手夺过那袋子进了洗手间。
江时婉又去跟护士要了一套崭新的床单被单重新换上。闫文林换了衣服出来,看见江时婉正在用手将刚弄好的被子床单抻平,然后又将枕芯往枕头套里塞。
白炽灯下,她肤色细腻,闫文林站在侧面,正好能看出她形状姣好的耳廓,从耳垂儿到耳骨处有一串藤蔓样式的耳骨夹,本就还是十分年轻的年纪,牛仔裤和海军蓝的风意,轻熟利落的打扮,身上有种从青涩到成熟过度的性感。
并不是说女人穿着深到肚脐的深V,开叉到大腿根的长裙才能叫做性感,许多时候“性感”取决于女人的气质和言行,举手投足间给人的感觉。
刚认识不久的时候,江时婉的打扮轻熟,甚至是过度成熟,穿着长裙跟他吃饭,将她拉到腿上的时候,他承认很有感觉,但是那时候她的风情装的很是蹩脚。
江时婉装好枕芯,转身看见闫文林倚着洗手间的门框,一言不发的盯着她自己,紧抿的两片薄唇很容易给人寡淡薄情的感觉,尤其是他这样沉着眸子一动不动看着她,总是看的她心里发怵。
江时婉将头发拢在脑后,用卡子固定住,问道:“吃晚饭了吗?”
江时婉对今晚的是绝口不提,也没人主动提起,但不代表闫文林心里没有想法,下午的时候江时婉故意在他的面前寻衅滋事,现在又是这一副好太太的样子,然他十分的不悦。闫文林在心底冷冷的哼了一声儿:“没吃。”
江时婉淡淡一笑,说道:“让郑阳给你去买点吃的。”
闫文林眉心骤沉,说道:“我受伤了,你就是这个态度,买东西都要让别人跑腿,你怎么做老婆的?”
江时婉闻言亦不过是一脸不喜不怒的样子,穿着平底鞋的她要被闫文林矮一个头,江时婉扬起脸,唇角抿出个要笑不笑的弧度,轻描淡写的说道:“你又不是为我受的伤,我还鞍前马后的伺候你?”
闫文林的眉心已然能够夹死一只苍蝇了,江时婉那话说出口后,深不可测的眼神骇人冰冷。
江时婉看他也没有什么多严重的伤,拎起放在一边的包准备离开,自顾自的说道:“挺晚的了,我回去休息了,等下我让郑阳去买点宵夜,你记得吃。”
江时婉说完还当真走了,病房门“嘭”的一声儿关上,闫文林登时就骂了一句“白眼狼”,抓起枕头就往病房门口甩了出去。推门进来的郑阳,好巧不巧的被迎头一记枕头暴戾冲击,整个人都有点站不稳了,巴巴的捡起枕头委屈的看着闫文林,“闫总……”
闫文林脸一黑,“干什么?”
“那个,总裁夫人让我问你想吃什么,让我去给你买。”
“不吃,滚出去。”闫文林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哦。”郑阳悻悻的退出去,心塞得无法自拔,他找谁惹谁了?赚点公子,还要无辜躺枪!
江时婉深夜回到家,进浴室洗澡的时候,看着台子上的几只避孕棒,江时婉鬼迷心窍的站在那儿,伸手拿起了一只验孕棒,拇指在那两条杠上来回摩挲了两下,随后她手指一动,将几只验孕棒全部扫进了脚边的垃圾桶。
第二天是周六,江时婉起了个大早,换了衣服离开家前,还不忘记祝福家里的佣人炖好汤待会儿送到医院去,她自己则开着车出门了。
江时婉在路上才接到盛韵樱的电话,焦急的问道:“婉婉啊,文林的伤怎么样了?眼中吗?”
“我去看过了,不是特别严重,休息几天就好了。”江时婉说。
盛韵樱叹气,很铁不成钢的说道:“这孩子,报警了不就行了嘛,干嘛爱要亲自进去救那个律师,还有啊,她干嘛要打电话给我们家闫文林?”
“藜律师最后一个通话人是闫文林,她帮衬爷爷不少,人家出了事儿求救,总不该置之不理,到时候爷爷那边也说不过去。现在不是平安无事了吗?妈,您就别担心了。”江时婉语声平静的帮着打圆场。
盛韵樱倒也无话反驳,但是揣着手,明显不开心了,心想待会儿她到是要看看那个藜律师是个什么人物。
江时婉到了医院的时候,盛韵樱也刚到不久,正跟闫文林这说话呢,闫文林一脸爱理不理的样子。
江时婉推开门就看见盛韵樱在这之前,盛韵樱怕闫文林去救藜麦的事儿会让江时婉心存芥蒂,让闫文林好好的哄哄人家,毕竟江时婉比他小了近十岁,这个年纪的小姑娘,男人就应该多花点心思宠着哄着。
闫文林跟几名警察做好防火措施后进去找人,里面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进去的人中,属闫文林身形最高大,几个警察都不过是一米七多的个头,比藜麦也高不了多少,便是由闫文林把人给抱出来的,几名警察跟在他身后善后。
但是走到客厅的时候,原本悬悬欲坠的破旧吊灯猛地从天花板上砸了下来,位置正是对着闫文林的头顶,他闪了一下,却没有完全闪开,受了点轻伤,另外一名警察却是被砸到了头现在还在急救室。
闫文林本就无心住院的,脸病服都懒得换,二是他有轻微的洁癖,觉得医院的衣服不干净,尽管他现在身上穿着的衣服也赶紧不到哪里去。
闫文林暮光女紧紧的锁住江时婉,因为疲惫而带着淡淡沙哑的嗓音说道:“你怎么来了?”
江时婉站了一会儿,默默无声的走了过去,将郑阳让她带来的衣服递给了闫文林,抿着嘴,嗓音问问软软的,听不出什么异常,“换上吧。”
闫文林看着递到眼前的袋子,没有立刻伸出手去接,目光直直的看着江时婉那找不到瑕疵的表情。
江时婉被闫文林一瞬不瞬的盯着,目光清明而犀利,仿佛一个眼神,及能轻易地将她抽次薄茧完全暴露在他的眼底。
江时婉心如擂鼓,但是嘴角的笑容却是越发的浓烈,她笑出声儿,:“你看什么?一身脏兮兮的,赶快去把衣服给换了吧。”
闫文林皱了皱眉,没说话,伸手夺过那袋子进了洗手间。
江时婉又去跟护士要了一套崭新的床单被单重新换上。闫文林换了衣服出来,看见江时婉正在用手将刚弄好的被子床单抻平,然后又将枕芯往枕头套里塞。
白炽灯下,她肤色细腻,闫文林站在侧面,正好能看出她形状姣好的耳廓,从耳垂儿到耳骨处有一串藤蔓样式的耳骨夹,本就还是十分年轻的年纪,牛仔裤和海军蓝的风意,轻熟利落的打扮,身上有种从青涩到成熟过度的性感。
并不是说女人穿着深到肚脐的深V,开叉到大腿根的长裙才能叫做性感,许多时候“性感”取决于女人的气质和言行,举手投足间给人的感觉。
刚认识不久的时候,江时婉的打扮轻熟,甚至是过度成熟,穿着长裙跟他吃饭,将她拉到腿上的时候,他承认很有感觉,但是那时候她的风情装的很是蹩脚。
江时婉装好枕芯,转身看见闫文林倚着洗手间的门框,一言不发的盯着她自己,紧抿的两片薄唇很容易给人寡淡薄情的感觉,尤其是他这样沉着眸子一动不动看着她,总是看的她心里发怵。
江时婉将头发拢在脑后,用卡子固定住,问道:“吃晚饭了吗?”
江时婉对今晚的是绝口不提,也没人主动提起,但不代表闫文林心里没有想法,下午的时候江时婉故意在他的面前寻衅滋事,现在又是这一副好太太的样子,然他十分的不悦。闫文林在心底冷冷的哼了一声儿:“没吃。”
江时婉淡淡一笑,说道:“让郑阳给你去买点吃的。”
闫文林眉心骤沉,说道:“我受伤了,你就是这个态度,买东西都要让别人跑腿,你怎么做老婆的?”
江时婉闻言亦不过是一脸不喜不怒的样子,穿着平底鞋的她要被闫文林矮一个头,江时婉扬起脸,唇角抿出个要笑不笑的弧度,轻描淡写的说道:“你又不是为我受的伤,我还鞍前马后的伺候你?”
闫文林的眉心已然能够夹死一只苍蝇了,江时婉那话说出口后,深不可测的眼神骇人冰冷。
江时婉看他也没有什么多严重的伤,拎起放在一边的包准备离开,自顾自的说道:“挺晚的了,我回去休息了,等下我让郑阳去买点宵夜,你记得吃。”
江时婉说完还当真走了,病房门“嘭”的一声儿关上,闫文林登时就骂了一句“白眼狼”,抓起枕头就往病房门口甩了出去。推门进来的郑阳,好巧不巧的被迎头一记枕头暴戾冲击,整个人都有点站不稳了,巴巴的捡起枕头委屈的看着闫文林,“闫总……”
闫文林脸一黑,“干什么?”
“那个,总裁夫人让我问你想吃什么,让我去给你买。”
“不吃,滚出去。”闫文林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哦。”郑阳悻悻的退出去,心塞得无法自拔,他找谁惹谁了?赚点公子,还要无辜躺枪!
江时婉深夜回到家,进浴室洗澡的时候,看着台子上的几只避孕棒,江时婉鬼迷心窍的站在那儿,伸手拿起了一只验孕棒,拇指在那两条杠上来回摩挲了两下,随后她手指一动,将几只验孕棒全部扫进了脚边的垃圾桶。
第二天是周六,江时婉起了个大早,换了衣服离开家前,还不忘记祝福家里的佣人炖好汤待会儿送到医院去,她自己则开着车出门了。
江时婉在路上才接到盛韵樱的电话,焦急的问道:“婉婉啊,文林的伤怎么样了?眼中吗?”
“我去看过了,不是特别严重,休息几天就好了。”江时婉说。
盛韵樱叹气,很铁不成钢的说道:“这孩子,报警了不就行了嘛,干嘛爱要亲自进去救那个律师,还有啊,她干嘛要打电话给我们家闫文林?”
“藜律师最后一个通话人是闫文林,她帮衬爷爷不少,人家出了事儿求救,总不该置之不理,到时候爷爷那边也说不过去。现在不是平安无事了吗?妈,您就别担心了。”江时婉语声平静的帮着打圆场。
盛韵樱倒也无话反驳,但是揣着手,明显不开心了,心想待会儿她到是要看看那个藜律师是个什么人物。
江时婉到了医院的时候,盛韵樱也刚到不久,正跟闫文林这说话呢,闫文林一脸爱理不理的样子。
江时婉推开门就看见盛韵樱在这之前,盛韵樱怕闫文林去救藜麦的事儿会让江时婉心存芥蒂,让闫文林好好的哄哄人家,毕竟江时婉比他小了近十岁,这个年纪的小姑娘,男人就应该多花点心思宠着哄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