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第 1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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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本文采用晋江防盗:防盗比例30%防盗时间一天半;  她和顾长军, 结婚十八载,相处时日满打满算加起来也不过半年时间,生离后是死别,顾长军最终被掩埋在深山的谷底,烈士陵园里只有一个空空的墓穴和冰冷的名字,寄托她二十年的相思和坚持;

    唯一的姐姐因为自己入狱被婆婆赶回娘家,在弟妹、小姑磋磨下艰难度日十年, 虽然最终被接回夫家, 但当年最后见的那一面,已经是白发苍面,怕是心已老、身已艰;

    女儿还是孩童时没有妈妈的照料教养,又被小姑家的孩子欺压,性子孤僻执拗,青春叛逆时期又碰父丧,被逼一夜长大。虽有抚恤金, 但是孤儿寡母, 还有遗腹子弟弟要抚养,早早同母亲一起担起生活的重担, 算是一天孩童的快乐都没有享受到。

    ……

    上辈子的缺憾实在是太多了, 所以她虽然能坦然面对死亡,但是内心深处, 却含着太多的不甘, 明明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之事, 为何这半生凄苦,还连累至亲都不得善终?

    一切的起因都是那场牢狱之灾,而源头就在这一年的夏末初秋。

    折腾到后半夜,沈喜梅慢慢涌上睡意,因为她总算彻底想清楚了。

    回来了,是一件天大的幸事。

    重生啊,绝不是为了将上辈子凄苦一生重走一遍!

    重生,可以提前勘破许多事情,原来的轨迹该避开的绝不涉足,该追求的也不再怯步不前。

    三十多年,这中间可以改变的太多了:

    家徒四壁,有什么关系?爸妈健在,兄嫂年轻,八十年代是那个只要敢想,敢迈出步伐,经商致富最简单的年代。

    姐姐被离婚?自己名声臭、被婆家不喜?这些都简单,源头掐掉,死命掐掉,她们姐妹两还是十里八村最勤劳、最漂亮的姐妹花。

    顾长军成为烈士?还早着呢,她早日筹划,挣钱,出资修路!实在不行,她赖着一起出车,就不信在那种天气,顾长军能不顾及一二?

    上辈子有件事,沈喜梅是确认的不能再确认的,那就是顾长军他稀罕自己这个媳妇,稀罕的很,所以只要她开口说的,他肯定会听的。

    想清楚了,这一觉睡得格外踏实,睡醒时,额头上出了一头汗,想来时间不早了。看着床上挂着老旧的蚊帐,沈喜梅再次提醒自己,她回来了。

    现在一切生离死别还都未发生。

    姐姐姐夫还算夫妻恩爱,爸妈还年轻力壮,搅家精的二嫂还没有进门;

    丈夫?现在还在遥远的西北戍守边疆,怕是还不知道有她这个人。

    眼下最迫切的是要掐灭那场无妄的牢狱之灾的源头。

    上辈子,沈喜梅在莲花河坝头等小哥和石家兄妹一起去镇上看电影,被六生产队的朱茂华拖到莲花河边的芦苇滩里,意图不轨,在沈喜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绝望之时,回家探亲兼相亲的顾长军路过,听见沈喜梅呼救的声音,解救了她。

    朱茂华因流氓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哪想三年后全国严打打到了安城,坐牢的朱茂华直接改成死刑,给枪毙了。

    虽然因为强奸未遂就判了死刑有点过了,可是谁让你作恶,判刑的也不是她沈喜梅而是当初的形势,那年头听说还有口头上占人便宜的流氓罪都判死刑的,所以沈喜梅并没有太多的负罪感,毕竟她是受害者。

    可是朱家只有朱茂华一独子,当得知一根独苗被枪毙了,朱家这些年的怨气,直接上升到不共戴天的仇恨,大雨瓢泼的夜里,朱家两老潜入沈喜梅嫁入顾家后住的小院子里,直接上手抢她才满两岁的女儿。

    沈喜梅抱着女儿拼命挣扎时,拿起针线框里的剪刀,插了一剪刀到对方胸口。

    其实那时候是深秋,穿的衣服也算厚实,沈喜梅那一剪刀虽然用力,见了血,但是绝对不会致命。

    沈喜梅趁着对方愣神呼痛之际,抱起女儿没命的往外跑,老年丧子的朱富贵已经丧失了理智,拿起条凳就追出来,却一脚踩在了掉在地上的擀面杖上,后一倒,就这么摔死了。

    朱茂华的母亲疯了一样喊着沈喜梅害死他们儿子,又杀了朱富贵,是杀人犯,要她偿命。

    沈喜梅被镇上的警察抓了起来。

    顾长军第一时间从部队赶了回来,加上法医验证等,沈喜梅只是自动防卫,朱富贵也不是那一剪刀致命的,构不成大罪,一切往好的方面发展时,朱时茂的妈妈,撞死在法院大门口,迫于形势,沈喜梅一审判了重刑。

    顾长军要申诉,但是那个年代申诉困难,并且基本上翻盘的概率为零,哪怕顾长军即将任命为加强团的团长。

    沈喜梅道算了,不管怎么说,朱家一家三口都死了,生产队上风言风语,村领导干部都一面倒的站在朱家立场上,若是轻拿轻放,村里人会看不过去,娘家婆家人都在村里住着,农村人不懂法律,所谓自卫伤人、过失杀人对于他们来说最直观的是,朱家一家三口都死在她沈喜梅手上的。

    再说,若是一味申诉下去,对顾长军的仕途影响很大,虽然妻子坐牢了,作为军人,这影响本就免不了的,但是,这事还是早了结早好。

    她本来以为一切随着她的入狱划下句点,哪想顾长军十年立功不少,却毫无升迁,姐姐沈喜桃因此事离婚,二嫂程洁卷走家里所有钱财跑了,那钱是家里打算盖楼房用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借的。

    家里人去程洁娘家理论,对方说你家都出了杀人犯,谁敢呆下去?至于卷走的钱,谁看见了?谁看见了?没有,那就是污蔑!

    欠了一屁股债,房子盖不了,小儿媳娶不进门,二儿媳跑了,离婚的沈喜桃加上两个外孙女都接回来了,小姑还带着一串的女娃回娘家吃喝,家里至此一贫如洗。

    想到这里沈喜梅不由抓紧身下的草席,好半天才被手上的刺痛惊醒过来,低头看了一眼,无意中,草席下面的床板都被她抠起来两块,床板边的木屑扎进手心里,有少许血迹在上面。

    沈喜梅愣愣的看着掀起来的床板,回想起上辈子在坐牢时无意发现自己不知为何力气大的出奇,这件神技是保她在狱中十年平安无事的法宝,她对谁都没有提起过,难道这项奇迹跟着她回来了?

    沈喜梅不顾手上的刺痛,将掰起的床板,按在地上,轻轻一折,一分为二,然后再对折……

    咔嚓的声音响在耳边,仿佛天籁。沈喜梅乐此不疲的将一块半米长的床板拆成一地不规则的积木,嘴角泛着诡异的笑:朱茂华,强奸犯?你再敢动什么歪心思,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你打的连你爹娘都不认识!

    也不用等什么流氓罪了,这一身力气在,有的是机会让对方生不如死。

    沈喜梅用脚将一地的小木块归笼在床底,床板用草席掩盖好,坐在小课桌前,打量着小圆镜子里的自己:还是鲜嫩的少女一枚,十六年华,高一辍学,在家待嫁……

    突然,伸懒腰的沈喜梅的动作僵硬了。

    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她这个时候是有未婚夫的,那个后来处处和沈家过不去的生产队长石家的佼佼子,石爱国。

    沈喜梅再也顾不得其他,站起来跑出房间,来到自家堂屋里,斑驳的墙壁上挂着的毛主席画像,右下方钉着的一张A4纸两倍大小的硬纸板,那是华光行印制的日历,一年十二个月份都在那张纸上,前面六个月,字里行间多多少少有一些手摸过的痕迹,七月那一片还是比较干净的。

    一九八零年,人生最大转折的年份,不知道具体到哪一天了。

    正好,沈新磊进屋里看看小妹可起床了,沈喜梅期盼的问道:“小哥,今天星期几?”

    “星期六啊,你抬头不就能看见?”

    沈喜梅不死心的问:“28号?”

    “是啊!”

    她是一九八零年六月二十二号同石家定的亲。

    沈喜梅叹口气,怎么就没早回来几天呢?最起码在订婚前啊。

    “你脑子是不是进水了,连自己同桌是谁都不记得了。”

    沈喜梅傻眼,她真不记得了!

    江泽也傻眼:“你真不记得了?要不要蠢得这么没有下限?你和何翩翩可是好到连上个厕所都要手牵着手。”最受不了女孩子黏糊的那个劲,感情都是塑料花姐妹情啊!

    沈喜梅:……

    “噗!”看着两人同时转过头,江鸳摆摆手:“你们继续讨论!不用管我?”

    江泽这么幼稚活泼的模样还真是百年难得一见。

    沈喜梅哀怨的看着江老板:你真的确定我们是在讨论?

    “哎呀,小泽,你这同学好可爱哦。”江鸳难得童心起了,伸手捏了捏对方肉鼓鼓的脸颊。

    江泽见了,嘟囔着:“她也就那一点可取之处了。”要不是长得实在漂亮,人也算可爱,他才不愿意搭理这小丫头片子。

    沈喜梅:“亏得我老妈给我生了这张还算漂亮的脸,能入江同学的眼,我回去得好好感谢我妈!”她妈怎么就没给她生个聪明的脑子?想来都是被她三哥夺走了。

    沈喜梅有些汗颜的想着她和沈新磊的分数加起来不知道能不能超过江泽?

    猛地一拍脑子:她干嘛想不开比成绩呀?她的身高和沈新磊的身高加起来,起码能碾压两个江泽!

    江鸳是越看沈喜梅越喜欢,她最近闲的慌,江泽就是个闷不吭声的,在这小镇还要呆上一年,难得碰到合眼缘的小姑娘,现阶段,她也不用有什么顾忌。

    江鸳将沈喜梅拉到身边,一改前面冷清的摸样,亲切的问:“你叫什么名字?想做什么跟阿姨说,阿姨在这一片不说能只手遮天,办点事还是一句话的事。卖小吃是吧?我找人帮你合计合计。”

    江鸳本来也没想她走后国宾饭店怎么解决,反正她也没多上心,但是好歹也是她一手扶持起来的,就这么扔了也怪可惜的,这丫头要真是个可塑之才,她倒是很乐意教教。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沈喜梅发现江鸳真的是一个非常有经济头脑和新锐想法的人,哪怕她多活了一辈子,见识了改革开放的现状,多出来几十年的经历,也比不过这位的阅历和眼界。

    虽然江鸳说国宾饭店只是小打小闹,她的主业并不在吃食生意上,但是说起食品经营,心里的谱甩沈喜梅十八条街。

    一些特色小吃她说出个大概的经营模式,江鸳信手就能从脑子里拿出完善的流程。

    人比人气死人,怪不得能生出江泽那么个妖孽,别说拍马就是拍龙沈喜梅怕是都追不上。

    江泽早听的无聊睡午觉去了,江鸳和沈喜梅俩忘年之交讨论的愈发热火朝天的,等人敲门,见了忐忑不安的沈来旺,沈喜梅才惊觉外面天都黑了。

    “糟糕,我忘了回去做晚饭。”

    沈喜梅何止是忘了做晚饭,她根本就忘了回去!沈家都闹开了锅。

    沈来福夫妇找到沈喜梅时都快九点了,在这之前,一家人都急疯了。

    地里劳作的人早就下工了,沈家人回到家见到饭桌边坐着气的脸黑青的沈喜乐,以及不知所措的杨小红祖孙两个,正准备问晚饭可做好了。

    沈喜乐就啪啦啪啦说起来,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沈喜梅这个做晚辈的,太不当她这个长辈一回事,天斗黑了,也不知道野哪里去了?饭也不做,她肚子里怀着三个孩子,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要是饿坏了她三个儿子,看沈喜梅拿什么赔……

    沈新磊和沈喜梅感情最好,听了他小姑的谩骂,气不过,顶了一句:“小姑你饿了怎么不知道回你自己家吃饭?”

    沈喜乐愣了半天,就差没一蹦三尺高(主要是她蹦不动):“沈新磊,有你这么和自己姑姑说话的吗?你还有没有大小,我这是什么命啊,在自己亲娘家吃顿饭,被侄子侄女整天嫌弃,连晚辈都来挤兑我……爹、娘,你们就不管管,让晚辈这么作践我?我不活了,可怜我肚子里三个儿子……”

    “住口,不要嚎了!你爹我还没死!”沈平怒的一声吼,成功让沈喜乐闭了嘴。

    沈平看向杨小红,问道:“怎么回事,喜妹不在家?喜妹可不是个不懂事的,也没有说上哪家串门子去了?”

    杨小红摇了摇头:“一下午都没有看到人,我在来贵几家挨过看过了,都说没有看到。”

    这下一家人都着急了,像沈平说的沈喜梅可不是不懂事的人,这大晚上不在家,还没提交打招呼,别出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