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远征西部(杀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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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宝玉在清朝当大官
宝玉已经吞掉了最后一块肉干,他的包里就这么多,但是他仍然感觉到饿。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这是在论的。
茗烟比自己的小主人还饿,所以茗烟用眼巴巴的眼睛看着自己的小主人,是你说的“死亡沙漠里有的是粮食”,到现在我可是连一根粮食毛都没有看见,当官的真的都不可信啊。
没有月色,也没有灯火,外面完全是一片漆黑,宝玉严禁烟火。那匹留下的马终于被宰杀,但是宝玉却不让大家吃,血肉洒得四处都是,这完全是浪费啊。还在帐篷的外围建立起来了一个庞大机枪沙包阵地,看来这个“西部总督”真的是疯了啊,在这个死亡沙漠里哪儿有敌人啊?
夜色如墨静静地包裹着宝玉他们搭起来的帐篷。笛声悠扬,这是有士兵在吹风笛,而且外面好像也有笛声在应和,远远的隐隐约约传来,在这茫茫大沙漠里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外面的风开始起来了,沙沙地地响起就像暴雨在密集地敲打树叶,在这密集的沙沙声中夹杂着几声狼嗥叫声,过了不到一刻钟,四周都出现了阵阵刺耳的狼嗥,声震如雷,至少得有上千只狼才会有这样的气势。狼嗥声穿透力特别强,声声狼嗥,似乎每一声都在大家的心里炸开。兵卒里有一个是在西部沙漠里服过兵役的,见此情形,大惊失色,想不到这么背,在这儿遇到了沙漠“狼潮”了。
宝玉在后世的时候就在沙漠里苦训过多回,知道“死亡沙漠”里有狼群,本来宰杀一匹马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狼群来吃它们的肉喝它们的血,解决“食粮”问题,在宝玉眼里,这些狼群就是他行走的“肉食”,想不到却引来了一个大的,把“狼潮”引来了。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在后世没有什么狼群的沙漠在这个时代是泛滥成灾的,看来后世另外一个伟人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是多么的正确啊。
不管那么多了,就算是狮子老虎潮来了,有这些马克沁机枪,照常会把它们打成仓皇逃窜的小老鼠。
所有的兵卒统统都进入阵地,点亮烟火,宝玉用望远镜看到两百米的远处,如小牛犊子的狼正闪动着绿莹莹的狼眼向这边集结,这就是不是一般的狼群。
又是一阵惊天的狼嗥,宝玉也跟着发出冲天的狼嗥声。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大漠……”
这是后世歌手齐秦唱的经典歌曲,每次到歌厅是燃小石必点的霸麦歌曲,什么时候唱起来都让人热血沸腾。
一人唱,百人合,这是宝玉最喜欢的方式,这是最热血的方式。
茗烟被安排在一个沙包包围的最中间,他的任务是狙击头狼。像这样的狼潮,狼王肯定不只一个。
队伍里一共就两把狙击枪,茗烟一把,宝玉一把。想不到茗烟这小子除了风流以外,理财是一个好手,狙击更是一个好手。
宝玉知道有的人天生就有这方面的才能,茗烟就是这样的天才,只教了三天,这个家伙就能够狙杀三百米外游动的蛇脑袋。
狼潮经不住新鲜血肉的诱惑,已经开始向宝玉他们建立的阵地移动,四处都是低吼的狼嗥和瘆人的绿色狼眼,最前面是二十多只躲躲闪闪的游狼,它们是狼群派出来试探的。
“全体准备,拔刀!”
一百名快刀手都拔出了腰上的长刀,如果这时候小皇帝在身边的话一定会被气死,被他当着“神器宝贝”的大刀在宝玉的特战队里,居然是人手两把,一把长的,一把短的。都是小师父邢疯子特制。
“噗”的一刀,宝玉站在最前面把第一只跃进阵地的健狼的大脑袋砍了下来。
“好刀!”一众一阵喝彩,激起了更多的狼嗥。
然后是更多的“噗噗”的砍杀声,小师父邢疯子打造的大刀就是好使,砍狼脑袋跟切豆腐似的,众人这才稍稍把心放进肚子里,也稍稍松了一口气,更主要的是大家心里想既然有狼就有肉吃,就解决了食物问题,至于水的问题就更好解决了,只要找到地下水源,还能熬煮一锅鲜美的狼肉汤呢。
但是这时候站在最高处的茗烟喝道:“大家注意!更多的狼群上来了!”
这些狼实在是太狡猾了,前面的二十多只健狼只是一个幌子,真正试探的是跟随匍匐过来的三百多只狼,它们前腿跪趴在沙子里,小心翼翼跟着前面当幌子的狼一步一步往前挪动,直到等到宝玉他们刚松懈下来,这些更凶猛的狼就一跃而起,向他们凶狠地扑了过来。
一时间阵地里大乱,居然有三十多个人受伤,但是宝玉却在嘿嘿直乐,“兄弟们,不是平常说训练不刺激吗?现在刺激来了,让俺们把这些狗东西砍成大块大块的狼肉,等一会儿烤狼肉吃!”
都是不到二十岁的小伙子,就听不来这个,一听说有烤狼肉吃,都发出了比狼还要饥饿的嗥叫,把大刀挥舞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快都要狠。
一时间都是大刀砍切狼脑袋的声音,不到半刻钟跃进阵地的三百多只狼就被砍下了脑袋。紧接着是第二波第三波第四波……长刀队的人已经全身都是血了,自己的血和狼的血搅合在一块儿,散发出一种别样的腥臭。
“这肯定不对,这肯定不对……这些沙漠狼比草原狼还要狡猾还有凶残,但是现在他们只剩下凶残了,这是到底哪儿不对呢?”宝玉已经把自己变成了血人,这种打法的确很痛快,但是却非常累人。
打退狼群的第十波进攻后,阵地上已经狼尸堆成了小山,但是狼潮仍然还在派出新的狼群冲上来。
“所有的刀手后退,机枪连准备!”宝玉知道大刀队已经达到了训练的效果,现在正是应该撤退的时候。
马克沁的轰鸣第一次在这个时代的茫茫大沙漠里响起,只在半刻钟之内就打掉了十波狼群的进攻,那些凶猛的狼群在现代武器的绞杀下,连哀嚎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打成了筛子。这时候那隐隐约约的风笛声又在远处响起,本来凶猛进攻的狼群如潮水般退了回去。
我的娘啊,这些狼群居然有人指挥,真的有传说中的能够指挥猛兽的高人!宝玉相信这个世界上只有人才能用风笛吹出《折杨柳》和《梅花落》这两种著名的古典笛子名曲,刚才听到的就是这两首曲子。
不会吧?难道这些狼是有人家养的?
不知不觉已经是天微亮,宝玉用望远镜看到一里之外的狼群居然排列得整整齐齐,就像等待检阅的士兵一样,实在太诡异了。
具资料可查,狼一般是不能驯化的,像这样把狼群整得跟军队似的,完全出乎人意料之外。
茗烟一直趴在自己的狙击位置一动不动一整夜,这是小主人交代的任务,狙杀狼王。但是此时通过狙击望远镜,茗烟却惊呆了,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俺宝玉在清朝当大官
宝玉已经吞掉了最后一块肉干,他的包里就这么多,但是他仍然感觉到饿。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这是在论的。
茗烟比自己的小主人还饿,所以茗烟用眼巴巴的眼睛看着自己的小主人,是你说的“死亡沙漠里有的是粮食”,到现在我可是连一根粮食毛都没有看见,当官的真的都不可信啊。
没有月色,也没有灯火,外面完全是一片漆黑,宝玉严禁烟火。那匹留下的马终于被宰杀,但是宝玉却不让大家吃,血肉洒得四处都是,这完全是浪费啊。还在帐篷的外围建立起来了一个庞大机枪沙包阵地,看来这个“西部总督”真的是疯了啊,在这个死亡沙漠里哪儿有敌人啊?
夜色如墨静静地包裹着宝玉他们搭起来的帐篷。笛声悠扬,这是有士兵在吹风笛,而且外面好像也有笛声在应和,远远的隐隐约约传来,在这茫茫大沙漠里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外面的风开始起来了,沙沙地地响起就像暴雨在密集地敲打树叶,在这密集的沙沙声中夹杂着几声狼嗥叫声,过了不到一刻钟,四周都出现了阵阵刺耳的狼嗥,声震如雷,至少得有上千只狼才会有这样的气势。狼嗥声穿透力特别强,声声狼嗥,似乎每一声都在大家的心里炸开。兵卒里有一个是在西部沙漠里服过兵役的,见此情形,大惊失色,想不到这么背,在这儿遇到了沙漠“狼潮”了。
宝玉在后世的时候就在沙漠里苦训过多回,知道“死亡沙漠”里有狼群,本来宰杀一匹马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狼群来吃它们的肉喝它们的血,解决“食粮”问题,在宝玉眼里,这些狼群就是他行走的“肉食”,想不到却引来了一个大的,把“狼潮”引来了。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在后世没有什么狼群的沙漠在这个时代是泛滥成灾的,看来后世另外一个伟人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是多么的正确啊。
不管那么多了,就算是狮子老虎潮来了,有这些马克沁机枪,照常会把它们打成仓皇逃窜的小老鼠。
所有的兵卒统统都进入阵地,点亮烟火,宝玉用望远镜看到两百米的远处,如小牛犊子的狼正闪动着绿莹莹的狼眼向这边集结,这就是不是一般的狼群。
又是一阵惊天的狼嗥,宝玉也跟着发出冲天的狼嗥声。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大漠……”
这是后世歌手齐秦唱的经典歌曲,每次到歌厅是燃小石必点的霸麦歌曲,什么时候唱起来都让人热血沸腾。
一人唱,百人合,这是宝玉最喜欢的方式,这是最热血的方式。
茗烟被安排在一个沙包包围的最中间,他的任务是狙击头狼。像这样的狼潮,狼王肯定不只一个。
队伍里一共就两把狙击枪,茗烟一把,宝玉一把。想不到茗烟这小子除了风流以外,理财是一个好手,狙击更是一个好手。
宝玉知道有的人天生就有这方面的才能,茗烟就是这样的天才,只教了三天,这个家伙就能够狙杀三百米外游动的蛇脑袋。
狼潮经不住新鲜血肉的诱惑,已经开始向宝玉他们建立的阵地移动,四处都是低吼的狼嗥和瘆人的绿色狼眼,最前面是二十多只躲躲闪闪的游狼,它们是狼群派出来试探的。
“全体准备,拔刀!”
一百名快刀手都拔出了腰上的长刀,如果这时候小皇帝在身边的话一定会被气死,被他当着“神器宝贝”的大刀在宝玉的特战队里,居然是人手两把,一把长的,一把短的。都是小师父邢疯子特制。
“噗”的一刀,宝玉站在最前面把第一只跃进阵地的健狼的大脑袋砍了下来。
“好刀!”一众一阵喝彩,激起了更多的狼嗥。
然后是更多的“噗噗”的砍杀声,小师父邢疯子打造的大刀就是好使,砍狼脑袋跟切豆腐似的,众人这才稍稍把心放进肚子里,也稍稍松了一口气,更主要的是大家心里想既然有狼就有肉吃,就解决了食物问题,至于水的问题就更好解决了,只要找到地下水源,还能熬煮一锅鲜美的狼肉汤呢。
但是这时候站在最高处的茗烟喝道:“大家注意!更多的狼群上来了!”
这些狼实在是太狡猾了,前面的二十多只健狼只是一个幌子,真正试探的是跟随匍匐过来的三百多只狼,它们前腿跪趴在沙子里,小心翼翼跟着前面当幌子的狼一步一步往前挪动,直到等到宝玉他们刚松懈下来,这些更凶猛的狼就一跃而起,向他们凶狠地扑了过来。
一时间阵地里大乱,居然有三十多个人受伤,但是宝玉却在嘿嘿直乐,“兄弟们,不是平常说训练不刺激吗?现在刺激来了,让俺们把这些狗东西砍成大块大块的狼肉,等一会儿烤狼肉吃!”
都是不到二十岁的小伙子,就听不来这个,一听说有烤狼肉吃,都发出了比狼还要饥饿的嗥叫,把大刀挥舞得比任何时候都要快都要狠。
一时间都是大刀砍切狼脑袋的声音,不到半刻钟跃进阵地的三百多只狼就被砍下了脑袋。紧接着是第二波第三波第四波……长刀队的人已经全身都是血了,自己的血和狼的血搅合在一块儿,散发出一种别样的腥臭。
“这肯定不对,这肯定不对……这些沙漠狼比草原狼还要狡猾还有凶残,但是现在他们只剩下凶残了,这是到底哪儿不对呢?”宝玉已经把自己变成了血人,这种打法的确很痛快,但是却非常累人。
打退狼群的第十波进攻后,阵地上已经狼尸堆成了小山,但是狼潮仍然还在派出新的狼群冲上来。
“所有的刀手后退,机枪连准备!”宝玉知道大刀队已经达到了训练的效果,现在正是应该撤退的时候。
马克沁的轰鸣第一次在这个时代的茫茫大沙漠里响起,只在半刻钟之内就打掉了十波狼群的进攻,那些凶猛的狼群在现代武器的绞杀下,连哀嚎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打成了筛子。这时候那隐隐约约的风笛声又在远处响起,本来凶猛进攻的狼群如潮水般退了回去。
我的娘啊,这些狼群居然有人指挥,真的有传说中的能够指挥猛兽的高人!宝玉相信这个世界上只有人才能用风笛吹出《折杨柳》和《梅花落》这两种著名的古典笛子名曲,刚才听到的就是这两首曲子。
不会吧?难道这些狼是有人家养的?
不知不觉已经是天微亮,宝玉用望远镜看到一里之外的狼群居然排列得整整齐齐,就像等待检阅的士兵一样,实在太诡异了。
具资料可查,狼一般是不能驯化的,像这样把狼群整得跟军队似的,完全出乎人意料之外。
茗烟一直趴在自己的狙击位置一动不动一整夜,这是小主人交代的任务,狙杀狼王。但是此时通过狙击望远镜,茗烟却惊呆了,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