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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景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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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宁把整根鱼骨提起来,像小狗一样仔细舔光了上面的肉渣,景元一的手艺极好,不用任何特殊佐料,就能把一条普通的鱼烤得滋味销魂。她摸了摸变得滚圆的肚子,眯着眼睛问:“你为什么要得到那只古埙呢,可以告诉我么?该不会是你对自己的契主不满意,想另外换一个吧?”

    “我没有契主,”景元一抬手在她头上一敲,“你就是知道了太多秘密,小命才会差点没了,还打听!”

    初宁嘻嘻笑着向后一缩:“我哪有?!都说我身上藏着个天大的秘密,可是我连那是什么都还没有搞清楚,就被人弄走了……”她叹一口气:“所有人都说我的天资极好,可我已经快十六岁了,仍旧一事无成,连自己的命都差点护不住,我的人生是不是很失败?”

    景元一在地上熟练地刨了个坑,把吃剩的鱼骨埋进去,又用土随意地盖住,鱼骨会在地下腐化,滋养着地面生长出植物,可能会是一朵花,也可能会是一棵树,然后这些植物又会枯死腐烂,变成地上无数细小爬虫的口粮,爬虫长得肥大一些后,落进池塘便又成了那些鱼类的腹中餐。

    他斜挑着眼角说:“既然是天大的秘密,当然没那么容易轻易被人知道。十六岁在人族中间大概算是刚刚成年,在有些兽类中,根本还是才出生不久的小孩子。怎么,你以十六岁高龄要自暴自弃、殉情而死么?”

    “殉什么情?”初宁丢给他一个白眼,“就算真有需要我殉情的那一天,我得先报了仇再走。”她抬头看向宫墙之外的天际:“我从没想今天这样渴望拥有力量过,希望我开始得不会太迟。”

    初宁在王太后宫里住了几天,每天都有景元一就地取材、亲手烹饪的美食,气力渐渐恢复之后,脸颊倒是也跟着圆润了一些。直觉觉得身体并无大碍,她便要求离开王太后寝宫,景元一也不强求,只在临走前提醒她,要是哪天吃饭时吐出颗珠子,千万别随便扔了,那有可能会是她凝成的第一颗元魄珠,惹得初宁当场就黑了脸。

    她仍旧是记录在册的内神官,只要有宫中贵眷召她,她就可以自由逗留在宫中。初宁放心不下忘忧宫中的情形,第一时间选择去那里看看。她倒不担心赫真的行踪被人发现,她担心美人计没能收服赫真,反倒把忘忧也给搭进去了。

    还没进入忘忧的寝宫,初宁便听见里面传来阵阵奇怪的声音,似乎是两人在撕扯,夹杂着衣料摩擦的声响。

    初宁贴着门缝向里望去,看见忘忧手里握着一根树枝,身子半蹲做出一个进攻的姿势,在她对面,赫真正支着腿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手里握着一只鸡腿。初宁赶忙推门进去,压低了声音问:“你们俩这是在干什么?”

    忘忧“哼”了一声站直了身体,把手里的树枝随手丢掉了,偏着头不说话,显然是生气了。

    赫真啃着鸡腿,两面腮帮都高高地鼓起来,得意洋洋地说:“我在教她御马术,我们说好了的,赢的人可以先挑自己爱吃的东西,输的人就包这一整天洗衣做饭的所有杂活儿,我自打进了这个门,就没输过……”

    初宁用手指冲着他一指,打断了他滔滔不绝的长篇大论,顺便丢给他一个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她特意制造了一个两人独处的机会给他们,结果他竟然在一片繁花绿柳之间跟姑娘比试武艺,竟然还连赢了好几天!像他这么跟姑娘相处,活该他孤独到八百岁!

    赫真摇头晃脑地吃着鸡腿,又补上一句:“你们人啊,就是身体底子差,太弱不禁风。”

    忘忧听了这话,也跟着接上一句:“你们马厉害,四肢发达,就是不长脑子。”

    眼看又要吵起来,初宁赶紧上前拉住忘忧,说有要紧事要跟她说,带着她走远了。

    忘忧为了赫真一句话,脸涨得通红,胸口一起一伏,赌气似的对初宁说:“想个办法把他弄走吧,我一眼也不想再看见他了!”

    初宁见她真生气了,索性挑明了自己的目的:“如果你真的想要有朝一日把忘欢推上那个位置,能得到天马一族之力的支持,对忘欢坐稳那个位置会很有帮助,你发脾气之前,最好能权衡一下利弊,你和忘欢的手中,真的一无所有。”

    忘忧自幼读史,对这些厉害关系一想就透,脸色仍旧难看,可是人却不说话了。

    就这么着,赫真继续每天跟忘忧比试,继续赢,继续大摇大摆地吃好喝好,继续惹得忘忧天天生气。

    初宁在宫中如常行走,难免也跟齐王后碰见过几次,毕竟是王族出身又贵为一国王后的人,前一刻还要亲手勒死她才能放心,后一刻当着齐王的面,又端庄和蔼地询问她身子养好了没有。

    除此以外,倒是有另一件事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就是景元一口中的那位堂兄景寒,竟然真的来了临都,跟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幼弟景颂。以初宁对景元一一贯做派的了解,她一直以为那是他顺口胡编的,目的是为了吓住王后,不用费力动手,就能把她救走。

    景寒和景颂的到来,让齐王很是头疼。一来景氏的实力越来越强大,如果他们真的提出什么要求,东齐并不好太过直接地拒绝。二来,该用什么礼节接待,也是个问题。景氏向来有个奇怪的习惯,景氏家主总是喜欢等到年老时,才确定一个年幼的嫡子,作为家主之位的继承人。这位继承人的选定,往往会带有一些神秘色彩,说成是天命所归,然后从小便学习如何御下。家中的财产、城池、矿藏,则由年长的哥哥、叔伯们打理。

    这一次景氏带来的幼子景颂,多半就是已经选定的继承人,要是礼节太轻,恐怕不够重视得罪了景氏,要是对一个年幼的孩子太过尊敬,又唯恐旁人说东齐懦弱,怕了景氏。

    礼官们吵了几天,还是王后想出了一个折中的主意,不开国宴待客,既然是景氏的幼子来访,那就由齐王的幼子忘欢做东道主,设宴招待景颂。这样一来,就成了两个同龄孩子之间的聚会饮宴,其他人作陪,谁也不会对一个孩子太过苛责。

    这是忘欢第一次如此正式地出现在公开场合,他不再是那个躲在姐姐身后、宫中奴仆都可以随意欺负的小男孩了,他是这次宴会真正的主人,代表着东齐的威仪和颜面。为了这场宴会,礼官前后忙了半个多月,既要选定地点、菜色、座次,又要抓紧时间教会忘欢待客的礼节。

    到开宴这一天,忘欢穿戴妥当,配上正式的冠冕礼服,也很有王室公子的气度。

    景氏族人世代好武,个个生得孔武有力、膀大腰圆,跟景元一的秀美身姿半点也不相似。景寒也就罢了,景颂明明跟忘欢同龄,可是看上去比忘欢足足高了一个头,见礼时很不客气地直视过来,带着挑衅的意味。

    菜刚刚上了一味,景寒就站起来,端着酒杯说:“东齐是泱泱大国,什么好东西都不缺,我和我的幼弟就特意猎了几只猛兽,送给这位小公子养着玩。”他说话时胸腔嗡嗡作响,震得人耳膜一阵阵发疼。

    他朝身后一挥手,就有人抬着一只巨大的木笼上来,里面装着一只像是黑熊的东西,背上却长着一对鹏鸟似的翅膀,头上还生着一只独角。那东西显然重得很,需要四个壮年男子合力,才能够抬得动。

    铁笼放在地上,景寒忽然取出一根似铁非铁的短棒,在笼边栅栏上轻轻一敲,那只猛兽便发出嗷呜一声嚎叫,声音直冲上屋顶,似乎震得整座宫室都跟着抖了一抖,站立在大殿两侧的侍卫之中,已经有胆小的,吓得跪倒在地上瑟瑟发抖,连手里的刀剑都掉在了地上。

    景寒哈哈大笑,伸出手来摸了摸那只猛兽的头,接着随手拿起地上一柄长刀,递到猛兽的面前。

    那只猛兽张开大口,“咔嚓”一声咬下去,竟然把长刀咬掉了一截,接着嘎嘣嘎嘣地嚼起来,三口两口,那柄长刀就被它吃下了肚。

    “这是一只食铁兽,”景寒拍拍它的背,眼神却看向主座之上的姜忘欢,“猎到之后颂弟很喜欢,养了几个月,这次是忍痛割爱带过来,送给小公子做见面礼,就请小公子收下吧。”

    这已经分明就是挑衅了,如果忘欢退缩,便是东齐怕了景氏,连一个小孩子的礼物都收不起。就算忘欢顺利收下这只食铁兽,用什么东西做回礼,也是个问题。

    说着,他抬手在笼子边缘上拂了一下,似乎是解开了笼子上设有的禁制,那只食铁兽兴奋地转了几圈,庆贺即将到来的自由。

    次席之上,忘忧已经忍不住站起来,生怕猛兽扑出来,会伤了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