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3章 最佳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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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3章 最佳机会
姜红旗这顿宵夜已经吃了一个小时,却还在吃,让老板又上了一箱啤酒,看样子,一时半会是吃不完的了。
他那几个马仔跟班也喝得满脸通红,大呼小叫。
乐不归观察了大半个小时,这才端起面前的炒粉,慢慢吃了下去。
炒粉早已经凉透,乐不归却吃得津津有味,连半点都没剩下。然后起身放了一张钞票在桌子上,用啤酒瓶压住,转身消失在街道拐角处。
片刻后,路边摊老板才走过来收拾,嘴里还嘀嘀咕咕的,似乎有些不满。
这样的苦力农民工,就算是路边摊老板,内心也是嫌弃的。
虽然他也处于社会最底层,但鄙视一个更底层的人,能让他稍微获得些许“人上人”的快感……
但是下一刻,老板就愣了一下。
因为啤酒瓶下边压着的,是一张二十元面额的钞票,而那瓶啤酒,却原封未动。
一份炒粉只要五块钱而已。
那个农民工,给了他十五块钱的“小费”!
“真是个怪人……”
老板又禁不住嘀咕了一句。
其实乐不归并没有走远。
如果有人了解他的身份,也知道他今晚要杀的目标,恐怕就会明白,乐不归是在等机会。等一个姜红旗独处的机会。
通常厉害的杀手,都不会在现场留下太多线索的。
当众杀人,以乐不归的身手来说,难度不大。
别看姜红旗是莲花路有名的“大佬”,身手方面,也就那样,他的脖子,并不比其他人更加坚硬粗壮。
以姜红旗现在这个半醉的状态,乐不归有绝对的把握,一刀必杀!
问题是,杀人容易,善后不易!
乐不归这次来江口,要杀的,可不止姜红旗这一位。
雇主给他的名单上,有好几个名字。
姜红旗只是第一个!
所以,他要等机会,等一个最合适的机会再出手。
这样的机会并不难等,姜红旗酒量很大,一个多小时,他已经喝了十来瓶啤酒,中途上过两次洗手间。
他所在的那间夜宵店,尽管比路边摊要高档一些,也很有限,安保措施之类的,那是半点都谈不上的。
乐不归至少有好几种办法,避开所有人的耳目,提前躲在夜宵店的卫生间,等姜红旗上厕所的时候,一刀结果了他,再从容离去,不会有任何人能够发现他的踪迹。
如果连这样的水准都没有,雇主也不会费尽心思找到他头上并且许下那样的重酬了。
可乐不归始终都没有出手。
也不知道他到底在等一个什么样的机会。
时间一晃就到了凌晨。
街面上宵夜的人,陆陆续续都买单走人了。
毕竟街坊邻居明天还要上班呢!
姜红旗和他的几个马仔还在造!
姜大哥就是这样的性格,干什么都要管够,既然今天出来宵夜,啤酒就得喝到位。喝个半吊子,不上不下,算怎么回事?
然后,意外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从街口那边,忽然走过来几个年轻人。
都是奇装异服,头发染成各种颜色,其中两个还光着上身,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少年。
最关键的是,这几个年轻人明显喝醉了,几个人勾肩搭背,扯开嗓子大声歌唱,东倒西歪地向这边走过来。
稍微有点经验的人都明白,这种状态下的不良少年,千万惹不得的。
他们不喝酒的时候,都已经天不怕地不怕,如今喝成这个鬼样子,自然更加的无法无天,任谁都不放在他们眼里。
连姜红旗这样“威震莲花”的“大佬”都不例外。
现在的年轻人出来混,想要扬名立万,最快捷的方式,不就是踩着大佬的尸体上位吗?
前浪不死在沙滩上,后浪怎么跟着死?
只能说,姜红旗大哥今天确实有点霉。
这几个已经喝得东倒西歪的年轻人,居然不赶着回家睡觉,居然还要继续喝酒,而且直奔姜红旗他们所在的这间夜宵店而来。
喝酒就喝酒吧,也没谁规定,喝醉了就不准再喝。
吃过宵夜了就不准再吃一次!
原本这两伙人之间,是不会起什么冲突的。夜宵店的场面不小,座头也不止一副,各喝各的就是,球不相干。
可是大家都知道,喝醉了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比一伙醉鬼还让人不省心的,当然就是两伙醉鬼了。
尤其这两伙醉鬼本来都不是什么好鸟!
也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新来的这伙年轻人刚刚坐下,没几分钟,就和姜红旗那边起了冲突。起因也不复杂,好像是某人多看了另外一人几眼,然后就对上了。
瞅我干哈?
瞅你咋地?
很标准的流程!
两伙混混干架,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啊!
两伙醉鬼干架,需要理由吗?
更不需要啊!
“啪——”
姜红旗那边的一个马仔,先砸了啤酒瓶,红着眼睛,扯起脖子就嚷嚷。
“死扑街,睁开你们的狗眼看清楚,这是红旗哥!”
“莲花第一大佬!”
“连大佬都不认识,也敢出来混?”
“找死啊!”
那边自然毫不示弱,“啪啪啪”之声连续想起,无数的啤酒瓶被砸碎了,变成了刃口很不规则的杀人利器。
“大佬?”
“大尼玛!”
“老子干的就是大佬!”
姜红旗勃然大怒。自从他在莲花路崛起之后,就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被人这么当面顶撞过了。凡是敢这么干的家伙,坟头草都已经几尺高了。
这帮小混蛋,敢在姜老大面前这么嚣张,简直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王八蛋!”
“干死他们!”
朱三爷手下四大金刚,脾气最暴躁的,就是姜红旗。一边开骂,一边操着破碎的啤酒瓶,直接就冲上去了。
老大冲在了最前边,小弟们自然不敢怠慢,纷纷嚎叫着,高举啤酒瓶,紧随其后。
那边几个年轻人也操着破啤酒瓶迎了上来。
好一场混战!
混乱之中,红旗哥忽然就躺下了,也不知是谁给了他一下。
可惜现场太乱,小弟们都大呼酣战,一个个自顾不暇,居然谁也没注意到红旗哥一倒下去就再也没起来,已经翻了白眼……
所以说,乌合之众就是乌合之众,这要是训练有素的“正规军”,老大忽然被干了,总会有人第一时间来关注一下下。
红旗哥死得,有点不甘心啊……
第713章 最佳机会
姜红旗这顿宵夜已经吃了一个小时,却还在吃,让老板又上了一箱啤酒,看样子,一时半会是吃不完的了。
他那几个马仔跟班也喝得满脸通红,大呼小叫。
乐不归观察了大半个小时,这才端起面前的炒粉,慢慢吃了下去。
炒粉早已经凉透,乐不归却吃得津津有味,连半点都没剩下。然后起身放了一张钞票在桌子上,用啤酒瓶压住,转身消失在街道拐角处。
片刻后,路边摊老板才走过来收拾,嘴里还嘀嘀咕咕的,似乎有些不满。
这样的苦力农民工,就算是路边摊老板,内心也是嫌弃的。
虽然他也处于社会最底层,但鄙视一个更底层的人,能让他稍微获得些许“人上人”的快感……
但是下一刻,老板就愣了一下。
因为啤酒瓶下边压着的,是一张二十元面额的钞票,而那瓶啤酒,却原封未动。
一份炒粉只要五块钱而已。
那个农民工,给了他十五块钱的“小费”!
“真是个怪人……”
老板又禁不住嘀咕了一句。
其实乐不归并没有走远。
如果有人了解他的身份,也知道他今晚要杀的目标,恐怕就会明白,乐不归是在等机会。等一个姜红旗独处的机会。
通常厉害的杀手,都不会在现场留下太多线索的。
当众杀人,以乐不归的身手来说,难度不大。
别看姜红旗是莲花路有名的“大佬”,身手方面,也就那样,他的脖子,并不比其他人更加坚硬粗壮。
以姜红旗现在这个半醉的状态,乐不归有绝对的把握,一刀必杀!
问题是,杀人容易,善后不易!
乐不归这次来江口,要杀的,可不止姜红旗这一位。
雇主给他的名单上,有好几个名字。
姜红旗只是第一个!
所以,他要等机会,等一个最合适的机会再出手。
这样的机会并不难等,姜红旗酒量很大,一个多小时,他已经喝了十来瓶啤酒,中途上过两次洗手间。
他所在的那间夜宵店,尽管比路边摊要高档一些,也很有限,安保措施之类的,那是半点都谈不上的。
乐不归至少有好几种办法,避开所有人的耳目,提前躲在夜宵店的卫生间,等姜红旗上厕所的时候,一刀结果了他,再从容离去,不会有任何人能够发现他的踪迹。
如果连这样的水准都没有,雇主也不会费尽心思找到他头上并且许下那样的重酬了。
可乐不归始终都没有出手。
也不知道他到底在等一个什么样的机会。
时间一晃就到了凌晨。
街面上宵夜的人,陆陆续续都买单走人了。
毕竟街坊邻居明天还要上班呢!
姜红旗和他的几个马仔还在造!
姜大哥就是这样的性格,干什么都要管够,既然今天出来宵夜,啤酒就得喝到位。喝个半吊子,不上不下,算怎么回事?
然后,意外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从街口那边,忽然走过来几个年轻人。
都是奇装异服,头发染成各种颜色,其中两个还光着上身,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少年。
最关键的是,这几个年轻人明显喝醉了,几个人勾肩搭背,扯开嗓子大声歌唱,东倒西歪地向这边走过来。
稍微有点经验的人都明白,这种状态下的不良少年,千万惹不得的。
他们不喝酒的时候,都已经天不怕地不怕,如今喝成这个鬼样子,自然更加的无法无天,任谁都不放在他们眼里。
连姜红旗这样“威震莲花”的“大佬”都不例外。
现在的年轻人出来混,想要扬名立万,最快捷的方式,不就是踩着大佬的尸体上位吗?
前浪不死在沙滩上,后浪怎么跟着死?
只能说,姜红旗大哥今天确实有点霉。
这几个已经喝得东倒西歪的年轻人,居然不赶着回家睡觉,居然还要继续喝酒,而且直奔姜红旗他们所在的这间夜宵店而来。
喝酒就喝酒吧,也没谁规定,喝醉了就不准再喝。
吃过宵夜了就不准再吃一次!
原本这两伙人之间,是不会起什么冲突的。夜宵店的场面不小,座头也不止一副,各喝各的就是,球不相干。
可是大家都知道,喝醉了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比一伙醉鬼还让人不省心的,当然就是两伙醉鬼了。
尤其这两伙醉鬼本来都不是什么好鸟!
也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新来的这伙年轻人刚刚坐下,没几分钟,就和姜红旗那边起了冲突。起因也不复杂,好像是某人多看了另外一人几眼,然后就对上了。
瞅我干哈?
瞅你咋地?
很标准的流程!
两伙混混干架,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啊!
两伙醉鬼干架,需要理由吗?
更不需要啊!
“啪——”
姜红旗那边的一个马仔,先砸了啤酒瓶,红着眼睛,扯起脖子就嚷嚷。
“死扑街,睁开你们的狗眼看清楚,这是红旗哥!”
“莲花第一大佬!”
“连大佬都不认识,也敢出来混?”
“找死啊!”
那边自然毫不示弱,“啪啪啪”之声连续想起,无数的啤酒瓶被砸碎了,变成了刃口很不规则的杀人利器。
“大佬?”
“大尼玛!”
“老子干的就是大佬!”
姜红旗勃然大怒。自从他在莲花路崛起之后,就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被人这么当面顶撞过了。凡是敢这么干的家伙,坟头草都已经几尺高了。
这帮小混蛋,敢在姜老大面前这么嚣张,简直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王八蛋!”
“干死他们!”
朱三爷手下四大金刚,脾气最暴躁的,就是姜红旗。一边开骂,一边操着破碎的啤酒瓶,直接就冲上去了。
老大冲在了最前边,小弟们自然不敢怠慢,纷纷嚎叫着,高举啤酒瓶,紧随其后。
那边几个年轻人也操着破啤酒瓶迎了上来。
好一场混战!
混乱之中,红旗哥忽然就躺下了,也不知是谁给了他一下。
可惜现场太乱,小弟们都大呼酣战,一个个自顾不暇,居然谁也没注意到红旗哥一倒下去就再也没起来,已经翻了白眼……
所以说,乌合之众就是乌合之众,这要是训练有素的“正规军”,老大忽然被干了,总会有人第一时间来关注一下下。
红旗哥死得,有点不甘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