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蝶舞噬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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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舞纷飞,如梦如幻,吸人精血,噬人魂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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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午后,阳光温暖的洒进屋内。
窗内,一张檀木书案横摆,案上端砚、羊毫、素笺、松烟墨一应俱全,左侧立有一只尺许高的螭首古鼎,镂空的花纹里正吐出袅袅轻烟,氤氲了满室芬芳。
一只手臂,懒洋洋地搁在斜榻旁边,窄窄的衣袖勾勒出匀称的手腕轮廓,袖口镶着一圈油光发亮的栗色兽毛,更衬得那手素白如玉。
那是一只女子的手,五指纤纤,骨肉均匀,修长莹润,每一片指甲都很饱满,并没有像时下流行的那样涂抹上蔻丹,却显出一种更漂亮更自然的粉红色。
此刻,它们正一下下地叩击着斜榻,韧性十足的指甲与坚硬的木榻相触,发出百无聊赖的“哒哒”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敲打不息的手指忽然停止,紧握成拳,然后又松开,豪气干云地喊道:“小倩,给我换衣服,我要出去转转!”斜榻上的女子一边说着,一边缓缓抬起头来。
澄澈的阳光下,她的脸呈现出几近透明的乳白,就像清晨缭绕花间的薄雾,楚楚动人的细致,我见犹怜的荏弱。而她的唇,便是盛放在迷雾中娇嫩的蔷薇花瓣,一如她所穿的那件色泽鲜红的薄纱长裙,明媚华丽到令人不能逼视。而她的那双流光溢彩的紫眸,更是闪着夺人魂魄的光芒。
苍白而又明艳,清丽而又妖娆,纤弱而又炽热,恍若冰与火的综合,矛盾而绝艳,正是玫瑰花坞的老板——玫瑰。
阳春三月,春水如碧。岸边桃花三两枝已初绽花颜,灼灼其华,和树下水边的人相映衬,花颜之艳,人面之娇,恍如画卷。
“江南好,翠竹直,做箫送与哥哥带,吹出一支桃花调,问这箫好勿好……”水声哗哗,江南水乡的渔女一边哼着小调,一边将渔网撒下。三五个渔女聚在一起,笑语唧唧,总有说不完的悄悄话。
一只细白的手抓着鲜嫩的桃花枝,摇了一摇,却没能将桃花折下,花瓣簌簌落落地掉下来。她皱了皱鼻子,转身走近了路旁的一家小吃店内。
“店家,再往前走,是什么地方?”玫瑰问道。
“姑娘,这前面可就是流水镇了。”店家答道。
“流水镇,名字不错,店家在给我装一盘点心,我带着去镇上吃。”玫瑰吩咐道。
“流水镇?”店家微微一怔,“姑娘,你去流水镇做什么?我听别人说,流水镇那边发生很多事,有人无端死在家中,还有人被挖心,乱坟岗恶鬼作祟,你去哪里干嘛?”
玫瑰沉默了片刻,冲着店家微微一笑:“没见过,想见识一下。”
玫瑰的好奇心又被激起,反而加快了步子。只见天边微露鱼肚白,朝霞明丽,她已经可以看见不远处的一座江南小镇。
王小二在流水镇上干了二十多年跑堂,还是头一回见到如此美丽的女子独自一人来下馆子,不由感叹今日掌柜的提早开门是对了。
玫瑰坐在桌边,握着筷子:“有什么菜,端上来就好。”
王小二一呆,赔笑道:“姑娘,这才早上,小店的掌勺师傅要到中午才来,吃热菜恐怕还太早了罢?”
只见那位眉目如画的少女抓着筷子往桌上一敲:“什么管饱的就端上来!”
玫瑰露出的那种饿汉气魄让店小二肃然起敬,立刻下去忙碌了。
王小二端着一笼热气腾腾的包子放在桌上,问道:“厨房里还有半只昨日剩下的烧鸡,要不要热一热给姑娘端上来?”
玫瑰将一小锭银子放在桌上:“还有多少都拿过来。”
王小二将银子拿在手中一掂,大约有三四两重,这样出手很是大方了,何况还是在流水镇这种不算繁华的小镇。【愛↑去△小↓說△網w qu 】
片刻间,玫瑰已经咽下一个包子,用筷子戳了第二只咬了一口,眼中还盯着第三只。
临近中午时分,饭馆里的客人也渐渐多了起来,人声嘈杂,中间混杂着几个北地口音,闹腾腾的一片。
“我看这位姑娘得很,不是镇上的人吧?”一人操着当地口音走过来,拖开板凳坐下。那人獐头鼠目,形容猥琐,露出谄媚的神情。
玫瑰微一颔首,淡淡道:“是头一回来这里。”
“小二,再加副碗筷。”玫瑰接着说道。
那个凑过来坐的当地人脸上立刻笑开了花:“小姑娘,真是爽快人。”
玫瑰道:“不知这镇上有什么新奇有趣的事情?”
那当地人摸了摸脸,眼巴巴地望着王小二端上来的菜肴。
玫瑰微微一笑,拿了双筷子递到他手中,又悄悄指着角落那一桌坐着的几个身上佩剑带刀的大汉:“大叔,我一路过来,就见过很多像这样的人,一脸凶霸霸的,他们来这里做什么?”
那当地人夹起盘子里的热菜,流水似地往嘴里送,含含糊糊地说:“你这小姑娘一定是顽皮,从家里偷跑出来的吧?”
玫瑰点点头,一脸惊讶:“大叔你怎么知道的?”
那人哈哈大笑,甚是得意:“我怎么会不知道,嘿,你这小姑娘!我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了,还有什么不知道的。”那人果真受了激将法,放下筷子,“他们是来找娘娘墓穴的。”
玫瑰道:“当今皇上怎会把自己的妃嫔葬在这里?”
“不是现在的皇上,是已经亡了国的那个皇帝。那时候你都还没生出来呢。”
玫瑰更是怀疑:“既是皇族,定有自己的皇陵,又怎么会葬在这里?”
那当地人笑了:“那时候,现在皇宫里的那位皇帝还没当皇上的时候,是大将军。他灭了南祁之后,南祁的亡国皇帝带着他宠爱的贵妃,在手下那一批人的保护下逃走了。到了流水镇的时候,那亡国皇帝手下人叛变,就把那皇帝杀了,而贵妃娘娘和亡国皇帝伉俪之情甚笃,不愿独活就自尽了。他们出逃的时候从皇宫里带出很多金银珠宝,随身带着钱财外露,很容易招致杀身之祸,于是就想了一个法子,为那个娘娘修了一座墓穴。一来在墓穴里藏着珠宝,可以随时来拿;二来也是因为那位娘娘是含恨而死,怕她死不瞑目化为恶鬼,也想用这座墓穴镇着。这就是娘娘墓的由来。”
玫瑰随口道:“你定是也去找过这座娘娘墓了。”
“找是找过,不过,”他看了看左右,低下声音说,“那位娘娘鬼可凶了,一定是只厉鬼,谁拿了这里面的宝贝,就会死!我们镇上的人,宁可绕道也不从乱坟岗里走。”他拿起筷子,继续往嘴里塞热菜,又无暇说话了。
玫瑰在桌上轻叩:“想来这也是传闻,越传就越走样。”
那人摇摇头,嘴里含着排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玫瑰想起之前听说过的流水镇的传闻,不禁问了起来。
“我告诉你吧,我们镇上有个年轻小伙,生得可壮实了,家里穷,又没什么亲戚,老爹死了也没钱埋,只好埋到乱坟岗上去。他挖着挖着,就挖出几个金银杯子还有几块玉,不出十天,就死在自家里了,我从来没见过那么难看的死状……啊,还是不说了,吃饭,吃饭。”
玫瑰突然说了一句:“那个人的死状,你就是不说,我也能想得出来。”
那当地人只埋头猛吃。
“他家里没有其他亲人,等有人发现的时候一定连尸首都烂了,身上爬满尸虫,有老鼠啃他的肉,还有苍蝇四处乱飞。”玫瑰夹起一块醋溜排骨,“他的尸首啊,就和这块排骨一样,骨头都软了,上面沾着肉。”
那当地人正要去夹那块最大的排骨,听了这句话,筷子一拐,去夹旁边的爆炒猪肝。只听玫瑰立刻道:“他的肝也定是烂了,就和这猪肝一样,是酱色的。”
那人脸色焦黄,去夹水晶丸子。
“唉,那人的眼珠应该还在吧。听说死人的眼珠就是白生生的。”玫瑰夹起一个丸子,咬了一口,“不知道是不是像这个水晶丸子一样有韧劲,有嚼头。”她伸过筷子,点着盛酱猪肚的盘子:“听说这种酱的东西要在酱缸里腌很久,所以很多乡野小店都把那些发酸发臭了的内脏和肉腌起来。那些奇怪的味道被酱汁的味道盖过去,就尝不出来异味了。不知这里的是不是这样?还有,那个人的尸首不会被黑店腌着当猪肉卖了吧?”
话音刚落,那当地人脸色青白,踉踉跄跄地奔出去趴在门口呕吐不止。
玫瑰来到乱坟岗上时,已经有五六个江湖人聚在那里了。
忽听前方传来一个女子清脆欢快的笑声,宛如铃声叮当。身边立刻有人铮的一声拔出兵器,拿在手中。
一位雪白衣衫的少女站在枯树下面,手中抓着一把小米,正在喂树上的鸟儿,还时不时做出倾听的模样,轻声对着鸟儿说话。她突然转过头来,柳叶眉弯弯,未语先笑:“鸟儿说,今儿镇上来了很多客人,果真不假。”她拍了拍手,很是欢喜:“我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多人,这样热闹过了。可是鸟儿却说,人多,坏事也多。因为人大多喜欢作恶。”
一个中年老道皱了皱眉,上前一步:“姑娘何出此言?”
那雪白衣衫的少女看着枝头上的鸟儿,唧唧咕咕说了一阵,又回过头说:“鸟儿说,明日会下雨,问我信不信。我当然信了,你们信不信?”
那个老道拦住身后要仗剑上前的同伴,神色和善:“那鸟儿还说了些什么?”
少女侧过头,像是在倾听,还时不时点头,隔了片刻方才道:“鸟儿说,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自古不变。”
话音刚落,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只听身后有人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来,是个肥胖妇人,边跑边气喘吁吁地喊:“小姐,小姐,你怎么又到这种地方来了?老爷的话你总是不听。”她跑到近处,抱住那个雪衣少女,连连向众人赔不是:“各位爷,我家小姐生下来就是傻的,你们大人有大量,不要同一个傻姑娘计较!”
那少女挣扎着,看着惊起飞走的小鸟:“它、它被你吓走了!你赔给我,现在就赔!”
妇人从身后用力架住自家小姐,连连道:“对不住,当真对不住。”
那个老道突然拦住她们的去路,双手合十:“不知这位姑娘是哪家的小姐?”
妇人立刻答道:“我家老爷姓沈,是镇上的商人。”
老道点点头,便让开了一条路。
少女被妇人架着,不再挣扎,经过玫瑰身边的时候,突然痴痴看着她:“你相信我能听懂鸟儿的语言吗?”
玫瑰点了点头。
少女看着她一笑,如春花绽放:“我悄悄告诉你,这里有鬼,是恶鬼,它喜欢啃人的骨头,咔嚓咔嚓,一点渣都不剩。这都是鸟儿告诉我的,不过它还说,恶鬼不可怕,人才是最可怕的。”
妇人连忙捂住少女的嘴,连连赔笑:“对不住,真是对不住,痴儿胡言乱语呢。”
那少女这一番话,已教人心生寒意。
玫瑰看着她们的背影,心思百转,那妇人说自家小姐是傻子,可是她说出口的一些话,却又很有道理,绝不是一个傻子可以说出来的。
忽听那个老道轻咳一声,当先往前走:“我们还是先找娘娘墓穴,再说,就是真的有厉鬼,老道顺手就能收了,各位莫慌。”
另外那五人立刻应声附和。
玫瑰瞧着那些人,从兵刃到衣衫,都没放过。
“这就是墓穴了,”老道蹲下身,拂开一块青石板上的灰,一运力,就把石板挪开了,露出一条地道来,“我们不是第一个找到这里的人。不瞒各位说,老道的师弟就曾经进来过,他是一群人当中唯一活下来的,只是……唉,已经失心疯了,也问不出他到底是看到了什么东西,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有人接口道:“我倒是听说,有人曾见过墓中女鬼挖心的。”
老道摆了摆手:“这个决计不会是真的。”他语气一顿,又道:“我们这番下去,很可能会碰到危险,各位之中不想下去的,不妨留在上面。”
几人相视一阵,虽然心有戚戚焉,还是摇摇头。
在外面等了一会儿功夫,一行人慢慢沿着地道走下去。
玫瑰往下走了几步,轻声道了一句:“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忽然眼前一亮,只见有个年轻人举着一支点燃的蜡烛,微笑道:“在下身上还有二十几支蜡烛,应是可以支撑着走到墓地尽头。”
老道不由赞道:“还是秦公子细心。”
秦公子矜持地一笑,突然一阵风吹来,手中的蜡烛嗤的一声熄灭了。
只听不远处有个粗豪的嗓门大叫起来:“是谁踢的老子?!”突然又有人骂道:“有种站出来比划比划!”随后,身边响起了呼呼风声,掌风拳声不绝。
玫瑰往左边退了一步,突然有一只手伸过来握住她的左手。手指修长,有些凉冷。
她心头一惊,站在自己左边的那个人是谁?
那人轻笑一声,疏忽间绕过她身后,阴森森地说:“发我丘者,诛。”待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声音已经在远处了。
眼前火光亮起,老道举着火折子,脸上的肌肉微微抽动。
只见秦公子倒在地上,身边掉落一卷蜡烛,眉心只有一点殷红。
老道捡起蜡烛,点亮了一支,撕下半幅衣袖裹着手,到秦公子的鼻下一探,已经气绝。但他脸上神色平静,甚至没有半分痛苦之色。
玫瑰走到近处:“是眉心一击致命。不过,”她蹲下身,抬手在秦公子身上一按:“尸首已经冷了,绝对不是刚死的。”
老道忍不住问:“那之前和我们一起进来的岂不是……”
玫瑰淡淡道:“就是刚才说话的人。”
“这怎么可能,我是和他一起到流水镇上的,中间并没有分开赶路过!”
玫瑰叹了口气,很是同情地看着他:“那说明,你一直都不知道同行的那个人在途中就被人杀了,而杀秦公子的那个人还扮成他的样子和你一起赶路。唉,这样想想,他现在要是想扮作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也不是难事。”
老道语气凉冷:“敢问姑娘高名?何出此言?”
“玫瑰。”玫瑰淡淡说道。
“玫瑰?难不成姑娘就是玫瑰花坞的玫瑰老板?”有人惊呼道。
“是我。”玫瑰依旧淡淡的说道。
“贫道凌虚子这厢有礼了。”老道立马转变口气说道。
众人一听是玫瑰老板,也都纷纷自我介绍了一番。
忽听有个叫吴大中的哑声道:“你们来看!”
只见前面的墓室中,一扇石门半敞开着,石门上刻着五个大字。
发我丘者诛。
沉默一阵,玫瑰走上前推开石门,走了进去。
凌虚子只得跟上去,过了片刻,还是道:“其实适才蜡烛熄灭的时候,我碰到那个人的手了,虽然比一般人要凉一些,却不是鬼怪。我也肯定对方不是妖。”
玫瑰沉吟道:“那人的手上可有茧?”
凌虚子回想了一阵:“没有。”
玫瑰道:“那就怪了。”她看见对方不解的眼神,便解释道:“但凡练过兵器的,食指和虎口都会有茧。不管是用什么兵器,手上都会起茧,只是位置不一样。这样说来,他是如何伤人于无形的?”
他们走了十几步,就听见身后有脚步声响起,回头看去,只见其余五人全部都跟了进来。
在墓道中走得深了,耳边响起阵阵流水声。
凌虚子道:“就这里的风水来说,这个墓果真是葬女子的,女子宜葬在有水的地方。”
转眼间已经走到墓穴尽头,又是一扇石门横亘眼前。
吴大中突然大步走到最前面,用力去扳那扇石门,脸涨得通红,石门却一动未动。又有两个人立刻走过去,三人一起用力,石门这才咔咔发出响声,缓缓打开。
三人冲进墓室,只见墓室中摆着一张矮桌,矮桌正中是一颗发着幽光的夜明珠。吴大中立刻伸手去拿那颗珠子,可那颗珠子像是有千斤重一般,怎么也拿不起来。
玫瑰举着蜡烛,去照四面石壁上的壁画。看颜色,这壁画还是比较新的。
第一幅图,画得是一位窈窕女子坐在窗前,对镜梳妆,窗外柳枝青青,正是春光明媚的好时节。
第二幅画中的女子和第一幅中的是同一个人,她跪在宫闱中,一个穿着明黄龙袍的男子则站在她面前。
凌虚子站在她身边,低声道:“这里埋的果真是一位妃嫔。”
第三幅图,千军万马,气势非凡,画得却是征战了。
“想来这是当年南祁灭国的场景。”凌虚子看着第四幅壁画,语气变重,“这妃嫔不是自尽的,是被手下人给活生生装进棺材里闷死的。”
玫瑰点点头:“想来他们只是要找一处藏金银珠宝的地方,正好借了这个名头。将活人关进棺材里,手段真是残忍。”
话音刚落,突然听见身后有人纵声狂笑起来,笑声在墓室中回荡,烛影摇曳,让这墓地显得更加阴森恐怖。
玫瑰连忙转头,只见眼前血光一现,一道鲜血突然飞起,撒在壁画之上,吴大中手拿长刀,竟是将身后的一人拦腰砍断!
他眼中赤红,脸上抽搐,突然向玫瑰冲过来。玫瑰往旁边一避,只觉得身后似乎触到了什么东西,脚下震动,隐约有机弩之声。
吴大中一击落空,又扬起长刀,激起风声呼呼,当得一声砍在壁画之上,碎石纷纷落下。
玫瑰长剑出鞘,青芒一闪,掠过对方的咽喉。吴大中捂着喉咙撞到墙壁之上,抽搐一阵,便不动了。
和吴大中一起来的同伴怒吼一声,合身向玫瑰扑去。
有人伸脚一绊,吴大中的同伴便重重摔在地上。
凌虚子厉声道:“吴大中只怕身中剧毒,神志不清,才会胡乱杀人。若玫瑰老板不出手,我们也不能活着出去了!”
他说话之时,墓室底下的震动越来越大,机弩之声也越来越响。
玫瑰突然觉得脚下一空,摔到一条甬道之中。饶是她反应极快,立刻伸手去攀身边的一面石壁,可这石壁被打磨得光滑,根本用不上力,只能顺着甬道往下滑。
甬道中有一处拐弯的地方,她借着这一股力冲出甬道,一下子撞在什么柔韧的事物上。眼前一片黑暗,完全看不清东西。她伸手摸了一下,又摸了一下,忽听有人在黑暗中用一种凉飕飕的声音慢慢说:“你到底摸够了没有?”(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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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内,一张檀木书案横摆,案上端砚、羊毫、素笺、松烟墨一应俱全,左侧立有一只尺许高的螭首古鼎,镂空的花纹里正吐出袅袅轻烟,氤氲了满室芬芳。
一只手臂,懒洋洋地搁在斜榻旁边,窄窄的衣袖勾勒出匀称的手腕轮廓,袖口镶着一圈油光发亮的栗色兽毛,更衬得那手素白如玉。
那是一只女子的手,五指纤纤,骨肉均匀,修长莹润,每一片指甲都很饱满,并没有像时下流行的那样涂抹上蔻丹,却显出一种更漂亮更自然的粉红色。
此刻,它们正一下下地叩击着斜榻,韧性十足的指甲与坚硬的木榻相触,发出百无聊赖的“哒哒”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敲打不息的手指忽然停止,紧握成拳,然后又松开,豪气干云地喊道:“小倩,给我换衣服,我要出去转转!”斜榻上的女子一边说着,一边缓缓抬起头来。
澄澈的阳光下,她的脸呈现出几近透明的乳白,就像清晨缭绕花间的薄雾,楚楚动人的细致,我见犹怜的荏弱。而她的唇,便是盛放在迷雾中娇嫩的蔷薇花瓣,一如她所穿的那件色泽鲜红的薄纱长裙,明媚华丽到令人不能逼视。而她的那双流光溢彩的紫眸,更是闪着夺人魂魄的光芒。
苍白而又明艳,清丽而又妖娆,纤弱而又炽热,恍若冰与火的综合,矛盾而绝艳,正是玫瑰花坞的老板——玫瑰。
阳春三月,春水如碧。岸边桃花三两枝已初绽花颜,灼灼其华,和树下水边的人相映衬,花颜之艳,人面之娇,恍如画卷。
“江南好,翠竹直,做箫送与哥哥带,吹出一支桃花调,问这箫好勿好……”水声哗哗,江南水乡的渔女一边哼着小调,一边将渔网撒下。三五个渔女聚在一起,笑语唧唧,总有说不完的悄悄话。
一只细白的手抓着鲜嫩的桃花枝,摇了一摇,却没能将桃花折下,花瓣簌簌落落地掉下来。她皱了皱鼻子,转身走近了路旁的一家小吃店内。
“店家,再往前走,是什么地方?”玫瑰问道。
“姑娘,这前面可就是流水镇了。”店家答道。
“流水镇,名字不错,店家在给我装一盘点心,我带着去镇上吃。”玫瑰吩咐道。
“流水镇?”店家微微一怔,“姑娘,你去流水镇做什么?我听别人说,流水镇那边发生很多事,有人无端死在家中,还有人被挖心,乱坟岗恶鬼作祟,你去哪里干嘛?”
玫瑰沉默了片刻,冲着店家微微一笑:“没见过,想见识一下。”
玫瑰的好奇心又被激起,反而加快了步子。只见天边微露鱼肚白,朝霞明丽,她已经可以看见不远处的一座江南小镇。
王小二在流水镇上干了二十多年跑堂,还是头一回见到如此美丽的女子独自一人来下馆子,不由感叹今日掌柜的提早开门是对了。
玫瑰坐在桌边,握着筷子:“有什么菜,端上来就好。”
王小二一呆,赔笑道:“姑娘,这才早上,小店的掌勺师傅要到中午才来,吃热菜恐怕还太早了罢?”
只见那位眉目如画的少女抓着筷子往桌上一敲:“什么管饱的就端上来!”
玫瑰露出的那种饿汉气魄让店小二肃然起敬,立刻下去忙碌了。
王小二端着一笼热气腾腾的包子放在桌上,问道:“厨房里还有半只昨日剩下的烧鸡,要不要热一热给姑娘端上来?”
玫瑰将一小锭银子放在桌上:“还有多少都拿过来。”
王小二将银子拿在手中一掂,大约有三四两重,这样出手很是大方了,何况还是在流水镇这种不算繁华的小镇。【愛↑去△小↓說△網w qu 】
片刻间,玫瑰已经咽下一个包子,用筷子戳了第二只咬了一口,眼中还盯着第三只。
临近中午时分,饭馆里的客人也渐渐多了起来,人声嘈杂,中间混杂着几个北地口音,闹腾腾的一片。
“我看这位姑娘得很,不是镇上的人吧?”一人操着当地口音走过来,拖开板凳坐下。那人獐头鼠目,形容猥琐,露出谄媚的神情。
玫瑰微一颔首,淡淡道:“是头一回来这里。”
“小二,再加副碗筷。”玫瑰接着说道。
那个凑过来坐的当地人脸上立刻笑开了花:“小姑娘,真是爽快人。”
玫瑰道:“不知这镇上有什么新奇有趣的事情?”
那当地人摸了摸脸,眼巴巴地望着王小二端上来的菜肴。
玫瑰微微一笑,拿了双筷子递到他手中,又悄悄指着角落那一桌坐着的几个身上佩剑带刀的大汉:“大叔,我一路过来,就见过很多像这样的人,一脸凶霸霸的,他们来这里做什么?”
那当地人夹起盘子里的热菜,流水似地往嘴里送,含含糊糊地说:“你这小姑娘一定是顽皮,从家里偷跑出来的吧?”
玫瑰点点头,一脸惊讶:“大叔你怎么知道的?”
那人哈哈大笑,甚是得意:“我怎么会不知道,嘿,你这小姑娘!我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了,还有什么不知道的。”那人果真受了激将法,放下筷子,“他们是来找娘娘墓穴的。”
玫瑰道:“当今皇上怎会把自己的妃嫔葬在这里?”
“不是现在的皇上,是已经亡了国的那个皇帝。那时候你都还没生出来呢。”
玫瑰更是怀疑:“既是皇族,定有自己的皇陵,又怎么会葬在这里?”
那当地人笑了:“那时候,现在皇宫里的那位皇帝还没当皇上的时候,是大将军。他灭了南祁之后,南祁的亡国皇帝带着他宠爱的贵妃,在手下那一批人的保护下逃走了。到了流水镇的时候,那亡国皇帝手下人叛变,就把那皇帝杀了,而贵妃娘娘和亡国皇帝伉俪之情甚笃,不愿独活就自尽了。他们出逃的时候从皇宫里带出很多金银珠宝,随身带着钱财外露,很容易招致杀身之祸,于是就想了一个法子,为那个娘娘修了一座墓穴。一来在墓穴里藏着珠宝,可以随时来拿;二来也是因为那位娘娘是含恨而死,怕她死不瞑目化为恶鬼,也想用这座墓穴镇着。这就是娘娘墓的由来。”
玫瑰随口道:“你定是也去找过这座娘娘墓了。”
“找是找过,不过,”他看了看左右,低下声音说,“那位娘娘鬼可凶了,一定是只厉鬼,谁拿了这里面的宝贝,就会死!我们镇上的人,宁可绕道也不从乱坟岗里走。”他拿起筷子,继续往嘴里塞热菜,又无暇说话了。
玫瑰在桌上轻叩:“想来这也是传闻,越传就越走样。”
那人摇摇头,嘴里含着排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玫瑰想起之前听说过的流水镇的传闻,不禁问了起来。
“我告诉你吧,我们镇上有个年轻小伙,生得可壮实了,家里穷,又没什么亲戚,老爹死了也没钱埋,只好埋到乱坟岗上去。他挖着挖着,就挖出几个金银杯子还有几块玉,不出十天,就死在自家里了,我从来没见过那么难看的死状……啊,还是不说了,吃饭,吃饭。”
玫瑰突然说了一句:“那个人的死状,你就是不说,我也能想得出来。”
那当地人只埋头猛吃。
“他家里没有其他亲人,等有人发现的时候一定连尸首都烂了,身上爬满尸虫,有老鼠啃他的肉,还有苍蝇四处乱飞。”玫瑰夹起一块醋溜排骨,“他的尸首啊,就和这块排骨一样,骨头都软了,上面沾着肉。”
那当地人正要去夹那块最大的排骨,听了这句话,筷子一拐,去夹旁边的爆炒猪肝。只听玫瑰立刻道:“他的肝也定是烂了,就和这猪肝一样,是酱色的。”
那人脸色焦黄,去夹水晶丸子。
“唉,那人的眼珠应该还在吧。听说死人的眼珠就是白生生的。”玫瑰夹起一个丸子,咬了一口,“不知道是不是像这个水晶丸子一样有韧劲,有嚼头。”她伸过筷子,点着盛酱猪肚的盘子:“听说这种酱的东西要在酱缸里腌很久,所以很多乡野小店都把那些发酸发臭了的内脏和肉腌起来。那些奇怪的味道被酱汁的味道盖过去,就尝不出来异味了。不知这里的是不是这样?还有,那个人的尸首不会被黑店腌着当猪肉卖了吧?”
话音刚落,那当地人脸色青白,踉踉跄跄地奔出去趴在门口呕吐不止。
玫瑰来到乱坟岗上时,已经有五六个江湖人聚在那里了。
忽听前方传来一个女子清脆欢快的笑声,宛如铃声叮当。身边立刻有人铮的一声拔出兵器,拿在手中。
一位雪白衣衫的少女站在枯树下面,手中抓着一把小米,正在喂树上的鸟儿,还时不时做出倾听的模样,轻声对着鸟儿说话。她突然转过头来,柳叶眉弯弯,未语先笑:“鸟儿说,今儿镇上来了很多客人,果真不假。”她拍了拍手,很是欢喜:“我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多人,这样热闹过了。可是鸟儿却说,人多,坏事也多。因为人大多喜欢作恶。”
一个中年老道皱了皱眉,上前一步:“姑娘何出此言?”
那雪白衣衫的少女看着枝头上的鸟儿,唧唧咕咕说了一阵,又回过头说:“鸟儿说,明日会下雨,问我信不信。我当然信了,你们信不信?”
那个老道拦住身后要仗剑上前的同伴,神色和善:“那鸟儿还说了些什么?”
少女侧过头,像是在倾听,还时不时点头,隔了片刻方才道:“鸟儿说,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自古不变。”
话音刚落,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只听身后有人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来,是个肥胖妇人,边跑边气喘吁吁地喊:“小姐,小姐,你怎么又到这种地方来了?老爷的话你总是不听。”她跑到近处,抱住那个雪衣少女,连连向众人赔不是:“各位爷,我家小姐生下来就是傻的,你们大人有大量,不要同一个傻姑娘计较!”
那少女挣扎着,看着惊起飞走的小鸟:“它、它被你吓走了!你赔给我,现在就赔!”
妇人从身后用力架住自家小姐,连连道:“对不住,当真对不住。”
那个老道突然拦住她们的去路,双手合十:“不知这位姑娘是哪家的小姐?”
妇人立刻答道:“我家老爷姓沈,是镇上的商人。”
老道点点头,便让开了一条路。
少女被妇人架着,不再挣扎,经过玫瑰身边的时候,突然痴痴看着她:“你相信我能听懂鸟儿的语言吗?”
玫瑰点了点头。
少女看着她一笑,如春花绽放:“我悄悄告诉你,这里有鬼,是恶鬼,它喜欢啃人的骨头,咔嚓咔嚓,一点渣都不剩。这都是鸟儿告诉我的,不过它还说,恶鬼不可怕,人才是最可怕的。”
妇人连忙捂住少女的嘴,连连赔笑:“对不住,真是对不住,痴儿胡言乱语呢。”
那少女这一番话,已教人心生寒意。
玫瑰看着她们的背影,心思百转,那妇人说自家小姐是傻子,可是她说出口的一些话,却又很有道理,绝不是一个傻子可以说出来的。
忽听那个老道轻咳一声,当先往前走:“我们还是先找娘娘墓穴,再说,就是真的有厉鬼,老道顺手就能收了,各位莫慌。”
另外那五人立刻应声附和。
玫瑰瞧着那些人,从兵刃到衣衫,都没放过。
“这就是墓穴了,”老道蹲下身,拂开一块青石板上的灰,一运力,就把石板挪开了,露出一条地道来,“我们不是第一个找到这里的人。不瞒各位说,老道的师弟就曾经进来过,他是一群人当中唯一活下来的,只是……唉,已经失心疯了,也问不出他到底是看到了什么东西,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有人接口道:“我倒是听说,有人曾见过墓中女鬼挖心的。”
老道摆了摆手:“这个决计不会是真的。”他语气一顿,又道:“我们这番下去,很可能会碰到危险,各位之中不想下去的,不妨留在上面。”
几人相视一阵,虽然心有戚戚焉,还是摇摇头。
在外面等了一会儿功夫,一行人慢慢沿着地道走下去。
玫瑰往下走了几步,轻声道了一句:“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忽然眼前一亮,只见有个年轻人举着一支点燃的蜡烛,微笑道:“在下身上还有二十几支蜡烛,应是可以支撑着走到墓地尽头。”
老道不由赞道:“还是秦公子细心。”
秦公子矜持地一笑,突然一阵风吹来,手中的蜡烛嗤的一声熄灭了。
只听不远处有个粗豪的嗓门大叫起来:“是谁踢的老子?!”突然又有人骂道:“有种站出来比划比划!”随后,身边响起了呼呼风声,掌风拳声不绝。
玫瑰往左边退了一步,突然有一只手伸过来握住她的左手。手指修长,有些凉冷。
她心头一惊,站在自己左边的那个人是谁?
那人轻笑一声,疏忽间绕过她身后,阴森森地说:“发我丘者,诛。”待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声音已经在远处了。
眼前火光亮起,老道举着火折子,脸上的肌肉微微抽动。
只见秦公子倒在地上,身边掉落一卷蜡烛,眉心只有一点殷红。
老道捡起蜡烛,点亮了一支,撕下半幅衣袖裹着手,到秦公子的鼻下一探,已经气绝。但他脸上神色平静,甚至没有半分痛苦之色。
玫瑰走到近处:“是眉心一击致命。不过,”她蹲下身,抬手在秦公子身上一按:“尸首已经冷了,绝对不是刚死的。”
老道忍不住问:“那之前和我们一起进来的岂不是……”
玫瑰淡淡道:“就是刚才说话的人。”
“这怎么可能,我是和他一起到流水镇上的,中间并没有分开赶路过!”
玫瑰叹了口气,很是同情地看着他:“那说明,你一直都不知道同行的那个人在途中就被人杀了,而杀秦公子的那个人还扮成他的样子和你一起赶路。唉,这样想想,他现在要是想扮作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也不是难事。”
老道语气凉冷:“敢问姑娘高名?何出此言?”
“玫瑰。”玫瑰淡淡说道。
“玫瑰?难不成姑娘就是玫瑰花坞的玫瑰老板?”有人惊呼道。
“是我。”玫瑰依旧淡淡的说道。
“贫道凌虚子这厢有礼了。”老道立马转变口气说道。
众人一听是玫瑰老板,也都纷纷自我介绍了一番。
忽听有个叫吴大中的哑声道:“你们来看!”
只见前面的墓室中,一扇石门半敞开着,石门上刻着五个大字。
发我丘者诛。
沉默一阵,玫瑰走上前推开石门,走了进去。
凌虚子只得跟上去,过了片刻,还是道:“其实适才蜡烛熄灭的时候,我碰到那个人的手了,虽然比一般人要凉一些,却不是鬼怪。我也肯定对方不是妖。”
玫瑰沉吟道:“那人的手上可有茧?”
凌虚子回想了一阵:“没有。”
玫瑰道:“那就怪了。”她看见对方不解的眼神,便解释道:“但凡练过兵器的,食指和虎口都会有茧。不管是用什么兵器,手上都会起茧,只是位置不一样。这样说来,他是如何伤人于无形的?”
他们走了十几步,就听见身后有脚步声响起,回头看去,只见其余五人全部都跟了进来。
在墓道中走得深了,耳边响起阵阵流水声。
凌虚子道:“就这里的风水来说,这个墓果真是葬女子的,女子宜葬在有水的地方。”
转眼间已经走到墓穴尽头,又是一扇石门横亘眼前。
吴大中突然大步走到最前面,用力去扳那扇石门,脸涨得通红,石门却一动未动。又有两个人立刻走过去,三人一起用力,石门这才咔咔发出响声,缓缓打开。
三人冲进墓室,只见墓室中摆着一张矮桌,矮桌正中是一颗发着幽光的夜明珠。吴大中立刻伸手去拿那颗珠子,可那颗珠子像是有千斤重一般,怎么也拿不起来。
玫瑰举着蜡烛,去照四面石壁上的壁画。看颜色,这壁画还是比较新的。
第一幅图,画得是一位窈窕女子坐在窗前,对镜梳妆,窗外柳枝青青,正是春光明媚的好时节。
第二幅画中的女子和第一幅中的是同一个人,她跪在宫闱中,一个穿着明黄龙袍的男子则站在她面前。
凌虚子站在她身边,低声道:“这里埋的果真是一位妃嫔。”
第三幅图,千军万马,气势非凡,画得却是征战了。
“想来这是当年南祁灭国的场景。”凌虚子看着第四幅壁画,语气变重,“这妃嫔不是自尽的,是被手下人给活生生装进棺材里闷死的。”
玫瑰点点头:“想来他们只是要找一处藏金银珠宝的地方,正好借了这个名头。将活人关进棺材里,手段真是残忍。”
话音刚落,突然听见身后有人纵声狂笑起来,笑声在墓室中回荡,烛影摇曳,让这墓地显得更加阴森恐怖。
玫瑰连忙转头,只见眼前血光一现,一道鲜血突然飞起,撒在壁画之上,吴大中手拿长刀,竟是将身后的一人拦腰砍断!
他眼中赤红,脸上抽搐,突然向玫瑰冲过来。玫瑰往旁边一避,只觉得身后似乎触到了什么东西,脚下震动,隐约有机弩之声。
吴大中一击落空,又扬起长刀,激起风声呼呼,当得一声砍在壁画之上,碎石纷纷落下。
玫瑰长剑出鞘,青芒一闪,掠过对方的咽喉。吴大中捂着喉咙撞到墙壁之上,抽搐一阵,便不动了。
和吴大中一起来的同伴怒吼一声,合身向玫瑰扑去。
有人伸脚一绊,吴大中的同伴便重重摔在地上。
凌虚子厉声道:“吴大中只怕身中剧毒,神志不清,才会胡乱杀人。若玫瑰老板不出手,我们也不能活着出去了!”
他说话之时,墓室底下的震动越来越大,机弩之声也越来越响。
玫瑰突然觉得脚下一空,摔到一条甬道之中。饶是她反应极快,立刻伸手去攀身边的一面石壁,可这石壁被打磨得光滑,根本用不上力,只能顺着甬道往下滑。
甬道中有一处拐弯的地方,她借着这一股力冲出甬道,一下子撞在什么柔韧的事物上。眼前一片黑暗,完全看不清东西。她伸手摸了一下,又摸了一下,忽听有人在黑暗中用一种凉飕飕的声音慢慢说:“你到底摸够了没有?”(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