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居然是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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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见夏思恩说,自己已经彻底放下的时候,丁佳彤就已经放下了戒心。
可现在听晨夕这么说,丁佳彤才觉得,自己真的是心思单纯,根本不会去想这些。
怪不得,晨夕能稳坐在睿丽副总的位置上,也没人敢说什么不是。坐上那样的职位,没有一定的心思和眼力,是绝对不行的。
自己这样的,顶多就只能是个设计师,就是叶晗玉也比自己厉害许多。
“看来,我真的需要好好磨练。”
“你接触得少,并不知道洛洛一个人曾经见过多少,经历都是用教训积累出来的。”
叶晗玉一句话,说出了晨夕过去所吃过的苦。有傅司毅在身边,晨夕才稍微好一些,不然,什么都是她自己,她还有那份护着朋友的心,又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度过。
自然,她曾经也有单纯的时候,那都是在没有吃过亏以前。
“以后,夏思恩如果说了什么,你只需要听着。秦松心如明镜,他知道该怎么做。越是这个时候,你越要信任他,彼此没有感情矛盾,她自然不会有可趁之机。”
有时候,多一点点的关心,难免会让自己心里不痛快。
现在要是阿毅突然冒出个初恋女友什么的,让他去照顾着,晨夕自己心里也会不好受的。
她可不会假装自己很大方,她自然是正大光明告诉他:你不许去。
不过,这是不太可能的。毕竟,他的初恋,那不就是自己吗?这可是他自己亲口说的。仔细想想,要说初恋的话,自己第一个喜欢的人,似乎也是他。
突然发现这个,晨夕不由得笑了起来。
都说初恋是很难相守一生的,她倒是希望,自己能和阿毅相守终老,这样的爱情,不是会更加美好吗?
等到他们两个都白发苍苍的时候,白雪皑皑之时,他再牵着自己的手,带她去看当年亲手种下的红梅,那番景色,一定美不胜收。
说到红梅,晨夕看着外面的艳阳天,倒是希望,今年能好好下几场大雪,红梅盛开,总是要一片白茫茫的时候,才更衬托红梅的艳丽。
“你们说,今年,会不会下雪?”
“这个很难说,大概要再等些时间,等快过年的时候,应该会吧?”
现在的天气不如以前,想看特别大的雪,也没有那么容易了。不比过去,春夏秋冬,四季分明的。
晨夕很怕冷,也不喜欢把自己包成粽子,却特别喜欢在冬天看下雪天。鹅毛大雪飘下来,反而觉得心里温暖幸福。
今年她在生日的时候看到了巴黎的第一场雪,不知道,A市的第一场雪,什么时候会来。
“洛洛最喜欢下雪天了,明明怕冷,下雪的时候,总是想出去看看。不够,我也觉得,冬天,非要下了大雪,才像是冬天。”
晨夕不喜总是说些不愉快的事情,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随时都会有,在和朋友相处时,就该说些快乐的事情,不然,人生的乐趣,就少了太多。
谁还没有点烦恼,可总要忘了不欢快的事情,记着身边人的好,生活里的幸福美满,活着才会快乐。
这些话,都是母亲过去教她的,她一直铭记在心。
母亲是个温柔如水的女人,就好似她最爱的香水百合花,可就是这性格,才让她最后这样离开了自己。
自然,晨夕是不会和自己的母亲一样。
那骨子里透着的清冷,犹如寒冬腊月的梅花,孤傲,这轰轰烈烈敢爱敢恨的性格,犹如白雪皑皑中一点艳红,让人眼前一亮。
白梅太素,她就喜欢红梅的艳丽,就像她自己。
几个男人过来的时候,她们三个慢悠悠说笑着出来。看到阿毅,晨夕亲昵地上前,将自己的手放在他手心里取暖。不管什么时候,他的手心总是那么暖和。
“一起去吃饭?”
反正都在这了,一起吃饭,也是顺便,她们三个人,总是爱凑在一块,何睿倒是担心,以后会不会干脆搬在一块住,当邻居岂不是更方便。
毕竟,这三个人连婚礼都要一块办,怕就怕,这三个人在一起玩,玩疯了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让人担心的事情。
这才提出去吃饭,三个人异口同声地说:“海底捞。”
三个男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很庆幸她们不是亲生的三姐妹,不然房子都要被她们给拆了不可。
“阿睿,我觉得,要不我们俩寻思着,让司毅把壹号公馆附近的地皮也全买下来,扩建开,咱们俩家搬过去算了,你看看她们仨,都要成一家人了。”
“这个主意不错。”
“我拒绝,你们俩,有多远走多远。”
傅司毅想都不想就拒绝了,那是自己和夕儿住的地方,他当时可是想着过二人世界的。他们要过来凑热闹,一个叶子已经占用他的独处时间了,再来一个佳彤,他还有自己和夕儿独处的时间吗?
搬过来,那是不存在的。
可她们三个却眼睛一亮:“这个提议很不错,这样我们三个见面出来玩,去哪里都方便了。”
三个男人齐刷刷看着她们,眼神里写满了一句话:那他们怎么办?
秦松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他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他们还是住得远一些比较好。
傅司毅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假如他和夕儿有孩子了,夕儿会不会只顾着孩子,没有时间理会自己。
工作,孩子,闺蜜,那他呢?
似乎想来想去,排来排去,自己怎么都在最后的位置。
某人心里一阵无奈和悲哀,之前还想着早点要个孩子,他现在是不是要回去和妈商量一下,暂时不要孩子。
可是,不要孩子,自己的心里5;151121779088459似乎更没有太多安全感。
老婆太优秀了,这也是个麻烦事,自己都没有信心了。在晨夕的面前,傅司毅似乎一直都没有太大的信心,总会担心,一不留神,人就不见了。
所以,他是缺乏安全感的。为了弥补这份安全感,他还是先要孩子比较好。
大不了,到时候孩子丢给爸妈去带,他们还是可以有很多时间独处的。
傅司毅脑子里很快想明白,这才没有纠结。此时的他可没有想过,后来自己看到孩子以后才发现,想把孩子丢给父母,似乎更难。
那日见夏思恩说,自己已经彻底放下的时候,丁佳彤就已经放下了戒心。
可现在听晨夕这么说,丁佳彤才觉得,自己真的是心思单纯,根本不会去想这些。
怪不得,晨夕能稳坐在睿丽副总的位置上,也没人敢说什么不是。坐上那样的职位,没有一定的心思和眼力,是绝对不行的。
自己这样的,顶多就只能是个设计师,就是叶晗玉也比自己厉害许多。
“看来,我真的需要好好磨练。”
“你接触得少,并不知道洛洛一个人曾经见过多少,经历都是用教训积累出来的。”
叶晗玉一句话,说出了晨夕过去所吃过的苦。有傅司毅在身边,晨夕才稍微好一些,不然,什么都是她自己,她还有那份护着朋友的心,又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度过。
自然,她曾经也有单纯的时候,那都是在没有吃过亏以前。
“以后,夏思恩如果说了什么,你只需要听着。秦松心如明镜,他知道该怎么做。越是这个时候,你越要信任他,彼此没有感情矛盾,她自然不会有可趁之机。”
有时候,多一点点的关心,难免会让自己心里不痛快。
现在要是阿毅突然冒出个初恋女友什么的,让他去照顾着,晨夕自己心里也会不好受的。
她可不会假装自己很大方,她自然是正大光明告诉他:你不许去。
不过,这是不太可能的。毕竟,他的初恋,那不就是自己吗?这可是他自己亲口说的。仔细想想,要说初恋的话,自己第一个喜欢的人,似乎也是他。
突然发现这个,晨夕不由得笑了起来。
都说初恋是很难相守一生的,她倒是希望,自己能和阿毅相守终老,这样的爱情,不是会更加美好吗?
等到他们两个都白发苍苍的时候,白雪皑皑之时,他再牵着自己的手,带她去看当年亲手种下的红梅,那番景色,一定美不胜收。
说到红梅,晨夕看着外面的艳阳天,倒是希望,今年能好好下几场大雪,红梅盛开,总是要一片白茫茫的时候,才更衬托红梅的艳丽。
“你们说,今年,会不会下雪?”
“这个很难说,大概要再等些时间,等快过年的时候,应该会吧?”
现在的天气不如以前,想看特别大的雪,也没有那么容易了。不比过去,春夏秋冬,四季分明的。
晨夕很怕冷,也不喜欢把自己包成粽子,却特别喜欢在冬天看下雪天。鹅毛大雪飘下来,反而觉得心里温暖幸福。
今年她在生日的时候看到了巴黎的第一场雪,不知道,A市的第一场雪,什么时候会来。
“洛洛最喜欢下雪天了,明明怕冷,下雪的时候,总是想出去看看。不够,我也觉得,冬天,非要下了大雪,才像是冬天。”
晨夕不喜总是说些不愉快的事情,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随时都会有,在和朋友相处时,就该说些快乐的事情,不然,人生的乐趣,就少了太多。
谁还没有点烦恼,可总要忘了不欢快的事情,记着身边人的好,生活里的幸福美满,活着才会快乐。
这些话,都是母亲过去教她的,她一直铭记在心。
母亲是个温柔如水的女人,就好似她最爱的香水百合花,可就是这性格,才让她最后这样离开了自己。
自然,晨夕是不会和自己的母亲一样。
那骨子里透着的清冷,犹如寒冬腊月的梅花,孤傲,这轰轰烈烈敢爱敢恨的性格,犹如白雪皑皑中一点艳红,让人眼前一亮。
白梅太素,她就喜欢红梅的艳丽,就像她自己。
几个男人过来的时候,她们三个慢悠悠说笑着出来。看到阿毅,晨夕亲昵地上前,将自己的手放在他手心里取暖。不管什么时候,他的手心总是那么暖和。
“一起去吃饭?”
反正都在这了,一起吃饭,也是顺便,她们三个人,总是爱凑在一块,何睿倒是担心,以后会不会干脆搬在一块住,当邻居岂不是更方便。
毕竟,这三个人连婚礼都要一块办,怕就怕,这三个人在一起玩,玩疯了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让人担心的事情。
这才提出去吃饭,三个人异口同声地说:“海底捞。”
三个男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很庆幸她们不是亲生的三姐妹,不然房子都要被她们给拆了不可。
“阿睿,我觉得,要不我们俩寻思着,让司毅把壹号公馆附近的地皮也全买下来,扩建开,咱们俩家搬过去算了,你看看她们仨,都要成一家人了。”
“这个主意不错。”
“我拒绝,你们俩,有多远走多远。”
傅司毅想都不想就拒绝了,那是自己和夕儿住的地方,他当时可是想着过二人世界的。他们要过来凑热闹,一个叶子已经占用他的独处时间了,再来一个佳彤,他还有自己和夕儿独处的时间吗?
搬过来,那是不存在的。
可她们三个却眼睛一亮:“这个提议很不错,这样我们三个见面出来玩,去哪里都方便了。”
三个男人齐刷刷看着她们,眼神里写满了一句话:那他们怎么办?
秦松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他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他们还是住得远一些比较好。
傅司毅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假如他和夕儿有孩子了,夕儿会不会只顾着孩子,没有时间理会自己。
工作,孩子,闺蜜,那他呢?
似乎想来想去,排来排去,自己怎么都在最后的位置。
某人心里一阵无奈和悲哀,之前还想着早点要个孩子,他现在是不是要回去和妈商量一下,暂时不要孩子。
可是,不要孩子,自己的心里5;151121779088459似乎更没有太多安全感。
老婆太优秀了,这也是个麻烦事,自己都没有信心了。在晨夕的面前,傅司毅似乎一直都没有太大的信心,总会担心,一不留神,人就不见了。
所以,他是缺乏安全感的。为了弥补这份安全感,他还是先要孩子比较好。
大不了,到时候孩子丢给爸妈去带,他们还是可以有很多时间独处的。
傅司毅脑子里很快想明白,这才没有纠结。此时的他可没有想过,后来自己看到孩子以后才发现,想把孩子丢给父母,似乎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