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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9章 郑彪

作者:不信天上掉馅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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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49章  郑彪

    “瞎子是谁?”

    这是叶九和邱诗涵都迫切想要搞明白的一件事情。

    但关小民的精神状态很差,看到身穿警服的叶九,更是显露出特别畏惧的神色,甚至都没有认出他。

    毕竟他和叶九也只见过一次,在派出所的时候,叶九还穿着便装。

    “关小民,我是叶九,派出所刑警队的。”

    因为邓医生明确说了,他们只有三分钟时间,叶九决定快刀斩乱麻,直截了当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到底是谁打你的?瞎子是谁?”

    关小民浑身一震,终于定神看了看叶九,原本恍惚的眼神,也渐渐有了点清明之意,很虚弱地说道:“我,他们昨天晚上要要杀我,蒙住了我的头,我,我只认识瞎子……”

    “瞎子是谁?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关小民瞠目结舌,回答不出来。

    “他就叫瞎子……好像,万俟戈都很怕他,瞎子特别狠……”

    叶九忽然心中一动,急忙问道:“是不是郑彪?”

    在叶九的记忆中,平安市地下世界,比较有名的瞎子不止一个,叶九有印象的,至少就有三个。但下手特别狠,连万俟戈那种“老资格”混混都很害怕的,无疑只有郑彪。

    郑彪并不是真正的瞎子,相反,他视力好得很,两只眼睛都不瞎。

    之所以有瞎子这么个绰号,是因为郑彪左眼上有一块疤痕,远远看去,就好像瞎了一只眼睛,因此,准确来说,他看上去更像是个独眼龙。

    不过这些地下世界的混混,哪里会有那么多讲究?

    自然就给他派了个瞎子的外号。

    据叶九所知,在混混的世界里,一般都是叫外号的,本名本姓倒是很少有人记得。往往一帮子混混在一起玩了好些年,还是只记得彼此的外号,至于对方姓甚名谁,家住何方,还有些什么亲属,一无所知。

    “不知道……”

    关小民还是摇头。

    “我,我看到他了,他就是瞎子,眼珠上有一块疤,我见过他,他是瞎子……”

    叶九轻轻点头。

    尽管他还不是很清楚昨天晚上案发时的具体情况,但想来肯定是在黑灯瞎火的环境下,关小民还被人蒙住了头。能在被蒙住脑袋之前,惊慌失措之时还看到了对方的特征,要算是非常不错的了。

    “就瞎子一个人,还是好几个人?”

    “好几个人,都,都不说话……”

    关小民终于开始变得神志清醒了,说话也利索起来,变得有条理了。

    “只有瞎子拿锤子砸我的时候,说了一句……”

    “说了一句什么?”

    “他说,让你乱讲话。”

    这一次,关小民没有任何迟疑犹豫,很清楚地答道。

    “就这一句?”

    “就这一句!”

    叶九正准备再问,邓医生已经在一旁开口了:“好了,叶队,时间差不多了,你们还是先出去吧,等他情况好转之后你们再来!”

    叶九倒是相当配合,闻言将到嘴边的问题咽了回去,对关小民说道:“关小民你安心养伤,不用害怕,你在医院很安全,他们不会到这里来找你的。”

    关小民低低“嗯”了一声。

    听得出来,他对叶队这个话并没有多少信心。

    不管是谁,刚刚经历了那样血腥的一幕,都不可能真的安下心来。甚至有些人会留下一辈子的阴影。

    但世界上的事情原本就是如此,要怪,就怪自己当初不该和那些人混在一起。

    正因了那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当下叶九等人退出重症监护室。

    邓医生忽然说道:“叶队,你们派出所是不是应该派几个人过来保护他?”

    叶九一愣,诧异地反问道:“为什么?”

    “为什么?”

    邓医生更诧异了。

    “这不是你自己说的吗?你不派人过来保护他,万一那个什么瞎子又跑到医院来搞他怎么办?我们医院可不是公安局,拦不住那种人的。”

    叶九不由失笑:“放心,他们短时间内不会再来的。他们的目的,只是警告他,同时威胁其他人。如果真想杀他的话,他现在早已经死了。”

    “再说,我们马上就会开始行动,瞎子现在应该考虑的,是赶紧躲起来,不让我找到他。”

    这话说得牛气。

    邓医生想了想,倒也是这个理,当即放心。

    等下叶九跟邓医生道别,又和邓小秋聊了几句,询问了一下她近期学习和生活的情况,得知再没有人找过她的麻烦,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和邱诗涵一起,离开了住院部。

    “郑彪是谁?”

    一到住院部大门外,邱诗涵便站住了,扭头望着叶九,问道。

    “郑彪就是瞎子。”

    “这个人,在混混当中,算是小有名气了,特别喜欢打架,下手还特别凶残,喜欢给人放血……”

    在叶九的记忆中,此人将来的下场非常糟糕。

    就在十来年后的一次的严打行动中,因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猥亵妇女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绑赴刑场,吃了枪子儿。

    那个案子,叶九不但全程参与侦办,郑彪还是他亲手抓的,对一切细节都记得非常清楚。

    原本在叶九想来,郑彪这种混蛋,早就应该抓起来严办了,却不知什么原因,一直让他逍遥了那么久,要不是碰到严打,恐怕还死不了。

    就那么个混混,居然社会能量还很强,被抓之后有不少大有身份的头面人物出面为他说情,说明家里还是有点背景的,不是那种真正最底层的小混混。

    当然,这些情况暂时是不必要和邱诗涵说起的。

    “郑彪的特征,和关小民刚才说的很相似,左眼上方,有一块比较显眼的疤痕,远远看上去,就好像是个独眼龙。所以他们那帮混混,都叫他瞎子。”

    “根据此人好勇斗狠的特点,我估计,关小民这个案子,十有八九是他做的。”

    对此,邱诗涵倒是毫不怀疑。

    “那我们去哪里找他?”

    在外行人看来,已经知道了嫌疑人的姓名和特征,抓捕那就是手到擒来。

    其实大谬不然。

    这帮子混混,说居无定所或许有些夸张,但十天半个月在外边鬼混不着家却是十分正常,想要找到他们的行踪,还真不那么容易。

    很多案子,明明知道是谁干的,却偏偏十年二十年下来都抓不到人。

    犯罪嫌疑人潜逃一二十年的情况,几乎每一位资深刑警都遇到过。

    “别急,先吃了饭再说。只要郑彪还留在平安,没有跑出去,总是有办法找到他的。”

    叶九一笑,说道。

    自信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