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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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仁与古剑山哥俩个很快在《流求旬报》上刊登了以私人身份的写的道歉信,真诚的向所有的公民承认自己的私人生活不够检点,从今往后要遵循即将发布的《公务员法》,欢迎大家监督。
张安国国王还给那家报社题了一幅对联,上联是铁肩担道义,下联是妙手著文章------横联是民间御史。
当然,这幅字是请文天祥写的,就算是当上国王了,他的书法仍然是惨不忍睹。
文天祥现在的心情极好,他替“南孔”与“北孔”打官司,最后,在“民间审判团”的认同下,他与南孔家族取得了官司的胜利:强迫北孔接受南孔家族的北上,让出孔府地区一半的权利。
如此一来,大宋的南孔家族三分之一仍然留在了大宋境内,另三分之一去了山东地区的曲阜,最后三分之一来了流求本岛------他们正是借着帝国公民的身份打赢了官司。
众多大商大户以及帝国的主要官员没有人在乎这一个民事案件,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如同争夺家产一般无聊的事件。
但是在类似文天祥这样的文人看来,向鞑靼强盗主动投降的北孔家族就不配仍然居住在曲阜!
本来还想完全把他们都赶走呢,但是帮助他打官司的讼师非常有经验,说,完全赶走他们的话恐怕审判团不会完全同意,毕竟总有人会善心大发。
当时文天祥完全不明白联邦帝国的法院体系。
联邦帝国的三大司法机关分成巡警部、法院部和检查部,它们是三者独立。
文天祥能理解这种司法体系。
他认为这类似于大宋了------宋承唐制,中央三大司法机关仍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
刑部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同时负责复核大理寺所断全国的死刑已决案件。
大理寺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地方各州县上报的刑事案件以及京城百官案件,实行审判分离。
御史台的职能,主要是监察文武百官,纠弹违法,肃正纲纪。
文天祥认为,同大宋的司法体系比,联邦帝国的司法机关只不过结构更复杂一些罢了。
一个巡警部里还包括了交警、骑警和海警等若干分支;一个检查部虽然类似于御使台,但是又不是只针对官员,寻常公民的事情,他们有时也出手。
但是文天祥实在不理解的是,那个类似于大理寺的法院部,不由法官来判案,弄个由随便选出的公民审判团来判案是何道理?!
文天祥不解地问高价聘请的讼师道:“公民审判团判案了,那法官有何用啊?”
那讼师意味深长地说道:
“用处极大!在收到诉状后,决定是否驳回起诉;监督双方进行取证和证据开示在民事诉讼中,当取证结束后,依其中一方的申请,决定是否不经开庭直接做出即决判决;在法庭诉讼中,监督控辩双方进行辩诉就存在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主导双方进行法庭辩论并做出决定!
若是刑事案件,他会给被审判团认定有罪之人量刑!”
文天祥脑袋有些发晕,说:
“连我都不能记住那么多的法律条例,那些随便挑选出来的公民,他们就能懂法律?!------连字都不认识的人,如何能断案?!”
那讼师呵呵笑了笑,说:
“世间之事,没有能大过一个‘理’字!
仅依靠一些常识也便能区分正确和错误------无需具有什么才华。
挑选审判团的成员之时,只要有三年以上公民身份的男性公民,只要智力正常,皆可入选------由此,他们只需要在双方讼师的引导之下,明白了事实的真相即可------一些专有的法律术语,由当庭的法官负责向审判团解释,直到他们弄懂为止。”
当时,文天祥感叹道:“啊,那岂不是说,讼师的作用极大了?!”
那个讼师骄傲地说:“我自从精学了联邦帝国的法律之后,代理的案件有五百余起,其中败诉者不过七八起------偌大个八道河城里,几千个讼师中,我若排第二,没有敢排第一的!”
文天祥真心明白了,为什么聘用他时花费这样大------但是他又说:“那寻常公民雇佣不起讼师又会如何?”
那个讼师说到这里叹了口气:
“我的讼师楼,一共有三十余名成员,每年都有免费为公民打一百多起官司的义务------连我每年都要分到两三起呢。”
文天祥不由得不陷入了沉思。
事实上,大宋政府的一切政务活动,都是在大宋官家的名义下进行的。
只有大宋的官家才掌握最高司法权,有时不但亲自审决重大案件和发动诏狱,并且对全国的司法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大宋官家的司法监督作用,不同于中央和地方监察机关的法制监察。
御史台、诸路提点刑狱司等参加重大案件的审判和审核各路刑狱案件,主要是对审判的合法性和司法官的活动实行监察,必要时向大宋官家直接报告。
大宋官家则是直接控制和掌握全国的司法审判。
这是保持皇权至上的一个重要象征!
但是,在联邦帝国这里却变了样子------竟然由审判团来负责最后的审判!
那个讼师幽幽地说:“也好------民间的纠分由民间按照法律来解决,官府无需为此劳神,当然也就没有了某高官会上下其手的机会;我们的国王与王后,他们每年都有唯一的特赦权力-------”
民间的纠分由民间解决?
哈哈,这样好啊,无论对错冤假,这都是公民审判团的责任,就算有权有势之人也无法操纵案件呢。
哈哈哈哈------高明啊。
接下来的审判过程中,由于这个案子没有太多人注重,前来法庭旁听的人不多,唯有文天祥与南孔家族的旁人坚持听审。
那个讼师果然老练,在法理和道义,公正与公平上大做文章,这让审判团的成员听了后频频点头。
而北孔所请的讼师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讼师,他只会拿出辽、金和鞑靼等强盗大头目发给他们的敕令,还有一些辽金元三代的证明文件。
而当那个讼师最后拿出同南孔家族提供的,他们当年被迫被驱离曲阜的证明后,文天祥便知道自己赢了这场官司。
果然,三个小时后,由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裁定南孔家族的成员有权力分享北孔在曲阜地区的权利。
尽管文天祥在此事上并无收获,但是,他仍然极为高兴!
这算是一个惩罚!
那些擅于借用投降的办法来保全的人必须受到惩罚,必须付出代价!
所以,当国王请他写那幅对联时,文天祥认真给写了。
不得不说,他现在的手法越来越苍劲有力了-------
郭子仁与古剑山哥俩个很快在《流求旬报》上刊登了以私人身份的写的道歉信,真诚的向所有的公民承认自己的私人生活不够检点,从今往后要遵循即将发布的《公务员法》,欢迎大家监督。
张安国国王还给那家报社题了一幅对联,上联是铁肩担道义,下联是妙手著文章------横联是民间御史。
当然,这幅字是请文天祥写的,就算是当上国王了,他的书法仍然是惨不忍睹。
文天祥现在的心情极好,他替“南孔”与“北孔”打官司,最后,在“民间审判团”的认同下,他与南孔家族取得了官司的胜利:强迫北孔接受南孔家族的北上,让出孔府地区一半的权利。
如此一来,大宋的南孔家族三分之一仍然留在了大宋境内,另三分之一去了山东地区的曲阜,最后三分之一来了流求本岛------他们正是借着帝国公民的身份打赢了官司。
众多大商大户以及帝国的主要官员没有人在乎这一个民事案件,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如同争夺家产一般无聊的事件。
但是在类似文天祥这样的文人看来,向鞑靼强盗主动投降的北孔家族就不配仍然居住在曲阜!
本来还想完全把他们都赶走呢,但是帮助他打官司的讼师非常有经验,说,完全赶走他们的话恐怕审判团不会完全同意,毕竟总有人会善心大发。
当时文天祥完全不明白联邦帝国的法院体系。
联邦帝国的三大司法机关分成巡警部、法院部和检查部,它们是三者独立。
文天祥能理解这种司法体系。
他认为这类似于大宋了------宋承唐制,中央三大司法机关仍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
刑部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同时负责复核大理寺所断全国的死刑已决案件。
大理寺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地方各州县上报的刑事案件以及京城百官案件,实行审判分离。
御史台的职能,主要是监察文武百官,纠弹违法,肃正纲纪。
文天祥认为,同大宋的司法体系比,联邦帝国的司法机关只不过结构更复杂一些罢了。
一个巡警部里还包括了交警、骑警和海警等若干分支;一个检查部虽然类似于御使台,但是又不是只针对官员,寻常公民的事情,他们有时也出手。
但是文天祥实在不理解的是,那个类似于大理寺的法院部,不由法官来判案,弄个由随便选出的公民审判团来判案是何道理?!
文天祥不解地问高价聘请的讼师道:“公民审判团判案了,那法官有何用啊?”
那讼师意味深长地说道:
“用处极大!在收到诉状后,决定是否驳回起诉;监督双方进行取证和证据开示在民事诉讼中,当取证结束后,依其中一方的申请,决定是否不经开庭直接做出即决判决;在法庭诉讼中,监督控辩双方进行辩诉就存在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主导双方进行法庭辩论并做出决定!
若是刑事案件,他会给被审判团认定有罪之人量刑!”
文天祥脑袋有些发晕,说:
“连我都不能记住那么多的法律条例,那些随便挑选出来的公民,他们就能懂法律?!------连字都不认识的人,如何能断案?!”
那讼师呵呵笑了笑,说:
“世间之事,没有能大过一个‘理’字!
仅依靠一些常识也便能区分正确和错误------无需具有什么才华。
挑选审判团的成员之时,只要有三年以上公民身份的男性公民,只要智力正常,皆可入选------由此,他们只需要在双方讼师的引导之下,明白了事实的真相即可------一些专有的法律术语,由当庭的法官负责向审判团解释,直到他们弄懂为止。”
当时,文天祥感叹道:“啊,那岂不是说,讼师的作用极大了?!”
那个讼师骄傲地说:“我自从精学了联邦帝国的法律之后,代理的案件有五百余起,其中败诉者不过七八起------偌大个八道河城里,几千个讼师中,我若排第二,没有敢排第一的!”
文天祥真心明白了,为什么聘用他时花费这样大------但是他又说:“那寻常公民雇佣不起讼师又会如何?”
那个讼师说到这里叹了口气:
“我的讼师楼,一共有三十余名成员,每年都有免费为公民打一百多起官司的义务------连我每年都要分到两三起呢。”
文天祥不由得不陷入了沉思。
事实上,大宋政府的一切政务活动,都是在大宋官家的名义下进行的。
只有大宋的官家才掌握最高司法权,有时不但亲自审决重大案件和发动诏狱,并且对全国的司法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大宋官家的司法监督作用,不同于中央和地方监察机关的法制监察。
御史台、诸路提点刑狱司等参加重大案件的审判和审核各路刑狱案件,主要是对审判的合法性和司法官的活动实行监察,必要时向大宋官家直接报告。
大宋官家则是直接控制和掌握全国的司法审判。
这是保持皇权至上的一个重要象征!
但是,在联邦帝国这里却变了样子------竟然由审判团来负责最后的审判!
那个讼师幽幽地说:“也好------民间的纠分由民间按照法律来解决,官府无需为此劳神,当然也就没有了某高官会上下其手的机会;我们的国王与王后,他们每年都有唯一的特赦权力-------”
民间的纠分由民间解决?
哈哈,这样好啊,无论对错冤假,这都是公民审判团的责任,就算有权有势之人也无法操纵案件呢。
哈哈哈哈------高明啊。
接下来的审判过程中,由于这个案子没有太多人注重,前来法庭旁听的人不多,唯有文天祥与南孔家族的旁人坚持听审。
那个讼师果然老练,在法理和道义,公正与公平上大做文章,这让审判团的成员听了后频频点头。
而北孔所请的讼师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讼师,他只会拿出辽、金和鞑靼等强盗大头目发给他们的敕令,还有一些辽金元三代的证明文件。
而当那个讼师最后拿出同南孔家族提供的,他们当年被迫被驱离曲阜的证明后,文天祥便知道自己赢了这场官司。
果然,三个小时后,由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裁定南孔家族的成员有权力分享北孔在曲阜地区的权利。
尽管文天祥在此事上并无收获,但是,他仍然极为高兴!
这算是一个惩罚!
那些擅于借用投降的办法来保全的人必须受到惩罚,必须付出代价!
所以,当国王请他写那幅对联时,文天祥认真给写了。
不得不说,他现在的手法越来越苍劲有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