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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心刀沉浮心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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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敖莽是个什么样的人?”

    刘屠狗好奇问道,能与慕容氏掰手腕的人,周天下可没有几个。

    他与慕容春晓从天门山上下来,赶到最近的县城,买马、吃饭,短暂休整一夜后再次上路。

    “此人出身寒门,不懂修行,却极具政才,不过四十多岁,已经爬上了执政的高位,虽然只位列几位副相之末,但若无意外,首辅之位早晚是他的囊中之物。”

    谈及敖莽这个慕容氏的政敌,慕容春晓的评价却很高。

    天气渐渐寒冷,她在淡紫色衣裙外披了一件白狐皮毛的披风,整个人更添俏丽。但在二爷看来,这通体雪白的名贵披风除了臭美之外没啥用,远不及包裹严密的白狼裘暖和,也只有慕容春晓这样出身豪门的败家娘们儿会乐意掏几倍的钱去买人家的镇店之宝。

    她一双丹凤眸子看着刘屠狗,脸上神色莫名:“丞相之位历来虚悬,实际上就是几位执政在总理政事。敖莽能这么快攀爬到顶峰,着实坏了许多规矩,必会对你这样的人青眼有加,投靠他,比入我慕容氏这样的门阀要有前途。”

    刘屠狗一愣,不知这小娘儿怎么会跟他说这些,说好听点儿是资敌,难听点儿就是脑子有病。

    他怒道:“什么意思?你是讽刺二哥也爱坏规矩,与敖莽肯定臭味相投?”

    慕容春晓笑吟吟地望着官道远方,却没有回答。

    刘屠狗却转怒为喜,大大咧咧道:“见识了老鲁那一刀,以后想守规矩都难,还是不去慕容阀受气了。”

    “接下来去哪儿?”刘屠狗问道。

    慕容春晓皱了皱眉,摘下一支玉簪搁在掌心,沉吟道:“原本想请二哥陪我去个地方,现在想来还是太草率了,我们直接回京师,回家前我带你去见敖莽。”

    刘屠狗不置可否,没问对方哪儿来的底气敖莽一定会见你一个慕容家的小辈而且还能收下一个你推荐的无名刀客。

    他瞥了一眼慕容春晓手中的发簪,心道这小娘儿一口气孕养三柄飞剑,灵气着实充盈。而那个行事比谪仙帖还霸道的灵山想来也不是一般的宗门,少说也得有三五个神通大宗师?

    如此说来,能让慕容小娘儿高看一眼的自家大哥、病怏怏的石原,难不成是传说中神通境界的凶残妖王?

    是了,从一开始就只有刘屠狗自己先入为主,把病虎当作灵感境大妖,石原却从没点头承认过。

    再往深里想一层,虽然大哥与自己莫名其妙地很是投缘,但老狐狸的面子却是他能活着爬上病虎山甚至挑衅后也没被一爪子拍死的前提。

    难不成老秃驴也……

    刘屠狗后知后觉,心中涌起的并不是背靠两座大山的欣喜,反倒是恨得牙根儿痒痒的悲愤。

    天杀的老秃驴,境界那么高,就只给了自己筑基境界的功法,天底下竟有这样不着调的师父。不知道二爷天生奇才,定能一路高歌猛进么?也不预先传他百八十门神功绝艺,反倒得二爷自己抢自己悟,危险不说,太耽误事儿了。

    他出了会儿神,突然拔刀在眉心一割,鲜血顺着刀尖向下流淌。那种生命精华从身体里流逝的奇异感觉,很快压下了脑海中乱七八糟的念头。

    慕容春晓见怪不怪,两人相处数日,彼此的修行不可能尽数瞒住。

    刘屠狗知晓了她发髻上呈扇形插着的三支玉簪其实是一套飞剑,需要时时孕养,就等迈步灵感中境后大杀四方。

    她也大概知晓刘屠狗在练一篇霸道凶险的刀经,是近似魔道的血炼法门。至于那门奇特的病虎山爪功,倒是从未见刘二爷练过。

    割完眉心,又取指头血,如今刘屠狗的十个手指虽然不如眉心的殷红刀痕那样醒目,却也染上了一层血色的红晕。

    以血淬刀的同时,屠灭观想法也在同时运转,而刘屠狗在这过程中始终睁着眼。

    他观想屠灭刀早已不需要闭眼,最近也不再吐血,身体之强健,即使与专一锻体的同境界武者也毫不逊色,甚至要超出。

    相应的,观想屠灭时的气机也能很好的收束在体内,连慕容春晓都没有丝毫觉察。

    发现这一点后,刘屠狗立刻尝试一心二用,时时刻刻都运转起屠灭观想法,贪心不足地想让那柄心刀长存气海,不再溃散成灵气。

    他在见识过鲁绝哀那一刀后,曾询问过慕容春晓当日天门山上冲天的光芒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神通。

    结果慕容春晓先是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继而带着敬仰的神色回答:“那不是大宗师才有的神通,甚至不是灵感中境以上的宗师才能驾驭的剑气刀罡,仅仅是刀客初入灵感的标志——刀意生光。”

    也就是说,鲁绝哀摧山,凭借的仅仅是心中刀意。虽然是借助了万古刀中深藏了无数年的绝强意志,未免有取巧的成分,依旧惊世骇俗。

    刘屠狗震撼莫名,不禁想起在天水雪原面对炼气初境蒙面人时那有如神助的一刀。

    当屠灭刀与对方指锋狠狠碰撞的一瞬间,刀上曾隐隐浮现出斑驳的纹路,轻易就削断了对方被灵气加持的三根手指,甚至那名蒙面人还错愕地喊了一声:“刀光!”

    那时候一心搏命,刘屠狗顾不上深究,也没觉得刀光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后来偶然记起,他跟慕容春晓一请教才知道自己区区炼气,竟然已经能刀意生光,是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因为唯有将成熟刀意注入灵气,才有可能使灵气化形,成为无坚不摧的刀气,这是宗师境界才会涉及的修行。

    心意到了,用刀就是刀气,用剑就是剑气,若用病虎锻体式,没准儿就能显化一只以神意为经络骨骼以灵气为血肉皮毛的虎爪。

    所以别看刘二爷在修行上一向胆大包天,练得乱七八糟,其实始终没有偏离修行的正道。

    一来要感谢老狐狸给他打下了坚实的根基,二来得益于二爷那近乎直觉般的悟性天资,刘屠狗不但没有拐进尽头是悬崖断壁的死路里摔个粉身碎骨,反而一路勇猛精进,小小年纪就已经显露出冲击灵感境界的潜质。

    有了这点对自己清晰的认知,刘二爷心中才兴起一丝小得意,却又立刻被慕容春晓关于鲁绝哀的评价打击得体无完肤。

    相比起那位飞仙观观主摧山填河一般的刀意,刘二爷那点微弱刀光,实在是上不得台面。

    刘二爷知耻而后勇,每天看似平静地骑马赶路,或是割血淬刀,或是听慕容春晓评点朝堂巨擘江湖大豪,其实早已疯魔,暗暗下定了决心。

    既然能生刀光,刀气自然也不是遥不可及,只要刀意成熟灵气充盈,二爷凭啥不能立地成就宗师?即便没有那个境界,也要有那种威能。

    他仔细琢磨,发现自己化生刀光的那丝稚嫩刀意,其实就是丹田气海中的心刀,或者说是自己十几年里与相依为命的屠灭刀之间建立起来的复杂情感。

    在他看来,使这种情感升华为成熟刀意的最好方式,无疑就是自己误打误撞琢磨出来的屠灭观想法。当然,这也是他所能想到的唯一方法。

    一柄血痕斑驳、烙印有屠灭二字的心刀在丹田气海内上下沉浮,刘屠狗洒然一笑,低头轻轻揉了揉眼睛,不想让慕容春晓瞧见自己微微充血的眼睛。

    将心刀上散发的杀气煞气尽数收敛在体内,并不是一件令人感到愉快的事情。

    慕容春晓向北望了一眼,突然道:“算算日子,公西铁骑该已经南下了吧。”

    刘屠狗一瞪眼,不解地问道:“什么意思?”

    慕容春晓嘴角翘起,笑容中透着一丝狡黠:“你可还记得我在大鹿庄跟你说过,鹿姐姐的未来夫君英明神武?”

    笑靥如花,刘屠狗却无心欣赏,不耐烦道:“有话直说!”

    “如果我所料不错,她的未来夫君就是那个传说中好色如命的公西小白。公西少主若真能娶了青屏山主的掌上明珠,甘州早晚要姓公西,也难怪公西小白差点儿死在天水。”

    不理会瞪大眼睛的二爷,慕容春晓自顾自低头把玩发簪,头上青丝柔顺如绸缎。

    她手中这支取名“出水莲”的发簪玉色圆润、玲珑剔透,内里泛着一层浅浅的红晕。屠灭刀上散发出浓郁的寒气,刘屠狗的眸子里却跳动着炙热的火焰。

    仿佛能猜得出刘屠狗的心思,兀自低着头的慕容春晓道:“晚了,等你到了,想必已是尸山血海,胜负已分。”

    刘屠狗眉头微皱,还是坚定道:“我与公西小白顶多算是一面之缘,并不欠他什么。然而我虽然没有非去不可的理由,但总不甘心错过这种大场面。”

    至于刘去病,刘屠狗丝毫不担心。既然决心捧刀入江湖,祸福自招,若是爷们儿命硬,日后自有再见的机会。

    慕容春晓懒地深究刘屠狗所言有几分真几分假,这位爷明明穿着白狼裘招摇过市来着。

    她将玉簪轻轻按在眉心,静静地感受了片刻,接着道:“公西氏与青屏山联姻,两家在甘州根基深厚,只要稍稍谨慎,足以立于不败之地。你若还不放心,不去战场,也能助公西小白一臂之力。”

    刘屠狗没有急着追问如何助一臂之力,反倒因为慕容春晓的几句话迅速冷静下来,狐疑道:“你这小娘儿一贯能惹事,不会憋着坏要坑二哥吧?

    慕容春晓斜睨他一眼,笑道:“二哥这么说真令小妹伤心,就算你恼怒鹿姐姐名花有主,也不该迁怒小妹啊?”

    刘二爷鄙视道:“慕容家的小凤凰在这样的当口跑去青屏山,不是专程到大鹿庄泡温泉的吧?说吧,又想整啥幺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