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1章 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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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他的深入,地下室中的景象慢慢的落入了他的眼中。
到处都是一片漆黑,因为害怕被人发现的缘故。所以阿姆和霍思平一直都没有点灯,就算是送饭给晴雨的时候也不例外。
所以,不过是半个月的时间,晴雨已经是奄奄一息的模样。
此刻的她,正躺在一张发霉的木床上,手脚都被锁住了,动弹不得。如果不是她的眼珠子每隔一两分钟便转动一两下,陆铮还当她已经死了。
听到有脚步声下来,原本呆滞、一副萎靡的晴雨的眼珠子立马就开始转动起来。这些天,除了霍思平每天给她送饭时,其他的时间她只能发呆,不能做其他的。因为,她的嘴巴被塞住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霍思平可不敢保证她不会叫喊被人发现。所以,只能委屈晴雨了。
听到有声音下来,晴雨只能呜咽着轻声叫喊,发出一两个音节,给陆铮的感觉就是萎靡而无力,好像下一秒就要死去一般,很是凄惨。
剑气激荡而出,噗嗤几声,将她的手脚上的绳子割断。
手脚能够活动了,晴雨显然没有预料到。
陆铮走到她面前,她才发现,居然是个陌生的面孔。她发誓,整个苗寨之中,都没有陆铮这号人存在。就算是霍思平的那些个小弟,也没有陆铮这个人存在。
手脚被解开了,她还没反应过来。
良久之后,手脚失去束缚的感觉,才让她反应过来,自己得救了。激动的扯开塞住嘴巴的布团,一下子从木床上蹦了起来,大声的叫喊着,宣泄着自己的情绪。
宣泄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了陆铮。
从木床上下来,走到陆铮的面前,盈盈一拜:“谢谢你!救了我!谢谢!”虽然不明白是为什么,但是,陆铮救了她的事实,不容置疑。
摆了摆手:“走吧!”陆铮转身就走。
虽然他的视线并不受影响,但是,这种地方,又臭又脏的,谁也不想多呆。
晴雨收起激动的心情,跟上了陆铮的脚步。
对于这又臭又黑的地下室,晴雨可是深有体会,哪里想多呆。陆铮的话,正和她心意。
两人踩着那土质阶梯,上到地面。
阿姆还昏迷不醒,躺在那里。霍思平的尸体依旧躺在墙角,静静的,一切仿佛如之前一般,没有发生任何的改变。
看到霍思平,晴雨的眼中满是厌恶。
至于阿姆,晴雨眼中的神色很是复杂。似有厌恶,又似有痛心,当然也少不了些许的愤怒和无奈。
叹了口气,她以为两人都死了。
陆铮也叹了口气,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种事情,他也不知道怎么去评判。索信,也不去理会了,是什么,也无所谓了。
他已经有了离去的意思。
但是,看了晴雨一眼,道:“阿姆还没死,你注意一点。”他的话,将晴雨吓了一跳,从阿姆身边跳开,拍了拍胸脯。陆铮说完,再次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既然你已无碍,那我,该离开了。”
说完,踏步出门。
晴雨追了出来,大喊着:“别走!”
陆铮停下了脚步,转过头,疑惑的看着眼前这个已经看不清楚面容的苗族女子,问道:“怎么?还有事情吗?”
咬了咬已经泛黑的嘴唇,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几秒钟的沉吟过后,她抬起头:“你救了我,我还没有对你表示感谢,你不可以走!”
可以说,一直以来,陆铮所遇到的,大多都是纨绔子弟的纠缠报复。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路见不平。所以,哈哈一声笑:“路见不平,当拔刀相助!不用谢!”
说完,就要走。
不走不行,实在是,这装13的口气,连他也有些忍不住了。
不知道为什么,晴雨很是固执,又追了上来。
做人要知道感恩,这是父亲经常教导她的。陆铮救了她,她自然心存感激,哪里肯让他就这样走了。
可是,这寂静的夜晚,两人又没有收敛声音,一下子就惊醒了不少熟睡的苗民。当然,最先发现的,还是巡逻的苗寨护卫。
两人没走几步,就被一群手执长枪长刀的苗寨护卫给发现了。
一下子,就将两人围在了中间。
陆铮自然依旧是一副休闲打扮,与周围的苗民护卫站在一起,格格不入。而晴雨,在地下室里关押了半个多月,又没有洗脸,脸上早就乌漆墨黑的,红一块黑一块的,除了那一身苗女装扮,自然没人认得出她来。
于是,两人都被当成了坏人。
“你们是什么人?什么时候混进来的?”带头的苗寨护卫,冷冷的看着两人,冷声喝问道。
周围的护卫都紧张的看着两人,手上的兵器握得更紧了。
这些个只是修炼了简单武艺的苗寨护卫,陆铮自然不会放在眼里。只不过,人家只是出于保护家园的心思,他自然不会和他们计较。
所以,他只是淡然的站在那里。
但是,晴雨却不能什么也不管。
在场的护卫,大部分她都认识,所以,没有丝毫的犹豫,便叫道:“阿桑哥,是我啊!”当然,是用苗语说的。
听到晴雨的话,带头的护卫,也就是晴雨口中的阿桑哥顿时一愣。打量了晴雨半天,也觉得有些熟悉,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你,你是晴雨?”
被人认出来了,晴雨很高兴。
但是,半个月的关押,心底积攒的委屈也涌了出来。见到亲人了,刚才没什么,被陆铮要离开给吸引了。但是,现在却怎么也抑制不住,重重的点了点头,一下子就扑进了阿桑的怀里,呜呜的哭了起来。
片刻之后,反应过来的苗民都围了过来。
听到哭泣完了的晴雨的描述,一个个都气愤不已。大部分的人都在咒骂着阿姆,说他良心被狗吃了之类的更是层出不穷。当然,都是用苗语说的,陆铮一句也听不懂。
既然误会解除了,那他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
“各位,既然如此,那我先走了!”
说完这句,他便要离开。
可是,听到他这句话的晴雨立马就反应过来,大叫着不要走,追了上来,一把拉住了他。
其他的苗民也反应过来,又围了上来。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更何况论是救命之恩,一大群热情的苗民,都围了上来,向陆铮敬酒。苗民本就好客,只不过因为身在深山之中,平时少有人进来,所以几十年以来,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再加上,陆铮救了晴雨,帮他们揪出了阿姆这个图谋不轨的家伙。所以,对他特别的热情。
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个向他敬酒的了。
之前解释清楚误会后,几个苗寨中的年老族老,已经和陆铮见过面了,都很慈眉善目,对他的态度也不错。
一口喝下杯中的酒,看着场地中央,围着篝火跳舞的苗民。陆铮放下了杯子,拿了点东西吃。
本来,陆铮是决定当时就离开的。
可是,当苗寨中的人知道是他救了晴雨后,便很客气的要他留下来,一起庆祝。
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摸了摸手中的玉佩,既不像温玉一般温润舒服,也不像别的玉器那样,入手的感觉,清清凉凉的,带着一丝冷意。
这块玉佩,陆铮感觉很特别。
但是,却又找不出任何的特别之处。而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陆铮有感觉,这玉佩,绝对不简单。
虽然他不知道这玉佩有什么用。
但是,晴雨告诉他,苗寨的后面山上,还有不少这样的玉石。玉佩本身看不出什么,所以他想去看看,看看出产地有没有线索。
所以,他就留下来了。
旁边的苗族姑娘给陆铮倒了杯酒,对他示意了一下,便喝了下去。陆铮笑了笑,也拿起酒杯,喝了一口。
就在这时候,吵杂的人群静了静。
陆铮有些好奇,抬起头,却再也磨不开眼睛了。一身苗族特有的、绣满了花鸟的百褶裙,头上戴的是一个扇形的银质发饰,对着他发出灿烂的微笑。
之前晴雨脸上被污泥给沾满了,所以他并没有特别的感觉。
但是,现在焕然一新的晴雨,却让他有些不敢置信。
如鹅暖蛋般的脸庞,肤质细腻白皙,两条如新月般的弯眉下,一双大大的眼睛,璀璨如星辰,明亮非常。
身上的衣服是短袖的,两条洁白的玉臂上,手腕处带着白银打造的手环,双掌握在一起,放在身前,慢慢的向这边走来。
走动间,头上的发饰,身上的配饰,撞击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清脆响声。
她来到陆铮的面前,旁边的苗女倒了杯酒,晴雨端过,对着陆铮,说道:“陆大哥,我敬你!”
虽然陆铮明白眼前的美女就是晴雨。但是,她之前那个脏兮兮,被他从地下室中救出来的模样,和现在的样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他精神有些恍惚,有些不敢置信。
听到对方的话,这才反应过来。
举起酒杯,晴雨微微一笑,将杯中的酒喝完了。
陆铮也连忙跟着将酒喝了。
这时候,他还是有些不敢置信,直直的看着晴雨。即便是以苗族姑娘的性子,被他的目光看着,晴雨依旧有些羞涩。低下了头,细声问道:“陆大哥,你干嘛这样看着我啊?”
闻言,陆铮尴尬的笑了笑,挪开了目光。
气氛好像就这样僵住了。陆铮承认,他刚才的目光,的确有一点太过炙热了,现在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话了。
而晴雨,被陆铮的目光看的心头羞涩,也没有再说话。
良久之后,两人喝了两杯酒后,气氛才消融些许。
渐渐的,开始有说有笑。
当然,陆铮也像晴雨表达了自己的意愿,想要去后山看看。对此,晴雨自然是没有意见,满口答应了。
随着他的深入,地下室中的景象慢慢的落入了他的眼中。
到处都是一片漆黑,因为害怕被人发现的缘故。所以阿姆和霍思平一直都没有点灯,就算是送饭给晴雨的时候也不例外。
所以,不过是半个月的时间,晴雨已经是奄奄一息的模样。
此刻的她,正躺在一张发霉的木床上,手脚都被锁住了,动弹不得。如果不是她的眼珠子每隔一两分钟便转动一两下,陆铮还当她已经死了。
听到有脚步声下来,原本呆滞、一副萎靡的晴雨的眼珠子立马就开始转动起来。这些天,除了霍思平每天给她送饭时,其他的时间她只能发呆,不能做其他的。因为,她的嘴巴被塞住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霍思平可不敢保证她不会叫喊被人发现。所以,只能委屈晴雨了。
听到有声音下来,晴雨只能呜咽着轻声叫喊,发出一两个音节,给陆铮的感觉就是萎靡而无力,好像下一秒就要死去一般,很是凄惨。
剑气激荡而出,噗嗤几声,将她的手脚上的绳子割断。
手脚能够活动了,晴雨显然没有预料到。
陆铮走到她面前,她才发现,居然是个陌生的面孔。她发誓,整个苗寨之中,都没有陆铮这号人存在。就算是霍思平的那些个小弟,也没有陆铮这个人存在。
手脚被解开了,她还没反应过来。
良久之后,手脚失去束缚的感觉,才让她反应过来,自己得救了。激动的扯开塞住嘴巴的布团,一下子从木床上蹦了起来,大声的叫喊着,宣泄着自己的情绪。
宣泄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了陆铮。
从木床上下来,走到陆铮的面前,盈盈一拜:“谢谢你!救了我!谢谢!”虽然不明白是为什么,但是,陆铮救了她的事实,不容置疑。
摆了摆手:“走吧!”陆铮转身就走。
虽然他的视线并不受影响,但是,这种地方,又臭又脏的,谁也不想多呆。
晴雨收起激动的心情,跟上了陆铮的脚步。
对于这又臭又黑的地下室,晴雨可是深有体会,哪里想多呆。陆铮的话,正和她心意。
两人踩着那土质阶梯,上到地面。
阿姆还昏迷不醒,躺在那里。霍思平的尸体依旧躺在墙角,静静的,一切仿佛如之前一般,没有发生任何的改变。
看到霍思平,晴雨的眼中满是厌恶。
至于阿姆,晴雨眼中的神色很是复杂。似有厌恶,又似有痛心,当然也少不了些许的愤怒和无奈。
叹了口气,她以为两人都死了。
陆铮也叹了口气,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种事情,他也不知道怎么去评判。索信,也不去理会了,是什么,也无所谓了。
他已经有了离去的意思。
但是,看了晴雨一眼,道:“阿姆还没死,你注意一点。”他的话,将晴雨吓了一跳,从阿姆身边跳开,拍了拍胸脯。陆铮说完,再次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既然你已无碍,那我,该离开了。”
说完,踏步出门。
晴雨追了出来,大喊着:“别走!”
陆铮停下了脚步,转过头,疑惑的看着眼前这个已经看不清楚面容的苗族女子,问道:“怎么?还有事情吗?”
咬了咬已经泛黑的嘴唇,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几秒钟的沉吟过后,她抬起头:“你救了我,我还没有对你表示感谢,你不可以走!”
可以说,一直以来,陆铮所遇到的,大多都是纨绔子弟的纠缠报复。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路见不平。所以,哈哈一声笑:“路见不平,当拔刀相助!不用谢!”
说完,就要走。
不走不行,实在是,这装13的口气,连他也有些忍不住了。
不知道为什么,晴雨很是固执,又追了上来。
做人要知道感恩,这是父亲经常教导她的。陆铮救了她,她自然心存感激,哪里肯让他就这样走了。
可是,这寂静的夜晚,两人又没有收敛声音,一下子就惊醒了不少熟睡的苗民。当然,最先发现的,还是巡逻的苗寨护卫。
两人没走几步,就被一群手执长枪长刀的苗寨护卫给发现了。
一下子,就将两人围在了中间。
陆铮自然依旧是一副休闲打扮,与周围的苗民护卫站在一起,格格不入。而晴雨,在地下室里关押了半个多月,又没有洗脸,脸上早就乌漆墨黑的,红一块黑一块的,除了那一身苗女装扮,自然没人认得出她来。
于是,两人都被当成了坏人。
“你们是什么人?什么时候混进来的?”带头的苗寨护卫,冷冷的看着两人,冷声喝问道。
周围的护卫都紧张的看着两人,手上的兵器握得更紧了。
这些个只是修炼了简单武艺的苗寨护卫,陆铮自然不会放在眼里。只不过,人家只是出于保护家园的心思,他自然不会和他们计较。
所以,他只是淡然的站在那里。
但是,晴雨却不能什么也不管。
在场的护卫,大部分她都认识,所以,没有丝毫的犹豫,便叫道:“阿桑哥,是我啊!”当然,是用苗语说的。
听到晴雨的话,带头的护卫,也就是晴雨口中的阿桑哥顿时一愣。打量了晴雨半天,也觉得有些熟悉,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你,你是晴雨?”
被人认出来了,晴雨很高兴。
但是,半个月的关押,心底积攒的委屈也涌了出来。见到亲人了,刚才没什么,被陆铮要离开给吸引了。但是,现在却怎么也抑制不住,重重的点了点头,一下子就扑进了阿桑的怀里,呜呜的哭了起来。
片刻之后,反应过来的苗民都围了过来。
听到哭泣完了的晴雨的描述,一个个都气愤不已。大部分的人都在咒骂着阿姆,说他良心被狗吃了之类的更是层出不穷。当然,都是用苗语说的,陆铮一句也听不懂。
既然误会解除了,那他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
“各位,既然如此,那我先走了!”
说完这句,他便要离开。
可是,听到他这句话的晴雨立马就反应过来,大叫着不要走,追了上来,一把拉住了他。
其他的苗民也反应过来,又围了上来。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更何况论是救命之恩,一大群热情的苗民,都围了上来,向陆铮敬酒。苗民本就好客,只不过因为身在深山之中,平时少有人进来,所以几十年以来,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再加上,陆铮救了晴雨,帮他们揪出了阿姆这个图谋不轨的家伙。所以,对他特别的热情。
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个向他敬酒的了。
之前解释清楚误会后,几个苗寨中的年老族老,已经和陆铮见过面了,都很慈眉善目,对他的态度也不错。
一口喝下杯中的酒,看着场地中央,围着篝火跳舞的苗民。陆铮放下了杯子,拿了点东西吃。
本来,陆铮是决定当时就离开的。
可是,当苗寨中的人知道是他救了晴雨后,便很客气的要他留下来,一起庆祝。
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摸了摸手中的玉佩,既不像温玉一般温润舒服,也不像别的玉器那样,入手的感觉,清清凉凉的,带着一丝冷意。
这块玉佩,陆铮感觉很特别。
但是,却又找不出任何的特别之处。而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陆铮有感觉,这玉佩,绝对不简单。
虽然他不知道这玉佩有什么用。
但是,晴雨告诉他,苗寨的后面山上,还有不少这样的玉石。玉佩本身看不出什么,所以他想去看看,看看出产地有没有线索。
所以,他就留下来了。
旁边的苗族姑娘给陆铮倒了杯酒,对他示意了一下,便喝了下去。陆铮笑了笑,也拿起酒杯,喝了一口。
就在这时候,吵杂的人群静了静。
陆铮有些好奇,抬起头,却再也磨不开眼睛了。一身苗族特有的、绣满了花鸟的百褶裙,头上戴的是一个扇形的银质发饰,对着他发出灿烂的微笑。
之前晴雨脸上被污泥给沾满了,所以他并没有特别的感觉。
但是,现在焕然一新的晴雨,却让他有些不敢置信。
如鹅暖蛋般的脸庞,肤质细腻白皙,两条如新月般的弯眉下,一双大大的眼睛,璀璨如星辰,明亮非常。
身上的衣服是短袖的,两条洁白的玉臂上,手腕处带着白银打造的手环,双掌握在一起,放在身前,慢慢的向这边走来。
走动间,头上的发饰,身上的配饰,撞击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清脆响声。
她来到陆铮的面前,旁边的苗女倒了杯酒,晴雨端过,对着陆铮,说道:“陆大哥,我敬你!”
虽然陆铮明白眼前的美女就是晴雨。但是,她之前那个脏兮兮,被他从地下室中救出来的模样,和现在的样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他精神有些恍惚,有些不敢置信。
听到对方的话,这才反应过来。
举起酒杯,晴雨微微一笑,将杯中的酒喝完了。
陆铮也连忙跟着将酒喝了。
这时候,他还是有些不敢置信,直直的看着晴雨。即便是以苗族姑娘的性子,被他的目光看着,晴雨依旧有些羞涩。低下了头,细声问道:“陆大哥,你干嘛这样看着我啊?”
闻言,陆铮尴尬的笑了笑,挪开了目光。
气氛好像就这样僵住了。陆铮承认,他刚才的目光,的确有一点太过炙热了,现在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话了。
而晴雨,被陆铮的目光看的心头羞涩,也没有再说话。
良久之后,两人喝了两杯酒后,气氛才消融些许。
渐渐的,开始有说有笑。
当然,陆铮也像晴雨表达了自己的意愿,想要去后山看看。对此,晴雨自然是没有意见,满口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