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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燊哥

作者:路西法的瓶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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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在繁华街混迹的混混,燊哥一直觉得自己是与众不同的。^^^百度&搜索@巫神纪+<a href="ww.baishulou.net@"" target="_blank">http://www.baishulou.net@" target="_blank">ww.baishulou.net@</a>" target="_blank">www.baishulou.net@</a>阅读本书#最新@章节^^^

    或许是因为早年曾在军队里当过两年兵的缘故,使得他比一般人要能打许多,再加上他敢拼敢干的性格,让他在这一片街区迅速闯出了一片自己的名头,同时也得到了道上人的尊敬,“燊哥”这个名号就是这么来的。

    虽然他当初仅仅是因为从军队退下来找不到工作而迫不得已当起了混混,但不得不说,时至今日,他倒是有些庆幸起自己当初的选择了。

    若不是当时选择了这份行当,他现在说不定早就饿死了,毕竟像是他这样父母早逝的孤儿,国家的福利顶多也只是维持到他成年为止,之后他基本就要靠自己了。

    可惜对于天生头脑就不太好的他来说,读书就已经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了,就更不用说是找工作这种高难度的活了,也正因此他后来才会选择去军队服役的,只可惜不到两年就被刷下来了,原因还是因为打架违纪。

    之后,因为觉得卖体力实在是太过乏味和单调了,于是在机缘巧合之下,他便选择当起了一名小混混,同时也因为他觉得自己唯一能够拿得出手的也就是打架了。

    不过作为一个稍微有点文化并且还在军队中混过两年的混混,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与众不同的,也正因此,在混过最初的那段辛苦日子,继而成长为一个大哥级人物之后,他便开始有了自己的谋划。

    首先,他觉得光靠收保护费得来的钱实在是太慢了,其次这也有点太不上档次了,至于什么贩卖违禁物品之类的,或许是由于从小受到过的国家教育又或者是军人的天性使然什么的,这一类东西他从来都是不碰的,同时他也严禁自己的手下小弟们去碰,更是禁止在他罩着的地盘上有这类交易,毕竟这种东西实在是太害人害己了,同时也严重触犯了法律——虽然他平时的打闹也不算是什么好事就是了。

    但不管怎么样,他至少是守住了自己的底线,也正是因此,在同时期的许多混混集团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被解散、取缔之时,他和他手下的小弟们倒是依然还好好地存在着,这其中虽然有运气的因素在里面,但和他所采取的方式也不无关系。

    同时,也因为他较少惹是生非的关系(除了收保护费以外),在他所管辖的几个街区之内,大部分居民倒是对他还算有些好感,至少比起其他的混混要好得多了。也正因此,就算是附近派出所里的民警们,在他因为闹得太狠而被抓进去的时候,对他的态度也要比其他混混要来得好上许多了,甚至一些民警们私下里都已经跟他混熟了,尤其是在知道他还是个孤儿并且在军队里待过之后,对待他的态度就更加亲切了。

    可以这么说吧,如果非要用什么来形容他的话,那么套用一下那套经典的九大阵营理论的话,他无疑就是属于“守序邪恶”阵营了,毕竟他虽然偶尔大打出手,但心中却自有一套自己的原则。

    而正是这样的他,最近总算是找到了一条既不违背自己的原则,同时又来钱快的路子了——那就是为一些有钱的公子哥摆平一些“麻烦”。

    简而言之,就是充当一下别人的打手。

    当然,他们基本也就是充当一下打手了,至于更过分又或者事后的处理,那就不在他们的范围之内了,而这也是燊哥给自己和手下订的一个规矩,毕竟他还是知道这种事情有时候多少有些风险的说,能不深入掺和还是尽量不要掺和的好。

    作为已经接了几单不大不小的“生意”,勉强算是在中上层阶级中有了点知名度的燊哥,今天终于是接到了一个大单子,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人花钱雇的他们,但从对方出手的阔绰程度以及语气中,他还是感受到了一些什么,知道对方必然是个大有来头的人物。

    不过对方既然没有表明身份的意思,他也就识趣地没有多问,毕竟这些“大人物”们会花钱雇他办事,这本身就说明了他们不想暴露身份的意愿,所以他还是能够理解的。

    不过据这次的雇主所说,他们这次要对付的人似乎有些厉害,所以在问清楚了人数之后,他很是谨慎地叫上了会里比较能打的十几个弟兄们,再加上他自己亲自出马,基本上做到了十拿九稳。

    不过若不是雇主一再强调,他其实根本没打算带这么多人的,毕竟据雇主所说对方只有两个人而已,在他想来再怎么厉害也厉害不到哪里去。

    要知道他的弟兄们可都是一个能打好几个的狠人啊!更不用说他自己了,虽然早已脱离了军队,但每天的锻炼可从来就没有落下过,也正因此,带得会里的兄弟们也是跟着他一起锻炼了起来,这才有了现在的身体素质。

    所以说,他对自己和会里的兄弟们还是很有信心的,对于这一次的任务更是觉得手到擒来。

    对了,忘记说了,在他的带领下,他们其实还成立了一个混混集团,叫做“爆炎会”来着,其名字的由来主要是因为他的名字中带有许多“火”,所以才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虽然他本人总觉得这个名字莫名有些别扭,但碍于小弟们实在是太过热情,他也就只能无奈接受了。

    而今晚,作为“爆炎会”首次在大人物面前露脸的好机会(前几次他觉得不算),他早早地就带领手下的弟兄们埋伏在了酒店外面。

    虽然是市里顶级的酒店,但作为一个有见识有文化的混混,他还是一点都不怵的,相反他倒是越发觉得这次是一个机会了,毕竟能够来这种顶级酒店消费的人,想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不过他倒是自动忽略了自己要对付的人也是从这酒店出来的事情……

    不过在看到自己所要对付的并不是两人而是四人之时,纵使是“身经百战”的燊哥也还是不由得楞了一下,这不止是因为人数突然变多了的缘故,更因为这其中竟然有三人都是女孩子!

    有没有搞错?对付这么一群女孩子?他们所说的很厉害的那个家伙就是那个男的吗?

    若不是耳机之中明确无误地传来雇主的指示,他简直都要以为自己是不是搞错了。

    可惜事到如今已经不容他再变卦了,于是在耳机那头雇主的催促声中,他只能是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在对方已经走到酒店与停车场之间的那片空地的时候,冲着手下的小弟们挥了挥手,然后当先就朝着目标一行人围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