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0章 你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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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一共有五个人。
一名死者。
一位身穿白大褂的法医,一位技术人员,还有两位身穿制服的警察。
那两位制服警察,一位一督,一位一司。
一督三十几岁四十岁的样子,一司相对年轻,大约三十出头,但两人脸上都有风霜之色,尤其那位一督,发际线已经很高,再高一点,就该秃了。
叶九进门时,两人都在目不转睛地盯着给死者做检查的法医,技术人员则在忙碌着收集现场一切可疑的证据。
按照规定,现场指纹,脚印等物证收集,都应该由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
只不过叶九他们在基层的时候,单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别缺乏,简直是稀有生物,所以很多时候,这种技术活也由刑警们包干了。
这也叫木法。
一督和一司看到叶九进来,都微微愣了一下,这位好面生啊难道是市局来的?
这两位,是保密单位驻地派出所的,一督是所长,而一司则是所里最得力的刑侦骨干。
要不怎么说是首都呢,派出所所长都是一督,和下边县局的一把手警衔相当。
所长和一司对分局刑侦支队那帮哥们可是熟悉得很,大家经常打交道的嘛。
他们肯定,以前没见过叶九。
所以推测叶九可能是市局刑侦总队的年轻新秀。
可这样一来,又有问题了。
怎么分局刑侦支队的人都还没到,市局总队的人已经先到了?
而且就来这么一个小年轻?
没理由啊叶九也礼貌而不失尴尬地点头为礼,却一句话都不说,直接蹲下来,就开始打量死者。
死者为中年男性,叶九估计,年龄应该在四十岁出头,也许四十二三岁的样子。
因为已经死亡的缘故,脸部表情僵硬,带着明显的痛苦之色。
所以真实年龄可能和叶九的判断略有出入,不过应该相差不大。
死者的鼻孔和嘴角都有黑色的污血。
叶九注意到,尸体的腿脚部分,已经出现尸斑,这就说明,死者的死亡时间,至少在两个小时之前。
通常来说,尸斑会在死亡之后二至四小时内出现。
十二个小时左右达到高峰状态,二十四小时之后基本固定下来,不再转移。
“能确定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吗?”
叶九很自然地向正在检查尸体的法医发问。
这一开口,一督和一司不禁又对视了一眼——不是京片子。
当然了,也并不是说,只要在首都工作的人,就一定是老京师,作为全国的政治中心,首都的各个国家机关,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外地人入职,应届毕业生是其中最大的一个群体。
就连他们派出所,都有不少公安大学和警校毕业分配过来的新同事,是外地人。
本地户籍的反倒不占多数。
他们还是基础派出所。
这个比例,越往上去就越大。
法医看了他一眼,不熟。
不过还是说道:“初步判断,死亡时间应该在三个小时之前,应该不超过五个小时死亡原因暂时不好说好像是中毒”确实,有不少中毒死亡的病例,临死之前,口鼻甚至耳朵眼睛里都有鲜血渗出来。
叶九微微颔首,再次仔细观察死者,忽然双眼微微一眯,伸手指着死者的面部,说道:“这是什么?”
在死者的面部和颈部,有一些暗色的瘀斑,不特别显眼,加上现在是晚上,屋子里的照明不是很明亮,不仔细观察的话,会忽略过去。
“可能是尸斑吧”法医看了一眼,随口说道,但语气也不是十分的笃定。
叶九却轻轻摇头,说道:“不应该啊”死者的死亡时间只有不超过五小时,尸斑还处于坠积期,通常只出现在尸体的下肢,下腹部,现在尸体处于仰面平卧的状态,尸斑也只会出现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这些位置,没道理会出现在颈部和面部。
纵算是到了扩散期,尸斑也比较少出现在颈部和面部位置。
不过这暗色的瘀斑,确实看上去又像是尸斑,都是血液和组织液渗透到了血管外边,淤积与皮肤表层之下的现象。
法医“嗯”了一声,不再理他。
叶九却没打算就此打住,忽然起身,向一督说道:“所长,借手套用一下。”
刑警出现场,触碰任何物体,都要先戴上手套,为的就是怕破坏现场物证,不过叶九进门的时候,没见到屋里人的穿鞋套,也就把这个程序忽略了。
估摸着不是一督他们专业水平不够,主要还是因为他们来之前,这个现场已经被破坏得不像样了,再穿鞋套,有点多此一举。
不过想要触碰尸体,白手套还是必须要戴上的。
这是一线刑警的基本素养。
叶九同志这次是陪着老爸过来安慰老战友的,却并没有将手套随身携带。
一督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副白手套递给他,一边诧异地问道:“兄弟,哪个单位的?
分局还是市局?”
虽然说,他和分局刑侦支队那帮哥们交道打得多,可也保不齐有一两个“漏网之鱼”。
万一人家新调来的呢?
至于外省过来“凑热闹”的,一督还真没往哪个方向去想过。
压根就没那个必要好吧?
只听说争功劳抢位置,没听说抢着去破案的。
还是疑似谋杀案!这玩意,受苦受累,案子破了是本分,没破是无能,有啥好抢的?
叶九接过手套,含含糊糊地答道:“我刚接到电话就急着过来了”说着,已经戴上手套再次蹲在了死者身边。
九哥这也是无奈好吗?
这当儿,他可不想费劲去给首都同行们解释,自己是个什么身份。
关键就算他解释了,人家大概率也会将他赶出去。
兄弟,甭管你多牛逼,你再是公安部一级英模,你一等功立得再多,这个案子,你也没有侦办权。
你别害我们大家都犯错误好不好?
其实叶九哥完全可以不管这个案子,可谁叫他是个强迫症患者呢?
自家老子千万里迢迢的赶来给老战友贺寿,结果人刚到,这边就喜事变丧事了,叶九同志能不管吗?
看到疑似谋杀案不横插一杆子,那还叫破案狂?
屋子里一共有五个人。
一名死者。
一位身穿白大褂的法医,一位技术人员,还有两位身穿制服的警察。
那两位制服警察,一位一督,一位一司。
一督三十几岁四十岁的样子,一司相对年轻,大约三十出头,但两人脸上都有风霜之色,尤其那位一督,发际线已经很高,再高一点,就该秃了。
叶九进门时,两人都在目不转睛地盯着给死者做检查的法医,技术人员则在忙碌着收集现场一切可疑的证据。
按照规定,现场指纹,脚印等物证收集,都应该由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
只不过叶九他们在基层的时候,单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别缺乏,简直是稀有生物,所以很多时候,这种技术活也由刑警们包干了。
这也叫木法。
一督和一司看到叶九进来,都微微愣了一下,这位好面生啊难道是市局来的?
这两位,是保密单位驻地派出所的,一督是所长,而一司则是所里最得力的刑侦骨干。
要不怎么说是首都呢,派出所所长都是一督,和下边县局的一把手警衔相当。
所长和一司对分局刑侦支队那帮哥们可是熟悉得很,大家经常打交道的嘛。
他们肯定,以前没见过叶九。
所以推测叶九可能是市局刑侦总队的年轻新秀。
可这样一来,又有问题了。
怎么分局刑侦支队的人都还没到,市局总队的人已经先到了?
而且就来这么一个小年轻?
没理由啊叶九也礼貌而不失尴尬地点头为礼,却一句话都不说,直接蹲下来,就开始打量死者。
死者为中年男性,叶九估计,年龄应该在四十岁出头,也许四十二三岁的样子。
因为已经死亡的缘故,脸部表情僵硬,带着明显的痛苦之色。
所以真实年龄可能和叶九的判断略有出入,不过应该相差不大。
死者的鼻孔和嘴角都有黑色的污血。
叶九注意到,尸体的腿脚部分,已经出现尸斑,这就说明,死者的死亡时间,至少在两个小时之前。
通常来说,尸斑会在死亡之后二至四小时内出现。
十二个小时左右达到高峰状态,二十四小时之后基本固定下来,不再转移。
“能确定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吗?”
叶九很自然地向正在检查尸体的法医发问。
这一开口,一督和一司不禁又对视了一眼——不是京片子。
当然了,也并不是说,只要在首都工作的人,就一定是老京师,作为全国的政治中心,首都的各个国家机关,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外地人入职,应届毕业生是其中最大的一个群体。
就连他们派出所,都有不少公安大学和警校毕业分配过来的新同事,是外地人。
本地户籍的反倒不占多数。
他们还是基础派出所。
这个比例,越往上去就越大。
法医看了他一眼,不熟。
不过还是说道:“初步判断,死亡时间应该在三个小时之前,应该不超过五个小时死亡原因暂时不好说好像是中毒”确实,有不少中毒死亡的病例,临死之前,口鼻甚至耳朵眼睛里都有鲜血渗出来。
叶九微微颔首,再次仔细观察死者,忽然双眼微微一眯,伸手指着死者的面部,说道:“这是什么?”
在死者的面部和颈部,有一些暗色的瘀斑,不特别显眼,加上现在是晚上,屋子里的照明不是很明亮,不仔细观察的话,会忽略过去。
“可能是尸斑吧”法医看了一眼,随口说道,但语气也不是十分的笃定。
叶九却轻轻摇头,说道:“不应该啊”死者的死亡时间只有不超过五小时,尸斑还处于坠积期,通常只出现在尸体的下肢,下腹部,现在尸体处于仰面平卧的状态,尸斑也只会出现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这些位置,没道理会出现在颈部和面部。
纵算是到了扩散期,尸斑也比较少出现在颈部和面部位置。
不过这暗色的瘀斑,确实看上去又像是尸斑,都是血液和组织液渗透到了血管外边,淤积与皮肤表层之下的现象。
法医“嗯”了一声,不再理他。
叶九却没打算就此打住,忽然起身,向一督说道:“所长,借手套用一下。”
刑警出现场,触碰任何物体,都要先戴上手套,为的就是怕破坏现场物证,不过叶九进门的时候,没见到屋里人的穿鞋套,也就把这个程序忽略了。
估摸着不是一督他们专业水平不够,主要还是因为他们来之前,这个现场已经被破坏得不像样了,再穿鞋套,有点多此一举。
不过想要触碰尸体,白手套还是必须要戴上的。
这是一线刑警的基本素养。
叶九同志这次是陪着老爸过来安慰老战友的,却并没有将手套随身携带。
一督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副白手套递给他,一边诧异地问道:“兄弟,哪个单位的?
分局还是市局?”
虽然说,他和分局刑侦支队那帮哥们交道打得多,可也保不齐有一两个“漏网之鱼”。
万一人家新调来的呢?
至于外省过来“凑热闹”的,一督还真没往哪个方向去想过。
压根就没那个必要好吧?
只听说争功劳抢位置,没听说抢着去破案的。
还是疑似谋杀案!这玩意,受苦受累,案子破了是本分,没破是无能,有啥好抢的?
叶九接过手套,含含糊糊地答道:“我刚接到电话就急着过来了”说着,已经戴上手套再次蹲在了死者身边。
九哥这也是无奈好吗?
这当儿,他可不想费劲去给首都同行们解释,自己是个什么身份。
关键就算他解释了,人家大概率也会将他赶出去。
兄弟,甭管你多牛逼,你再是公安部一级英模,你一等功立得再多,这个案子,你也没有侦办权。
你别害我们大家都犯错误好不好?
其实叶九哥完全可以不管这个案子,可谁叫他是个强迫症患者呢?
自家老子千万里迢迢的赶来给老战友贺寿,结果人刚到,这边就喜事变丧事了,叶九同志能不管吗?
看到疑似谋杀案不横插一杆子,那还叫破案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