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 火枪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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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仁此时有些后悔,不该把二流的军队加入主力战阵中,如今反而影响整个军阵,这是他自己决策的失误,怪不得别人。
欧普祥是没有战败定罪的机会了,那一枪刺贯穿脖颈,欧普祥就是个铁人,也难有活命的机会了。
“叫陈小二的千人队上!”郝仁毫不迟疑的命令道。
陈小二,大名叫陈显,乃是夫人陈小鱼的弟弟,也是宿卫总管陈达的弟弟,是在郝仁府邸中长大的亲小舅子,如今已经长到十六岁,是宋军最精锐的两个火枪千户中的一名千夫长,统帅一个火枪千人队。
别看陈显年纪小,又出身寒微,而今地位可不一般,乃是大宋礼部尚书余阙的女婿。(郝仁给定的亲,抬高陈家一门,又锁定与余阙的姻亲关系)
虽然是郝仁的小舅子,却是郝仁看着长大,并且一手调教,情感上不区别于父子,关系上,不次于师徒。
事情紧急,郝仁来不及调动压在军阵后面的杨通知部骑兵,而且杨通知一军保护整个军阵后翼的安全,这支军队轻易不能动,倘若此军不在后方压住阵脚,有二三百骑兵出现的宋军背后,都足以动摇全军的军心。
陈小二装扮与郝仁无异,白马、白甲、白披风,不同的是,他的披风上没有金黄云龙纹,左腰间挂着的是长苗战刀,右腰下挂着通条和火/药囊,后背背着一干五尺火绳枪。
一个千人队的骑兵,在陈小二的带领下,如平地卷积起来的风沙一般,径直冲入战场缺口,战马在奔腾间,士兵们已经从后背上摘下火绳枪,吹亮火绒,操枪在手,点燃火枪的引信火绳子,而战马在奔腾见间,已经列出清晰的前后错落的十个百人队。
战阵缺口七十步外,陈显稳居第一个百人队的中间位置,战马速度稍微放缓,陈显将火绳枪顶在肩膀上,口中衔着的号角吹去一个短促的音阶,一百条火绳枪,次第炸响。
伴随着巨大的炸响中,黑烟滚滚,枪筒喷出火焰,在黑药爆/炸的巨大推射作用下,成百的铅弹呼啸而出,径直打在敌人汹涌而入的敌群中。
敌人此时冲破盾牌,正向左右两翼扩大战果,盾牌全不在这个平面上,一百个铅弹,射破敌人的铠甲,穿破敌人的皮肉,数十名大夏士兵,如同收割的水稻一般,成片倒下。
夏军久闻宋军火炮厉害,却万万没有想到,宋军的火炮,居然小到可以用手端着发射,而且威力如此迅猛。
郝仁老早就开始着手火枪的制作,最开始是因为制作火枪枪管困难,有了枪管后,又因为威力不足,一直没有改装满意,直到如今,才正式成军,而且只有两个千户,被郝仁当做宝贝一样,列入宿卫军序列。
此时宋军的火绳枪的威力,比宋军的单发手弩强不了多少。
手弩是用滑轮原理制造的小型机械,而且弩箭前面有箭头,尖的箭头更容易破甲,后面的尾翼,使得弩箭滑行稳定性非常好,庆丰连弩射速快,威力要比单发弩逊色些。
而宋军的火绳枪,此时打的是铅丸,虽然利用点燃的火绳作为激发,大大提高了发射速度,然而火绳枪每次只能打一个铅丸,重新装填的速度非常慢,甚至再次激发的速度,还不如单发弩速度快。
不过郝仁知道,枪是后来战场武器发展的趋势,虽然此时的性能远远不及连弩,但是必须将火枪真正的投入使用,再能在使用中逐渐改进、创造,这也是郝仁为什么选择一个少年作为千户的原因。
少年接触新知识快,而且有创造性,郝仁准备把陈显放在火枪指挥官的位置上一支到死,以郝仁传授他的知识,他必然能够发明创造,并且改进。
陈显一个百人队的火枪放完,战马的速度舒缓下来,而后面的第二百人队,快速策马向前,超越第一百人队之前,如法炮制,举枪便是齐射。
火枪队如是攻击五轮,火枪千人队已经冲到战场缺口处,在战马的巨大冲击压力下,并且有火枪的恐吓,夏军士兵本能的溃退,而紧跟着的第六,第七百人队,却已经将火枪背在身后,挥舞着长苗刀,左右劈砍,肃清突入战场内的残敌。
倘若陈显手中的骑兵,用的是庆丰连弩,凭借连弩快速的射速,杀伤力肯定比火绳枪大,而此次真正击退敌人的,并不是火绳枪的威力。
宋军士兵手中的家伙夏军没见过,而且能喷火、冒烟,单是那一阵巨大的响声,也足够吓人了,何况数百士兵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呢。
“告诉陈小二,不用纠缠军阵,直接打明玉珍的中军!”
郝仁见火绳枪有如此大的威慑力,便不想让陈小二继续在阵前常规的绞杀,命他直接斩杀明玉珍于军阵前。
“呜——呜——呜——”
中军一阵凄厉的号角响起,火绳枪千户陈显已经领命,先吹号角回应,紧接着吹号角变化阵型。
已经发射完毕的五个百人队,快速护住军阵左右两侧,余下的五个百人队,再次端起火绳枪,前后五个百人队排开,径直向敌人军阵的纵深杀去。
战马冲来,步兵本能的后退四散,两轮火枪下来,夏军的军阵,便被冲出一个数十米宽的大口子。
七百发射过火绳枪的骑手,或是斜背着火枪挥舞着长苗刀,或是将火枪倒拿,用包了铁角枪托去砸敌人的脑袋,护住垓心的三百火枪手,径直去杀向明玉珍的中军。
“是时候了,中军出击!”郝仁下达命令,‘刷拉’一声拔除腰间的宝刀,在空中虚劈一下,双脚一磕马肚,径直杀向缺口。四千中军卫队,扛着郝仁的中军帅旗,紧紧的跟在郝仁的身后。
郝仁自从不用自己亲自操刀搏杀,来决定战场胜负,他便选择在稳操胜券的情况下,都帅自己的中军直接冲锋,用以鼓舞士气。
整个大宋军中,都已经形成一种惯性思维,只要郝仁的帅旗向前,那就宣告宋军的胜利已经到来。
正在战场上劈杀的宋军将士们,看见郝仁高高飘扬的帅旗向前,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力气都陡增一大截,手中挥舞的兵器,杀伤力自然也大了几成。(未完待续。)
郝仁此时有些后悔,不该把二流的军队加入主力战阵中,如今反而影响整个军阵,这是他自己决策的失误,怪不得别人。
欧普祥是没有战败定罪的机会了,那一枪刺贯穿脖颈,欧普祥就是个铁人,也难有活命的机会了。
“叫陈小二的千人队上!”郝仁毫不迟疑的命令道。
陈小二,大名叫陈显,乃是夫人陈小鱼的弟弟,也是宿卫总管陈达的弟弟,是在郝仁府邸中长大的亲小舅子,如今已经长到十六岁,是宋军最精锐的两个火枪千户中的一名千夫长,统帅一个火枪千人队。
别看陈显年纪小,又出身寒微,而今地位可不一般,乃是大宋礼部尚书余阙的女婿。(郝仁给定的亲,抬高陈家一门,又锁定与余阙的姻亲关系)
虽然是郝仁的小舅子,却是郝仁看着长大,并且一手调教,情感上不区别于父子,关系上,不次于师徒。
事情紧急,郝仁来不及调动压在军阵后面的杨通知部骑兵,而且杨通知一军保护整个军阵后翼的安全,这支军队轻易不能动,倘若此军不在后方压住阵脚,有二三百骑兵出现的宋军背后,都足以动摇全军的军心。
陈小二装扮与郝仁无异,白马、白甲、白披风,不同的是,他的披风上没有金黄云龙纹,左腰间挂着的是长苗战刀,右腰下挂着通条和火/药囊,后背背着一干五尺火绳枪。
一个千人队的骑兵,在陈小二的带领下,如平地卷积起来的风沙一般,径直冲入战场缺口,战马在奔腾间,士兵们已经从后背上摘下火绳枪,吹亮火绒,操枪在手,点燃火枪的引信火绳子,而战马在奔腾见间,已经列出清晰的前后错落的十个百人队。
战阵缺口七十步外,陈显稳居第一个百人队的中间位置,战马速度稍微放缓,陈显将火绳枪顶在肩膀上,口中衔着的号角吹去一个短促的音阶,一百条火绳枪,次第炸响。
伴随着巨大的炸响中,黑烟滚滚,枪筒喷出火焰,在黑药爆/炸的巨大推射作用下,成百的铅弹呼啸而出,径直打在敌人汹涌而入的敌群中。
敌人此时冲破盾牌,正向左右两翼扩大战果,盾牌全不在这个平面上,一百个铅弹,射破敌人的铠甲,穿破敌人的皮肉,数十名大夏士兵,如同收割的水稻一般,成片倒下。
夏军久闻宋军火炮厉害,却万万没有想到,宋军的火炮,居然小到可以用手端着发射,而且威力如此迅猛。
郝仁老早就开始着手火枪的制作,最开始是因为制作火枪枪管困难,有了枪管后,又因为威力不足,一直没有改装满意,直到如今,才正式成军,而且只有两个千户,被郝仁当做宝贝一样,列入宿卫军序列。
此时宋军的火绳枪的威力,比宋军的单发手弩强不了多少。
手弩是用滑轮原理制造的小型机械,而且弩箭前面有箭头,尖的箭头更容易破甲,后面的尾翼,使得弩箭滑行稳定性非常好,庆丰连弩射速快,威力要比单发弩逊色些。
而宋军的火绳枪,此时打的是铅丸,虽然利用点燃的火绳作为激发,大大提高了发射速度,然而火绳枪每次只能打一个铅丸,重新装填的速度非常慢,甚至再次激发的速度,还不如单发弩速度快。
不过郝仁知道,枪是后来战场武器发展的趋势,虽然此时的性能远远不及连弩,但是必须将火枪真正的投入使用,再能在使用中逐渐改进、创造,这也是郝仁为什么选择一个少年作为千户的原因。
少年接触新知识快,而且有创造性,郝仁准备把陈显放在火枪指挥官的位置上一支到死,以郝仁传授他的知识,他必然能够发明创造,并且改进。
陈显一个百人队的火枪放完,战马的速度舒缓下来,而后面的第二百人队,快速策马向前,超越第一百人队之前,如法炮制,举枪便是齐射。
火枪队如是攻击五轮,火枪千人队已经冲到战场缺口处,在战马的巨大冲击压力下,并且有火枪的恐吓,夏军士兵本能的溃退,而紧跟着的第六,第七百人队,却已经将火枪背在身后,挥舞着长苗刀,左右劈砍,肃清突入战场内的残敌。
倘若陈显手中的骑兵,用的是庆丰连弩,凭借连弩快速的射速,杀伤力肯定比火绳枪大,而此次真正击退敌人的,并不是火绳枪的威力。
宋军士兵手中的家伙夏军没见过,而且能喷火、冒烟,单是那一阵巨大的响声,也足够吓人了,何况数百士兵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呢。
“告诉陈小二,不用纠缠军阵,直接打明玉珍的中军!”
郝仁见火绳枪有如此大的威慑力,便不想让陈小二继续在阵前常规的绞杀,命他直接斩杀明玉珍于军阵前。
“呜——呜——呜——”
中军一阵凄厉的号角响起,火绳枪千户陈显已经领命,先吹号角回应,紧接着吹号角变化阵型。
已经发射完毕的五个百人队,快速护住军阵左右两侧,余下的五个百人队,再次端起火绳枪,前后五个百人队排开,径直向敌人军阵的纵深杀去。
战马冲来,步兵本能的后退四散,两轮火枪下来,夏军的军阵,便被冲出一个数十米宽的大口子。
七百发射过火绳枪的骑手,或是斜背着火枪挥舞着长苗刀,或是将火枪倒拿,用包了铁角枪托去砸敌人的脑袋,护住垓心的三百火枪手,径直去杀向明玉珍的中军。
“是时候了,中军出击!”郝仁下达命令,‘刷拉’一声拔除腰间的宝刀,在空中虚劈一下,双脚一磕马肚,径直杀向缺口。四千中军卫队,扛着郝仁的中军帅旗,紧紧的跟在郝仁的身后。
郝仁自从不用自己亲自操刀搏杀,来决定战场胜负,他便选择在稳操胜券的情况下,都帅自己的中军直接冲锋,用以鼓舞士气。
整个大宋军中,都已经形成一种惯性思维,只要郝仁的帅旗向前,那就宣告宋军的胜利已经到来。
正在战场上劈杀的宋军将士们,看见郝仁高高飘扬的帅旗向前,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力气都陡增一大截,手中挥舞的兵器,杀伤力自然也大了几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