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神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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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上,盛锦绣举着一把光芒夺目的弯刀,因为神器自身散发的光芒太夺目了,以至于让盛锦绣的脸看起来很模糊,如同照片被曝光了一般,根本看不清她的脸,但熟悉盛锦绣的人,基本一眼就能看出照片上的人是谁。
于是锦忆点头,颇有认同感的故意逗盛锦绣,道:“确实不好看,要不我给你照两张好看点儿的艺术照,你自己发个围脖”
“好啊,行,现在就照嘛”
果真,盛锦绣上当了,开始搔首弄姿的摆起了造型,她刚扭了扭自己的屁股,盛锦天就从锦忆身后抄了上来,冷着脸,一把拎起盛锦绣的后领子,带头往前面的一辆马车走去,厉声道:
“你还在这里疯,给我马上去班昊城。”
“啊,啊,救命啊,大哥,你把我放下来,去就去,你别提着我去呀,我自己会走。”
大喊大叫的盛锦绣,被自家亲大哥盛锦天一把丢进了马车,还不等盛锦天与锦忆随后上马车,那盛锦绣就一个犟起来,巴着马车车厢的门框,冲着盛锦天喊道:
“我的麒麟还寄存在车马行呢,我不坐你的马车,我要去取我的麒麟。”
“你把灵兽牌拿来,我和你大哥替你去取麒麟。”
锦忆一个箭步,追上了盛锦天,冲马车车厢里的盛锦绣摊开一只手,所谓灵兽牌,便是在车马行领取寄存灵兽的依据,没有灵兽牌,即便玩家如何磨破嘴皮子,车马行的npc车三雷,都不可能将灵兽交出来。
现在这种情况,盛锦绣只怕已经引起了经嘉县有心人士的注意,好不容易从经嘉县里出来,再从北门横穿经嘉县,跑到南门去取麒麟,便太引人注目了些。
围脖上。虽然有关于盛锦绣的那张照片照得并不清晰,但并不妨碍狗仔队拍出更清晰一些的照片传上去。
随着盛锦绣那不情不愿的掏灵兽牌的动作,盛锦天散布在经嘉县的不少属下,从远近不同的地方冒出来。打算护送盛锦绣去班昊城,不远处,自然也有一些晦暗不明的眼睛,若有似无的盯着盛锦绣的马车,想来。这肯定是一段比较艰苦卓绝的旅程。
所幸班昊城距离经嘉县也不是太远,大约一两天的路程即可到达,依照盛锦天的势力,对付些沿途宵小不成问题,盛锦绣只要进了班昊城,便可以拿着神器在班昊城里自由行走,因为班昊城有官府守卫,举凡有官府守卫的地方,都是严禁玩家私自斗殴的。
不过片刻功夫,马车便踢踢踏踏的跑了起来。只听得盛锦绣在马车里喊道:
“记得帮我取麒麟,我要活的。”
闻得此言,锦忆恨不得拿着小手绢,冲盛锦绣挥手做拜拜状,她觉得盛锦绣是她所见过的心最大的一个人了,这种要命的紧急关头,盛锦绣不思如何保护好自己的神器,偏惦记着一只值不了多少钱的麒麟,锦忆也是醉了。
马车一走,周围上了心的玩家。也开始意动起来,但能从黄泉村走到经嘉县来的玩家,也都不是什么平凡的角色,至少因为机缘的关系。他们都注定了身上各有优点,眼力界自然也都不会差,这三姑六婆的马车周围,全是身穿铠甲的黑衣玩家,每个玩家都骑着一匹马,一看就是某个大势力。若是没有个好的契机,这些想抢神器的玩家,并不会轻易的动手。
所以锦忆的心情也是相对来说比较轻松的,送走了盛锦绣后,便转头看向盛锦天,扬了扬手中的长方形灵兽牌,说道:
“我们赶紧去取麒麟,麒麟的脚程比马快,很快就能追上盛锦绣。”
盛锦天皱着眉头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一如既往的严肃又认真,他的心思并不如锦忆那般会分析,只是到遇到什么事,尽可能的去解决什么事,不过于担心,但也不过于放松警惕。
关于替盛锦绣取灵兽这种事,说实话,如果放在很久以后,根本就用不着盛锦天这种boss级的人物亲力亲为,随便叫个属下帮忙去取就好,但谁叫现在是亡灵世界的公测期呢神器都只出来一把,玩家能有一只麒麟当坐骑,也算是个珍贵的物件了。
更何况当时情况紧急,锦忆拉了盛锦天转身便走,盛锦天也就没提什么反对意见,点点头,转了身便进入经嘉县,不一会儿便横穿了小小的经嘉县,从北门来到了南门的车马行。
取麒麟的过程很顺利,锦忆和盛锦绣的两只麒麟,也被车三雷照顾得好好的,只不过取了麒麟后,便不能骑着麒麟进经嘉县了,想去追盛锦绣,便只能绕过整个经嘉县,在去班昊城的半道上与盛锦绣的马车汇合了。
所幸麒麟的脚程真的很快,锦忆和盛锦天骑着麒麟,不过一会儿,就追上了盛锦绣的马车,只是当他们追上时,瞧见护送盛锦绣的那一队人马,已经同另一队玩家血战了起来。
此处已经距离经嘉县很远,进入了一处山谷之中,正是天险之地,想抢神器的玩家选择在此处动手,才比较有胜算,由此可以看出,人类的智慧真的是无穷的,即便没有重生,也拥有审时度势之能。
锦忆感叹着,一个扬手,将手中的火球抛入了前方的血战之中,正当打算骑了麒麟,闯入那一片厮杀中时,就只见被众人围在中心的那辆马车,突然掀开了车厢的门,盛锦绣一只手拿着灵灵镜,从车上跳了下来。
她下车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手中的灵灵镜放置在车门边上,选了个合适的位置,摆了个三连拍的可爱造型,这才从储物袋中掏出那把光彩夺目的神器,试刀一般,冲着人群杀将了过去。
只见那雁翎刀,果真真不亏为神之器,杀人就跟切菜一般,且还不是简单的切菜,刀锋还隔着人老远,就能用刀光杀人,饶是盛锦绣这般垃圾的身手,也跟个绝世高手一般的了。未完待续。
照片上,盛锦绣举着一把光芒夺目的弯刀,因为神器自身散发的光芒太夺目了,以至于让盛锦绣的脸看起来很模糊,如同照片被曝光了一般,根本看不清她的脸,但熟悉盛锦绣的人,基本一眼就能看出照片上的人是谁。
于是锦忆点头,颇有认同感的故意逗盛锦绣,道:“确实不好看,要不我给你照两张好看点儿的艺术照,你自己发个围脖”
“好啊,行,现在就照嘛”
果真,盛锦绣上当了,开始搔首弄姿的摆起了造型,她刚扭了扭自己的屁股,盛锦天就从锦忆身后抄了上来,冷着脸,一把拎起盛锦绣的后领子,带头往前面的一辆马车走去,厉声道:
“你还在这里疯,给我马上去班昊城。”
“啊,啊,救命啊,大哥,你把我放下来,去就去,你别提着我去呀,我自己会走。”
大喊大叫的盛锦绣,被自家亲大哥盛锦天一把丢进了马车,还不等盛锦天与锦忆随后上马车,那盛锦绣就一个犟起来,巴着马车车厢的门框,冲着盛锦天喊道:
“我的麒麟还寄存在车马行呢,我不坐你的马车,我要去取我的麒麟。”
“你把灵兽牌拿来,我和你大哥替你去取麒麟。”
锦忆一个箭步,追上了盛锦天,冲马车车厢里的盛锦绣摊开一只手,所谓灵兽牌,便是在车马行领取寄存灵兽的依据,没有灵兽牌,即便玩家如何磨破嘴皮子,车马行的npc车三雷,都不可能将灵兽交出来。
现在这种情况,盛锦绣只怕已经引起了经嘉县有心人士的注意,好不容易从经嘉县里出来,再从北门横穿经嘉县,跑到南门去取麒麟,便太引人注目了些。
围脖上。虽然有关于盛锦绣的那张照片照得并不清晰,但并不妨碍狗仔队拍出更清晰一些的照片传上去。
随着盛锦绣那不情不愿的掏灵兽牌的动作,盛锦天散布在经嘉县的不少属下,从远近不同的地方冒出来。打算护送盛锦绣去班昊城,不远处,自然也有一些晦暗不明的眼睛,若有似无的盯着盛锦绣的马车,想来。这肯定是一段比较艰苦卓绝的旅程。
所幸班昊城距离经嘉县也不是太远,大约一两天的路程即可到达,依照盛锦天的势力,对付些沿途宵小不成问题,盛锦绣只要进了班昊城,便可以拿着神器在班昊城里自由行走,因为班昊城有官府守卫,举凡有官府守卫的地方,都是严禁玩家私自斗殴的。
不过片刻功夫,马车便踢踢踏踏的跑了起来。只听得盛锦绣在马车里喊道:
“记得帮我取麒麟,我要活的。”
闻得此言,锦忆恨不得拿着小手绢,冲盛锦绣挥手做拜拜状,她觉得盛锦绣是她所见过的心最大的一个人了,这种要命的紧急关头,盛锦绣不思如何保护好自己的神器,偏惦记着一只值不了多少钱的麒麟,锦忆也是醉了。
马车一走,周围上了心的玩家。也开始意动起来,但能从黄泉村走到经嘉县来的玩家,也都不是什么平凡的角色,至少因为机缘的关系。他们都注定了身上各有优点,眼力界自然也都不会差,这三姑六婆的马车周围,全是身穿铠甲的黑衣玩家,每个玩家都骑着一匹马,一看就是某个大势力。若是没有个好的契机,这些想抢神器的玩家,并不会轻易的动手。
所以锦忆的心情也是相对来说比较轻松的,送走了盛锦绣后,便转头看向盛锦天,扬了扬手中的长方形灵兽牌,说道:
“我们赶紧去取麒麟,麒麟的脚程比马快,很快就能追上盛锦绣。”
盛锦天皱着眉头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一如既往的严肃又认真,他的心思并不如锦忆那般会分析,只是到遇到什么事,尽可能的去解决什么事,不过于担心,但也不过于放松警惕。
关于替盛锦绣取灵兽这种事,说实话,如果放在很久以后,根本就用不着盛锦天这种boss级的人物亲力亲为,随便叫个属下帮忙去取就好,但谁叫现在是亡灵世界的公测期呢神器都只出来一把,玩家能有一只麒麟当坐骑,也算是个珍贵的物件了。
更何况当时情况紧急,锦忆拉了盛锦天转身便走,盛锦天也就没提什么反对意见,点点头,转了身便进入经嘉县,不一会儿便横穿了小小的经嘉县,从北门来到了南门的车马行。
取麒麟的过程很顺利,锦忆和盛锦绣的两只麒麟,也被车三雷照顾得好好的,只不过取了麒麟后,便不能骑着麒麟进经嘉县了,想去追盛锦绣,便只能绕过整个经嘉县,在去班昊城的半道上与盛锦绣的马车汇合了。
所幸麒麟的脚程真的很快,锦忆和盛锦天骑着麒麟,不过一会儿,就追上了盛锦绣的马车,只是当他们追上时,瞧见护送盛锦绣的那一队人马,已经同另一队玩家血战了起来。
此处已经距离经嘉县很远,进入了一处山谷之中,正是天险之地,想抢神器的玩家选择在此处动手,才比较有胜算,由此可以看出,人类的智慧真的是无穷的,即便没有重生,也拥有审时度势之能。
锦忆感叹着,一个扬手,将手中的火球抛入了前方的血战之中,正当打算骑了麒麟,闯入那一片厮杀中时,就只见被众人围在中心的那辆马车,突然掀开了车厢的门,盛锦绣一只手拿着灵灵镜,从车上跳了下来。
她下车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手中的灵灵镜放置在车门边上,选了个合适的位置,摆了个三连拍的可爱造型,这才从储物袋中掏出那把光彩夺目的神器,试刀一般,冲着人群杀将了过去。
只见那雁翎刀,果真真不亏为神之器,杀人就跟切菜一般,且还不是简单的切菜,刀锋还隔着人老远,就能用刀光杀人,饶是盛锦绣这般垃圾的身手,也跟个绝世高手一般的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