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5章 扫黑除恶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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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上旬,国庆长假刚过,备受瞩目的广武市黑恶势力团伙犯罪“第一案”——“黄金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由广武市人民检察院向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其实以“复兴社”的规模,实力,以及作恶程度,说他们是“广武第一”,还真有点“拔高”了,黄金子虽然极其蛮横凶残,但“复兴社”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能算是“拔尖”的,将“黄金子案”定为广武黑恶势力第一案,无非就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谁让他们是最先被提起公诉的呢?
这个第一案,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
不但市领导,专案指挥部领导对此案极其关注,省领导和部领导也分别透过各种渠道表示了关注。
有点甚至直接下了书面批示。
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委派了一位资深副院长,亲自赶赴广武,指导办案。
因为这个第一案,毫无疑问,将成为“判例”,今后对于其他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定罪量刑,都会以“黄金子案”作为标准,至少是作为重要参考。
这个案子的审判,不但会成为广武市随后那些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的审判标准,也会成为省内其他城市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的审判标准。
甚至对全国其他城市审理类似案件,都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
虽然我们国家的司法系统,并没有明确规定“判例”的法律效力和规范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判例依旧是很重要的参考因素。
广武市人民检察院和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都对此案非常重视,组织精兵强将,参与了起诉和审判。
而一个月前,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那个“植物人事件”,随着卢运来重新转回人民医院康复科,随着他病情的逐渐好转,加上没有后续的“谣言”支撑,已经慢慢平息下去。
作为此事的“主角”范惟舟,似乎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他亲自担任了“黄金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的公诉人。
由此可见,那些谣言真的就是空穴来风,根本就没有什么依据,仅仅只是那些痛恨范惟舟的坏分子想出来的“恶毒招数”,试图通过这个办法来败坏一位优秀检察官的名声,妨碍广武市扫黑除恶大战役的顺利进行。
随着“黄金子团伙案”第一次开庭审理,这些谣言早已随风而逝,很少有人再提起。
“复兴社”如此规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对他们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是一个浩大无比的“综合性工程”。
光是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院的各类卷宗,就有两百余卷,一万七千多页。
而检察院最终准备的起诉书,长达七十三页。
法院庭审的时候,被告席上足足站立了四十五名犯罪嫌疑人。
全部都是“黄金子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其余那些犯罪事实不是很严重的胁从犯,依照上级领导的指示,已经进行了另案处理。
部分被送劳动教养,剩下那些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则免于起诉,只给予了治安处罚。
秉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宗旨,给这些“误入歧途”的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从新做人的机会。
因为涉及到“强奸,轮奸以及猥亵妇女”等罪行,为了保护受害者的隐私,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金子团伙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由三名资深法官组成了合议庭。
广武市中院副院长担任合议庭庭长,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和另一位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担任合议庭成员。
这个阵容可谓是相当强大了。
饶是如此,对“黄金子团伙案”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也还是持续了足足三天之久。
第一次开庭审理之后,合议庭没有当庭宣判审理结果,而是择期宣判。
毫无疑问,这个案子开审之前,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肯定是开会研究过的,对定罪量刑有一个基本的尺度。
但在庭审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新情况,甚至是新的证据。
还有犯罪嫌疑人当庭检举揭发其他团伙成员重要罪行。
因为这些情况的发生,导致合议庭不能当庭宣判,只能休庭之后再进行研究。
2003年10月15日,对“黄金子犯罪团伙案”,合议庭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
这次的审理时间比较短,几个小时就结束了。
合议庭当庭宣读了审判结果。
“黄金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首犯黄金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奸罪,猥亵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组织赌博罪,强迫妇女卖淫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除首犯黄金子之外,该黑恶势力团伙案的另两名主犯,同样因为犯前项罪名,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
此外,黄金子犯罪团伙案的其他主犯,分别有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十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其他罪犯,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长达七十三页的公诉书一样,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也长达六十二页,列举了“黄金子犯罪团伙”的各项罪行。
这还只是其中最主要的罪行,一些相对轻微的罪行,判决书上只是一笔带过。
真要是详细列举,估摸着这伙混蛋的罪行能写满几百页之多。
要知道,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可是多达一万多页。
都是由扫黑除恶专案指挥部一大队的同志和其他协助的同志,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其中蕴含着多少辛劳,多少汗水,可想而知。
作为扫黑除恶专案指挥部的代表,沈旭东,叶九,邱诗涵等人,参与了两次庭审的旁听,自始至终,目睹了审判的全过程。
另外,还有其他大队的负责人,也参与了旁听。
这对于大伙今后办理类似案子,也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起码大家会更加清楚,今后办理这类案子的时候,要特别注意那些重点。
对法院这个一审结果,叶九还是很满意的。
黄金子团伙,有三个被判处死刑,意味着其他犯罪团伙的首犯和主犯,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对这些罪大恶极,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就不该手下留情。
2003年10月上旬,国庆长假刚过,备受瞩目的广武市黑恶势力团伙犯罪“第一案”——“黄金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由广武市人民检察院向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其实以“复兴社”的规模,实力,以及作恶程度,说他们是“广武第一”,还真有点“拔高”了,黄金子虽然极其蛮横凶残,但“复兴社”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能算是“拔尖”的,将“黄金子案”定为广武黑恶势力第一案,无非就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谁让他们是最先被提起公诉的呢?
这个第一案,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
不但市领导,专案指挥部领导对此案极其关注,省领导和部领导也分别透过各种渠道表示了关注。
有点甚至直接下了书面批示。
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委派了一位资深副院长,亲自赶赴广武,指导办案。
因为这个第一案,毫无疑问,将成为“判例”,今后对于其他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定罪量刑,都会以“黄金子案”作为标准,至少是作为重要参考。
这个案子的审判,不但会成为广武市随后那些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的审判标准,也会成为省内其他城市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的审判标准。
甚至对全国其他城市审理类似案件,都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
虽然我们国家的司法系统,并没有明确规定“判例”的法律效力和规范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判例依旧是很重要的参考因素。
广武市人民检察院和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都对此案非常重视,组织精兵强将,参与了起诉和审判。
而一个月前,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那个“植物人事件”,随着卢运来重新转回人民医院康复科,随着他病情的逐渐好转,加上没有后续的“谣言”支撑,已经慢慢平息下去。
作为此事的“主角”范惟舟,似乎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他亲自担任了“黄金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的公诉人。
由此可见,那些谣言真的就是空穴来风,根本就没有什么依据,仅仅只是那些痛恨范惟舟的坏分子想出来的“恶毒招数”,试图通过这个办法来败坏一位优秀检察官的名声,妨碍广武市扫黑除恶大战役的顺利进行。
随着“黄金子团伙案”第一次开庭审理,这些谣言早已随风而逝,很少有人再提起。
“复兴社”如此规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对他们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是一个浩大无比的“综合性工程”。
光是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院的各类卷宗,就有两百余卷,一万七千多页。
而检察院最终准备的起诉书,长达七十三页。
法院庭审的时候,被告席上足足站立了四十五名犯罪嫌疑人。
全部都是“黄金子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其余那些犯罪事实不是很严重的胁从犯,依照上级领导的指示,已经进行了另案处理。
部分被送劳动教养,剩下那些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则免于起诉,只给予了治安处罚。
秉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宗旨,给这些“误入歧途”的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从新做人的机会。
因为涉及到“强奸,轮奸以及猥亵妇女”等罪行,为了保护受害者的隐私,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金子团伙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由三名资深法官组成了合议庭。
广武市中院副院长担任合议庭庭长,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和另一位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担任合议庭成员。
这个阵容可谓是相当强大了。
饶是如此,对“黄金子团伙案”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也还是持续了足足三天之久。
第一次开庭审理之后,合议庭没有当庭宣判审理结果,而是择期宣判。
毫无疑问,这个案子开审之前,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肯定是开会研究过的,对定罪量刑有一个基本的尺度。
但在庭审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新情况,甚至是新的证据。
还有犯罪嫌疑人当庭检举揭发其他团伙成员重要罪行。
因为这些情况的发生,导致合议庭不能当庭宣判,只能休庭之后再进行研究。
2003年10月15日,对“黄金子犯罪团伙案”,合议庭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
这次的审理时间比较短,几个小时就结束了。
合议庭当庭宣读了审判结果。
“黄金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首犯黄金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强奸罪,猥亵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组织赌博罪,强迫妇女卖淫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除首犯黄金子之外,该黑恶势力团伙案的另两名主犯,同样因为犯前项罪名,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
此外,黄金子犯罪团伙案的其他主犯,分别有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十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其他罪犯,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长达七十三页的公诉书一样,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也长达六十二页,列举了“黄金子犯罪团伙”的各项罪行。
这还只是其中最主要的罪行,一些相对轻微的罪行,判决书上只是一笔带过。
真要是详细列举,估摸着这伙混蛋的罪行能写满几百页之多。
要知道,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可是多达一万多页。
都是由扫黑除恶专案指挥部一大队的同志和其他协助的同志,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其中蕴含着多少辛劳,多少汗水,可想而知。
作为扫黑除恶专案指挥部的代表,沈旭东,叶九,邱诗涵等人,参与了两次庭审的旁听,自始至终,目睹了审判的全过程。
另外,还有其他大队的负责人,也参与了旁听。
这对于大伙今后办理类似案子,也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起码大家会更加清楚,今后办理这类案子的时候,要特别注意那些重点。
对法院这个一审结果,叶九还是很满意的。
黄金子团伙,有三个被判处死刑,意味着其他犯罪团伙的首犯和主犯,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对这些罪大恶极,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就不该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