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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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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锅里煮的乃是庖厨为了宴席而宰杀的野猪。可莘奴偏偏鲜嫩之处,单选了厚实的肥膘,又拣选了一副猪肠与香料混煮在一处,这番做法就连庖厨也有些瞠目结舌。

    要知道时人讲究,“君子不食溷腴”。但凡讲究一些的士,若是自认君子绝不会食猪狗之肠,表示不与肮脏沆瀣一气为伍。

    甚至屠户那里,切下了的肥猪肚肠也多是用来喂狗的

    可是莘奴烹了这一整副的出来,简直是露白到极点的唾骂了,直接痛斥云梦山主的心肠堪比猪狗!

    这莘奴也是憋闷了一个晚上,若是当时没有回味过来,现在也彻底想明白了王诩的用心。

    心肠何其毒!何其龌龊!当下竟一时忘了对他的惧意,整治这喷香的出来。

    王诩挥手命一旁准备帮他脱衣的奴婢退下,径自脱下了深衣,扔在了席榻上,然后半点形象全无地盘腿坐在了桌案前,看了看锅内之物,并没有如莘奴预料的那般动怒,只用一旁铜盘里的水净手后,用长箸夹起那幅肠子,放入陶盘里,伸手取来切肉的薄刃将那肠子划开,甚是熟练地切成一段段后,命仆役取来炙烤之用的碳炉,将切好的肠铺在碳炉的铜盘上,取盐与桂椒撒在其上,不一会一股独特的异香便弥散在屋室内。

    这时,他才低声说道:“过来。”

    屋内只莘奴一人,自然是冲着她说的。莘奴跪伏在桌案旁甚是不情愿地磨蹭了过去。

    这时王诩已经夹起一片烤熟的,用紫苏叶裹好,单手捏住送到了莘奴的嘴边。

    莘奴原以为王诩就算动怒也不过是掀桌而已,哪里想到他竟然从善如流,将这第一口鲜嫩的反送到了自己的嘴里。

    看着那红菱抿成了一条线,王诩嘴角弯翘道:“你是妇人,又不是君子,有什么忌讳?若是不吃,我可要捏开你的嘴巴了。”

    这等私下的粗鄙,哪里有半点方才人前恩师的儒雅?

    莘奴被他的无动于衷也弄得泄了气,张嘴狠狠地咬住了那紫苏包。这一入口才发现,这等被厌弃之物竟然是说不出的美味。

    因着在锅里沸煮了一阵,里面的肥腻去了大半。再用火炙烤,撒上桂椒遮盖腥味,包裹以紫苏清香,竟然迥异于牛羊肉味。

    自小养成的用餐礼仪,遇美味当用徐徐咀嚼,慢慢吞咽,这是一时也改不掉的。面前的小女子用心品尝炙肠的模样,与她潜读竹简中的疑句时的认真一般无二,引得王诩又包了几个送入她的嘴里。眯眼又看了莘奴一会,王诩包了一个,放入到自己的口中,一边咀嚼一边回味道:“小时家贫,食不到肉,曾与狗抢食,发现这肥肠其实倒是美味得很,所以经常食用,倒觉得这味道比肉还鲜美,今日得你提醒,才发现已经许久未曾品尝这小时难得的美味了。”

    莘奴默默咽下口里的,心内冷笑,竟是忘了他的出身,贱民而已,怎么会如那些世家君子一般饮食严苛呢?与狗抢食?倒也下得去嘴!不过王诩一向是会吃的,若是没有记错,他当初好像是在鬼谷厨下主厨许久。

    那段时间,奴仆们端上来的食物都很特别,虽然是些常见的鲜鱼肉糜,谷物青菜,可是因为庖厨的用心取巧,而格外的美味。

    那时母亲还特意唤来他,细细询问了美食的烹制方法,准备亲自去做几样。可是他却跪在庭前,紧抿着嘴,一语不发。

    这般无礼,气得当时的管事照着他的脊梁狠狠地踹了几脚,还是母亲不同他一般见识,只当是他尚年少,珍爱自己的技艺,生怕失了安身的本事罢了。更是欣赏他不同于一般奴婢卑躬屈膝的气度,向父亲推荐,让他去了谷内的书院,照顾经常废寝忘食的父亲的起居,也好跟着学些笔墨,多些安身的本领。

    从那以后,他才得以跟随父亲学习,一步步摆脱了他那贱民的身份,摇身一变,成为如今诸侯士卿的授业恩师。

    等莘奴回过神来,王诩连那锅里的肥肉也食了。虽然油腻,可是包裹了芥泥,沾取了酱料后,鬼谷家主依然食得津津有味。

    这样一来,莘奴满腔的怒火便泄气了一半。事实上,就算在他的身边服侍了许久,莘奴依然觉得自己不太了解这个男人,永远也推算不准他是因何而怒,又或者为何在本该大怒时淡定从容。

    食饭后,她服侍王诩躺下,本来心存侥幸,想着夜饮那般疲累,王诩又饮了许多酒,许是能逃过一劫,却还是被男人无情地拉扯到了枕席中来。

    “你今日为何要恼?是因为那孙伯不复年少时的俊朗?”

    莘奴懒得回答这等问题,只被他压在身下紧抿着嘴唇。

    被他如同煎鱼一般反复折腾时,莘奴觉得若是想要让鬼谷家主变得同那孙伯一样痴肥倒是很难。因为那一锅肥肉都已经变成了无穷的精力,最后都应验在了自己的身上!

    待得家主又食了另一番饱足,莘奴依然累得睁不开了眼儿,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不过第二日一大早,王诩却早早醒来,推醒了莘奴,命她起身给自己备下衣物,看起来是准备出游的样子。

    当他穿好衣服后,看了看一旁的莘奴,突然命她换上了男衫,将头发梳拢头上,用簪子固定,又戴了男子外出喜戴的章甫。这章甫形状呈方形,可莘奴脸儿小,奴婢们拿来的章甫却略大些,这般扣在头上,竟是连那一点红痣连同细眉一起扣进了黑布里。只将那固定的绳儿绕过耳后,系在下巴处,才算是勉强固定住了头上的章甫。

    王诩让自己这番打扮是何用意?莘奴百思不得其解,而他做事向来是不与人解释的。只看着莘奴套着不太合身的男子衣袍,又滑稽地顶着章甫,遮住了大半姿色的模样,嘴角翘了翘便带着她出门了。

    等莘奴上了车马,又走了许久,她这才发现,马车是在进入大梁。

    此时城外开凿贯通的运河已经启用了名字,这绵延通往远方的运河被魏王正式命名为“鸿沟”。有了这运河,与魏相邻的齐地海盐便可更加方便地售卖到诸侯各地。大梁的商贾身影也日渐增多,一时繁华热闹得很。

    自三家分晋以来,魏国一枝独秀,愈加鼎盛繁华,这一切当时归功于魏文侯时,国相李悝的变法,让魏国实力大大增加。不然就算那庞涓再骁勇,也难以抵挡魏国的四面环敌。

    “你是待我去魏宫见王?”莘奴远远地看着大梁城门,讶然问道。

    看王诩点了点头,莘奴的眼睛亮了亮,不再言语,静静地端坐在马车里,心内思踱着一会见王时的言语。

    此次入魏宫,却不再如上次那般行走于通往后宫的偏门。只见魏宫的正门打开,着红色深衣的侍官们分立两侧迎接贤者。

    魏国一向以承袭了晋国正统而自居,所以国色也是以火德的红色为主。放眼望去,队伍甚是雄壮。

    鬼谷子虽然名声渐响,到底是个乡野散人,可是魏王竟然这般高规格的款待,也让人颇为诧异。

    等莘奴随着王诩下了马车,听了一旁礼官细细向王诩讲述一会入宫廷后的落座次序,才明白,原来这隆重的礼队不光是迎接鬼谷子,还是在迎接着另外一人——陶朱公。

    这位帮助吴王卧薪尝胆战胜了宿敌吴国的功臣,当年却是功成身退,谢绝了越王勾践的厚赏,携着美人夷光西施,隐遁远游去了。

    没想到这位据说经商成了巨贾的高人竟然现身大梁,当真是让人深感诧异。

    当莘奴走在王诩的身后,跟随引路寺人一路来到宫廷前厅时,自然而然地遇到了也在此等候的范蠡夫妇。

    莘奴不禁扶了扶头上的章甫,细细地打量着这位昔日越国的名臣。

    陶朱公已经两鬓微霜,早年随越王入吴为奴的凄楚日子也在他的样貌上呈现了出来,面色沧桑,额头布满了皱纹,花白的胡须垂落道了胸前。而他身旁的那位妇人,便是鼎鼎大名的美女西施了。

    然而岁月对美人最是凶残,虽然现在依然能看出她美好的轮廓,可是到底经历了岁月浸染,美人明丽的眼角也布上了细纹,当年“沉鱼”之容,衰减了几分。

    看见鬼谷子前来,范蠡倒是笑言到:“没想到尊驾竟然能涉入红尘,离开云梦山,竟能在此处与你重逢,范某此行收获足矣。”

    二人显然是早先认识的熟友,一时笑着互相寒暄一番。

    就在这时,寺人尖利着嗓子宣鬼谷子陶朱公入庭见魏王。

    能够一次性接见两位当世贤者,对于一向注重贤命的魏王来说,可以算得上是荣耀一件,是以,身边的重臣也随侍左右。

    昨夜被恩师拒之门外的庞涓也在队列之中,当看见恩师出现在庭前时,庞大将军的眼底闪过一丝恨意。

    作者有话要说:  咩 上班班去了!~~~~这敲字小速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