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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托付

作者:哥是出来打酱油的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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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祐二年正月十六,官历上元节的第二日,又有一队官船抵达了琼州港,这一回迎接的人群少了许多,可是规格却达到了最高,百姓们发现,被称为‘广西之天’的本地主人路臣,携同昨日刚刚下船的女主人,亲自等候在码头上。

    从官船上下来的是一个身高六尺的彪形大汉,一身武弁服,脚下的革靴踩得木制的栈桥“咔咔”作响,他大步流星地走上码头,来到刘禹的身前,两个人对视了一会儿,便紧紧拥在了一块儿。

    “大哥儿。”

    “子青!”

    金明不防他会如此,有些不习惯地缓缓伸手拍拍他的后背,扶着双肩仔细打量了一下对方:“你瘦了。”

    两人分别的时间比璟娘还要长些,早在刘禹出使北地之前,金明就已经赶赴福建,如今过去了已经快半年,刘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瘦了,但是金明依然同他心目中的那个钢铁男儿一样,高大得像是一堵墙,给人无比坚实的感觉。

    “弟妹。”放开他,金明拱手朝后面的人施了一礼。

    “叔叔。”换了一身常服,没有再戴帷帽的璟娘盈盈一福,

    对于自家婆娘,金明没有再说什么话,只是拿眼神向她示意了一下,同样一身琚裙的金涂氏,早已习惯了这种聚少离多的日子,自从看到他身影的那一刻,眼里的就饱含了深情,舍不得移动半分。

    “属下杨飞,参见抚帅。”

    看到来人,刘禹才明白为什么金明会是从海上来,他抬手让了让:“都来了?”

    “回抚帅的话,属下亲族尽在这里。”

    杨飞朝身后一指,一群仆役正在扶持着几个老人,看样子像是杨家长辈,他点点头:“好生安置,有什么需要去寻杨先生,晚一些本官再同你述话。”

    除了叙浦杨氏,后面还有许多海船,刘禹知道那是从泉州过来的,上面载的同样是百姓,他们要比荆湖和广西本地的人更早流向琼州,身份上更是矮了一截,因为这些人,目前都还算是罪属。

    他此行专为金明而来,与杨家的长辈们打了个招呼,抚慰了一番,便带着金明离开了码头,具体的事情当然有别人去做,两人带着几个亲兵,沿着马路慢慢前行,金明对于脚下的这条路,没有太大的兴趣,看到远处的楼群,也只是诧异了一会儿,倒是路旁的那些柱子,让他好奇地张望了一眼。

    “泉州出降了,蒲氏、夏景等首恶被槛送京师,城中的人待罪候审,普通的百姓流放琼州,人数大约还有十多万,某看了一下,以商户居多,也有不少的船户,这些人你可用得着?”

    这个结果在刘禹的意料之中,他这里做的是五百万人的安置计划,多出个十多万打什么紧,至于用处,这些人大多数都与海商息息相关,他肯定是用得着,而且由于身份上的限制,要比普通的百姓更为听话,可是说是求之不得。

    刘禹点点头,拿出一包烟,自己抽出一根,然后将整包都塞给了他,金明微微一怔:“有许久没有吃过了,倒是想得紧。”

    “你自己呢?”

    金明就着他的手点燃嘴里的烟,深深吸了一口,也不说话,从怀里摸出一份文书,递给了他。

    这是一份制书,略过那些华丽难懂的词藻,刘禹直接看到了最后,朝廷对于他的安排也算是煞费苦心了,肯定了他之前在泉州战事中的作为,之字未提那些拖延的手段,还另行加赏。

    “检校太保、武胜军节度使、侍卫马军都指挥使、邓城县开国侯、食邑一千七百户、实封六百户。”

    建节封侯,看上去封赏不可谓不厚,一个武臣能做到这一步,可算是登封造极了,从品级上,依然高出他一头。不过他了解金明的为人,这些东西压根就没放在心上,难怪官船上都没有挂出新职衔,他的本职丝毫不动,反而卸去了一个最为重要的职事......总督广州府诸军事。

    也就是说,他依然和出京之前一样,顶着一个三衙主官的空架子,手底下只有从京师带来的一千多人马,好不容易聚集在福建的那十多万大军,已经同他没有关系了。

    “广州督府现任何人?”

    “福建路帅陈文龙权摄,只怕他顶不了几天。”金明摇摇头,一脸的惆怅。

    “我等只能尽人事,听天命而已。”刘禹安慰了一句,这话连他自己都不怎么相信。

    朝廷现在急需军队,勤王的诏令连他这个偏远之地都收到了,又怎么会放过福建的这十万大军,陈文龙是个忠臣,这份‘忠’会让他身不由已,明知道前路不测,依然会义无返顾地踏进去,这样的事情刘禹管不到,眼下他能把握的,就是这个岛上的数百万民众,他们的命运已经与自己紧紧联在了一块儿,出不得一点差池,否则就会成为史上最大的害民之举。

    做为一个武人,对于民事上的事金明是不会置喙的,他的目光在路边的那些军士身上停留了很长时间,久在京师御营之中,大宋有哪些装备自是心知肚明,而这些军士身上所穿着的,样子虽然大致上差不离,可是一看就能看出,本质上截然不同。

    “把你的枪与某看看。”被他问到的军士有些不知所措,直到刘禹点点头,才双手端起长枪,交到了他的手中。

    金明掂量了一下重量,拿在手上挽了一个枪花,轻飘飘得如若无物,他放在眼前仔细端详了一下,从枪杆子一直看到枪头,然后还给了那个军士。

    “可有不妥么?”对于他的见解,刘禹向来是看重的。

    “轻了些,做个投枪还凑合。”金明指指军士身上的装束:“这样的盔甲,人人都有么?不知所费几何。”

    “嗯,这是标准配置,全套下来大约重逾二十斤,包括一领雨衣、一床铺盖,都是便宜货。”

    “这么轻省?难怪。”他被刘禹的话惊到了。

    要知道,传说中大宋禁军的全付装备,重逾五十斤,远远超过了后世美军的标准,那还是不包括蓑衣、铺盖、行军帐的结果,光是一柄大枪所重就达十多斤,用处是为了对付骑军,可是刘禹从后世批发来的这种红缨枪,用复合材料做的杆子,连三斤都不到,金明所指的轻就在于此。

    不过他并不打算同对方讨论关于冷兵器的改良问题,而是问到了别处:“你久在京师,可曾见过一种名为‘突火枪’的事物?”

    “你说的可是‘竹火枪’?”金明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答复。

    这是一个火器开始出现端倪的年代,从震天雷、火蒺藜这类的守具,到突火枪、火油箱这类的跨时代产物,都已经出现了兵书上,科技创新至少在有宋一代,被提升到了一个很高的层次上,因为失去了产马之地,宋人不得不在别的地方加以补强,有时候,刘禹对于祖先们的思维,佩服得无以复加,这不是后世的山寨,可能就连发明者自己都不知道,他们开创了一个多么伟大的时代。

    “正是,以竹为筒,以火药为引,将铁弹推出,可达数十步远。”

    叶应及管着军器监,里面不光有着细致入微的图纸,还有制造出来的实物,这个名为‘突火枪’的东西,在原理上已经与火绳枪相去不远,除了没有卷铁为筒,所射的不是铅丸之外。

    “雨天无用,极易炸开,射程也不及劲弩。”金明一口就说出了其最大的缺陷。

    刘禹微笑着摇摇头,他当然不是打算去制造这类初代产品,任何军事上的发明,实用都是唯一的标准,否则任何的缺陷都会被敌人加以利用,成为致败之因。

    “竹木筒不耐用,炸膛也是必然的,若是铁筒呢?雨天也不难解,后膛密封即可。”

    “若是真能如此,倒不失为一利器?”金明显然明白这种改良的好处,不过还是没有露出多少惊异之色,发射周期和射程同样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在战场上,

    “噢,何解?”刘禹起了考较的心思。

    “此物不同于弓弩,非臂力过人者不能用,训练得宜,虽女子亦可运转自如,此其一,再者,铁弹粒小,一人可携数百颗而不坠,不像弓矢,制造不易,所费工时极多,还得是老匠人,如此一比,高下自然立判。”金明侃侃而谈,像他这种拥有丰富战场经验的老卒,所说的无一不是中肯之谈。

    “全中!”刘禹兴奋地打了一个响指,有了这种觉悟就行,他倒不是马上就准备去运一批AK来,那样的风险太大了,但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可想。

    之所以会同金明说这些,是因为兹事体大,只有完全信得过的人,才能托以心腹,武器可以伤人,同样也能伤已,像马暨、姜才之类史上留名的忠臣,忠得可不是他这个抚帅。

    也只有眼前这一个,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放着从二品节帅不做,跑到这里来,本身就说明了一种态度,要知道刘禹可从来没有要求过他这么做。

    “雉姐儿在山东,已经带着人起事,目前一切顺利,他们差不多席卷了整个京东路,与李相的大军连成了一片。”

    金明的神色虽然看着很平静,视线却无意中转向了北方,嘴里喃喃地说道:“她长大了,心也大了,某是管不到,你多费心吧。”

    短短的一句话让刘禹倍感尴尬,都不知道如何回答,只觉得怎么说都是错,两人沉默了一会儿,金明将吸完的烟头扔在地上,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一般,眼神重新变得坚定。

    “京师某不打算回了,你这里有什么可做的,只管吩咐便是。”

    刘禹终于等到了话头,却没有想像中的兴奋,他的确需要对方的襄助,才能将军事这一块儿交出去,不久的将来,这里的军队将会扩充到一个令人咋舌的地步,这么强大的一股力量,放到谁的手里都不放心,也唯有他是合适的人选。

    “怎么,你还担心某会不听节制么?抚帅。”没想到,他的沉默被金明看在眼里,少有地开了一个玩笑,顿时让他心里的阴霾一扫而空。

    “那就委屈你了,先做一个军都指挥使,节帅可愿?”刘禹毫不客气地反击回去,两人相视一眼,都是哈哈大笑。

    接下来,刘禹将这个新军的大致情况向他介绍了一番,成军之时的五万多人,经历了邕州一战,余下来的还不到三万,因为一直在迁移百姓,没有进行正式的扩充,不过招募的工人却始终没有停下来过,毕竟过海的百姓都需要一份生计,从军就是其中的一个选择,他尽力提高军人的待遇,就是为了吸引百姓从军,有了金明的帮助,这个过程会轻省许多,毕竟后者才是专业的。

    “......你带来的人,全数补入军中,你看着提拔,这支军中有宋人,也有夷人、峒人、还有汉军降卒,希望你能做到一事同仁,这话某只会说这一遍,今后就是你的首尾。”

    金明不以为意地摇摇头:“福建军中倒有四成是畲人,这个道理某知道,只是这虎贲么?”他望着那杆大旗上的军额,露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

    新军新战术,以后会一点点地改变,有了金明的严格训练,刘禹并不担心这支军队的素质,眼见一件大事落了地,他心里轻松了不少,要在这个充满了文盲的时代,复制一个二十一世纪标准的城镇,他将会忙得不可开交,这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事情谈完,就该为对方接风洗尘了,一顿家宴是少不了的,就在他们打算回城的时候,杨行潜突然骑着马儿寻了过来,看着后者脸上焦急的神色,刘禹的心不争气跳了几下,果然好事是不过夜的。

    “抚帅、节帅。”杨行潜落鞍下马,冲他们拱拱手。

    “出了什么事?”

    “京东急报,刚刚接到的。”

    他的让两人都是一惊,事关亲人的安危,金明也难以淡定,刘禹更是等不了,直接从他手上拿过纸卷,一字一句地读完,心里顿时五味杂陈。

    “什么!宁哥儿出事了。”金明见他不说话,只当不好,赶紧抢来一看,出事的虽然不是雉奴,可是那一个同样算是他的家人,如何不大惊失色。

    海上的凶险之处,他多多少少也能体会得到,当初姜宁做出这个决定,就同他请示过,纵然满心不愿,奈何不过本人的坚持,就连雉奴也是默认了的,眼下出了这种事,两人都是相顾无言,因为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去向姜才说才好。

    “姜招抚,只怕已经知晓了。”杨行潜在一旁轻声说道,刘禹恍然大悟,姜才带着骑军顶在邕州一线,距离比他们要近得多,这种消息是一站一站传递过来的,根本就逃不过他那一关。

    郁江边上的一处平地,搭建着一些营帐,每个营帐外都系着军马,一些骑军在周围巡梭着,没有寻常的木栏、哨楼之类的设施,看上去就像一个临时营地。

    在一个看似普通营帐里,姜才盘腿坐在地上,他的面前放着一个几案,对面坐着施忠,为他们把酒的,是一个穿着峒人服饰的女子,身材苗条、面目娇好。

    “施彪子,你还记得那一日么,我等前出至郢州边界,同元人的巡骑遭遇,他带的人最先接敌,一个人回营来禀报。”姜才面色平静地述说着,手里的盅子连波纹都不曾泛起一个。

    “哪会记不得,宁哥儿害怕敌情不明之下贸然出军会有不测,才会亲自回来告知,可是你以为他是籍故逃脱,不由分说就要行了军法,要不是一帮老弟兄拉着,差一点就酿成了祸事。”施忠的脸上有些红,舌头都大了不少。

    “是啊,若不是你们拖着,某怕是会亲自出手,一刀斩了这个逆子。”姜才的嘴角露出苦笑:“一直以来,某最害怕的就是他犯下军纪,丢了这群老弟兄的脸。”

    “如今,他们都不在了,这个臭小子,总算不用再听某的车辘轳话,下辈子投胎,托生到一个好人家吧。”

    他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盅子缓缓倾倒,一股淡黄色的液体流到几上,又淌到了地上,见他的盅子空了,韦凤玲想要上前为他斟满,姜才摆摆手制止了他的动作。

    “营中不许饮酒,某身为主将,不能破了例,否则有何颜面......”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的话没有再说下去。

    “消息上只说船翻了,并未说人亡,或许......”施忠想要宽慰几句,显然没有什么说服力。

    在那等情况下,纵然人还活着,也多半成了鞑子的俘虏,那样还不如死了的好,姜才恍若不觉得撑着几案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土,拿起搁在一边的头盔。

    “某去巡边,你们慢慢喝。”

    走出营帐,他仰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隐去眼角的泪光,低下头戴好头盔,将颌下的丝绦一丝不苟地系上,面容又恢复了平日里沉稳肃穆。

    “宁哥儿怎会......他才十八岁啊。”

    “当兵的不都这样,谁也不知道哪一天,老天就会收了去。”施忠黯然说道。

    韦凤玲坐到他的身边,默默地无语地看着这个一脸哀伤的男子,将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施忠端起盅子一饮而尽,转身抱起身边的女子,带着一丝粗鲁,俯身吻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