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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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刘禹之所以将目标定在徐州,不光因为这里是唆都所的物资转运枢钮,最重要的是这里离着京东不过一步之遥,在大宋原本的区划中,徐州本就在京东西路的辖下,自留城镇沿南清河北上,便是元人所设的济宁府,可以说中书省的大门,已经敞开了。
当然,对于李庭芝和张世杰而言,进军山东直捣大都,依然是无法想像的事,能够拿下汴梁恢复中原故地,已经是最大的极限了,原因很简单,后勤是主要的因素,其次就是人心,这一路进军虽然非常顺利,但那是由于河南本就空虚无比,要说百姓特别是乡绅们会心向大宋?只怕连他们自己都不会信。
远的不说,端平元年的那次行动,宋人甚至收复了包括汴梁在内的三京,可最终的结果不仅没有守住一寸土地,反而将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近十万精锐,尽数丧失在了早已荒芜的中原大地上,如果不是当时还有孟珙、余阶这样的宿将,四十年前大宋可能就已经不存在了。
可那里毕竟是国都,在经过了四十多年的休养生息之后,河南再度成为元人最为重要的粮食产区,否则根本就支撑不起如此大的一场战事,之后应该怎么做,刘禹不是神仙,哪里能料到那么远,他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帮助李张二人巩固徐州一线,那就是在京东掀起一场风暴。
他相信,京东,这片比邻元人统治核心的广大地区,有如一只庞大巨兽的柔软腹部,无论是何种程度的打击,都将让它痛入骨髓。
在中统年间的李璮之乱发生后,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于这块变乱反复之地的统治,除了将原山东各路进一步细分之外,元人还在其之上专设了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经过十余年的高压统治,至少从表面上,抑制住了辖境内盗匪丛生的混乱局面,饶是如此,由于这里有着诸多的变乱因子,即使是举倾国之兵南下,元人也不敢丝毫放松对于这里的警惕,无论是益都、济南都有着为数不少于万人的驻军,而且全都不是本地人。
八百里沂蒙山,差不多就是中书省和河南省的分界线,这里山高林密,在后世是有名的革命老区,素有三十六峰、七十二崮之称,其中最为出名的,莫过于解放战争中国民党整编第七十四师的覆灭之地......孟良崮。
七百多年前,这里同样是绿林好汉的聚集地,各路响马、盗匪、山贼数不胜数,无论这片土地上的主人从宋变成金再到元,都拿他们没有多少办法,而到了乱世,就更是如此了。
抱犊崮位于蒙山深处,如果没有熟识的山里人引路,想要找到都十分不容易,可是在德祐二年正月的某一天,原本寂静的山林突然间热闹了起来,一波又一波的人流不断地从山外被接进来,挤满了山腰间一个不大的寨子。
寨门口,几个搭着布袄,身披夹衣,头上裹着包布的汉子,沿着弯弯曲曲的石阶小路,转了几圈之后,前面豁然开朗,一道严密无比的寨门突现眼前,此时寨门大开,门口站着几个人,为首的看上去颇有年纪,不过身子骨依然硬朗,寒冷时分,居然只穿了件单衣。
“郑老爷子,怎得你老在此亲迎,某等哪里当得起。”几个汉子赶紧快步上前,争相同他见礼。
“当家的说笑了,远来是客,能来就是卖老夫一个面子,多走几步路,有什么打紧的,快里面请。”
郑德衍抱拳回了个礼,一伸手将来人朝里边让,进去不远就能听到很大的喧闹声,在一个天然石洞隔成的大厅中,无数这种打扮的汉子正在推杯换盏,酒令、大笑、甚至是谩骂之声不绝于耳。
只是让人奇怪的是,位于大厅正当中的一张虎皮坐椅,却是空着,这些外表粗豪的汉子们,虽然表面上言笑不忌,实则都在暗暗打听,通过各种方式交换消息,毕竟这种类型的聚会,绝不是为了吃喝来的。
“郑老头消声隐迹多年,某还当他已经死了,怎的突然来这么一出?”
“可不是,如今元人当道,各路关卡守得铁桶一般,眼看着山里头都要断粮了,这里倒是有酒有肉,好不快活。”
“李麻子你就知道吃,啥时候脑袋掉了都不知道。”
“那你知道个俅?”
“听说了吗,最近山东境内许多粮队被劫,元人正四处搜寻,你们说是不是......”说话的人神神秘秘,拿着手里的粗陶大碗,里面的酒液透着混浊,闻着就是一股子粮食的味道。
“你是说,这些勾当都是郑老头的首尾?”
“俺可没这么说,管他是谁,敢在元人头上动土,老子就一个字......服。”
“话倒是没错,可为什么帖子上写得是‘红娘子’呢?这又是啥来路。”没有人回答他,因为大厅里的过道上,方才进寨的几个汉子,正在郑德衍的带领下,穿堂而过,立时又引起了一股喧哗。
“俺的娘唉,那不是琅玡山的陈二杆子?他居然亲自来了。”有认识的人一口就叫出了对方的来路,为首的汉子也不矫情,一边走一边同认识的人打着招呼,找了个空位坐下,然后又是一通你来我往。
......
这样的场景直到持续到一队身穿裘衣,头戴毡帽的男子步入大厅,他们旁若无人地径直来到大厅里最为靠前的一张空桌子上,几个人脱下帽子,顿时露出了本来面目,这里头竟然没有一个束发的。
胡人!这些人的到来让大厅上出现了短暂的安静,虽然大伙都是混道上的,可是多少都有些朴素的民族主义思想,他们之所以啸聚山林,并不是活不下去了,多数还是由于官府包括了蒙古人的欺压,眼见着来了一帮异族人,顿时就有些冷场了。
不过负责接待和主持的郑德衍似乎并不在意,仍是一脸笑意地迎接着赶来的好汉们,直到大厅里坐无虚席,众人也喝过了好几轮,才命人点起了松油火把,大伙这才发现,外面的天色都已经暗了下来。
“郑老爷子,把大伙们叫来,是个什么章程啊,若只是吃吃喝喝,我等在此就讨个便宜,多饶上几日,如何?”
“贵客临门,老夫求之不得,不过你这肚皮,小寨只怕容不下,李大当家稍安勿燥,有什么章程,须得我家主人到场方能说,老夫一个大半截身入了土的人,如何能越殂代疱?”
这句话,顿时在大厅里又掀起了一阵议论,绿林里谁不知道这位老爷子当年起兵的经历,他的老主人还曾经是这片土地上说一不二的人物,可惜为元人所忌,死于十多年前的一场祸事,如今都过了这么久,哪里又来了一个主人?
不过见他一付笑而不语的表情,倒是没有人再追问下去,无论之后会发生什么,都没有眼下有酒喝有肉吃来得重要,不过这一回,所有人都有了心事,无不是放低了声音,再没有了之前的喧闹。
“大当家回寨喽!”好在没有让他们等太久,随着一声声洪亮的嗓音,从山脚下次第响起,众人都知道这是正主儿到了。
片刻之后,一团红影夹着冷风卷入了大厅,来人的步子极快,等到厅上的群豪放下碗,想要一看究竟时,人已经到了虎座下,从背影看身材不算高,在这些北方汉子当中甚至称得上有些矮,他将一个布包裹扔给了郑德衍,手上忽的一扬,身形随着背后的披风转了半个圈,整个人的正面才出现在众人的眼中。
这一瞧,顿时让所有人都看直了眼,只见来人身着一袭红袄,明光锃亮的山文铠被一条皮带收紧,束出一个纤细的腰形,猩红色的披风交于胸前系成英雄结,一头乌黑的头发扎成了髻子,清丽绝伦的精致面容散发着不属于凡世的光芒,娇俏的嘴角轻轻扬起,泛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让这些汉子们个个心跳不已。
而那对顾盼生辉的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一般,在大厅上众人的身上扫过,甚至无人敢与之对视,等到一个悦耳动听的声音响起来时,众人这才醒觉,来人居然是个女子。
“诸位英雄能拨冗而至,在下不胜荣幸,在此与大伙见个礼,某姓金,人送名号‘红娘子’的便是。”
明明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偏做一身戎装打扮,这种例子并非没有过,十多年前的红袄军大起之时,就有一位这样的巾帼,而在座的这些绿林,其中就不乏当年参与其事之人,只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今日又能得见一位,大厅上人人都为她的风采震得哑口无言,一时间无人答话。
“让诸位久候,都是某之过,按规矩,当自罚一杯。”
说罢,从一个手下端来的盘子里拿出一个粗陶大碗,就这么‘咕咕噜噜’地仰头倒下去,不到片刻功夫,满满的一碗就被她喝得滴酒不剩。
雉奴毫不在意地将空碗放到盘子上,二话不说又拿起一碗:“这一碗,某敬诸位英雄,不畏艰险,与鞑子周旋了这许久。”
第二碗酒,依然是一滴不剩地倒入了嘴中,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她又拿起了第三碗:“这第三碗,是多谢诸位顶风冒雪,赴今日之会。”
三碗入喉,她将碗倒置于手,展示给众人,脸上的红晕,让她整个人如同一束跳动的火焰,这份豪气顿时折服了所有人的心,就连一旁郑老爷子,也频频颌首。
“好!”也不知道是哪个先反应过来,带头喝了一声采,众人这才如梦初醒,纷纷群起鼓噪。
要知道,这种粮食酿出来的酒,绝非寻常果酒可言,就是一个男子连干三碗也是很不容易的,更何况是如此俏丽的小娘子,绿林中人最吃的就是这一套,在他们心目中,大概也只有眼前这个火焰一般明艳动人的身影,才当得起‘红娘子’这个称号。
“诸位心里一定在想,这一趟所为何来?不瞒大伙,在下之所以迟来,实是因为一桩买卖。”
雉奴的话一下子将众人的胃口吊了起来,对于他们这些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盗匪来说,所谓的‘买卖’指的是什么,当然心知肚明。
“什么样的买卖,当家可否说个明白。”酒肉再好,也比不过实实在在的生意,在元人的高压之下,他们当中许多人已经很久没有开过张了,否则一张帖子,又怎么会招得来。
“大买卖。”雉奴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将脑子里的那股子眩晕感压了下去:“前些日子,元人在山东诸路到处征夫、征粮,大伙都知道吧,这些人和粮送往哪里,大伙也清楚吧。”
“听当家的意思,那些粮食被劫,都是你们做的?”粮食是什么?那是比金银还要稳当的硬通货,元人所征的可是军粮,数目自是小不了,这样的买卖用‘大’来形容,都嫌轻了,根本就是虎口夺食。
“这个么,诸位喝的这酒里头,就有它们的一份子。”
见她毫不停顿地坦然承认,众人顿时明白了,可明白归明白,元人丢了这么大一宗粮食,又怎么可能无动于衷,接下来只怕就是大军入山了,在这种情形,公然招集他们前来,为的是什么还用得着说嘛。
“怕了?”雉奴当然知道他们的心里在想什么,目光里的那种轻视丝毫不加掩饰。
“当家的叫我等前来,倒底是个什么章程,不妨直言吧。”
“我说过了,一桩大买卖,可不是指的这些粮食。”她旁若无人地顺着过道慢慢向前走:“元人在山东有多少兵马,诸位心里都有数,若是真的有一天打来了,就算咱们合兵一块儿,也是不成的。”
“不过如今,他们只怕是自顾不暇,却是我等的好机会,就要看诸位英雄,是不是有胆子做一做这笔买卖了。”
“此话怎讲?”
“元人的大军几个月前就已经南下,如今全都陷于大宋的境内,因此他们才会在山东各处征发粮食,可如今粮食丢了,前方的大军还有力气打仗么?”
元人征讨宋人,在厅上这些人心目中,是与他们无关的一件事,不过既然被她说起了,肯定会有一番道理,众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身影慢慢移动着,从厅前到洞口,又转身折返回来。
“就在一个月前,元人在淮水边上吃了一个大败仗,连他们的统帅都被捉了,宋人趁势进军,势如破竹,前天得到的消息,他们已经攻占了徐州,你们说,这是不是一个好机会?”
“真的?”这个消息让一干人等面面相觑,印象中那是一个屡战屡败的国家,只怕就连他们这些乌合之众都打不过,一时间,哪里肯信。
“真不真的,我说了不算,徐州远了些,海州就在左近,诸位若是有暇,不妨自己派人去看看,那里也已经望风而降了。”
这一下,众人倒是信了几成,因为的确如雉奴所说,海州离着他们所在的沂州,不过一日的路程,如果那里都已经成为了宋地,至少这个胜利的成色,就无须怀疑了。
“但不知当家的打算怎么做?”一个汉子朝他拱拱手。
“是咱们应该怎么做。”雉奴纠正了他的说法:“元人现在还不知道消息,依我的意思,诸位回去之后,大可联络四下,伺机而动,咱们总不能当一辈子山贼,只要能瞅准机会,拿下一两个州县,自立也好,归顺也罢,都是一件莫大的功劳,这样的买卖,是不是更有意思?”
厅上再一次出现了沉默,要说没有一点想法是不可能的,毕竟打家劫舍来得再好,也不如一座城池的收益大,可是一想到元人势力,这些习惯了躲躲藏藏的山贼,心里就会打鼓,他们倒底不是经制之师,真得亮出了杆子,万一无人响应,岂不是送食入虎口。
“今日之会,就是想让大伙立下盟誓,约定一个举义的日子,如有违誓,群雄毕讨,天地不容,相信诸位都是豪杰,不会甘于在鞑子的眼皮子底下,俯首为奴吧。”
这些人来自于各处,几乎遍布山东全路,在刘禹的计划里,并不指望他们能打出多大的战果,只要能搅得地方不宁、元人疲于奔命就足够了,他们最大的本事,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能存活下来的,无一不是精于此道,否则雉奴何必花这么多口舌,这原本是她最不擅长的。
雉奴的分析有理有据,如果一切都如她所说,这还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元人在山东的驻军,主要都集中在益都、济南等地,大部分地方实际上很空虚,这一点,做为地头蛇的他们,自然是心知肚明,如果真的能够一同举事,就凭那几万人马,都不一定应付得过来。
为了解除他们的犹豫,雉奴又给他们加上了一道保险:“既然事情因我而起,便在此先领几处,益都、济南两城归我,诸位可有异议?”
“当家的仁义,我等岂有不愿的。”一看到唯一的硬骨头都没了,众人立刻蠢蠢欲动起来,有便宜不捡的,也不会去当山贼了。
“就依当家的所言,大伙立下盟誓,相约一同举兵。”
“他娘的,可算等到这一天了。”
......
郑老爷子看着那个俏然挺立的身影,心中感慨万千,原本他还打算万一说不通,自己能卖上一把老面子,如今看来,这个只有十五岁的女孩,成长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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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刘禹之所以将目标定在徐州,不光因为这里是唆都所的物资转运枢钮,最重要的是这里离着京东不过一步之遥,在大宋原本的区划中,徐州本就在京东西路的辖下,自留城镇沿南清河北上,便是元人所设的济宁府,可以说中书省的大门,已经敞开了。
当然,对于李庭芝和张世杰而言,进军山东直捣大都,依然是无法想像的事,能够拿下汴梁恢复中原故地,已经是最大的极限了,原因很简单,后勤是主要的因素,其次就是人心,这一路进军虽然非常顺利,但那是由于河南本就空虚无比,要说百姓特别是乡绅们会心向大宋?只怕连他们自己都不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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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那里毕竟是国都,在经过了四十多年的休养生息之后,河南再度成为元人最为重要的粮食产区,否则根本就支撑不起如此大的一场战事,之后应该怎么做,刘禹不是神仙,哪里能料到那么远,他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帮助李张二人巩固徐州一线,那就是在京东掀起一场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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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多年前,这里同样是绿林好汉的聚集地,各路响马、盗匪、山贼数不胜数,无论这片土地上的主人从宋变成金再到元,都拿他们没有多少办法,而到了乱世,就更是如此了。
抱犊崮位于蒙山深处,如果没有熟识的山里人引路,想要找到都十分不容易,可是在德祐二年正月的某一天,原本寂静的山林突然间热闹了起来,一波又一波的人流不断地从山外被接进来,挤满了山腰间一个不大的寨子。
寨门口,几个搭着布袄,身披夹衣,头上裹着包布的汉子,沿着弯弯曲曲的石阶小路,转了几圈之后,前面豁然开朗,一道严密无比的寨门突现眼前,此时寨门大开,门口站着几个人,为首的看上去颇有年纪,不过身子骨依然硬朗,寒冷时分,居然只穿了件单衣。
“郑老爷子,怎得你老在此亲迎,某等哪里当得起。”几个汉子赶紧快步上前,争相同他见礼。
“当家的说笑了,远来是客,能来就是卖老夫一个面子,多走几步路,有什么打紧的,快里面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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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如今元人当道,各路关卡守得铁桶一般,眼看着山里头都要断粮了,这里倒是有酒有肉,好不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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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这些勾当都是郑老头的首尾?”
“俺可没这么说,管他是谁,敢在元人头上动土,老子就一个字......服。”
“话倒是没错,可为什么帖子上写得是‘红娘子’呢?这又是啥来路。”没有人回答他,因为大厅里的过道上,方才进寨的几个汉子,正在郑德衍的带领下,穿堂而过,立时又引起了一股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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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场景直到持续到一队身穿裘衣,头戴毡帽的男子步入大厅,他们旁若无人地径直来到大厅里最为靠前的一张空桌子上,几个人脱下帽子,顿时露出了本来面目,这里头竟然没有一个束发的。
胡人!这些人的到来让大厅上出现了短暂的安静,虽然大伙都是混道上的,可是多少都有些朴素的民族主义思想,他们之所以啸聚山林,并不是活不下去了,多数还是由于官府包括了蒙古人的欺压,眼见着来了一帮异族人,顿时就有些冷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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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爷子,把大伙们叫来,是个什么章程啊,若只是吃吃喝喝,我等在此就讨个便宜,多饶上几日,如何?”
“贵客临门,老夫求之不得,不过你这肚皮,小寨只怕容不下,李大当家稍安勿燥,有什么章程,须得我家主人到场方能说,老夫一个大半截身入了土的人,如何能越殂代疱?”
这句话,顿时在大厅里又掀起了一阵议论,绿林里谁不知道这位老爷子当年起兵的经历,他的老主人还曾经是这片土地上说一不二的人物,可惜为元人所忌,死于十多年前的一场祸事,如今都过了这么久,哪里又来了一个主人?
不过见他一付笑而不语的表情,倒是没有人再追问下去,无论之后会发生什么,都没有眼下有酒喝有肉吃来得重要,不过这一回,所有人都有了心事,无不是放低了声音,再没有了之前的喧闹。
“大当家回寨喽!”好在没有让他们等太久,随着一声声洪亮的嗓音,从山脚下次第响起,众人都知道这是正主儿到了。
片刻之后,一团红影夹着冷风卷入了大厅,来人的步子极快,等到厅上的群豪放下碗,想要一看究竟时,人已经到了虎座下,从背影看身材不算高,在这些北方汉子当中甚至称得上有些矮,他将一个布包裹扔给了郑德衍,手上忽的一扬,身形随着背后的披风转了半个圈,整个人的正面才出现在众人的眼中。
这一瞧,顿时让所有人都看直了眼,只见来人身着一袭红袄,明光锃亮的山文铠被一条皮带收紧,束出一个纤细的腰形,猩红色的披风交于胸前系成英雄结,一头乌黑的头发扎成了髻子,清丽绝伦的精致面容散发着不属于凡世的光芒,娇俏的嘴角轻轻扬起,泛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让这些汉子们个个心跳不已。
而那对顾盼生辉的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一般,在大厅上众人的身上扫过,甚至无人敢与之对视,等到一个悦耳动听的声音响起来时,众人这才醒觉,来人居然是个女子。
“诸位英雄能拨冗而至,在下不胜荣幸,在此与大伙见个礼,某姓金,人送名号‘红娘子’的便是。”
明明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偏做一身戎装打扮,这种例子并非没有过,十多年前的红袄军大起之时,就有一位这样的巾帼,而在座的这些绿林,其中就不乏当年参与其事之人,只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今日又能得见一位,大厅上人人都为她的风采震得哑口无言,一时间无人答话。
“让诸位久候,都是某之过,按规矩,当自罚一杯。”
说罢,从一个手下端来的盘子里拿出一个粗陶大碗,就这么‘咕咕噜噜’地仰头倒下去,不到片刻功夫,满满的一碗就被她喝得滴酒不剩。
雉奴毫不在意地将空碗放到盘子上,二话不说又拿起一碗:“这一碗,某敬诸位英雄,不畏艰险,与鞑子周旋了这许久。”
第二碗酒,依然是一滴不剩地倒入了嘴中,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她又拿起了第三碗:“这第三碗,是多谢诸位顶风冒雪,赴今日之会。”
三碗入喉,她将碗倒置于手,展示给众人,脸上的红晕,让她整个人如同一束跳动的火焰,这份豪气顿时折服了所有人的心,就连一旁郑老爷子,也频频颌首。
“好!”也不知道是哪个先反应过来,带头喝了一声采,众人这才如梦初醒,纷纷群起鼓噪。
要知道,这种粮食酿出来的酒,绝非寻常果酒可言,就是一个男子连干三碗也是很不容易的,更何况是如此俏丽的小娘子,绿林中人最吃的就是这一套,在他们心目中,大概也只有眼前这个火焰一般明艳动人的身影,才当得起‘红娘子’这个称号。
“诸位心里一定在想,这一趟所为何来?不瞒大伙,在下之所以迟来,实是因为一桩买卖。”
雉奴的话一下子将众人的胃口吊了起来,对于他们这些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盗匪来说,所谓的‘买卖’指的是什么,当然心知肚明。
“什么样的买卖,当家可否说个明白。”酒肉再好,也比不过实实在在的生意,在元人的高压之下,他们当中许多人已经很久没有开过张了,否则一张帖子,又怎么会招得来。
“大买卖。”雉奴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将脑子里的那股子眩晕感压了下去:“前些日子,元人在山东诸路到处征夫、征粮,大伙都知道吧,这些人和粮送往哪里,大伙也清楚吧。”
“听当家的意思,那些粮食被劫,都是你们做的?”粮食是什么?那是比金银还要稳当的硬通货,元人所征的可是军粮,数目自是小不了,这样的买卖用‘大’来形容,都嫌轻了,根本就是虎口夺食。
“这个么,诸位喝的这酒里头,就有它们的一份子。”
见她毫不停顿地坦然承认,众人顿时明白了,可明白归明白,元人丢了这么大一宗粮食,又怎么可能无动于衷,接下来只怕就是大军入山了,在这种情形,公然招集他们前来,为的是什么还用得着说嘛。
“怕了?”雉奴当然知道他们的心里在想什么,目光里的那种轻视丝毫不加掩饰。
“当家的叫我等前来,倒底是个什么章程,不妨直言吧。”
“我说过了,一桩大买卖,可不是指的这些粮食。”她旁若无人地顺着过道慢慢向前走:“元人在山东有多少兵马,诸位心里都有数,若是真的有一天打来了,就算咱们合兵一块儿,也是不成的。”
“不过如今,他们只怕是自顾不暇,却是我等的好机会,就要看诸位英雄,是不是有胆子做一做这笔买卖了。”
“此话怎讲?”
“元人的大军几个月前就已经南下,如今全都陷于大宋的境内,因此他们才会在山东各处征发粮食,可如今粮食丢了,前方的大军还有力气打仗么?”
元人征讨宋人,在厅上这些人心目中,是与他们无关的一件事,不过既然被她说起了,肯定会有一番道理,众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身影慢慢移动着,从厅前到洞口,又转身折返回来。
“就在一个月前,元人在淮水边上吃了一个大败仗,连他们的统帅都被捉了,宋人趁势进军,势如破竹,前天得到的消息,他们已经攻占了徐州,你们说,这是不是一个好机会?”
“真的?”这个消息让一干人等面面相觑,印象中那是一个屡战屡败的国家,只怕就连他们这些乌合之众都打不过,一时间,哪里肯信。
“真不真的,我说了不算,徐州远了些,海州就在左近,诸位若是有暇,不妨自己派人去看看,那里也已经望风而降了。”
这一下,众人倒是信了几成,因为的确如雉奴所说,海州离着他们所在的沂州,不过一日的路程,如果那里都已经成为了宋地,至少这个胜利的成色,就无须怀疑了。
“但不知当家的打算怎么做?”一个汉子朝他拱拱手。
“是咱们应该怎么做。”雉奴纠正了他的说法:“元人现在还不知道消息,依我的意思,诸位回去之后,大可联络四下,伺机而动,咱们总不能当一辈子山贼,只要能瞅准机会,拿下一两个州县,自立也好,归顺也罢,都是一件莫大的功劳,这样的买卖,是不是更有意思?”
厅上再一次出现了沉默,要说没有一点想法是不可能的,毕竟打家劫舍来得再好,也不如一座城池的收益大,可是一想到元人势力,这些习惯了躲躲藏藏的山贼,心里就会打鼓,他们倒底不是经制之师,真得亮出了杆子,万一无人响应,岂不是送食入虎口。
“今日之会,就是想让大伙立下盟誓,约定一个举义的日子,如有违誓,群雄毕讨,天地不容,相信诸位都是豪杰,不会甘于在鞑子的眼皮子底下,俯首为奴吧。”
这些人来自于各处,几乎遍布山东全路,在刘禹的计划里,并不指望他们能打出多大的战果,只要能搅得地方不宁、元人疲于奔命就足够了,他们最大的本事,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能存活下来的,无一不是精于此道,否则雉奴何必花这么多口舌,这原本是她最不擅长的。
雉奴的分析有理有据,如果一切都如她所说,这还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元人在山东的驻军,主要都集中在益都、济南等地,大部分地方实际上很空虚,这一点,做为地头蛇的他们,自然是心知肚明,如果真的能够一同举事,就凭那几万人马,都不一定应付得过来。
为了解除他们的犹豫,雉奴又给他们加上了一道保险:“既然事情因我而起,便在此先领几处,益都、济南两城归我,诸位可有异议?”
“当家的仁义,我等岂有不愿的。”一看到唯一的硬骨头都没了,众人立刻蠢蠢欲动起来,有便宜不捡的,也不会去当山贼了。
“就依当家的所言,大伙立下盟誓,相约一同举兵。”
“他娘的,可算等到这一天了。”
......
郑老爷子看着那个俏然挺立的身影,心中感慨万千,原本他还打算万一说不通,自己能卖上一把老面子,如今看来,这个只有十五岁的女孩,成长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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