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7章【吴记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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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架马车,其中一些有着不小的车厢,明显是有人乘坐,而剩下的则都是简单的板车,车上载着不少货物,再加上除去各个马车上的车夫之外,其余人不论骑马的还是步行的,看上去都是一副武者打扮,倒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商队配置。
看到这里,郑棠愈加欢喜,像这样的中型商队,既不像小型商队那么灵活,也不如大型商队装备精良,因此想要一口气从一处城镇转移到另一处城镇还是有点困难,所以大多数中型商队都会做好夜晚在野外扎营的准备,而这正是郑棠需要的。
“喂~~~前面可是哪家商号的队伍?”郑棠没有多想,远远地便出声搭话,还挥了挥手,让对方看清了自己的位置。
面对突然出现的郑棠,那支队伍显然也有点意外,最前面一个骑在马上,看上去像是护卫头领的中年壮汉一抬手,制止了队伍继续前进,紧接着,十几个没有骑马的护卫冲到了最前面,拦在郑棠面前,一个个举起手中的长枪,警惕的看着郑棠。
郑棠不以为忤,依旧一副笑盈盈的表情,对方的反应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毕竟天已经黑了,突然冒出来一个人,还是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之中,无论怎么看,郑棠都十分的可疑。
“哈哈,诸位不必紧张,小生独自一人而已,只是第一次出远门,不曾想直到天黑也没有见到人烟,看见诸位来此,想必是要扎营夜宿,因此冒昧打扰,还望诸位体谅,能够让我在诸位的野营中住上一晚。”
那领头的这时才慢慢拍马上前,并且还暗暗指挥手下去周围巡查一番,看看周围有没有埋伏之类,待得他来到郑棠面前,看到郑棠只是一个毛头小子,且满脸憨厚,并无特别之处,再加上手下也并未有所发现,他这才下马,靠近了郑棠。
“小兄弟一个人出远门啊?不知小兄弟如何称呼?哪里人士?”
“小生郑棠,红叶镇人士,这不是想着出去见见世面嘛,家里不同意,所以我就偷偷跑出来了,不知这位壮士如何称呼,诸位又是哪家商号的队伍?”修行相关的事情,郑棠自然不会多说,于是这才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理由来。
“哈哈,如此年纪便能独自出远门,小兄弟倒是潇洒,我叫王虎,什么壮士不壮士的,给别人看家护院混口饭吃而已,我们是岚山城中‘吴记商号’的队伍,打算去附近几个镇子上转一转,正好就要扎营,不过,能不能让小兄弟住一晚,我可做不了主啊。”
那王虎身强体壮,还是个大嗓门,看上去倒是豪爽,不过确实如他所说,他只是个护卫,能不能让郑棠这个外人同行,却还要看主家的意思。
“这……”郑棠挠了挠头,说道:“那还请王虎大哥替我向主家美言两句,荒郊野外的,我实在是无处可去,哦,对了,若是需要,我也可以付钱的。”
听了郑棠的话,王虎上下打量了郑棠一番,从面相上看,似乎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小子,但这一身白衣似乎不凡,而且一人就敢外出,身上还带着钱物,若不是其中另有端倪,那便是个十足的傻小子。
打量了一番之后,王虎还未开口,他身后被护卫着的第一架马车上却隔着车厢传来了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商队出行,安全为重,我们不能与外人同行,还是请这位小兄弟另找别处吧!”
听到这拒绝的声音,郑棠一时有点诧异,出门在外,按理说不会这么排斥路上的行人才对,而且这世道也并非乱世,有什么不安全的?就连王虎,此时也皱了皱眉头,似乎对主家的无情颇有微词。
“吴老爷,这小兄弟年纪不大,而且就只有一人而已,不占用多少地方,周围我也派人看过了,没有埋伏,若是我们不收留他,这荒郊野外的,怕是野兽不少,弄不好会出危险,我看就让他留宿一晚吧。”
对于王虎的仗义执言,郑棠那叫一个感动,而王虎则是拍拍胸口,安慰道:“放心好了,小兄弟,有我在,你不会有事的,若是主家执意不肯收留,那我就安排些人手与你在附近另外扎营,想来调些人手这种小事还是不成问题!”
“罢了……”这时,刚才那个声音再度响起:“既然这位小兄弟独自一人,我要是再赶他走,岂不是显得我们不近人情,出门在外,就是要互相帮衬,想留,就留下吧,王虎,就交给你去安排了。”
那声音说完这些便再也没有下文,郑棠顺利的加入了这支队伍,原本他们就已经打算要扎营了,有了郑棠这件事,队伍便直接走出了官道,打算在官道旁找一处平坦的荒地,而郑棠自然不会有意见。
郑棠知道自己是外人,于是便很知趣的没有去和其他人套近乎,而是跟在其中一架马车旁,但就在这时,他眼前突然一花,便看到从旁边马车的窗户中掉出了什么东西,因为郑棠没有火把,加上天色已暗,周围其他人却是没有看到这一幕。
郑棠的眼力何其强大,反应何其迅捷,夜色没有阻挡他看清那是一块白色的丝绢,在其他人察觉之前,他便迅速的伸手然后收回,那丝绢便到了他的手中。
丝绢入手,郑棠的第一反应是手感不错,而且丝绢上还绣着一枝梅花,看上去倒像是大家闺秀的私人之物,而且刚才丝绢掉出窗户的瞬间,郑棠还看到了一只纤纤玉手,这更是印证了他的判断。
郑棠疑惑了,马车中可能是这吴记商号的一位大小姐,但她为何会做出这等近乎于挑逗之事?
郑棠自认没有让人一见钟情的颜值,翩翩公子也只是个玩笑罢了,郑棠皱着眉,装作抬手擦汗,将那丝绢拿在眼前仔细一看,这才发现丝绢上除了那一枝梅花外,还有一个似乎是用胭脂写成的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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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架马车,其中一些有着不小的车厢,明显是有人乘坐,而剩下的则都是简单的板车,车上载着不少货物,再加上除去各个马车上的车夫之外,其余人不论骑马的还是步行的,看上去都是一副武者打扮,倒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商队配置。
看到这里,郑棠愈加欢喜,像这样的中型商队,既不像小型商队那么灵活,也不如大型商队装备精良,因此想要一口气从一处城镇转移到另一处城镇还是有点困难,所以大多数中型商队都会做好夜晚在野外扎营的准备,而这正是郑棠需要的。
“喂~~~前面可是哪家商号的队伍?”郑棠没有多想,远远地便出声搭话,还挥了挥手,让对方看清了自己的位置。
面对突然出现的郑棠,那支队伍显然也有点意外,最前面一个骑在马上,看上去像是护卫头领的中年壮汉一抬手,制止了队伍继续前进,紧接着,十几个没有骑马的护卫冲到了最前面,拦在郑棠面前,一个个举起手中的长枪,警惕的看着郑棠。
郑棠不以为忤,依旧一副笑盈盈的表情,对方的反应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毕竟天已经黑了,突然冒出来一个人,还是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之中,无论怎么看,郑棠都十分的可疑。
“哈哈,诸位不必紧张,小生独自一人而已,只是第一次出远门,不曾想直到天黑也没有见到人烟,看见诸位来此,想必是要扎营夜宿,因此冒昧打扰,还望诸位体谅,能够让我在诸位的野营中住上一晚。”
那领头的这时才慢慢拍马上前,并且还暗暗指挥手下去周围巡查一番,看看周围有没有埋伏之类,待得他来到郑棠面前,看到郑棠只是一个毛头小子,且满脸憨厚,并无特别之处,再加上手下也并未有所发现,他这才下马,靠近了郑棠。
“小兄弟一个人出远门啊?不知小兄弟如何称呼?哪里人士?”
“小生郑棠,红叶镇人士,这不是想着出去见见世面嘛,家里不同意,所以我就偷偷跑出来了,不知这位壮士如何称呼,诸位又是哪家商号的队伍?”修行相关的事情,郑棠自然不会多说,于是这才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理由来。
“哈哈,如此年纪便能独自出远门,小兄弟倒是潇洒,我叫王虎,什么壮士不壮士的,给别人看家护院混口饭吃而已,我们是岚山城中‘吴记商号’的队伍,打算去附近几个镇子上转一转,正好就要扎营,不过,能不能让小兄弟住一晚,我可做不了主啊。”
那王虎身强体壮,还是个大嗓门,看上去倒是豪爽,不过确实如他所说,他只是个护卫,能不能让郑棠这个外人同行,却还要看主家的意思。
“这……”郑棠挠了挠头,说道:“那还请王虎大哥替我向主家美言两句,荒郊野外的,我实在是无处可去,哦,对了,若是需要,我也可以付钱的。”
听了郑棠的话,王虎上下打量了郑棠一番,从面相上看,似乎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小子,但这一身白衣似乎不凡,而且一人就敢外出,身上还带着钱物,若不是其中另有端倪,那便是个十足的傻小子。
打量了一番之后,王虎还未开口,他身后被护卫着的第一架马车上却隔着车厢传来了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商队出行,安全为重,我们不能与外人同行,还是请这位小兄弟另找别处吧!”
听到这拒绝的声音,郑棠一时有点诧异,出门在外,按理说不会这么排斥路上的行人才对,而且这世道也并非乱世,有什么不安全的?就连王虎,此时也皱了皱眉头,似乎对主家的无情颇有微词。
“吴老爷,这小兄弟年纪不大,而且就只有一人而已,不占用多少地方,周围我也派人看过了,没有埋伏,若是我们不收留他,这荒郊野外的,怕是野兽不少,弄不好会出危险,我看就让他留宿一晚吧。”
对于王虎的仗义执言,郑棠那叫一个感动,而王虎则是拍拍胸口,安慰道:“放心好了,小兄弟,有我在,你不会有事的,若是主家执意不肯收留,那我就安排些人手与你在附近另外扎营,想来调些人手这种小事还是不成问题!”
“罢了……”这时,刚才那个声音再度响起:“既然这位小兄弟独自一人,我要是再赶他走,岂不是显得我们不近人情,出门在外,就是要互相帮衬,想留,就留下吧,王虎,就交给你去安排了。”
那声音说完这些便再也没有下文,郑棠顺利的加入了这支队伍,原本他们就已经打算要扎营了,有了郑棠这件事,队伍便直接走出了官道,打算在官道旁找一处平坦的荒地,而郑棠自然不会有意见。
郑棠知道自己是外人,于是便很知趣的没有去和其他人套近乎,而是跟在其中一架马车旁,但就在这时,他眼前突然一花,便看到从旁边马车的窗户中掉出了什么东西,因为郑棠没有火把,加上天色已暗,周围其他人却是没有看到这一幕。
郑棠的眼力何其强大,反应何其迅捷,夜色没有阻挡他看清那是一块白色的丝绢,在其他人察觉之前,他便迅速的伸手然后收回,那丝绢便到了他的手中。
丝绢入手,郑棠的第一反应是手感不错,而且丝绢上还绣着一枝梅花,看上去倒像是大家闺秀的私人之物,而且刚才丝绢掉出窗户的瞬间,郑棠还看到了一只纤纤玉手,这更是印证了他的判断。
郑棠疑惑了,马车中可能是这吴记商号的一位大小姐,但她为何会做出这等近乎于挑逗之事?
郑棠自认没有让人一见钟情的颜值,翩翩公子也只是个玩笑罢了,郑棠皱着眉,装作抬手擦汗,将那丝绢拿在眼前仔细一看,这才发现丝绢上除了那一枝梅花外,还有一个似乎是用胭脂写成的字——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