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5章 该添个宝宝了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笔趣看 www.biqukan.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这是一处极美的旅游圣地:一片碧蓝的大海,一座座别致的海边度假小屋,宁静,安详,金色的夕阳,把海水照得金光闪闪。
苏锦换了一身沙滩比基尼,扑向了无边无垠的大海,笑容再度在她脸上张扬的挂了起来。
靳恒远跟在她身后,捕捉她的笑容,收藏她的娇娆,用相机,把一个个迷人的瞬间给记录下来。
这是他们全新生活的开始。
只是海滩上,不止他们,还有其他游客。
一个下午了,有个外国佬一直在瞄苏锦,还在试图引起她的注意。
那目光带着侵略的味道,这让靳恒远很不爽,直接抓了一条浴巾就把苏锦裸露着的身子给包住了。
“走了!”
“去哪?还没玩够呢!”
他们在玩水球,而她加入在其中,每接到一个球,她就会高兴的像孩子一样直叫,在海水里兴奋的拍打着。
虽然他喜欢看着她笑,可是,他的男人独占欲一下就爆发了,沉着脸就霸道的把她位了回来。
“不玩了。”
“可是……”
“不准。”
苏锦终于发现他情绪有点不太对劲了,乖乖的上岸,却听得那外国佬冲她吹了一记口哨。
她瞟了一眼,发现那人胸膛上全是毛,体格又大,居然还刻意冲她显示了自己那健美的身材。
啧,她最讨厌这种肌肉野人了,都21世纪了,还没进化完成,大猩猩似的,遍身是黑毛。
还是她家恒远的身材最棒。
呃,她这是想哪去了?
“在看什么?”
靳恒远把她的脸孔给拉了回来,面色有点沉:
“那外国佬有什么好看的?”
“……”
苏锦觉得自己好无辜啊!
她只是在腹诽而已。
回到海边小屋,她先冲了一个澡,出来时,只穿了一件吊带裙——是丝裙,很飘逸,露着一双雪白的长腿,赤着脚,四下寻找,最后,看到他在厨房准备食物。
“晚上吃什么?”
她上去从身后抱住了他,看到他神情还是臭臭的:
“怎么了这是?你在生什么气?”
靳恒远低头继续切着培根,闻到了一阵阵来自她身上的香气,心一下软了,声音也跟着柔了下来:
“没生气。乖乖出去花园转一转……等一下喊你吃饭。”
这个海边小屋屋后带着一个大大的花园,非常的美。她刚刚有看到,正准备过去欣赏呢……
“等一下我们在花园中吃饭好不好!”
“好!”
“那我去看看哪里合适,然后搬个桌子过去……”
她心情很愉快。
他看在眼里,那些不愉快感跟着消失了,唇角勾勾,点下了头。
等她走了几步,他才又叫住了她:“桌子我来搬……体力活,我来干……”
“知道了……”
她轻快的往外而去,裙摆飘飘的,在群芳争艳中,身姿妙曼的飘舞着,似精灵,撩拨着他的心弦……
微微的,他笑了。
这是他的妻子,新婚妻子,健康的妻子,花枝招展的妻子……
他们是来度蜜月的,不是来拈醋呷酸的。
所以,其他不快的因素,应该通通排除掉。
满园花香。
不知名的花,或含苞欲放;或勃然怒放……
苏锦走在花丛小径上,走在晚霞里,走在海风里,走在自由自在的婚姻里,走在醉人的芬芳里……指尖拂过花蕊,拂过绿叶,拂过阵阵晚风……
她坐于花间,看着彩蝴翩翩而舞;她停在池边,临池观鱼嬉戏;她临风站在高台,可把远处的山与海尽收眼底,夕阳下的海岛美如画……
夕阳下的她,也美如画:身材纤秀,脸颊明丽,人比花娇的走在花园里,便和这景色融为了一体。
他走近了她,抱住了她。
“美极了!”
她轻轻的叹。
“嗯!”
他承认,一起虔诚的目送斜阳西去,苍茫的银灰在慢慢笼罩大地。
“现在可以告诉我,昨天早上为什么生气了吗?”
靳恒远低低的问,双手环着她的腰。
“那你能告诉我,刚刚你为什么不高兴吗?”
她转身拥着他,轻问。
“因为你是我的。”
他低低的说:“那外国佬真讨厌。”
她一怔,吃吃笑了,原来是吃味了。
“现在换你说了。”
“因为,我们辜负了春宵。”
他一愣,也笑了。
她把唇贴了上去,将芳芬的气息送了过去。
“恒远,我们是不是该添个宝宝了……貌似你比靳长宁老很多吧,再不生,嗯,借欢欢一句话,就要生不出来了……”
他无奈一笑:“怎么一直没忘记生宝宝呢?”
“哎,你婆婆妈妈的,该不会是真不能生了吧!”
绝对是激将。
聪明如靳恒远哪能不懂?
下一刻,他眸光一深,忽就将她扛了起来,噔噔噔就往某处跑了去。
“喂,干嘛?”
“造人。省得你跑去向杨葭慧报怨,说我对你没兴趣了。现在,我就向你证明,我有多么多么想要你……”
话音落下,他将她压倒在了花间的藤榻之上。
苏锦一怔,急忙问:“这是谁大嘴巴了?”
“谁大的嘴巴已经不重要……”
吻,轻轻的就落下了。
嗯,的确是不重要了。
她低低笑:“不是说要吃饭了吗?”
他细吻回道:“我觉得应该先洞房。太太欲求不满会很可怕!”
一阵娇喘颤笑,飘荡了开来。
“瞎说,我哪欲求不满了?”
“难道不是吗?”
“不是,唔……”
再没空说话。
因为他们很忙。
忙着在花丛中,在天地之间,在明艳的晚霞里,温柔的绽放。
记得还在病榻上的时候,恒远曾给过我这样一个承诺:
“等你好了,我们去旅行,去很多很多地方,尝很多很多美食……”
这家伙说的那些地方啊,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可经过他的描述,那些景色却又无比清晰的呈现在了我的大脑里,让我无比期待着。
后来,我动了大刀。
这一刀,既能救我命,也能要我命,更能把我变成废人,或者植物人。
命运如何,谁也不知道。
那时,我说:我想赌一把。
因为,我想正常的活着。也因为我想痛快的死去。
如果命中注定我得这么早就离心爱的他而去,那么还是早点离去比较好,至少,对于他来说,应该也是一种解脱。
当然,这个心思,我是不能对恒远说的。
会被骂死。
好在,命运,很眷顾我。
术后,一切恢复的很好。
但再好,总归是动过大手术的,若不好好将养,落下病根子,就得悔上一辈子。
那段日子,靳恒远的工作,就是陪我休养。
清晨,一起去散步,买菜。
上午,一起居家,或画画,或学英文,时间总是不觉而逝,匆匆又忙忙。
中午,一起煮饭,聊一聊今天的网络新闻,侃一侃各种八卦。
午后,一起睡午觉,他黏着我,我也黏着他。
傍晚,一起散步在林荫道上,手牵手,慢慢走。
晚上,一起看泡沫剧,一起读书做功课,一起相拥着睡去,一起在彼此的呼吸吐呐中,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为了让我的日子过得不至于太过于乏味,恒远给我报了英语专业的本科自学课程,为的是,想让我不至于百无聊赖,虚度了光阴,而没半点长进。
所有生过大病的人都知道,养病,那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
整日无所事事,就只会平添焦躁,而定一个不是特别远的目标,人就会有奋斗的力量。
在养病之余,学点东西,会让人对生活产生更多的向往和憧憬。
而他就是我的老师,能时不时指点我,让我进步神速。
我最喜欢做的是:用一口不是很纯熟的英文,和他进行口语交谈。
我最大的欣喜是:每年四次自学考试,我总能以高分取得优异的自考成绩。
每一次拿到成绩单,看着上面的分数,我会觉得,我养病的日子,没有白过,更对得起他对我的悉心教导。
而就在这学习的过程中,时间在不觉飞逝,我的身体,恢复的很好,一年后,我就去做了整容手术,再一年,我做回了自己——那个健康、美丽的苏锦,悄悄的就回来了。
恒远说话算话,在家和我朝夕相处了两年之后,在医生确定我没什么问题之后,开始带我去双飞,去寻找曾经他独自走过的那些名山胜水。
是的,我们,很恩爱,感情日久弥深。
妈妈见我们总是那么好,也为之感慨了一句:
“恒远这样的孩子,真是少见,虽出生贵富,但他不显半点娇贵,在家人面前从不盛气凌人,总是那么的虔恭,那么的温厚,那么的有礼的,那么的讨人喜欢。”
是啊,他是招人喜欢的,魅力十足的,轻易能得到女人的喜爱。
我记得,旅行前的某一天,恒远和璟欢好像吵架了。
为了什么事,我不清楚,我只知道,那次的结果,导致璟欢一怒之下,让人盗了恒远的微博,恶作剧的把恒远和我的所有照片,全给公布到了网络上。
这一闹,博主一夜之间迷倒了千万女性。
为什么他会被如此追捧?
后来,我细细思量了一番,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这是一处极美的旅游圣地:一片碧蓝的大海,一座座别致的海边度假小屋,宁静,安详,金色的夕阳,把海水照得金光闪闪。
苏锦换了一身沙滩比基尼,扑向了无边无垠的大海,笑容再度在她脸上张扬的挂了起来。
靳恒远跟在她身后,捕捉她的笑容,收藏她的娇娆,用相机,把一个个迷人的瞬间给记录下来。
这是他们全新生活的开始。
只是海滩上,不止他们,还有其他游客。
一个下午了,有个外国佬一直在瞄苏锦,还在试图引起她的注意。
那目光带着侵略的味道,这让靳恒远很不爽,直接抓了一条浴巾就把苏锦裸露着的身子给包住了。
“走了!”
“去哪?还没玩够呢!”
他们在玩水球,而她加入在其中,每接到一个球,她就会高兴的像孩子一样直叫,在海水里兴奋的拍打着。
虽然他喜欢看着她笑,可是,他的男人独占欲一下就爆发了,沉着脸就霸道的把她位了回来。
“不玩了。”
“可是……”
“不准。”
苏锦终于发现他情绪有点不太对劲了,乖乖的上岸,却听得那外国佬冲她吹了一记口哨。
她瞟了一眼,发现那人胸膛上全是毛,体格又大,居然还刻意冲她显示了自己那健美的身材。
啧,她最讨厌这种肌肉野人了,都21世纪了,还没进化完成,大猩猩似的,遍身是黑毛。
还是她家恒远的身材最棒。
呃,她这是想哪去了?
“在看什么?”
靳恒远把她的脸孔给拉了回来,面色有点沉:
“那外国佬有什么好看的?”
“……”
苏锦觉得自己好无辜啊!
她只是在腹诽而已。
回到海边小屋,她先冲了一个澡,出来时,只穿了一件吊带裙——是丝裙,很飘逸,露着一双雪白的长腿,赤着脚,四下寻找,最后,看到他在厨房准备食物。
“晚上吃什么?”
她上去从身后抱住了他,看到他神情还是臭臭的:
“怎么了这是?你在生什么气?”
靳恒远低头继续切着培根,闻到了一阵阵来自她身上的香气,心一下软了,声音也跟着柔了下来:
“没生气。乖乖出去花园转一转……等一下喊你吃饭。”
这个海边小屋屋后带着一个大大的花园,非常的美。她刚刚有看到,正准备过去欣赏呢……
“等一下我们在花园中吃饭好不好!”
“好!”
“那我去看看哪里合适,然后搬个桌子过去……”
她心情很愉快。
他看在眼里,那些不愉快感跟着消失了,唇角勾勾,点下了头。
等她走了几步,他才又叫住了她:“桌子我来搬……体力活,我来干……”
“知道了……”
她轻快的往外而去,裙摆飘飘的,在群芳争艳中,身姿妙曼的飘舞着,似精灵,撩拨着他的心弦……
微微的,他笑了。
这是他的妻子,新婚妻子,健康的妻子,花枝招展的妻子……
他们是来度蜜月的,不是来拈醋呷酸的。
所以,其他不快的因素,应该通通排除掉。
满园花香。
不知名的花,或含苞欲放;或勃然怒放……
苏锦走在花丛小径上,走在晚霞里,走在海风里,走在自由自在的婚姻里,走在醉人的芬芳里……指尖拂过花蕊,拂过绿叶,拂过阵阵晚风……
她坐于花间,看着彩蝴翩翩而舞;她停在池边,临池观鱼嬉戏;她临风站在高台,可把远处的山与海尽收眼底,夕阳下的海岛美如画……
夕阳下的她,也美如画:身材纤秀,脸颊明丽,人比花娇的走在花园里,便和这景色融为了一体。
他走近了她,抱住了她。
“美极了!”
她轻轻的叹。
“嗯!”
他承认,一起虔诚的目送斜阳西去,苍茫的银灰在慢慢笼罩大地。
“现在可以告诉我,昨天早上为什么生气了吗?”
靳恒远低低的问,双手环着她的腰。
“那你能告诉我,刚刚你为什么不高兴吗?”
她转身拥着他,轻问。
“因为你是我的。”
他低低的说:“那外国佬真讨厌。”
她一怔,吃吃笑了,原来是吃味了。
“现在换你说了。”
“因为,我们辜负了春宵。”
他一愣,也笑了。
她把唇贴了上去,将芳芬的气息送了过去。
“恒远,我们是不是该添个宝宝了……貌似你比靳长宁老很多吧,再不生,嗯,借欢欢一句话,就要生不出来了……”
他无奈一笑:“怎么一直没忘记生宝宝呢?”
“哎,你婆婆妈妈的,该不会是真不能生了吧!”
绝对是激将。
聪明如靳恒远哪能不懂?
下一刻,他眸光一深,忽就将她扛了起来,噔噔噔就往某处跑了去。
“喂,干嘛?”
“造人。省得你跑去向杨葭慧报怨,说我对你没兴趣了。现在,我就向你证明,我有多么多么想要你……”
话音落下,他将她压倒在了花间的藤榻之上。
苏锦一怔,急忙问:“这是谁大嘴巴了?”
“谁大的嘴巴已经不重要……”
吻,轻轻的就落下了。
嗯,的确是不重要了。
她低低笑:“不是说要吃饭了吗?”
他细吻回道:“我觉得应该先洞房。太太欲求不满会很可怕!”
一阵娇喘颤笑,飘荡了开来。
“瞎说,我哪欲求不满了?”
“难道不是吗?”
“不是,唔……”
再没空说话。
因为他们很忙。
忙着在花丛中,在天地之间,在明艳的晚霞里,温柔的绽放。
记得还在病榻上的时候,恒远曾给过我这样一个承诺:
“等你好了,我们去旅行,去很多很多地方,尝很多很多美食……”
这家伙说的那些地方啊,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可经过他的描述,那些景色却又无比清晰的呈现在了我的大脑里,让我无比期待着。
后来,我动了大刀。
这一刀,既能救我命,也能要我命,更能把我变成废人,或者植物人。
命运如何,谁也不知道。
那时,我说:我想赌一把。
因为,我想正常的活着。也因为我想痛快的死去。
如果命中注定我得这么早就离心爱的他而去,那么还是早点离去比较好,至少,对于他来说,应该也是一种解脱。
当然,这个心思,我是不能对恒远说的。
会被骂死。
好在,命运,很眷顾我。
术后,一切恢复的很好。
但再好,总归是动过大手术的,若不好好将养,落下病根子,就得悔上一辈子。
那段日子,靳恒远的工作,就是陪我休养。
清晨,一起去散步,买菜。
上午,一起居家,或画画,或学英文,时间总是不觉而逝,匆匆又忙忙。
中午,一起煮饭,聊一聊今天的网络新闻,侃一侃各种八卦。
午后,一起睡午觉,他黏着我,我也黏着他。
傍晚,一起散步在林荫道上,手牵手,慢慢走。
晚上,一起看泡沫剧,一起读书做功课,一起相拥着睡去,一起在彼此的呼吸吐呐中,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为了让我的日子过得不至于太过于乏味,恒远给我报了英语专业的本科自学课程,为的是,想让我不至于百无聊赖,虚度了光阴,而没半点长进。
所有生过大病的人都知道,养病,那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
整日无所事事,就只会平添焦躁,而定一个不是特别远的目标,人就会有奋斗的力量。
在养病之余,学点东西,会让人对生活产生更多的向往和憧憬。
而他就是我的老师,能时不时指点我,让我进步神速。
我最喜欢做的是:用一口不是很纯熟的英文,和他进行口语交谈。
我最大的欣喜是:每年四次自学考试,我总能以高分取得优异的自考成绩。
每一次拿到成绩单,看着上面的分数,我会觉得,我养病的日子,没有白过,更对得起他对我的悉心教导。
而就在这学习的过程中,时间在不觉飞逝,我的身体,恢复的很好,一年后,我就去做了整容手术,再一年,我做回了自己——那个健康、美丽的苏锦,悄悄的就回来了。
恒远说话算话,在家和我朝夕相处了两年之后,在医生确定我没什么问题之后,开始带我去双飞,去寻找曾经他独自走过的那些名山胜水。
是的,我们,很恩爱,感情日久弥深。
妈妈见我们总是那么好,也为之感慨了一句:
“恒远这样的孩子,真是少见,虽出生贵富,但他不显半点娇贵,在家人面前从不盛气凌人,总是那么的虔恭,那么的温厚,那么的有礼的,那么的讨人喜欢。”
是啊,他是招人喜欢的,魅力十足的,轻易能得到女人的喜爱。
我记得,旅行前的某一天,恒远和璟欢好像吵架了。
为了什么事,我不清楚,我只知道,那次的结果,导致璟欢一怒之下,让人盗了恒远的微博,恶作剧的把恒远和我的所有照片,全给公布到了网络上。
这一闹,博主一夜之间迷倒了千万女性。
为什么他会被如此追捧?
后来,我细细思量了一番,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