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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也没了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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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斯的自白:

    我叫诺斯。

    我的出生,是个错误。

    从小在混乱肮脏的N国街道里长大,打架挑事,无恶不作。

    十四岁之前的我,是这样的,恶劣至极,招人厌烦,而十四岁之后,无意中认识了一个叫肯尼的男人,他说他欣赏我,要我跟他混,从此以后我一脚踏入地狱。

    肯尼三十多岁了,是当地一个小帮派的头,他开酒吧开会所,小有名气,而我跟在他身边,会帮他处理一些事情,嚣张耍狠,本来就是我的个性,那时更是被贯彻的淋漓尽致。

    后来竟然也小有名气,很多人都知道肯尼身边有个十几岁的孩子,皮相美的不像男孩子,却狠得像头野兽。

    可是那时的我也只是个孩子,论心计,根本比不过大人。

    我以为肯尼是真的欣赏我,可是后来某一天,我喝酒喝醉了,才知道了他的真面目。

    肯尼是恋童癖,而且男女不论。

    他们变态起来,不是常人可以承受的。

    他们早就对我起了歪心思。

    我很痛,很痛。

    可能大概是小时候学来了生猛狠戾,最后我趁肯尼放松舒服的时候,拿了酒瓶子废了他下面,疯狂的刺着。

    人与人之间,信任是不存在的。

    没有人可以让我真正相信。

    那些什么纯粹的友谊,热血的场景,只会发生在热血漫画里,兄弟之情,是什么?

    根本不存在的!

    我听见肯尼惨叫连连,直接把他下面扎成了烂泥,然后逃走。

    肯尼在这里有点势力,几天后还是抓住了我,我打也打不过,逃也逃不了,他们折磨我,那一刻真是绝望到想死都死不了。

    到最后也只有痛到麻木了。

    后来他们把我带出包厢的时候,我走不了路,摔趴在地面上,我手上都是血,不小心碰到了一个男人的鞋。

    肯尼的手下,那些人上来骂骂咧咧踹着我。

    而我面前的这个男人,声音冷冽,“道歉。”

    我痛到意识模糊不清,但是我弄脏了他的鞋,我手上的血,沾到了他的鞋上。

    “对不起。”

    我奄奄一息,眼皮很沉重,不断的往下磕。

    我想,我这样的人,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个错误吧。

    ……

    小时候,我爸妈还在的时候,我妈妈不流眼泪,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她是个十分美丽温柔的华人,在N有名的大学毕业,毕业后认识了我的父亲,我父亲是个很英俊绅士的外国人,他们两恋爱了结婚了,后来我父亲的本性才暴露出来,他对我的母亲感到厌烦,动不动喝醉了就打人,打我打我妈,还经常出去鬼混。

    更可恶的是,他自己成了瘾君子,还连累了我妈。给我妈喂食了度品。

    我六岁的时候,他开始带女人回来了,我妈冲上去跟他吵架,然后打了起来,最后,他打死了我妈。

    他坐牢,我被送到了福利院,从此变得桀骜不驯。

    有人喊我杀人犯的儿子,我跟他们打架,一次打不过两次,两次打不过三次,最后我终于赢了。

    可是我还是茫然。

    我应该活在这个世界上吗?

    每一天,都是浑浑噩噩的过着,找不到生存的意义。

    我很想知道,究竟什么才是幸福?

    我很想知道,究竟什么才叫快乐?

    我很想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有一个家……

    不……

    家……

    亲人……

    早就不存在了。

    我应该会下地狱的……

    ……

    耳边是肯尼手下那些人的惨叫声,眼睛睁开一道小缝,面前的男人站在我面前蹲下身,拿着手帕擦拭着自己的鞋子,我看到一张很年轻俊秀的脸。

    “你叫什么名字。”

    擦完之后,他抬眸问我。

    “诺……斯……”

    我嘴里咳出了血。

    “我叫雷狮。”

    ……

    “你还想活下去吗?”

    “想。”

    “为什么?”

    “亲手把他们送进地狱……”

    ……

    后来,我成了杀手,在我这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慈善家不杀,没有犯下不可饶恕罪过的人不杀。

    我手上得来的钱,大部分捐款了。

    我不需要积攒那么多财富,因为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活下去。

    雷狮相当于我的恩人,救命恩人,他对一个女孩很好,那个女孩叫安心,可是她也活不长了。

    看,像我们这种人,无论被爱不被爱,都是不幸的。

    雷狮为了安心,回到D国定居,那四年期间,他不断的寻找人选给安心配对血液骨髓续命,后来又选中一个人,那就是林小洛,正巧当时医学人员研究出了新的医学治疗技术,这一次,说不定可以让安心好起来。

    可是没想到的是,那个叫林小洛的女人,她居然有心脏病,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雷狮也让人隐瞒了这个事情。

    因为林小洛有心脏病,雷狮害怕林小洛会忽然出现问题,于是让我回国,暗中保护她。

    我住到了那个笨女人的隔壁。

    雷狮还在她房间里按了微型监控器,那个笨女人毫无察觉。

    可是雷狮也是白痴,他似乎对那个女人有了其他想法,可是她,只是为了救安心的一个棋子啊!

    于是我经常去捣乱打断他们的亲热。

    在林小洛的隔壁住着,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普通人的生活。

    好像……还不赖。

    不过好景不长,我吃东西吃坏了肚子,胃痛,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再痛的伤我也能忍了,这种,小意思。

    但那个时候,我还是感觉到了一种迷茫。

    门口忽然传来微小的声音,门忽然被人打开了,林小洛出现在了门口,她手里拿着钥匙,走了进来。

    我忍了忍,可恶的雷狮……居然把这里的钥匙给她了!

    林小洛看出来我不对劲。

    “喂,诺斯,你没事吧?”

    她半弯腰看着我,神色之中似乎有些担心。

    我看她一眼,翻了个身,“没事。”可是胃部还是绞痛。

    “可是你的脸色好白啊!”

    林小洛惊讶说道,“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不用你管,滚出去!”

    我很不耐烦,没有看她。

    林小洛起身,然后转身跑了出去,我睁开眼睛发呆。

    可是不一会儿,我又听见了脚步声,林小洛跑了回来,还拎着一小袋子药,嘴里唠唠叨叨。

    “你是不是胃疼?哎呀,早跟你说过了,那些烧烤什么的不能多吃的!平时能不能好好吃些饭……”

    她给我接了杯水,还拿出了胃药,让我起来吃药。

    我冷漠看着她,难道她不觉得管的太多了?

    果然蠢女人就是蠢女人,被别人卖了还帮被人数钱。

    况且这种小痛苦,忍一忍就过去了,我也不想欠她什么人情!

    林小洛见我起来之后, 不动弹,把水塞到我手里,而我因为有些痛,很烦她,一挥手,杯子被打翻,里面的水,洒在了她的身上。

    林小洛愣住了,随即眉头拧深,她看着我,我也眼神冰冷的看了她一眼,嘴里吐出一个字,“滚!”

    林小洛也生气了,她难以置信的看着我,然后深呼吸深呼吸,站在我面前插着腰。

    “你很碍眼,别让我说第三次,非要我请你出去?”

    这个请字,我咬的有点重。

    “哎呀,你个臭小子,这么拽!”

    林小洛气得也是拿我没辙,最后一屁股坐在了沙发前面的桌子上,抱着手臂仰着鼻孔的看着我,“今天你要是不把药喝了,你姐姐我就不出去了!”

    真是个无赖的女人!

    亏雷狮居然会对她产生兴趣!

    我厌恶的看了她一眼,起身打算离开。

    身后的林小洛还在叫器着。

    我出门,什么也没管,下了楼,才发现今晚的夜空格外的黑,偶尔乌黑的云层间还有闪电划过,我继续往前走着,出了小区,漫无目的。

    胃部还在绞痛着,但这对于我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到了最后天空下雨了,轰隆隆的打雷了。

    四周的行人快飞的跑过,要躲雨,要回家,而我木然的往前走着,双手插兜,漫无目的。

    雨水很凉,落到了身上,到最后也就没了感觉。

    可是我还是高估了自己,走在路上,最后晕了过去。

    迷迷糊糊中,我被人抬上车了,本来我要下意识动手的,可是我听见了林小洛的声音。

    “谢谢!谢谢你们啊!”

    她身上也湿透了,我枕在她的怀里,听到她的心脏心跳声很大。

    她正在对外面帮忙把我搬上来的人道谢。

    曾经身为一个杀手,我即使睡觉也保持着很高的警惕性,可是靠在林小洛的怀里,我竟然觉得她的身上这么暖和,还软软的。

    最后闭上眼睛,熟睡了过去。

    她照顾了我一夜。

    夜晚我醒来,看到她趴在我床边,毫无防备的睡着,第二天我说她蠢,她生气,但最后还是说,要我爱护好自己。

    她还说,她妹妹跟我一样大,唠唠叨叨的。

    后来时间终于还是来到了,安心要准备大手术了,而雷狮要让人动手了。

    那个时候我去了国外,不愿回来。

    因为我早就知道了这件事。

    我更知道,我回去,那个女人也不会怪我,因为她一直没心没肺啊。

    后来发生的事情很多,但对于我的生活,没有多大影响,雷狮让我救她,接应,照顾好她,我做的很好,哪怕赌上自己的命。

    只是,真的因为雷狮吗?

    不林小洛。

    好像……你是我生命中唯一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