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柒曜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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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方柒柒看着远处骑在马背上的英俊男子,也轻轻道了一句。
再见她是想过的,只是没预料到再见他,自己竟然会有这样坦然的心境,那些年的爱恨嗔痴,似乎再也找不回来。
她不会再不小心把春宫图册夹在杂书里送去给他。
不会再死乞白赖地求着他带她去看实战演习。
不会再半夜里偷偷摸去书房看他给谁写信。
不会再为他跑去买醉。
不会追着他问如果侯夫人同意,他会不会娶她。
更不会在染上瘟疫生死攸关的时候撑着最后一口气给他写信,问他愿不愿意来看她。
因为,她明白了,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娶她。
他是她少时的一场梦,梦没醒,她醒了。
“柒柒。”
阿木江·买买提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方柒柒这才惊醒,回过头,对着来人一笑,“阿木。”
“不是说好了明天就走吗?怎么今天又来牧羊?”他向来好脾气,就连责怪的语气都听来极舒服,夕阳下的轮廓,越发的轻柔俊美。
方柒柒垂下眼睫,淡笑,“就算作是,我和这里最后的道别吧!”
“渴不渴?”他递来水囊。
方柒柒接过,喝了一口,发现里面竟然是酒。
“果然还是你懂我。”她笑笑。
“明天你就要走了,我也没什么能送你的,知道你喜欢酒,我自己酿的,尝尝,味道如何?”
方柒柒仔细品了一口,实话实说,“差点火候。”
阿木挠挠头,“这已经是我最好的成果了。”
“不过,这种美中不足的感觉独一无二,我很喜欢,谢谢你。”她又补充。
阿木抬起头,看到了远处的云安曜,虽然瞧不清楚容貌,不过他能肯定,那个人就是柒柒爱了多年而不得的男子,看来柒柒今日是特地过来与他道别的。
收回视线,阿木问:“跟他说了吗?”
方柒柒但笑不语。
虽然没说,不过,那一瞬的眼神交错也足够了。
她爱过他,他知道,他心动过,她也知道,只是,他们最后没能走到一起。无关乎谁比谁更爱或者谁不够爱,他有他的顾虑,她有她的考量。
早已脱离年少情愫萌动的他们,选择站在了最理智的那一面,微笑着,放开彼此。
“大将军,天色不早了。”副将低声提醒。
云安曜回过神来,再看向那处,早已没有了羊群和牧羊姑娘的身影,她该是已经找到自己的归宿了吧?
调转马头,云安曜沉声道:“回吧!”
——
俊美的大将军侯三十岁未娶,将士们都知道他心中住着一位姑娘,不过没人知道那姑娘是谁。
而立之年,他为南凉打赢了无数场战争,累积了数不尽的功勋,成了新一代战神,然而尽管身上笼了这么多荣光,他的后院还是空荡荡的,不管是京城还是北疆,他的身边从来都没出现过女子,只是某回副将去他房间奏事的时候见到他的书案上摆放着一个香囊,绣工奇差,毫无美感可言。
可就是这样一个扔在路边都没人要的香囊,却似乎很得大将军重视,一看那干净的布面就知道经常洗,里面放的也并非香料,而是晒干了的苜蓿花。
从这件事,将士们又得了一个信息:大将军心里的那位姑娘不善女红。
若是换了十几年前,那帮将士很轻易就能猜出方柒柒来,不过现在是云安曜主帅,早就“改朝换代”了,这帮人并不认识什么方柒柒,就算有几个认识的老人,他们也不一定就知道云安曜心悦她。
所以,大将军的意中人再一次成谜。
四十岁,不惑之年,云安曜还是云安曜,依旧是北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侯,战神,只不过,他彻底褪去了年轻时候的浮躁,由内而外地散发着一股子阳刚和沉稳。
手握二十万重兵的他在战场上的表现越来越有当年云冲的杰出风范。
容颜在变,心性在变,唯有一样习惯,数十年没变过——一旦打了胜仗,庆功之后必定会一个人骑着马去牧场,不遛马,也不做别的,就那么静静地站在同一个位置,然后眺望着某个方向,像是在等一个永远不可能归来的人。
迄今为止,持续了将近三十年,换了数十匹战马,站的却始终是同一个位置。
其间有一年,北疆政府是想把牧场改造成林场的,却被云安曜出面干预了,所以这片牧场才能存留至今。
只不过再怎么保存,都几十年过去了,地貌肯定是有所改变的,但这似乎一点都不影响他的兴致。
好似每次来牧场站一站,就能把自己得胜的喜悦与某个再也见不到的人无声倾诉出来。
五十五岁,他在大战前一夜收到家书,母亲病危,第二日发挥失常,重伤倒地。
朝廷那边得到消息,很快就安排了接替人选,让人将云安曜接回京养伤安度晚年。
离开北疆的前一天,云安曜坚持要去牧场,没人敢阻拦,他牵了匹马,艰难地踩着马镫坐上去,慢慢到了常去的那片牧场,天蓝草青,雪山下的苜蓿花开得正好,远远望去,像一片紫色的雾,与三十多年前他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那么的相像。
天还是三十多年前的那片天,苜蓿花还是三十多年前那样美丽,然而三十多年前的那个人,却再也见不着了。
云安曜并不后悔没娶她,正如他心中所想,自己随时都有战死沙场的可能,并不能给她完整的一辈子,除了钱财,他什么都没法承诺,与其将来让她痛苦,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断绝她的念想。
只不过他未曾想到自己陷得如此深,她走后,这片牧场成了他的执念,来这里已经成了他几十年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然而今天,要说再会了。
调转马头,正欲离开之际,草场的那头忽然有悠扬的歌声传来,云安曜僵住,慢慢回头,目光所及处,是一群洁白的羊,它们欢快地一边走一边吃草,羊群后面,是个身穿红衣的女子,她轻轻地哼着歌,面上挂着甜美的微笑。
待近了,云安曜才发现,她身上穿的,是嫁衣。
五十二岁的她,眼角已经有了细纹,精神头却极好,尤其是穿上火红的嫁衣后,似乎又回到了情愫萌动的当年,热情而美丽。
羊群在马儿跟前停下,她抬起头看他,“如果侯夫人真让你娶我,你会娶吗?”
这是三十多年前,他带她去国公府的半路上她壮着胆子问他的问题。
云安曜眼眶一下子湿了,声音艰涩地说出一个字,“会。”
方柒柒勾起唇,笑靥如花,上前两步,对他招手,“你凑近点,我有话跟你说。”
云安曜弯下身子来,她便俏皮地趁机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面上全是满足,她说,“不枉我等你到五十岁,终于等到你愿意娶我的这一天,云安曜,我没白喜欢你一场。”
他伸出手,“柒柒,跟我走吧!”
——
男人五十岁娶亲这种事,不管是在当下还是后世社会都很常见,但女人五十岁出嫁,在这里就是件稀罕事儿了。
范氏因为儿子带了媳妇回来这件事病情好转,大有痊愈之势,方柒柒是云冲看着长大的孩子,自然深知其秉性,所以知道她要与自家儿子共结连理,高兴坏了,他和老妻都是要入土的人了,还以为这辈子盼儿媳盼孙子的愿望要落空,哪曾想,在这最后关头,儿子这棵铁树终于舍得开花了。
方柒柒虽然五十二岁,不过空下来的那些年,一直都有按照云初微教的法子保养,所以其实比起同龄人来,她看起来没那么老,但介于年龄摆在那儿,云冲夫妻俩便没想过孙子的事,只要能在作古之前见到儿媳,那也算了了他们一桩心愿了。
不管外面怎么传,云家这边一概不理会,对于大婚的准备进行得很顺利。
而对于云初微来说,云安曜娶方柒柒这件事简直就是天上砸下来的惊喜,要知道,她孙子都快议亲了才等到嫂子过门,这是怎样的时过境迁。
因此,才听到云家的家仆来报信,云初微当场就热泪盈眶喜极而泣,让人准备了厚礼亲自回娘家。
这是时隔三十多年云初微第一次见方柒柒。
比当年更稳重也更成熟了,只不过一看到她,云初微就开始怀念当年那个浑身充满灵气的小女孩儿,只可惜,岁月不饶人,不管是谁,都没办法再回去了。
姑嫂俩挑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下谈心。
云初微激动地望着她,“柒柒,你是凭借什么信念等了我哥哥这么多年的?”
方柒柒淡笑,眼神恍惚,仿佛陷入了久远的思绪当中,“问他会不会娶我的那年,我十八岁,他说不会;问他愿不愿意去北疆看我的那年,我二十岁,他没回信,也没来;离开北疆离开他的那年,我三十岁,最后一面的时候,我站在羊群中间,远远地看到他那双满是纠结的眼睛,我就知道,他还是不会娶我。四十岁的时候,我没再见过他,但我知道,他还在北疆,还在打仗,就算见了,他还会说不愿意娶我。终于,我等到了五十岁,等到了他退役的消息,我就知道,我这辈子唯一的机会来了,所以那天,我穿上嫁衣,赶着羊群,去我与他道别的地方,果然见到了他,再问及少时问的那个问题时,他终于说了一句会娶我。”
说完这些,她眼中已经包了泪花,“‘我会娶你’这四个字,就是我等他的信念,三年也好,三十年也罢,对我而言,都及不上这四个字的分量,为它,我愿意等他到五十岁。”
这番话,让云初微狠狠地触动了,“当年你染上瘟疫的时候他没能去看你,你不怨他吗?”
“怨,怎么不怨。”方柒柒破涕为笑,“若没有这些怨气,我还撑不到现在呢!”
云初微哽咽了好一会儿,“从今往后,我该改口唤你一声嫂嫂了。”
方柒柒吸了吸鼻子,“微微,我很开心,也很幸福,能和你成为一家人。”
“嗯,我也是。”云初微抱住她,到了她们这个年纪,便会越发的懂得珍惜命,珍惜身旁的每一位亲人。
方柒柒早早就失了双亲,等云安曜的这几十年里,云初微无法想象她一个人是怎么走过来的,但她知道,这个女子很伟大,那种敢爱敢恨爱了就是一辈子的精神,让她无比的钦佩。
年轻时候,谁都有过心头的一抹白月光,像云安曜和方柒柒这样迫于无奈没办法在一起的人也多得是,但敢用一辈子来赌来等的人,云初微却只见过方柒柒一个。
等一年,那叫惜缘。
等十年,那叫情深。
等三十年甚至更多,那叫执念。
能做到如斯地步,说明她少时大大咧咧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爱惨了云安曜的丹心。
而能得人如此等,那个人便是最幸福的。
云初微欣慰地对云安曜道:“哥哥,恭喜你,终于把嫂嫂娶回家了。”
云安曜看着对面与妹妹站在一起的方柒柒,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是妹妹和妹夫给我做了榜样,我才能坚守这么多年没娶别的女子。”
云初微点点头,“总而言之,能在有生之年看到你们在一起,我很高兴。”
大婚如期举行,场面十分的隆重,云初微带着夫君和儿孙前去观礼,回来以后告诫儿子和孙子,一定要好好地对待他们各自的媳妇。
儿孙都敬重她,所以个个竖直了耳朵听着,不敢有半点异议。
——
大婚半年,方柒柒竟然怀孕了,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苏晏亲自去探过脉,回来对云初微说的确是怀孕了,她半晌反应不过来。
五十岁怀孕不难,难的是,怎么养好胎直到顺利生下来,云初微之所以惊讶,是害怕中途出意外。
苏晏感受到她那份浓浓的担忧,宽慰道:“放心吧,柒柒自己就懂医,她知道这个年纪怀孕的危险性,会注意的,再说,我去的时候也嘱咐了不少事情,那边的人伺候得可仔细了,不会有问题的。”
云初微想到了什么,又问,“那你可见到我爹娘是什么反应了?”
“当然是高兴坏了。”苏晏笑说,“尤其是岳母大人,看得出来,她很期待柒柒肚子里的孩子。”
云初微舒一口气,“我爹娘总算能在作古之前完成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了。”
同时心中也感激方柒柒等了她哥哥这么多年。
若没有方柒柒的执念,她哥哥便不会有老来的这段缘,她娘更不会因为儿媳的到来大病转好,又多活了这么久。
作为云冲的第一个孙辈,不管是男是女,老夫妻俩都喜欢得不得了,吃的穿的用的,全让人给最好的,就连精神不太好的范氏也强撑着每天去陪儿媳,就怕有个三长两短。
日子就在所有人的担忧中这么一天天过去。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虽然生产的时候因为盆骨小的问题让众人捏了不少冷汗,但好在,最终母子平安。
五四十岁的方柒柒,给云家添了个大胖小子,给云初微添了个粉嫩可爱的小侄子,皆大欢喜。
等到了孙子满地跑的年纪,范氏和云冲便再也陪不了他了,相继离去。
越上年纪,对于生死就越看重。
云初微跪在父亲灵前,想着过不了几年,自己也是要进棺材步他们后尘的人了,有时候想想,真的舍不得九爷,哪怕深知到了那个年纪谁都逃不掉躲不过,可她还是会止不住地幻想,倘若死后还能和九爷去另一个世界再续前缘,那该多好啊,她就怕自己喝了孟婆汤,再也记不得九爷了。
后来,苏晏知道了她的担忧,便抱着她说,“如果你担心,那我们就同年同月同日死,一起上黄泉路,握紧彼此的手,谁也不要松开,这样,等到了下一世,我就一定能再找到你。”
她哭着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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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会再不小心把春宫图册夹在杂书里送去给他。
不会再死乞白赖地求着他带她去看实战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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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会在染上瘟疫生死攸关的时候撑着最后一口气给他写信,问他愿不愿意来看她。
因为,她明白了,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娶她。
他是她少时的一场梦,梦没醒,她醒了。
“柒柒。”
阿木江·买买提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方柒柒这才惊醒,回过头,对着来人一笑,“阿木。”
“不是说好了明天就走吗?怎么今天又来牧羊?”他向来好脾气,就连责怪的语气都听来极舒服,夕阳下的轮廓,越发的轻柔俊美。
方柒柒垂下眼睫,淡笑,“就算作是,我和这里最后的道别吧!”
“渴不渴?”他递来水囊。
方柒柒接过,喝了一口,发现里面竟然是酒。
“果然还是你懂我。”她笑笑。
“明天你就要走了,我也没什么能送你的,知道你喜欢酒,我自己酿的,尝尝,味道如何?”
方柒柒仔细品了一口,实话实说,“差点火候。”
阿木挠挠头,“这已经是我最好的成果了。”
“不过,这种美中不足的感觉独一无二,我很喜欢,谢谢你。”她又补充。
阿木抬起头,看到了远处的云安曜,虽然瞧不清楚容貌,不过他能肯定,那个人就是柒柒爱了多年而不得的男子,看来柒柒今日是特地过来与他道别的。
收回视线,阿木问:“跟他说了吗?”
方柒柒但笑不语。
虽然没说,不过,那一瞬的眼神交错也足够了。
她爱过他,他知道,他心动过,她也知道,只是,他们最后没能走到一起。无关乎谁比谁更爱或者谁不够爱,他有他的顾虑,她有她的考量。
早已脱离年少情愫萌动的他们,选择站在了最理智的那一面,微笑着,放开彼此。
“大将军,天色不早了。”副将低声提醒。
云安曜回过神来,再看向那处,早已没有了羊群和牧羊姑娘的身影,她该是已经找到自己的归宿了吧?
调转马头,云安曜沉声道:“回吧!”
——
俊美的大将军侯三十岁未娶,将士们都知道他心中住着一位姑娘,不过没人知道那姑娘是谁。
而立之年,他为南凉打赢了无数场战争,累积了数不尽的功勋,成了新一代战神,然而尽管身上笼了这么多荣光,他的后院还是空荡荡的,不管是京城还是北疆,他的身边从来都没出现过女子,只是某回副将去他房间奏事的时候见到他的书案上摆放着一个香囊,绣工奇差,毫无美感可言。
可就是这样一个扔在路边都没人要的香囊,却似乎很得大将军重视,一看那干净的布面就知道经常洗,里面放的也并非香料,而是晒干了的苜蓿花。
从这件事,将士们又得了一个信息:大将军心里的那位姑娘不善女红。
若是换了十几年前,那帮将士很轻易就能猜出方柒柒来,不过现在是云安曜主帅,早就“改朝换代”了,这帮人并不认识什么方柒柒,就算有几个认识的老人,他们也不一定就知道云安曜心悦她。
所以,大将军的意中人再一次成谜。
四十岁,不惑之年,云安曜还是云安曜,依旧是北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侯,战神,只不过,他彻底褪去了年轻时候的浮躁,由内而外地散发着一股子阳刚和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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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颜在变,心性在变,唯有一样习惯,数十年没变过——一旦打了胜仗,庆功之后必定会一个人骑着马去牧场,不遛马,也不做别的,就那么静静地站在同一个位置,然后眺望着某个方向,像是在等一个永远不可能归来的人。
迄今为止,持续了将近三十年,换了数十匹战马,站的却始终是同一个位置。
其间有一年,北疆政府是想把牧场改造成林场的,却被云安曜出面干预了,所以这片牧场才能存留至今。
只不过再怎么保存,都几十年过去了,地貌肯定是有所改变的,但这似乎一点都不影响他的兴致。
好似每次来牧场站一站,就能把自己得胜的喜悦与某个再也见不到的人无声倾诉出来。
五十五岁,他在大战前一夜收到家书,母亲病危,第二日发挥失常,重伤倒地。
朝廷那边得到消息,很快就安排了接替人选,让人将云安曜接回京养伤安度晚年。
离开北疆的前一天,云安曜坚持要去牧场,没人敢阻拦,他牵了匹马,艰难地踩着马镫坐上去,慢慢到了常去的那片牧场,天蓝草青,雪山下的苜蓿花开得正好,远远望去,像一片紫色的雾,与三十多年前他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那么的相像。
天还是三十多年前的那片天,苜蓿花还是三十多年前那样美丽,然而三十多年前的那个人,却再也见不着了。
云安曜并不后悔没娶她,正如他心中所想,自己随时都有战死沙场的可能,并不能给她完整的一辈子,除了钱财,他什么都没法承诺,与其将来让她痛苦,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断绝她的念想。
只不过他未曾想到自己陷得如此深,她走后,这片牧场成了他的执念,来这里已经成了他几十年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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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转马头,正欲离开之际,草场的那头忽然有悠扬的歌声传来,云安曜僵住,慢慢回头,目光所及处,是一群洁白的羊,它们欢快地一边走一边吃草,羊群后面,是个身穿红衣的女子,她轻轻地哼着歌,面上挂着甜美的微笑。
待近了,云安曜才发现,她身上穿的,是嫁衣。
五十二岁的她,眼角已经有了细纹,精神头却极好,尤其是穿上火红的嫁衣后,似乎又回到了情愫萌动的当年,热情而美丽。
羊群在马儿跟前停下,她抬起头看他,“如果侯夫人真让你娶我,你会娶吗?”
这是三十多年前,他带她去国公府的半路上她壮着胆子问他的问题。
云安曜眼眶一下子湿了,声音艰涩地说出一个字,“会。”
方柒柒勾起唇,笑靥如花,上前两步,对他招手,“你凑近点,我有话跟你说。”
云安曜弯下身子来,她便俏皮地趁机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面上全是满足,她说,“不枉我等你到五十岁,终于等到你愿意娶我的这一天,云安曜,我没白喜欢你一场。”
他伸出手,“柒柒,跟我走吧!”
——
男人五十岁娶亲这种事,不管是在当下还是后世社会都很常见,但女人五十岁出嫁,在这里就是件稀罕事儿了。
范氏因为儿子带了媳妇回来这件事病情好转,大有痊愈之势,方柒柒是云冲看着长大的孩子,自然深知其秉性,所以知道她要与自家儿子共结连理,高兴坏了,他和老妻都是要入土的人了,还以为这辈子盼儿媳盼孙子的愿望要落空,哪曾想,在这最后关头,儿子这棵铁树终于舍得开花了。
方柒柒虽然五十二岁,不过空下来的那些年,一直都有按照云初微教的法子保养,所以其实比起同龄人来,她看起来没那么老,但介于年龄摆在那儿,云冲夫妻俩便没想过孙子的事,只要能在作古之前见到儿媳,那也算了了他们一桩心愿了。
不管外面怎么传,云家这边一概不理会,对于大婚的准备进行得很顺利。
而对于云初微来说,云安曜娶方柒柒这件事简直就是天上砸下来的惊喜,要知道,她孙子都快议亲了才等到嫂子过门,这是怎样的时过境迁。
因此,才听到云家的家仆来报信,云初微当场就热泪盈眶喜极而泣,让人准备了厚礼亲自回娘家。
这是时隔三十多年云初微第一次见方柒柒。
比当年更稳重也更成熟了,只不过一看到她,云初微就开始怀念当年那个浑身充满灵气的小女孩儿,只可惜,岁月不饶人,不管是谁,都没办法再回去了。
姑嫂俩挑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下谈心。
云初微激动地望着她,“柒柒,你是凭借什么信念等了我哥哥这么多年的?”
方柒柒淡笑,眼神恍惚,仿佛陷入了久远的思绪当中,“问他会不会娶我的那年,我十八岁,他说不会;问他愿不愿意去北疆看我的那年,我二十岁,他没回信,也没来;离开北疆离开他的那年,我三十岁,最后一面的时候,我站在羊群中间,远远地看到他那双满是纠结的眼睛,我就知道,他还是不会娶我。四十岁的时候,我没再见过他,但我知道,他还在北疆,还在打仗,就算见了,他还会说不愿意娶我。终于,我等到了五十岁,等到了他退役的消息,我就知道,我这辈子唯一的机会来了,所以那天,我穿上嫁衣,赶着羊群,去我与他道别的地方,果然见到了他,再问及少时问的那个问题时,他终于说了一句会娶我。”
说完这些,她眼中已经包了泪花,“‘我会娶你’这四个字,就是我等他的信念,三年也好,三十年也罢,对我而言,都及不上这四个字的分量,为它,我愿意等他到五十岁。”
这番话,让云初微狠狠地触动了,“当年你染上瘟疫的时候他没能去看你,你不怨他吗?”
“怨,怎么不怨。”方柒柒破涕为笑,“若没有这些怨气,我还撑不到现在呢!”
云初微哽咽了好一会儿,“从今往后,我该改口唤你一声嫂嫂了。”
方柒柒吸了吸鼻子,“微微,我很开心,也很幸福,能和你成为一家人。”
“嗯,我也是。”云初微抱住她,到了她们这个年纪,便会越发的懂得珍惜命,珍惜身旁的每一位亲人。
方柒柒早早就失了双亲,等云安曜的这几十年里,云初微无法想象她一个人是怎么走过来的,但她知道,这个女子很伟大,那种敢爱敢恨爱了就是一辈子的精神,让她无比的钦佩。
年轻时候,谁都有过心头的一抹白月光,像云安曜和方柒柒这样迫于无奈没办法在一起的人也多得是,但敢用一辈子来赌来等的人,云初微却只见过方柒柒一个。
等一年,那叫惜缘。
等十年,那叫情深。
等三十年甚至更多,那叫执念。
能做到如斯地步,说明她少时大大咧咧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爱惨了云安曜的丹心。
而能得人如此等,那个人便是最幸福的。
云初微欣慰地对云安曜道:“哥哥,恭喜你,终于把嫂嫂娶回家了。”
云安曜看着对面与妹妹站在一起的方柒柒,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是妹妹和妹夫给我做了榜样,我才能坚守这么多年没娶别的女子。”
云初微点点头,“总而言之,能在有生之年看到你们在一起,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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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孙都敬重她,所以个个竖直了耳朵听着,不敢有半点异议。
——
大婚半年,方柒柒竟然怀孕了,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苏晏亲自去探过脉,回来对云初微说的确是怀孕了,她半晌反应不过来。
五十岁怀孕不难,难的是,怎么养好胎直到顺利生下来,云初微之所以惊讶,是害怕中途出意外。
苏晏感受到她那份浓浓的担忧,宽慰道:“放心吧,柒柒自己就懂医,她知道这个年纪怀孕的危险性,会注意的,再说,我去的时候也嘱咐了不少事情,那边的人伺候得可仔细了,不会有问题的。”
云初微想到了什么,又问,“那你可见到我爹娘是什么反应了?”
“当然是高兴坏了。”苏晏笑说,“尤其是岳母大人,看得出来,她很期待柒柒肚子里的孩子。”
云初微舒一口气,“我爹娘总算能在作古之前完成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了。”
同时心中也感激方柒柒等了她哥哥这么多年。
若没有方柒柒的执念,她哥哥便不会有老来的这段缘,她娘更不会因为儿媳的到来大病转好,又多活了这么久。
作为云冲的第一个孙辈,不管是男是女,老夫妻俩都喜欢得不得了,吃的穿的用的,全让人给最好的,就连精神不太好的范氏也强撑着每天去陪儿媳,就怕有个三长两短。
日子就在所有人的担忧中这么一天天过去。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虽然生产的时候因为盆骨小的问题让众人捏了不少冷汗,但好在,最终母子平安。
五四十岁的方柒柒,给云家添了个大胖小子,给云初微添了个粉嫩可爱的小侄子,皆大欢喜。
等到了孙子满地跑的年纪,范氏和云冲便再也陪不了他了,相继离去。
越上年纪,对于生死就越看重。
云初微跪在父亲灵前,想着过不了几年,自己也是要进棺材步他们后尘的人了,有时候想想,真的舍不得九爷,哪怕深知到了那个年纪谁都逃不掉躲不过,可她还是会止不住地幻想,倘若死后还能和九爷去另一个世界再续前缘,那该多好啊,她就怕自己喝了孟婆汤,再也记不得九爷了。
后来,苏晏知道了她的担忧,便抱着她说,“如果你担心,那我们就同年同月同日死,一起上黄泉路,握紧彼此的手,谁也不要松开,这样,等到了下一世,我就一定能再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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