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 :各有志兄弟终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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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在这个时候,我却已经飞身而起,左手猛的挥出一掌,一股力量散开,形成一股无形的气罩,罩向刘存龙,同时右手一指电光,直打向那团黑烟之中。
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发现危机的存在,可我看见了!
抽进黑烟之中的山神鞭部分,虽然将那蛤蟆的身体抽成了两半,可山神鞭本身也被震的粉碎,而且,蛤蟆受得伤,仅仅局限在身体上,它的脑袋,完好无损!一个大脑袋拖着被打成两半的身体,却已经带着滚滚的黑烟,转过了头来。
有时候,不但打蛇要打七寸,打蛤蟆也得打要害,不然的话,送命的很可能是自己!
刘存龙就犯了这个错!
就像现在,那蛤蟆身体都被抽成了两半,却依旧回过头来,一张口一条长舌就闪电一般向刘存龙弹了过去。
几乎是同时,它那分成两半的身躯,布满疙瘩的脊背之上,也忽然喷出无数道黑色的液汁,顿时如同下了一场黑色的雨,尽数向刘存龙洒去。
刘存龙守孝的这段时间,天天练山神鞭,功力也确实大有长进,甚至自己还重新炼制了一根鞭子,可真正的山神鞭,是需要用敌人的鲜血来浸染的,沾上敌人的血越多,才越能发挥出山神鞭的威力,刚才这一鞭,如果用得是刘赶山的那把山神鞭,一定会直接就要了这蛤蟆的命。
刘存龙自己炼制的山神鞭,也许在材料上采取和刘赶山那把山神鞭一样的材质,可少了敌人鲜血的浸染,少了太多的杀气,虽然将那蛤蟆的身体都打成了两半,却仍旧只能伤不能死!
而这一鞭子抽出去,他自己的力量也用尽了,同样身在半空,将自己的身体暴露在了对方的攻击之下,而且那蛤蟆的这一击,快如闪电,力若千钧,分明也是涉死反扑,就算不中,那些黑色的液汁也会要了刘存龙的命。
实战和练习,是两个概念,与人斗和与妖斗,又是两个概念,千万不要用我们人类的思维,去衡量妖类的承受能力。
蛤蟆不死,刘存龙就得死!
幸亏,我一直都有暗中提防,不先出手,不代表在危险关头也不出手!
所以我一看到那蛤蟆拖着两个半片的身躯转过头来的时候,已经弹跳了起来,出了手!
辣手!
一掌挥出,一股无形的气罩已经罩住了刘存龙,无数的黑色液汁喷溅,却都被气罩挡住,半点也喷不到刘存龙,黑色液汁喷溅到地面之上,所碰触到的草木,全部枯焦,冒起一股股的白烟,落在岩石上的,烧的石头都吱吱作响,
在这种占有绝对上风的时候,我的第一选择,当然是先护住刘存龙。
随即一指点出,电芒闪动,嗖的一下,正好击中了那蛤蟆弹射而出的舌头,咔擦一声雷响,整根舌头从半截而断,连同它那庞大的身体,一起跌落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响,被打成两片的身躯,直接溅出许多血水来。
然后刘存龙才飘然落地,手里还握着山神鞭的半截断鞭,一张脸已经煞白一片,他当然知道那蛤蟆最后一击的威力,也十分清楚刚才自己是躲不开那一击的,要不是我及时出手,他那精瘦的胸膛上,只怕已经被开了血洞。就算能躲开蛤蟆舌头的攻击,那些黑色液汁,也会将他的身体腐蚀成筛子。
那蛤蟆身体被刘存龙抽成了两半,舌头又被我一击打掉,依然不死,趴在地上四腿一阵挣扎,竟然又爬起来,身上受伤之处,陡然冒出滚滚黑烟来,两边身体中冒出的黑烟,迅速的接洽到了一起,受伤的身体竟然在慢慢往一起愈合。
妖就是妖!妖术的诡异,远远超过了人类的认知。
我没有再出手,将最后一击还是留给了刘存龙,他之前说的对,这是刘赶山遗留下来的事情,如果我给处理,刘存龙心里一辈子都不会舒坦。何况,这只蛤蟆虽然在拼命的愈合,却已经失去了作战能力,再怎么愈合,也改变了即将丧命的事实。
刘存龙当然也明白我的意思,感激的看了我一眼,一反手,手中半截断鞭抽了出去,啪的一鞭子抽在那蛤蟆的脑袋上,这一次,就连脑袋也裂成了两半,再也不需要愈合了!
蛤蟆的脑袋一分成两半,那蛤蟆的体内就呼呼往外冒黑烟,黑烟直飘而上,随风飘散,足足冒了四五分钟,黑烟才逐渐由浓转淡,由淡转无,最后完全消失无踪,完全显露出本体来。
一只大蛤蟆,身形虽然因为黑烟的流逝而枯萎了许多,却仍旧有圆桌大小,浑身都是拳头大小的疙瘩,每一个疙瘩的顶端,都破了一个小孔,那些黑色液汁,就是从那些疙瘩里发射出来的,而掉落在它旁边的那条舌头,则有两三米长,就这还仅仅是半截。
我看的心头一阵惊悚,这是我见过的,最大的蛤蟆!没有之一!
刘存龙这时走了过来,对我一抱拳道:“小楼,多谢了!”
我伸手捡起地上的衣服,递了给他,笑道:“大家同出三十六门,都是自家兄弟,用不着这么客气。”
陌楠忽然笑道:“可不是,大家自己人,用不着客气,小楼也有需要你们帮忙的时候。”
我听的一愣,陌楠这是在给我招兵买马吗?我刚救了刘存龙,陌楠这么一问,人家肯定会问我有什么要帮忙的,陌楠就可以顺势说出来,以刘存龙的个性,能不帮我吗?他一帮,王海东自然也不会推辞,两人一个沉稳一个刚烈,确实是两个人才,可这对自己人也耍心眼,让我有点难以接受。
所以我立即看了陌楠一眼,用眼神示意她不要再说了,我如果真的需要他们帮忙,我会光明正大的去找他们,凭的是交情和义气,却不是携恩求报。
何况,刘存龙和王海东在这里算不错的,可真的和深井中人对上了,也就是那些黑袍人的水平,比朱达昌要强许多了,比起王敬轩来,可能还要差一截,一旦被牵连进来,不是让他们送死嘛!
可我没料到的是,陌楠这话刚一出口,刘存龙就和王海东一起摇头,刘存龙直勾勾的看着我道:“小楼,你的忙,不是我们不想帮,我们帮不了!”
王海东也说道:“小楼,我们俩已经决定脱离三十六门,从此之后,不再牵扯三十六门的任何事,以我们兄弟俩的能耐,就在刘家庄和陈王屯,为百姓们做点事,不求名扬天下,只求本本分分就好,能多帮一个百姓,也胜过在三十六门之中争强斗胜。”
说道这里,王海东叹息一声道:“三爷叫我们给师父守孝,这段时间,我们想了很多,三十六门争来争去的,无非就是为点虚名和权力,我们哥俩对这些都不稀罕,我们也有自知之明,我们不是做英雄的料,也没有做枭雄的命,所以,我们商量好了,就用我们微薄的力量,来帮助普通的百姓。”
说到这里,王海东嘿嘿一笑道:“我估计你会笑话我们没有雄心壮志,可我们真的认为,雄心壮志,不一定就非要站在权力的巅峰,维护着一方百姓的安全,就是我们的雄心壮志,也是我们应该背负起来的使命。”
我一听顿时哈哈大笑道:“海东哥说的对!我赞成你们这样做,我们虽然是人各有志,但追求的目标其实都差不多,不存在什么笑话不笑话的,其实你们能这么想,我很为你们开心,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路,都应该有自己的追求和信仰!而你们现在已经找到了属于你们自己的路!”
王海东又憨厚一笑道:“你能明白最好,虽然我们退出三十六门了,还是希望你能再三十六门的争斗中胜出,将三十六门的人,引上正道,空有一身好本事,却只知道争强斗狠,实在浪费了!”
刘存龙却又对我一抱拳道:“既然大家道不同,就此分别,我还得去一趟望子村,将李家的事情善后,以后如果你路过刘家庄,可以来找我喝酒,我们不参与三十六门的争斗了,不代表不是朋友。”
我一点头,刘存龙不善言辞,说话直接,但一句话说出来,就是一个承诺,这一点,和刘赶山极其相像,我仿佛看到又一个刘赶山,正在逐渐崛起。
当下刘存龙和王海东就转道出山,去了望子村,我却没有跟去,既然他们选了这条路,那就让他们走的更好点,他们击杀蛤蟆的事,一定会传开,人们会开始尊敬他们,我没有必要去分他们的功劳。
就这样相别于江湖,后会无期!
只是看着他们的背影逐渐消失在山道上,我心里还是忍不住的有点落寞,今日一别,我们就算彻底分开了,他们既然不愿意和三十六门有什么关系了,我自然也不会再去连累他们。
不知道怎么的,我忽然觉得很是迷茫,他们都找到了自己要走的路,我呢?
可就在这个时候,我却已经飞身而起,左手猛的挥出一掌,一股力量散开,形成一股无形的气罩,罩向刘存龙,同时右手一指电光,直打向那团黑烟之中。
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发现危机的存在,可我看见了!
抽进黑烟之中的山神鞭部分,虽然将那蛤蟆的身体抽成了两半,可山神鞭本身也被震的粉碎,而且,蛤蟆受得伤,仅仅局限在身体上,它的脑袋,完好无损!一个大脑袋拖着被打成两半的身体,却已经带着滚滚的黑烟,转过了头来。
有时候,不但打蛇要打七寸,打蛤蟆也得打要害,不然的话,送命的很可能是自己!
刘存龙就犯了这个错!
就像现在,那蛤蟆身体都被抽成了两半,却依旧回过头来,一张口一条长舌就闪电一般向刘存龙弹了过去。
几乎是同时,它那分成两半的身躯,布满疙瘩的脊背之上,也忽然喷出无数道黑色的液汁,顿时如同下了一场黑色的雨,尽数向刘存龙洒去。
刘存龙守孝的这段时间,天天练山神鞭,功力也确实大有长进,甚至自己还重新炼制了一根鞭子,可真正的山神鞭,是需要用敌人的鲜血来浸染的,沾上敌人的血越多,才越能发挥出山神鞭的威力,刚才这一鞭,如果用得是刘赶山的那把山神鞭,一定会直接就要了这蛤蟆的命。
刘存龙自己炼制的山神鞭,也许在材料上采取和刘赶山那把山神鞭一样的材质,可少了敌人鲜血的浸染,少了太多的杀气,虽然将那蛤蟆的身体都打成了两半,却仍旧只能伤不能死!
而这一鞭子抽出去,他自己的力量也用尽了,同样身在半空,将自己的身体暴露在了对方的攻击之下,而且那蛤蟆的这一击,快如闪电,力若千钧,分明也是涉死反扑,就算不中,那些黑色的液汁也会要了刘存龙的命。
实战和练习,是两个概念,与人斗和与妖斗,又是两个概念,千万不要用我们人类的思维,去衡量妖类的承受能力。
蛤蟆不死,刘存龙就得死!
幸亏,我一直都有暗中提防,不先出手,不代表在危险关头也不出手!
所以我一看到那蛤蟆拖着两个半片的身躯转过头来的时候,已经弹跳了起来,出了手!
辣手!
一掌挥出,一股无形的气罩已经罩住了刘存龙,无数的黑色液汁喷溅,却都被气罩挡住,半点也喷不到刘存龙,黑色液汁喷溅到地面之上,所碰触到的草木,全部枯焦,冒起一股股的白烟,落在岩石上的,烧的石头都吱吱作响,
在这种占有绝对上风的时候,我的第一选择,当然是先护住刘存龙。
随即一指点出,电芒闪动,嗖的一下,正好击中了那蛤蟆弹射而出的舌头,咔擦一声雷响,整根舌头从半截而断,连同它那庞大的身体,一起跌落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响,被打成两片的身躯,直接溅出许多血水来。
然后刘存龙才飘然落地,手里还握着山神鞭的半截断鞭,一张脸已经煞白一片,他当然知道那蛤蟆最后一击的威力,也十分清楚刚才自己是躲不开那一击的,要不是我及时出手,他那精瘦的胸膛上,只怕已经被开了血洞。就算能躲开蛤蟆舌头的攻击,那些黑色液汁,也会将他的身体腐蚀成筛子。
那蛤蟆身体被刘存龙抽成了两半,舌头又被我一击打掉,依然不死,趴在地上四腿一阵挣扎,竟然又爬起来,身上受伤之处,陡然冒出滚滚黑烟来,两边身体中冒出的黑烟,迅速的接洽到了一起,受伤的身体竟然在慢慢往一起愈合。
妖就是妖!妖术的诡异,远远超过了人类的认知。
我没有再出手,将最后一击还是留给了刘存龙,他之前说的对,这是刘赶山遗留下来的事情,如果我给处理,刘存龙心里一辈子都不会舒坦。何况,这只蛤蟆虽然在拼命的愈合,却已经失去了作战能力,再怎么愈合,也改变了即将丧命的事实。
刘存龙当然也明白我的意思,感激的看了我一眼,一反手,手中半截断鞭抽了出去,啪的一鞭子抽在那蛤蟆的脑袋上,这一次,就连脑袋也裂成了两半,再也不需要愈合了!
蛤蟆的脑袋一分成两半,那蛤蟆的体内就呼呼往外冒黑烟,黑烟直飘而上,随风飘散,足足冒了四五分钟,黑烟才逐渐由浓转淡,由淡转无,最后完全消失无踪,完全显露出本体来。
一只大蛤蟆,身形虽然因为黑烟的流逝而枯萎了许多,却仍旧有圆桌大小,浑身都是拳头大小的疙瘩,每一个疙瘩的顶端,都破了一个小孔,那些黑色液汁,就是从那些疙瘩里发射出来的,而掉落在它旁边的那条舌头,则有两三米长,就这还仅仅是半截。
我看的心头一阵惊悚,这是我见过的,最大的蛤蟆!没有之一!
刘存龙这时走了过来,对我一抱拳道:“小楼,多谢了!”
我伸手捡起地上的衣服,递了给他,笑道:“大家同出三十六门,都是自家兄弟,用不着这么客气。”
陌楠忽然笑道:“可不是,大家自己人,用不着客气,小楼也有需要你们帮忙的时候。”
我听的一愣,陌楠这是在给我招兵买马吗?我刚救了刘存龙,陌楠这么一问,人家肯定会问我有什么要帮忙的,陌楠就可以顺势说出来,以刘存龙的个性,能不帮我吗?他一帮,王海东自然也不会推辞,两人一个沉稳一个刚烈,确实是两个人才,可这对自己人也耍心眼,让我有点难以接受。
所以我立即看了陌楠一眼,用眼神示意她不要再说了,我如果真的需要他们帮忙,我会光明正大的去找他们,凭的是交情和义气,却不是携恩求报。
何况,刘存龙和王海东在这里算不错的,可真的和深井中人对上了,也就是那些黑袍人的水平,比朱达昌要强许多了,比起王敬轩来,可能还要差一截,一旦被牵连进来,不是让他们送死嘛!
可我没料到的是,陌楠这话刚一出口,刘存龙就和王海东一起摇头,刘存龙直勾勾的看着我道:“小楼,你的忙,不是我们不想帮,我们帮不了!”
王海东也说道:“小楼,我们俩已经决定脱离三十六门,从此之后,不再牵扯三十六门的任何事,以我们兄弟俩的能耐,就在刘家庄和陈王屯,为百姓们做点事,不求名扬天下,只求本本分分就好,能多帮一个百姓,也胜过在三十六门之中争强斗胜。”
说道这里,王海东叹息一声道:“三爷叫我们给师父守孝,这段时间,我们想了很多,三十六门争来争去的,无非就是为点虚名和权力,我们哥俩对这些都不稀罕,我们也有自知之明,我们不是做英雄的料,也没有做枭雄的命,所以,我们商量好了,就用我们微薄的力量,来帮助普通的百姓。”
说到这里,王海东嘿嘿一笑道:“我估计你会笑话我们没有雄心壮志,可我们真的认为,雄心壮志,不一定就非要站在权力的巅峰,维护着一方百姓的安全,就是我们的雄心壮志,也是我们应该背负起来的使命。”
我一听顿时哈哈大笑道:“海东哥说的对!我赞成你们这样做,我们虽然是人各有志,但追求的目标其实都差不多,不存在什么笑话不笑话的,其实你们能这么想,我很为你们开心,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路,都应该有自己的追求和信仰!而你们现在已经找到了属于你们自己的路!”
王海东又憨厚一笑道:“你能明白最好,虽然我们退出三十六门了,还是希望你能再三十六门的争斗中胜出,将三十六门的人,引上正道,空有一身好本事,却只知道争强斗狠,实在浪费了!”
刘存龙却又对我一抱拳道:“既然大家道不同,就此分别,我还得去一趟望子村,将李家的事情善后,以后如果你路过刘家庄,可以来找我喝酒,我们不参与三十六门的争斗了,不代表不是朋友。”
我一点头,刘存龙不善言辞,说话直接,但一句话说出来,就是一个承诺,这一点,和刘赶山极其相像,我仿佛看到又一个刘赶山,正在逐渐崛起。
当下刘存龙和王海东就转道出山,去了望子村,我却没有跟去,既然他们选了这条路,那就让他们走的更好点,他们击杀蛤蟆的事,一定会传开,人们会开始尊敬他们,我没有必要去分他们的功劳。
就这样相别于江湖,后会无期!
只是看着他们的背影逐渐消失在山道上,我心里还是忍不住的有点落寞,今日一别,我们就算彻底分开了,他们既然不愿意和三十六门有什么关系了,我自然也不会再去连累他们。
不知道怎么的,我忽然觉得很是迷茫,他们都找到了自己要走的路,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