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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新罗姐妹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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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地方,遇到一个长的如此俊俏的西贝货已经令人奇怪了,偏偏这还出现了两个,而且还是几乎一模一样的西贝货。

    饶是罗士信也不免看花了眼,一对眼珠子在两个人身上来回转悠,忍不住暗忖:“还好两人一个青衣一个蓝裳,若穿着一样的衣服,抱着就地打个滚。天晓得哪个是那个!”

    “放我下来!”青衣少年让罗士信提在空中,小脚儿浮空,那对又圆又大的眼眸闪着羞意,说话轻声细语的奔出了一句扶余语,有些文雅文静。不过……那风风火火冲下楼来的野丫头的即视感还在罗士信的脑海中存在着。

    “当心点,别摔着了!”罗士信同样以扶余语做着简单的交流,将她轻轻的放了下来。以他的马步功底,若那女的真的一头撞上来,只会如同撞在一堵墙上,然后整个人受惯性的影响,向后倒去。

    “舍妹顽劣鲁莽,还望英雄见谅!”那个蓝裳少年相较之下,文雅许多,恭恭敬敬的作揖行礼,口中说的却是汉语,虽然依旧带着些扶余的腔调,但咬字清晰,声音悦耳,举止大方得体。较之楼下那个摆显的上流人士,胜过何止千百倍。

    “无妨!”罗士信同样以汉语回道,心下也隐隐有亲近之意,似蓝裳少年这般深有大家闺秀的风范的女子,便是在中原也不多见。当然这也跟他认识的大家闺秀为数不多也有关系。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逃婚逃到他这个未婚夫家里来的郑丽琬了,问题是郑丽琬也算是大家闺秀?

    “英雄是突厥人?你的中原话说的真好!”蓝裳少年美眸一亮,兴致勃勃的重新打量起了罗士信一行人,罗士信长得俊俏,高高瘦瘦的偏向文弱,在不显露武艺,更向是一个书生,不过他此刻披肩散发,俊俏中带着几分狂野,亦是不凡。齐华中庸平凡,容易让人无视。裴青衣卓然不同,即便穿着胡服,亦如一柄利剑,兼之那完美无缺的身材不俗的相貌,让自诩貌美的蓝裳少年都隐隐的羡慕:这伙人,不简单呐!

    罗士信点头笑道:“你也一样,很少遇到中原话说的那么标准的高句丽人。”

    “那是……我跟姐姐自幼就学习中原文化了,还能作诗呢!”青衣少年似乎不甘心受到冷漠,插了一句嘴,媚眼儿飘呀飘的,不住在罗士信的身份回荡,俏脸儿挂着甜甜的笑意,有几分娇媚。说的竟也是中原话,比及蓝裳少年说得还要好。她们都无心隐瞒自己是女子的身份,相互也以姐妹相称。

    蓝裳少年突然对着楼下点了点头道:“我姐妹另有要事,先行告辞,回头另向英雄赔罪。”

    罗士信点头让出了一位空隙,顺带瞄了楼下一眼,一个三十上下的持剑壮汉正以警惕的目光瞧着他们,如裴青衣一样,他的站姿亦如一把利剑。

    他诧异的瞄了裴青衣一眼,裴青衣古怪的瞧着那个壮汉,眼中有着些许惊疑。

    蓝裳少年先一步错身下楼,青衣少年却有些恋恋不舍的瞄了罗士信好几眼,突然凑上前道:“我好像有些喜欢你了,你叫什么名字?”

    罗士信怔了怔,左望右望,也不知该喜该悲,本能的道:“士信!”

    “士信,好名字,我记住了!”青衣少年笑嘻嘻的招了招手,一跳一跳的下楼去了。

    裴青衣见罗士信目光跟着青衣少年移动,忍不住冷哼了句道:“无耻之尤。”

    罗士信还是第一次让人公然说喜欢,还是个美女,心底有些飘飘然的,掩护道:“也许是风气习俗,比较开放也不一定。”

    “哼,男人就没个好东西!”裴青衣大步跺脚的先一步向楼上走去。

    **********

    那对西贝少女与持剑壮汉汇合,上了门口的一辆豪华马车。

    车轮滚动,离开了客栈。

    “在这样,下次真的不带你来了!”蓝裳少年怒瞪了青衣少年一眼,低声训斥,眉宇间却有些无奈。

    青衣少年嘟哝着嘴道:“真的哦,那叫士信的真的走进我心里了嘛,又帅气,文化又高,又有本事,九全好男人耶。看来看去唯一的缺点就是臭臭的突厥人……不过他可不臭……要是天朝人就好了,那就是十全。这应该就是天朝人说的缘分,一定是的。”

    蓝裳少年扶额头疼,对于这个妹妹,实在没了言语,只能道:“这一次出来,我们身兼重任,你别坏了事。左天成意外被擒,太白山的那伙人群龙无首,机会难得,不容错过。我新罗夹于高句丽、百济之间,如履薄冰,最缺良将,若能顺利招募太白山那伙人,对我国大有利处。”

    青衣少年眼睛翻了翻道:“我懂得,不会碍姐姐事的,想我们新罗姐妹花,第一王女金德曼第二王女金胜曼,双珠齐出,亲自招抚,哪有不成功的道理。如果如果能将士信也带到新罗去,那就更好了。我敢肯定,我金胜曼看上的人,绝对要比那个左天成要厉害的多。”

    金德曼意外没有反驳,她有种预感那个男人很可怕,顿了一顿,提高了声音道:“庾信,你对那伙人有什么看法?”

    叫庾信的持剑壮汉的声音传来:“三个人,两个不凡。那个女的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似曾相识,不知为何。至于那个男的,不好说,他站在那里,看是破绽百出,可真要动手起来,却让人无从入手。那种感觉,我只在老神仙身上看过。他……最好不要去无端招惹。”

    金德曼自是知道金庾信在幼年,遇到一个神仙似的人物,只是传授他十日武艺,便以令金庾信一跃成为高句丽的著名剑手,依照对方留下来的剑招训练,更是在二十五岁那年,打遍新罗无敌手。

    金庾信也不知那神仙似的人物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对方豪迈魁梧,有着一脸非常漂亮的大胡子。

    金德曼心下的不安更胜了。

    金胜曼两眼的金光亦是更胜,一副花痴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