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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单身的姑娘狗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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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琉璃殿,涟漪阁。

    倾城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望着院子里的水榭楼台,曲折游廊,心中惆怅不已。

    用早膳的时候,轩辕长灏出现在了百里家的餐桌之上,和百里一家一起用餐,看着姐姐和长灏郎情妾意,你侬我侬,爹娘眼中的慈爱与开怀,倾城顿时感觉人生一片黑暗。

    倾城看着姐姐眼里的慢慢溢出来的幸福,心中为姐姐高兴。眼波流转间,倾城看见娘亲养的小猫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只毛发雪白的波斯猫,整日喵喵喵的叫唤个不停。

    这大夏天的发情真的好么!

    用过早膳,倾城路过琉璃殿的百花园,园中有一池塘,池塘里的鱼儿成双成对,欢快地游来游去。

    走到涟漪阁,一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狗冲着倾城汪汪汪的叫唤,倾城眼眶一酸,差点落下泪来。

    狗狗啊,我们同是天涯沦落狗啊。这时候,只有你我是统一战线的了。

    谁知不知道从哪片草丛里钻出一条体型较小的黄狗,在倾城哀怨的目光中,两条狗一起摇着尾巴走了...

    正所谓: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单身的姑娘狗不理啊!

    倾城白衣飘逸,青螺眉黛长,弃了珠花流苏,三千青丝仅用一条白色缎带束起。黛眉开娇横远岫,绿鬓淳浓染春烟,有一股巫山云雾般的灵气。

    倾城荡了一会儿秋千,到自己种植药草的园子里看了看草药,便匆匆忙忙的带着惊鸿到了云梦楼。

    走进云梦楼,倾城用余光一扫,便看到南墨璃。倾城径自走到南墨璃身边。

    南墨璃一袭玄色蟒袍,腰系玉带,身上并无过多装饰,唯有一白玉发冠束髻,朱唇玉面,白色的面具令他多了几分神秘与威慑。

    “公子修,我们又见面了。”倾城拱手作揖,客气见礼。

    “公子不必如此客气,应是在下感谢公子才是。”南墨璃起身还礼,连忙请倾城坐下。

    倾城坐到南墨璃对面的位子,小二利落的上了一副碗筷。

    “公子,恕在下冒昧,敢问您为何不配玉?”倾城下了决心,为了这个一直萦绕在心中的疑团。

    自古以来,文人雅士均以玉喻身,所谓“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文人墨客,皆以佩玉为美。

    在南湘,人们皆以玉的标准要求自己,温润、内敛、不张扬、不轻浮。故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之说。

    南墨璃也不生气,抬头看着倾城,“在下有一块自出生之日便从未离身的玉珏,不过在在下十一岁的时候,便送给了心上人。”

    你有心上人你抢老娘做什么!倾城心里犹如一百匹草泥马奔腾而过。

    南墨璃有了心上人,都送了玉佩定了终身。莫非是为了求娶百里家的姑娘而对自己打不还口骂不还手?

    糟糕!自己仗着南墨璃脾气好,便胡作非为,南墨璃若是对自己并无感情,那他隐忍至今,定是憋着大坏!莫不是要亡我百里一族?

    倾城无比庆幸,幸亏自己用公子筠的身份接近南墨璃,若是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嫁了,万一在他的温柔攻势下,死心塌地的跟了他,这辈子被人卖了还得替人家数钱!

    倾城眨了眨眼,远山眉微微蹙着,朱唇轻抿似有无限的言语涌入唇边。

    南墨璃也不多言,替倾城斟了杯紫竹酿。

    “那姑娘…有何吸引公子的地方?”倾城小心翼翼的问道。

    “她的眼睛很美,仿佛像一眼望不尽头的深渊,但又清澈的像一潭清水,直达她的心底。她快乐,灵动,有灵魂,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姑娘。”南墨璃眼神放空,声音富有磁性,令人心旷神怡。

    倾城心一沉,糟糕!自己竟然笨到相信一个在深宫之中长大的皇子,他对自己好,必定有自己的目的。而自己,向来不过是做自己所想,说自己所愿而已。

    真是太幼稚!

    “公子打算何时大婚,在下届时定会备重金前往。”倾城心头泣血,只觉胸口一阵悸动,心间惶然无措,仿佛山洪暴发,千里溃堤,菏泽一片。

    整个天下都崩塌了。

    倾城不知道这个消息对自己的打击是这样大,怪就怪在自己太过自信,觉得百里家的姑娘天下无敌,是个男人就会上赶着贴过来。自负自己一定会让所有人都爱上自己,为自己赴汤蹈火。

    可笑!

    南墨璃堂堂太子,对自己俯首称臣,说一不二,哄着自己求着自己,怎么想都是陷阱。自己竟然狂妄到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可悲!

    倾城从未想过,若是南墨璃不爱自己,该如何自处。倾城一直觉得,南墨璃不可能不爱自己,永远不可能背叛自己。这自信从何而来呢!

    可叹!

    倾城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挫败,心中失落至极,脸上却丝毫不敢表现出来。

    “她还小,我舍不得。”南墨璃一饮而尽,落寞地笑了笑。

    童养媳!不知为何,倾城头脑中立刻蹦出了这三个字。原来,南墨璃着急请旨赐婚,刻意不愿姐姐入宫,是为了让自己拖几年,到时那姑娘一长大,南墨璃会立刻废了自己,另娶她人。

    倾城摇了摇头,喝下杯中的酒,心中苦涩难言。恐怕南墨璃不会娶自己吧,他怎会让自己心爱的姑娘伤心呢,自己不过是个拖延时间的工具罢了。

    果然若是男人的话能信,母猪都会上树了!

    南墨璃,我百里倾城,以公子筠的身份助你,从此我们永不相见。

    倾城下了决心,招手让小二送来一坛雪花酒酿,换了大碗,一碗一碗的灌了下去。

    倾城眼泪默默的流进碗里,混着酒水,喝入口中。

    “筠,你怎么了?”南墨璃看出倾城不对劲,关心地问道。

    倾城擦了擦眼睛,怅然若失。“无事,不过是想起家中的未婚妻,她嫌我长相秀气,与屠夫私奔了。”

    倾城信口胡诌。

    南墨璃拍了拍倾城的肩膀,安慰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她并非你的良人。”

    不错,你南墨璃并非我百里倾城的良人。

    可有时候就是如此,偏偏就是在要失去的时候,方知爱的深沉。

    南墨璃,我喜欢你,可是,太迟了...

    倾城和南墨璃一杯一杯的喝着,南墨璃酒量浅,一碗雪花酒酿便醉的人事不知。

    倾城看着醉倒在桌子上,双颊坨红的南墨璃,心中一片清明。南墨璃并未带着小厮,倾城只好和小二一起将他扶到了三层的雅间中。

    暗处。

    魍问道:“老大,我们跟上去吗?”

    魉白了他一眼:“当然要跟!主子发起酒疯来可不是一般人受的了的!”

    魑说道:“不行,公子筠周围的人武功深不可测,不可妄言行动。”

    魅点了点头,惜字如金:“不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