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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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一过,我再也不敢晚上走夜路,同事有什么活动我都一一拒绝,搞得我除了上班对着客人,下班对着一个不知道是什么变成的阎枫,一个是一时变成动物,吃饭就变成人的狰,我几乎都觉得自己与世隔绝了。
偶尔的,一遇到奇怪的东西,我就打电话给爷爷,问他一些他知道的东西,比如该注意点什么,那个鬼叫什么名字,那个妖是什么变出来的,爷爷就像一个专业的搞封建的道士,我一开口他就知道我要问什么,好像什么妖魔鬼怪他都知道。
我不只一次的怀疑他的身份,可他就是咬紧牙缝不肯透露半点风声。我猜他肯定是附近山上道观里的道士,不知什么原因就还俗了,可依旧不肯娶妻生子,肯定是这样的。
本以为,每天带着狰上班下班,晚上不出门,日子就可以平静的过去,可谁知道这只不过是暴风雨前的片刻安宁罢了。
狰每次和我出去,他就会变成一只猫咪大小的样子,长相本来就比较像豹子,体型一缩小,就看起来比较像一只豹猫,当然,除去它头上的那只独角的话。每次别人问起这猫星人怎么长了个角,长得好特别好萌,是什么品种。我都会淡淡的回答:“哦,我家大猫是豹猫的一种,不知道生了什么病,长了一角出来,难看是难看了点,可我依旧不会嫌弃它,不过你不要议论它,否则它会难过的,你看……”每当这时,狰就会低呜的叫一声,轻轻的咬着我的手指,以表示抗议“大猫”这名字很怂,有损它高大威猛,令人闻风丧胆的魔兽一称呼。
所以每次跟着我去上班,同事都特别的喜欢它,会给它买鸡腿,买鱼,但是狰脾气怪异,吃鱼要吃大条的,还要煮熟的,所以同事为了方便省钱都是买鸡腿给它,它倒也是来者不拒,心情好就去撒下娇。
狰平时有事没事就会懒洋洋的趴在柜台上,闭目养神的晒着太阳,只要屋里的风铃声一响,它就会弹起来,奔到门口,端端正正的坐在门口,眼睛凝神的看着路过的行人。
也确实多亏了他与众不同的外表,总能吸引一些喜欢小动物的客人进来坐坐,品个茶聊个家常什么的。
茶楼有一串独特的风铃,不是知道用的是什么兽骨做的,乳白色的十分精致好看,挂在窗口的位置,平时不管刮多大的风,那串风铃都不会响,即使你用手去摇,也依旧不会响。
据说,那是阎枫挂在店里镇宅子用的,他家房子也有一串一模一样的。
有没有镇宅的效果我不清楚,我只知道进屋子的客人都是正常的人类,没有青面獠牙缺胳膊断腿的,也没有头上长着毛茸茸耳朵,或者脚下生根的伪人类。
“小楚,以前住宿舍时也没见你养过宠物啊,才半个月不见,从哪里捡来一只这么可爱听话的小猫。”
坐在吧台前,闲余时间,有的同事就会过来跟我聊下天什么的。
比如现在,问我话的是同事叫徐怜,她的性格比较活泼,也比较喜欢管闲事,没什么心机,住宿舍的时候,相处得还算融洽。
我看了眼端坐在门口,像个看门狗似的狰,嘴角牵了一丝笑意:“垃圾桶里捡回来的。”
“啧,听你这么说,它还挺可怜的,一定是得什么病被主人丢弃的。”徐怜用非常同情的目光看着狰,脸上的母爱差点泛滥。
她这话让我想起了狰的神主大人,会是怎样的一个主人让这只大猛兽心甘情愿的在了无生息的古墓呆了上千年时间的。
“它主人应该是没能力照顾才会让它流浪在外吧。”能让狰如此念想的主人,肯定是个很好的主人吧。
“那可不一定,现在特别多虐待小动物的,有多残忍你不知道。”徐怜一副咬牙切齿的恨恨模样,也难怪,听说她以前在老家养过几只狗都被人偷走了,有只还被人偷偷打死了,据说眼睛都打出来了。这事让她伤心难过了好久,从此再也不敢养宠物什么的了。所以一看到如此听话的大猫,她欢喜得不得了,每天过来都会给大猫带鸡腿。好在大猫也是挺喜欢她的,偶尔的跟她撒撒娇,弥补一下她心中的遗憾。
“你要是喜欢养动物,可以养下仓鼠什么的,据说那玩意特别好养,什么都吃,也不容易生病,还特别能生。”
“养过,死了。”她难过的低垂眸子,直叹气。
“那你只能养仙人球了。”像老鼠这么顽强的生命力她都能养死,我也是没法转移她的悲伤了。
“咦,和尚?”徐怜看着门口,拍了拍吧台,一副花痴的口吻:“现在连和尚都这么养眼了,早早的出家,真是不知让多少姑娘难过死了。”
“你勾引他一下,看能不能让他还俗。”我目光也跟着探向了门口,可惜没看到什么养眼的容貌,只看见一截灰白色的衣角从门口飘过,是不是和尚我没看清,只看见狰站了起来,探头往衣角消失方向的望了望。
能让狰多看两眼的,应该是什么妖精变的魅僧吧。
“开玩笑,我勾引老板也不勾引和尚,老板有颜值有身材还有存款。”徐怜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给我。
“…………”我干笑两声。
“话说你知道迦罗去哪了吗?都快一个月了也没看见她回来,真奇怪。”
“她辞职说回老家去了,你不知道?”我假装惊讶的问。
“没有她联系方式。”徐怜耸了耸:“跟你说件事,你有没觉得老板和迦罗都特别神秘?”
“怎么神秘?”我假装不懂的问。
“你看,比如我都来了快一年了,连老板的手机号码都不知道。”徐怜遗憾的唉声叹气。
“还好吧……”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毕竟我现在还和她口中的神秘人住在一个屋檐下。
“什么叫还好,店里大小的事他都没有出面过,只有每月进货的时候才能看到他的伟岸身姿,帅气的脸蛋……”徐怜开始抱着脸颊沉迷在她无尽的幻想中。
“咳咳……收起米那副淫荡的模样,恶心到我了。”
“讨厌,人家这是正常的表现,不跟你说了,人家要去赚钱了。”徐怜娇滴滴的打了我肩膀一下,扭着她性感的大屁股走了。
我浑身打了个寒战,鸡皮疙瘩的,好一阵恶心。
她这发春的象现是正常的表现,那我每天看着阎枫洗完澡,下身裹着一条毛巾,半裸着上身,边和我说话边用毛巾擦头发的诱人场面,我还能如此的坐怀不乱,是不是有点不正常?
我觉得挺正常的呀!
起初几天我也对着他流过口水,后来时间一久了,就觉得没啥感觉了,看得着摸不着,再美好的东西看多也会腻的不是吗。
我往门口看了一眼,发现狰还站在门口,伸长脖子往外看,已然一副发现不法分子的模样。
我放下手中的笔,走到他旁边,朝他的方向看了看,只见茶楼门口旁边的空地上,有个穿着僧袍的和尚在摆摊子,地上的黄布少摆一堆黄黄红红的平安符,和佛珠。
莫不是就是刚刚徐怜口中的和尚吧,看侧面的颜值还有几分。
茶楼的位置坐落于古玩城,卖古玩的一般的人都是有店铺的,极少有人在门口摆摊位,特别是茶楼门口摆,这不是明摆着阻挡了别人开门做生意吗。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正宗的佛珠,大师开过光的,能驱邪保平安,这位大姐,看你印堂发黑,买个平安符保你平安……”和尚霹雳吧啦的一阵吆喝,哪里有半点和尚清修的半点模样,活脱脱的一个摆地摊的走鬼。
“我呸,你才印堂发黑。”大姐朝他吐了口唾沫星子。
“信和尚我的准没错,不买我的平安符,将大祸将至……”
“你再说信不信我打你丫的乌鸦嘴!”那大姐铁青着脸色,一副欲要干架的模样。
“大姐最近是不是经常失眠多梦,噩梦连连,每天晚上都感觉被人压着似的喘不过气……”和尚说着十分专业的术语。
大姐明显一愣,表情半信半疑:“你怎么知道?”
“…………”
峰回路转,那大姐已经眉开眼笑的蹲在摊位前拉着和尚的手,问前问短的,走之前还买了两个平安符,三串佛珠,掏钱的时候也是喜滋滋的。
两个破烂的平安符,三串质地不咋么样的佛珠,要了两千票子。谁不知道这古玩街摆地摊卖的东西都是一些小玩意,不怎么值钱,值钱的东西在店铺里压箱底,要不就是午夜的鬼市。
像他这么忽悠人,我想我该出去管一下了。
朝着那个和尚走去,双手抱胸,挡着阳光,居高临下的看着那油光蹭亮的脑袋,连根细小的毛发都没有,看着倒真像个和尚,要不是刚刚目睹了他忽悠人的本事,也许我就真相信了。
“和尚,这里摆摊要收费的。”
此事一过,我再也不敢晚上走夜路,同事有什么活动我都一一拒绝,搞得我除了上班对着客人,下班对着一个不知道是什么变成的阎枫,一个是一时变成动物,吃饭就变成人的狰,我几乎都觉得自己与世隔绝了。
偶尔的,一遇到奇怪的东西,我就打电话给爷爷,问他一些他知道的东西,比如该注意点什么,那个鬼叫什么名字,那个妖是什么变出来的,爷爷就像一个专业的搞封建的道士,我一开口他就知道我要问什么,好像什么妖魔鬼怪他都知道。
我不只一次的怀疑他的身份,可他就是咬紧牙缝不肯透露半点风声。我猜他肯定是附近山上道观里的道士,不知什么原因就还俗了,可依旧不肯娶妻生子,肯定是这样的。
本以为,每天带着狰上班下班,晚上不出门,日子就可以平静的过去,可谁知道这只不过是暴风雨前的片刻安宁罢了。
狰每次和我出去,他就会变成一只猫咪大小的样子,长相本来就比较像豹子,体型一缩小,就看起来比较像一只豹猫,当然,除去它头上的那只独角的话。每次别人问起这猫星人怎么长了个角,长得好特别好萌,是什么品种。我都会淡淡的回答:“哦,我家大猫是豹猫的一种,不知道生了什么病,长了一角出来,难看是难看了点,可我依旧不会嫌弃它,不过你不要议论它,否则它会难过的,你看……”每当这时,狰就会低呜的叫一声,轻轻的咬着我的手指,以表示抗议“大猫”这名字很怂,有损它高大威猛,令人闻风丧胆的魔兽一称呼。
所以每次跟着我去上班,同事都特别的喜欢它,会给它买鸡腿,买鱼,但是狰脾气怪异,吃鱼要吃大条的,还要煮熟的,所以同事为了方便省钱都是买鸡腿给它,它倒也是来者不拒,心情好就去撒下娇。
狰平时有事没事就会懒洋洋的趴在柜台上,闭目养神的晒着太阳,只要屋里的风铃声一响,它就会弹起来,奔到门口,端端正正的坐在门口,眼睛凝神的看着路过的行人。
也确实多亏了他与众不同的外表,总能吸引一些喜欢小动物的客人进来坐坐,品个茶聊个家常什么的。
茶楼有一串独特的风铃,不是知道用的是什么兽骨做的,乳白色的十分精致好看,挂在窗口的位置,平时不管刮多大的风,那串风铃都不会响,即使你用手去摇,也依旧不会响。
据说,那是阎枫挂在店里镇宅子用的,他家房子也有一串一模一样的。
有没有镇宅的效果我不清楚,我只知道进屋子的客人都是正常的人类,没有青面獠牙缺胳膊断腿的,也没有头上长着毛茸茸耳朵,或者脚下生根的伪人类。
“小楚,以前住宿舍时也没见你养过宠物啊,才半个月不见,从哪里捡来一只这么可爱听话的小猫。”
坐在吧台前,闲余时间,有的同事就会过来跟我聊下天什么的。
比如现在,问我话的是同事叫徐怜,她的性格比较活泼,也比较喜欢管闲事,没什么心机,住宿舍的时候,相处得还算融洽。
我看了眼端坐在门口,像个看门狗似的狰,嘴角牵了一丝笑意:“垃圾桶里捡回来的。”
“啧,听你这么说,它还挺可怜的,一定是得什么病被主人丢弃的。”徐怜用非常同情的目光看着狰,脸上的母爱差点泛滥。
她这话让我想起了狰的神主大人,会是怎样的一个主人让这只大猛兽心甘情愿的在了无生息的古墓呆了上千年时间的。
“它主人应该是没能力照顾才会让它流浪在外吧。”能让狰如此念想的主人,肯定是个很好的主人吧。
“那可不一定,现在特别多虐待小动物的,有多残忍你不知道。”徐怜一副咬牙切齿的恨恨模样,也难怪,听说她以前在老家养过几只狗都被人偷走了,有只还被人偷偷打死了,据说眼睛都打出来了。这事让她伤心难过了好久,从此再也不敢养宠物什么的了。所以一看到如此听话的大猫,她欢喜得不得了,每天过来都会给大猫带鸡腿。好在大猫也是挺喜欢她的,偶尔的跟她撒撒娇,弥补一下她心中的遗憾。
“你要是喜欢养动物,可以养下仓鼠什么的,据说那玩意特别好养,什么都吃,也不容易生病,还特别能生。”
“养过,死了。”她难过的低垂眸子,直叹气。
“那你只能养仙人球了。”像老鼠这么顽强的生命力她都能养死,我也是没法转移她的悲伤了。
“咦,和尚?”徐怜看着门口,拍了拍吧台,一副花痴的口吻:“现在连和尚都这么养眼了,早早的出家,真是不知让多少姑娘难过死了。”
“你勾引他一下,看能不能让他还俗。”我目光也跟着探向了门口,可惜没看到什么养眼的容貌,只看见一截灰白色的衣角从门口飘过,是不是和尚我没看清,只看见狰站了起来,探头往衣角消失方向的望了望。
能让狰多看两眼的,应该是什么妖精变的魅僧吧。
“开玩笑,我勾引老板也不勾引和尚,老板有颜值有身材还有存款。”徐怜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给我。
“…………”我干笑两声。
“话说你知道迦罗去哪了吗?都快一个月了也没看见她回来,真奇怪。”
“她辞职说回老家去了,你不知道?”我假装惊讶的问。
“没有她联系方式。”徐怜耸了耸:“跟你说件事,你有没觉得老板和迦罗都特别神秘?”
“怎么神秘?”我假装不懂的问。
“你看,比如我都来了快一年了,连老板的手机号码都不知道。”徐怜遗憾的唉声叹气。
“还好吧……”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毕竟我现在还和她口中的神秘人住在一个屋檐下。
“什么叫还好,店里大小的事他都没有出面过,只有每月进货的时候才能看到他的伟岸身姿,帅气的脸蛋……”徐怜开始抱着脸颊沉迷在她无尽的幻想中。
“咳咳……收起米那副淫荡的模样,恶心到我了。”
“讨厌,人家这是正常的表现,不跟你说了,人家要去赚钱了。”徐怜娇滴滴的打了我肩膀一下,扭着她性感的大屁股走了。
我浑身打了个寒战,鸡皮疙瘩的,好一阵恶心。
她这发春的象现是正常的表现,那我每天看着阎枫洗完澡,下身裹着一条毛巾,半裸着上身,边和我说话边用毛巾擦头发的诱人场面,我还能如此的坐怀不乱,是不是有点不正常?
我觉得挺正常的呀!
起初几天我也对着他流过口水,后来时间一久了,就觉得没啥感觉了,看得着摸不着,再美好的东西看多也会腻的不是吗。
我往门口看了一眼,发现狰还站在门口,伸长脖子往外看,已然一副发现不法分子的模样。
我放下手中的笔,走到他旁边,朝他的方向看了看,只见茶楼门口旁边的空地上,有个穿着僧袍的和尚在摆摊子,地上的黄布少摆一堆黄黄红红的平安符,和佛珠。
莫不是就是刚刚徐怜口中的和尚吧,看侧面的颜值还有几分。
茶楼的位置坐落于古玩城,卖古玩的一般的人都是有店铺的,极少有人在门口摆摊位,特别是茶楼门口摆,这不是明摆着阻挡了别人开门做生意吗。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正宗的佛珠,大师开过光的,能驱邪保平安,这位大姐,看你印堂发黑,买个平安符保你平安……”和尚霹雳吧啦的一阵吆喝,哪里有半点和尚清修的半点模样,活脱脱的一个摆地摊的走鬼。
“我呸,你才印堂发黑。”大姐朝他吐了口唾沫星子。
“信和尚我的准没错,不买我的平安符,将大祸将至……”
“你再说信不信我打你丫的乌鸦嘴!”那大姐铁青着脸色,一副欲要干架的模样。
“大姐最近是不是经常失眠多梦,噩梦连连,每天晚上都感觉被人压着似的喘不过气……”和尚说着十分专业的术语。
大姐明显一愣,表情半信半疑:“你怎么知道?”
“…………”
峰回路转,那大姐已经眉开眼笑的蹲在摊位前拉着和尚的手,问前问短的,走之前还买了两个平安符,三串佛珠,掏钱的时候也是喜滋滋的。
两个破烂的平安符,三串质地不咋么样的佛珠,要了两千票子。谁不知道这古玩街摆地摊卖的东西都是一些小玩意,不怎么值钱,值钱的东西在店铺里压箱底,要不就是午夜的鬼市。
像他这么忽悠人,我想我该出去管一下了。
朝着那个和尚走去,双手抱胸,挡着阳光,居高临下的看着那油光蹭亮的脑袋,连根细小的毛发都没有,看着倒真像个和尚,要不是刚刚目睹了他忽悠人的本事,也许我就真相信了。
“和尚,这里摆摊要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