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似是故人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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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偷瞄了莫若菲一眼,见他玉面含笑盯着自己。她嘿嘿笑了笑将荷包放进了怀里,高兴的说:“公子显然也会偷技的,可不许把荷包偷走了!”
“放心吧,不会偷你的。”莫若菲柔声说道,他望着不弃数着金瓜子眉开眼笑的模样心头一动,又想起了那个跟着自己长大的女孩子,“从前我带了个徒弟,得了一点点赏钱就跟你一个样。一遍遍数个不停。她有个青蛙储蓄罐子,最喜欢晒太阳的时候把钱全部倒出来数。那眼神恨不得把一块钱看成十块!呵呵,有趣得很!”
远方天际有滚滚雷声隐隐传来,沉闷而重。不弃像躺上碾台的小黄豆,被沉重的石轱辘重重的碾过。想跑动不了腿,想喊已张不开口,瞬间便被石滚子碾得肠开肚破魂飞魄散。她的手僵硬的摊着,手指抖啊抖的,几枚金瓜子从她指缝间抖掉了。她看着掉落的金瓜子想去拾却怎么也动不了。他会看出她的怪异反应,他一定会看出来!你要把金瓜子捡起来,马上捡起来!不弃无声的命令着自己。
时间很短,似乎只有一霎那的凝固,不弃却觉得过了一生一世。她努力的挣扎着,想要挣脱绑住她的压力。
花不弃,你真的想和他相认再像前世一样受他控制?你真的想有人在骨子里还把你当成一个小偷,一个骗子,一个市井女流氓?“啊——”口中蓦然发出声轻响。她清醒过来,马上低头去捡掉落的金瓜子。心跳得快要从喉间蹦出来,脑袋麻得没了别的思想。她咬紧了牙关告诉自己,她是花不弃!尽管手指尖的力量让她几乎捏不住轻薄小巧的金瓜子,但她仍清醒了过来。深呼吸后不弃将金瓜子全捡进了荷包里,嘴里嘟囔道:“一块铜板能看成十块么?她真傻!”
是十块钱人民币!莫若菲没看到她苍白如纸的脸,闭着眼睛犹自笑道:“她很机灵,手很巧,偷东西从来没有被捉到过。我教她的时候学不好就用细竹枝子抽,学不会就不让她吃饭。她对我又恨又怕最终还是学会了。我想她一定是极不情愿和我在一起生活的。只是她找不到父母,没有家,不得不跟着我过日子罢了。”
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下去,马车里又恢复了静默。
不弃抱着膝压住咚咚狂跳的心。她不敢接话,捏紧了那个荷包蜷缩在马车一角。
不用他再说下去了,不弃已经能肯定莫若菲就是山哥。巨大的恐惧压得她说不出话来,额间竟渐渐沁出一层牛毛细汗。
难道那日他骑着摩托车也摔下了山崖?他也穿越了?只不过,他穿到了莫家少爷的身上?她,她的命……不弃死咬着牙,一遍遍告诉自己,绝不要他看出来,绝对不要。她要重活一世。
山哥比她大十岁,不弃五岁流浪在外时被他捡到,从此就跟着他混生活。她去卖玫瑰花时,山哥就是个小偷。他的偷技很好,有时候对不弃还好。但是脾气暴躁,她偷不到钱回来总挨他打骂。十三岁时,山哥带着她加入了一个团伙。从偷变成了盗窃,后来她长大了,山哥让不弃去骗婚,得了钱就开跑。
有时候她觉得他是她唯一的亲人,是她相依为命的大哥。至少在团伙里的人把手伸到她胸前时,山哥肯为她拦住那只手。
更多的时候她恨着他。他打她打得厉害,曾经不弃将偷到手的钱包又还回那个抱着孩子去看病的妇女身上时,她被他打得鼻血长流。她恨他听了团伙老大的话让她去当人鸽子。她害怕,害怕真的把她卖给一个傻子。他当场就给了她一耳光,扇得她嘴都破了,满嘴是血。又哄着她赌咒发誓说拿到钱后一定会带她走。
她常常想,那一晚会不会是她故意松开的手,故意落下山崖。
她受够了担惊害怕的日子,受够了团伙里的人看她的那种猥亵的目光,受够了傻子望着她憨笑的模样。她羡慕街上那些读书的少女,有家的孩子。她盼望过新的生活。
是的,这一世是她全新的生活,她绝不会让他认出她,从此再控制她!不弃的手渐渐的摸到了包袱,她受不了和莫若菲再呆在一辆马车上。
“公子,我想去和红儿绿儿坐一辆车。我,我不太方便。”她低着头小声的说道。
莫若菲从回忆中醒过来,他淡淡的说道:“你是女孩子,的确有些不方便。去和红儿绿儿坐一起吧。记得我和你说过的事情,不要告诉那两个丫头。人多嘴杂,也许你是真的,也许你不是。但我们要的结果是,你就是真的郡主。谁也拿捏不准的事情,你自己一定得把它当真的看。无论年纪,花九捡到你的时间与地点,还有你八分相似的神情。这事情有八九分把握,还有一两分没有把握,是天意。”
“不弃明白。”她松了口气,抱着包袱就想叫车停下来。
“你包袱里的锦盒中还装着那只陶钵?”
不弃的神经顿时绷得紧了。她紧紧的将包袱抱在胸口,憋了半天才道:“公子,九叔对我有救命之恩,他养活了我。我只有这个念想,你让我带着它好不好?”
不就是只讨饭的陶钵,这么紧张做什么?莫若菲突然想起不弃十三年来的身世和林府曾传闻的狗娘养的话,心渐渐的变得柔软起来。“傻丫头,带着它好。有了它将来见到王爷,还能有大用处!”
用来引王爷心酸心疼!不弃在心里替他说出了这句话来。换了别的,她或许不会争辩半句,但这是花九的陶钵。不弃抬起头认真的告诉莫若菲:“这是九叔唯一传给我的东西。比王爷的怜惜贵重。”
她的眼神在这瞬间骤然明亮,亮得叫他不敢逼视。莫若菲怔怔的望着轿帘掀起又放下,不弃轻巧的跳下车去,在他眼前消失。他苦笑着想,这丫头,刚才怎么就叫他有自惭形秽的感觉。
车轱辘压碎了冰雪,吱呀着在官道上行驶。莫若菲挑开帘子,马车正行驶在弯曲的山道上。雪雨菲菲,天地间呈现出灰蒙蒙的混沌。正如他此时的心情,灰暗而沉重。
他想起了前世最后的那个夜晚。他听到她大叫一声,转过头时,她的身影已经被黑暗吞没。心头涌起的是痛,是舍不得失去她的痛楚。愣神间,摩托车就冲出了山道,往崖下坠去。那瞬间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真不该让她当人鸽子骗婚。
醒过来时,他已经变成了莫府五岁的小公子。有师傅教他武艺,有先生教他识字。莫老爷在他十岁时过世,那时起,他就已经能板着脸教训莫府方圆钱庄里的大掌柜们了。
人人都说莫府的小公子是天生的商人。却不知道粉妆玉裹的小身体内已经是个在社会最底层摸爬滚打过的成熟男人的灵魂,骨子里有着地痞的狠辣,小偷的精明。
这一世好命得让他惊喜。拥有张漂亮的脸,拥有巨大的财富。他读书很用功,前世没有进过学堂,这一世他要学回来。他懂得享受,有钱而不吝啬。
他绝不再当市井流氓混混,他绝不再像前世那样去生活。重生之后,他决定改头换面成为真正的莫府少爷。
书读得多了,世家大族的规矩从五岁起习惯了。他前世的戾气不知不觉都淡了,举手投足间全是贵公子的优雅与风度。可是……莫若菲怅然的望着马车外密集的雨雪,为什么今日他又想起了前世呢?
是不弃的经历,她的偷技勾起了他的回忆。这让他的心窝子里泛起了股酸涩。前世跟着他长大的她就是不弃这么可怜吧?没有父母,无法掌握命运。莫若菲轻叹了口气。莫府一定要得到七王爷的支持,药灵庄也想找七王爷做靠山。大家不约而同把不弃当成了宝贝。可是,这对不弃来说也是好事情。难不成她真的想一世都当个打杂丫头?想到这里,莫若菲的欠疚渐渐的淡了。
“公子!前面就是天门关了,离望京还有一日行程!”剑声兴奋的声音穿过雨雪传进莫若菲的耳中。
他微眯了眼睛望着前方高耸入云的两座山。山峰拔地而起,像两道大门挡在前方,所以名为天门关。两峰夹道形成天堑,是西面进入望京的最后一道天然屏障。
莫若菲恢复了往日的镇定,吩咐道:“天色不早了,过了天门关再打尖歇息。别苑收拾好没?”
坐在车辕旁的剑声笑嘻嘻的答道:“早传信回去了。公子放心就是!”
莫若菲放下轿帘,从棉套中提出茶壶倒了杯茶,拿出一卷书安然的阅读。
她偷瞄了莫若菲一眼,见他玉面含笑盯着自己。她嘿嘿笑了笑将荷包放进了怀里,高兴的说:“公子显然也会偷技的,可不许把荷包偷走了!”
“放心吧,不会偷你的。”莫若菲柔声说道,他望着不弃数着金瓜子眉开眼笑的模样心头一动,又想起了那个跟着自己长大的女孩子,“从前我带了个徒弟,得了一点点赏钱就跟你一个样。一遍遍数个不停。她有个青蛙储蓄罐子,最喜欢晒太阳的时候把钱全部倒出来数。那眼神恨不得把一块钱看成十块!呵呵,有趣得很!”
远方天际有滚滚雷声隐隐传来,沉闷而重。不弃像躺上碾台的小黄豆,被沉重的石轱辘重重的碾过。想跑动不了腿,想喊已张不开口,瞬间便被石滚子碾得肠开肚破魂飞魄散。她的手僵硬的摊着,手指抖啊抖的,几枚金瓜子从她指缝间抖掉了。她看着掉落的金瓜子想去拾却怎么也动不了。他会看出她的怪异反应,他一定会看出来!你要把金瓜子捡起来,马上捡起来!不弃无声的命令着自己。
时间很短,似乎只有一霎那的凝固,不弃却觉得过了一生一世。她努力的挣扎着,想要挣脱绑住她的压力。
花不弃,你真的想和他相认再像前世一样受他控制?你真的想有人在骨子里还把你当成一个小偷,一个骗子,一个市井女流氓?“啊——”口中蓦然发出声轻响。她清醒过来,马上低头去捡掉落的金瓜子。心跳得快要从喉间蹦出来,脑袋麻得没了别的思想。她咬紧了牙关告诉自己,她是花不弃!尽管手指尖的力量让她几乎捏不住轻薄小巧的金瓜子,但她仍清醒了过来。深呼吸后不弃将金瓜子全捡进了荷包里,嘴里嘟囔道:“一块铜板能看成十块么?她真傻!”
是十块钱人民币!莫若菲没看到她苍白如纸的脸,闭着眼睛犹自笑道:“她很机灵,手很巧,偷东西从来没有被捉到过。我教她的时候学不好就用细竹枝子抽,学不会就不让她吃饭。她对我又恨又怕最终还是学会了。我想她一定是极不情愿和我在一起生活的。只是她找不到父母,没有家,不得不跟着我过日子罢了。”
他的声音渐渐低沉下去,马车里又恢复了静默。
不弃抱着膝压住咚咚狂跳的心。她不敢接话,捏紧了那个荷包蜷缩在马车一角。
不用他再说下去了,不弃已经能肯定莫若菲就是山哥。巨大的恐惧压得她说不出话来,额间竟渐渐沁出一层牛毛细汗。
难道那日他骑着摩托车也摔下了山崖?他也穿越了?只不过,他穿到了莫家少爷的身上?她,她的命……不弃死咬着牙,一遍遍告诉自己,绝不要他看出来,绝对不要。她要重活一世。
山哥比她大十岁,不弃五岁流浪在外时被他捡到,从此就跟着他混生活。她去卖玫瑰花时,山哥就是个小偷。他的偷技很好,有时候对不弃还好。但是脾气暴躁,她偷不到钱回来总挨他打骂。十三岁时,山哥带着她加入了一个团伙。从偷变成了盗窃,后来她长大了,山哥让不弃去骗婚,得了钱就开跑。
有时候她觉得他是她唯一的亲人,是她相依为命的大哥。至少在团伙里的人把手伸到她胸前时,山哥肯为她拦住那只手。
更多的时候她恨着他。他打她打得厉害,曾经不弃将偷到手的钱包又还回那个抱着孩子去看病的妇女身上时,她被他打得鼻血长流。她恨他听了团伙老大的话让她去当人鸽子。她害怕,害怕真的把她卖给一个傻子。他当场就给了她一耳光,扇得她嘴都破了,满嘴是血。又哄着她赌咒发誓说拿到钱后一定会带她走。
她常常想,那一晚会不会是她故意松开的手,故意落下山崖。
她受够了担惊害怕的日子,受够了团伙里的人看她的那种猥亵的目光,受够了傻子望着她憨笑的模样。她羡慕街上那些读书的少女,有家的孩子。她盼望过新的生活。
是的,这一世是她全新的生活,她绝不会让他认出她,从此再控制她!不弃的手渐渐的摸到了包袱,她受不了和莫若菲再呆在一辆马车上。
“公子,我想去和红儿绿儿坐一辆车。我,我不太方便。”她低着头小声的说道。
莫若菲从回忆中醒过来,他淡淡的说道:“你是女孩子,的确有些不方便。去和红儿绿儿坐一起吧。记得我和你说过的事情,不要告诉那两个丫头。人多嘴杂,也许你是真的,也许你不是。但我们要的结果是,你就是真的郡主。谁也拿捏不准的事情,你自己一定得把它当真的看。无论年纪,花九捡到你的时间与地点,还有你八分相似的神情。这事情有八九分把握,还有一两分没有把握,是天意。”
“不弃明白。”她松了口气,抱着包袱就想叫车停下来。
“你包袱里的锦盒中还装着那只陶钵?”
不弃的神经顿时绷得紧了。她紧紧的将包袱抱在胸口,憋了半天才道:“公子,九叔对我有救命之恩,他养活了我。我只有这个念想,你让我带着它好不好?”
不就是只讨饭的陶钵,这么紧张做什么?莫若菲突然想起不弃十三年来的身世和林府曾传闻的狗娘养的话,心渐渐的变得柔软起来。“傻丫头,带着它好。有了它将来见到王爷,还能有大用处!”
用来引王爷心酸心疼!不弃在心里替他说出了这句话来。换了别的,她或许不会争辩半句,但这是花九的陶钵。不弃抬起头认真的告诉莫若菲:“这是九叔唯一传给我的东西。比王爷的怜惜贵重。”
她的眼神在这瞬间骤然明亮,亮得叫他不敢逼视。莫若菲怔怔的望着轿帘掀起又放下,不弃轻巧的跳下车去,在他眼前消失。他苦笑着想,这丫头,刚才怎么就叫他有自惭形秽的感觉。
车轱辘压碎了冰雪,吱呀着在官道上行驶。莫若菲挑开帘子,马车正行驶在弯曲的山道上。雪雨菲菲,天地间呈现出灰蒙蒙的混沌。正如他此时的心情,灰暗而沉重。
他想起了前世最后的那个夜晚。他听到她大叫一声,转过头时,她的身影已经被黑暗吞没。心头涌起的是痛,是舍不得失去她的痛楚。愣神间,摩托车就冲出了山道,往崖下坠去。那瞬间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真不该让她当人鸽子骗婚。
醒过来时,他已经变成了莫府五岁的小公子。有师傅教他武艺,有先生教他识字。莫老爷在他十岁时过世,那时起,他就已经能板着脸教训莫府方圆钱庄里的大掌柜们了。
人人都说莫府的小公子是天生的商人。却不知道粉妆玉裹的小身体内已经是个在社会最底层摸爬滚打过的成熟男人的灵魂,骨子里有着地痞的狠辣,小偷的精明。
这一世好命得让他惊喜。拥有张漂亮的脸,拥有巨大的财富。他读书很用功,前世没有进过学堂,这一世他要学回来。他懂得享受,有钱而不吝啬。
他绝不再当市井流氓混混,他绝不再像前世那样去生活。重生之后,他决定改头换面成为真正的莫府少爷。
书读得多了,世家大族的规矩从五岁起习惯了。他前世的戾气不知不觉都淡了,举手投足间全是贵公子的优雅与风度。可是……莫若菲怅然的望着马车外密集的雨雪,为什么今日他又想起了前世呢?
是不弃的经历,她的偷技勾起了他的回忆。这让他的心窝子里泛起了股酸涩。前世跟着他长大的她就是不弃这么可怜吧?没有父母,无法掌握命运。莫若菲轻叹了口气。莫府一定要得到七王爷的支持,药灵庄也想找七王爷做靠山。大家不约而同把不弃当成了宝贝。可是,这对不弃来说也是好事情。难不成她真的想一世都当个打杂丫头?想到这里,莫若菲的欠疚渐渐的淡了。
“公子!前面就是天门关了,离望京还有一日行程!”剑声兴奋的声音穿过雨雪传进莫若菲的耳中。
他微眯了眼睛望着前方高耸入云的两座山。山峰拔地而起,像两道大门挡在前方,所以名为天门关。两峰夹道形成天堑,是西面进入望京的最后一道天然屏障。
莫若菲恢复了往日的镇定,吩咐道:“天色不早了,过了天门关再打尖歇息。别苑收拾好没?”
坐在车辕旁的剑声笑嘻嘻的答道:“早传信回去了。公子放心就是!”
莫若菲放下轿帘,从棉套中提出茶壶倒了杯茶,拿出一卷书安然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