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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九十四章 卡拉那个OK

作者:第十个名字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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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敢了……不敢了……别闹别闹,门都没关!”韩雪被吓了一跳,她这回是真怕了,洪涛是个无法无天的家伙,说的出来就能做得出来,万一真把他惹急了,那自己这个脸就没地方放了,他可以不要脸,自己真没这个本事。

    谭晶换了一身白色的装束,白色的套装、白色的大衣,衣襟、衣领、兜口的地方都镶着金线编织的简单图案,鞋和小手包也是一样,就连头巾和眼镜的边框居然也是这个风格,看上去很别致,很素雅,像是一只高贵的白天鹅。虽然这次她没穿裙子,但是里面的红色衬衣却是一个大翻领,露出了脖子下面的一大片肌肤,然后用金链子挂着一个绿油油的圆东西,别人可能不知道那是个啥,可是洪涛一眼就能认出来,这是他给谭晶的那块翡翠,她连模样都没变,钻了一个眼儿就给挂脖子上了。

    和谭晶比起来,韩雪的装扮就要保守一点儿,她还是一身黑色的套装,里面是一件碎花的衬衫,衣领和花瓣一样,都是碎褶,围在脖子上,鞋子、皮包也都是黑色的,只是没有戴墨镜,除了谭晶那样怕人认出来的,谁没事儿大晚上出去还带墨镜呢。

    “哎呀,你们俩这是黑白二将啊,来,一边一个,出发!”洪涛觉得自己挺幸福,这两个女孩子往哪儿一站,看着就很有档次,左拥右抱应该也就这样了吧,咱这个规格也不低了啊,一位是掌管上千万资产的女强人,一位是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星,走到哪儿都不丢人!

    谭晶所说的新鲜玩意对于这个时代的人确实新鲜,但是对于洪涛来说,毫无吸引力。她开着车带着洪涛和韩雪一路向西,直接到了香格里拉饭店,在饭店二层的中餐厅里吃完了晚餐,就钻进了位于酒店地下室的一家卡拉OK厅。没错,那时候就叫这个名字,既不是歌厅也不是夜总会,更不是KTV,而是原汁原味的日本名字,卡拉OK!

    在洪涛的记忆中,他进去之前好像还没有这种娱乐场所,就算是大饭店里,也顶多是有个舞厅。但是一年多之后,居然已经有了卡拉OK厅了,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日新月异的年代。

    这个玩意只要出现,就会带来一个很古老却又很新的职业,它有很多名字,比如说陪酒、陪唱、陪侍,俗称三陪。发展到后来,干脆也不藏着掖着了,直接就叫小姐,搞得小姐这个词儿直接从日常用语中独立了出来。你如果称呼一个女人为小姐,人家保证不高兴,赶上脾气火爆的,马上就会回敬你一句:尼玛才是小姐!你姐才是小姐,你们全家女的都是小姐!

    不过这时候的卡拉OK里面,还没有这个职业,它还在一个酝酿的时期。这时候的卡拉OK装修很简单,就是一个大厅,然后在一个角落弄一个小舞台,舞台上有一个监视器架子,上面放着一台十四寸左右的监视器,架子两边还挂着两个麦克风,拖着长长的导线。

    这就是客人上台唱歌的地方,歌词就从这个监视器上看,唱高兴了也别拿这麦克风乱转,弄不好那根导线就得缠在脚上,来个马失前蹄。除了舞台上之外,大厅里还会挂着几台大一些的电视,它们的作用是代替投影屏幕,让大部分客人都能看到同步的画面和歌词。

    在这些大电视下面,就是一张一张的圆桌和转椅了,为了衬托气氛,桌子上都用一个带水的杯子里装上一个球型蜡烛,营业时,大厅很少开灯,在这些小蜡烛光的映衬下,昏昏暗暗、人影晃动,特意营造出一种人你想当然的气氛。

    这时候的这种场所,真的应该叫歌厅,因为来这里的目的就是唱歌,或者是花钱听别人唱。喝的东西也很简单,一般都是啤酒、饮料或者茶水,高档一点会有一两种洋酒。当年最流行的就是一种叫做人头马XO或者人头马VXOP的干邑白兰地,至于什么轩尼诗、马爹利的品牌此时还没大规模进入中国。

    吃三刀一斧、喝人头马、住长城饭店、开奔驰车、拿大哥大。这是九十年代初期京城里最牛X的生活方式,也是判断一个人真有钱还是假有钱的重要标准。在这几样里,能用上那么一两样的,要不就是有钱人,要不就是像欧阳清那样的大骗子。如果你全占了,那么恭喜你,你真的是有钱人,一般的骗子也装不出这么大排场,那玩意成本太高了,不骗个几亿都对不起这套行头。

    “怎么样,这个你没见过吧?这叫卡拉OK,我在香港那边玩过,花钱就可以上去唱,谁都可以,一会儿你和雪姐上去唱一首吧!”谭晶看到洪涛和韩雪都沉默了,立刻开始显摆起她的见多识广。

    “嗯,确实没见过,还是跪式服务呢,姑娘,你们这里点一首歌多少钱啊?”洪涛忍住了自己要打击一下谭晶的念头,就让她高兴一次吧,于是他和蹲在圆桌旁边的那个女服务员聊了起来。

    “十块钱一首,我们这里有三位歌手,都唱得很好呢,您想点一首吗?”女服务员对洪涛称呼挺意外,咧嘴乐了一下,然后把一个装文件用的那种塑料大夹子递给了洪涛。

    这个玩意叫歌本,再过几年,歌厅设备发展起来之后,这玩意就慢慢消失了,被电子点歌代替。不过现在洪涛还得老老实实的借着蜡烛的光芒,一页一页的翻着歌本,从上面寻找他自己唱的歌,结果还真找到了,还不止一首。

    “分手总是在雨天……真不要脸,自己点自己的歌!”谭晶伸着脑袋看洪涛在点歌单上填上一首歌的名字,然后撇着嘴和韩雪小声的评论着。

    “你也可以点啊,给你……”洪涛无视这种人身攻击,把手里的铅笔递给谭晶。

    “我想听你唱,你上去给我们唱吧,好不好,雪姐,让他上去唱!”谭晶开始拉着韩雪一起鼓动洪涛。

    “真的啊,我也好久没听你唱歌了,你上去唱唱吧……”韩雪看样子也是看热闹的不怕事儿大,她虽然知道洪涛在同江也开了这么一个玩意,那些设备的报价单还是她经手的,可是亲自体验还是头一次,也有点小激动。

    “得,姑娘,我能不能自己唱?”洪涛决定满足她们一次,顺便也过过瘾,麦霸可不是白叫的,正经演唱会他不喜欢,但是在歌厅里博得几声叫好,他乐此不疲。

    “也可以的……先生,您三位还喝点什么吗?”女服务员接过洪涛的那张歌单,又问道。

    “嗯,喝可乐吧……”洪涛对洋酒、啤酒都没什么兴趣。

    “不,喝啤酒,小姐,先来半打啤酒,再上点小吃。”谭晶马上否定了洪涛的决定。

    “嘿嘿嘿……你别看我,她结账,听她的!”那个女服务员看着谭晶没动地方,对于这个在如此昏暗环境下,还坚持一个大墨镜的女人的话,她拿不准是该听还是不该听。干这种娱乐业的服务工作,是一项非常费心思的活儿,你必须得判断出谁是最终结账的人,然后忽视掉其他人的意见。除非这个结账的人有明确的表示,一般来说,带着女伴出来玩的,都是男人掏钱,没想到这个男人这么光棍。

    “你就抠吧,雪姐,你说他是不是特别过分,他说明年还要让我去拍广告,然后就算我还他利息了,那要照他这么算,我这一辈子永远也还不清了。你看,出来吃饭就是我掏钱,唱歌还是我掏钱,对了,下午他买了好多衣服和鞋,也是我掏的钱……”谭晶掰着手指头,和韩雪历数洪涛的种种恶性。

    “活该,那是你愿意,你就等着给他当一辈子奴隶吧,他都一年多没发我工资了,我不是还得伺候他,要不你别掏了,我掏吧,怎么样?”韩雪说不过洪涛,但是说起别人来,一点儿都不弱,这一番话不光给自己喊了冤,还把洪涛也装了进去,顺便又将了谭晶一军。

    “你讨厌,我不跟你好了……”谭晶的脸直接让韩雪给说红了,打了韩雪一下。

    “不是抠啊,我的钱全在你雪姐手里攥着呢,我一分钱都没有,你看看,你要能翻出一分钱来,我拿着大顶回去,别愣着,赶紧掏钱啊,人家姑娘还等着呢。”洪涛更无赖,他把上衣兜和裤兜都拍了一遍,里面除了烟和打火机之外,还真是什么都没有。

    “……洪扒皮!”谭晶从她的小皮包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放到了服务员的托盘里,这是点歌的钱,这时候的歌厅都是先交钱后点歌,其它吃喝的费用可以后结算。

    “……三位请稍后。”那个女服务员一直在旁边听他们三个打情骂俏,也分不清到底是谁做主。不过她看洪涛的眼神里充满了好奇,估计她正在琢磨呢:这个男人到底是有什么本事,一次弄来两个有钱的年轻女人,不光逛歌厅得女的掏钱,连吃饭买衣服都花女人钱,这个软饭真是吃到家了。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