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进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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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蒙古骑军快速返回,一路进至占城边境时,施忠带着他的人也完成了尾随和追踪,不过他们走的是山林和田梗,用的是脚踏车。
在琼州的那些日子,除了陪伴韦凤玲生产,就是学习新装备的使用,像这样轻便又快捷的好事物,自然逃不过他的眼,总重不过十来斤的全铝合金车架,打个结就能背在身上,遇到没有路的时候,咬咬牙就背过去了,而需要快速行进时,比用脚板走,速度哪怕快不了多少,也会轻省许多,很快所有人都喜欢上了它,对于一个探子来说,不必要的负重是能省则省的,因为谁也不知道会在没有支援的情况下呆多久,可没有人会舍弃它,哪怕当真扛不动了,也会寻个地方好生藏起来,等有了闲就找出来骑上,在弯弯同曲的密林里都能穿梭自如,当真是个好事物。
眼下,施忠就很庆幸带了上它,否则会被这些骑军甩下多少行程,如何还能时时跟踪,将动向报上去。
奇怪的是,之前在暹罗境内时,他们跑得飞快,恨不能不吃不歇一天跑上十二个时辰,让施忠等人追得十分辛苦,毕竟人家走的是大路,又有备马,最多的时候,落后了差不多一天的路程,可马上就要进入占城了,这伙多达万骑以上的鞑子骑军反而慢了下来,直到停在边境上,一停就是好几天,似乎嗅到了什么危险的气息,问题是前面什么也没有啊?
“日他娘,就是这个什么也没有,让他们害怕了。”施忠趴在高处的草丛里,嘴里嚼着一个草根,等到没滋没味了,便一口吐掉。
“这是怎么说的?”手下举着千里镜,看着远方的骑军营帐,要说这些蒙古人心也够大的,宿营野地,首先要防的就是偷袭,对此宋人有一整套方法,什么壕沟呀、栅栏啊、拒马呀、哨楼呀,可你瞧瞧人家,一堆帐篷往那儿一戳便什么也不管了,当然了这么说也不对,周围的巡骑还是有的,只是怎么看都是破绽一堆,探子们都替他们着急。
施忠冷笑了一声:“顺风仗打多了懈怠了呗,如今陡然听到咱们的消息,紧巴巴地跑过来,又发现前面没有人,心中疑惑,生怕是个套子,不就是害怕了?”
话虽这么说,他心里明白,不光是疑惑害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补给问题。
骑军比步卒跑得快没错,可那是建立在人马都吃得饱的状态下,对一个骑兵来说,除了自己有吃的,还得把马儿喂饱,而蒙古骑兵一人至少也有两匹马,那就更费事了,如果是在大草原上,马儿可以自己去觅食,人也可以吃些乳制品,这是什么地方?同样是草,有些还是带毒的,哪能随便往嘴里送,这样一来,马匹就更是精贵了,阿里海牙的大军自打进了安南,损失最大的就是马匹,因为各种原因倒下的至少也有数万匹,如今还能凑出一人双马,已经是拿出了全部家底,再耽误下去,只怕骑军就要变成步卒,还是战斗力减半的那种。
因此,施忠判断他们不是不想走,而是不敢走,前方没了人烟,就意味着没了补给,若是宋人拿出在广西路的做法,连幢遮雨的房子都不留,这一路追下来,得减员多少?
“机宜司的人到了没有?”想到这里,他头也不回地问了一句。
“到了,这会儿就要用么?”
“早死早超生,走。”
施忠缩回身体,从高处溜下来,一把抓起搁在下面的脚踏车,抬抬脚就跨坐上去,“咕噜咕噜”地踩在复合塑料脚踏上,长长的链条带动轴承,将力道传递到轮毂上,轻巧地转动起来,在高低不平的山地上跑得飞快,谁让咱们的车子用不着喂食呢,他一边用力,一边得意地想。
脱温不花选取的宿营地是一处平坦的河谷,他派人试探过,河水并不深,可以直接踩过去,这是为了以防万一,能多一个撤退的方向,当然了那种万一,谁也不想。
当人被带来的时候,他正在河边刷马,这是一个蒙古人每天都要做的事,哪怕身为上万户,统领万人以上的骑兵,他也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从不假手他人。
“什么人?”
“回上万户,土虎登哥千户送回来的,说是新附军的人。”
“哦?”
脱温不花回过头打量了一下,跟在他手下后头的,的确是两个汉人,身上的衣甲破烂不堪,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脸色发青双眼凸起显然是饿了不少日子,身体摇摇晃晃似乎一阵风就能刮倒,只一眼他就信了七成,余下的三成,自然要靠验证。
“你们打哪儿来?”他换成了汉话问道。
“小的是陈千户属下,被宋人突袭后捉拿,闻得大军前来,宋人将百姓都掳走了,小的们趁乱逃出来,在林子里藏了许久,发现咱们的骑军这才现身的。”两人眼神躲闪,在他看来再也正常不过,新附军的军士看他们这些蒙古人大都如此,一点也不奇怪。
“宋人将百姓掳走?是送上船了么。”
“有一些上了船,大多是靠走的,人太多了,他们的船不够。”
“靠走?”脱温不花来了兴致:“说清楚,来了多少宋人,打得什么旗号?掳了多少百姓,往哪儿走的。”
一下子问这么多问题,两人显然有些迟疑,想了想,还是为首的那人说道。
“往南去了,宋人很多,至少也有万人,大都是步卒,他们的水军船只很大,靠不了岸,只能远远地泊着,用小船往上运,原本打下城池后,他们赶着人修了一个码头,没想到咱们的人来得太快,听到风声,连夜便跑了,旗号么,小的们不识字,看不真,不过听到他们的人都称抚帅,应该是个大官。”
脱温不花听得很细致,到了最后更是连问了好些遍,直到问不出什么了,这才装作随意地说道。
“你们为何要逃出来?”
“俺们的妻小都在荆湖,不愿意骨肉分离。”
这个答案倒是让他毫不怀疑,挥手让他们下去之后,叫来自己的手下。
“去将陈林叫来,让他再问一遍,看看可有矛盾之处,命人告知土虎登哥,前锋再向前三十里,一定要找出宋人的痕迹。”
手下一愣:“再往前就是占城国都了,他们人少,会不会有危险?”
脱温不花横了他一眼:“他们有危险,咱们就没有危险了,全都是骑军,打不过难道还跑不过?”
手下马上醒悟过来,转身掉头而去,他的谨慎是有道理的,陈林回报之后,将宋人描绘得有如神兵天降,阿里海牙半信半疑,他也是将信将疑,用一支前锋去试试,总比莫名其妙着了道强,这里的一切都让他厌恶,天气、环境、吃食,还有不知道可不可靠的消息。
大约五十里外,象林城已经变得空空如也,当然了,这一次,琼州军并没有做得那么彻底,那些房屋、桥梁、水井还有城墙都依然健在,只是把人全都赶了出去,无论是汉人还是当地土人,至于那些逃到山林里的,就顾不上了,要知道光是俘虏加上荆湖民夫就有一万多人,占城本地的土人还有三四万,这么多人猬集一起上路,光是维持秩序便是一件麻烦事,第三军全军才二千五百人,相当于一个人就看住二十个,哪里顾得过来。
好在他们手上的武器让人不明觉厉,简直如同巫术,经过了少数人因逃跑或是骚乱被镇压的惨状,迅速地让这些人起了畏惧之心,对他们的命令倒也不敢违逆,饶是如此,一天下来,能走上三十里就算是不错了,可从象林县到刘禹要求的半岛底端,可不只千里,半个月过去了,才刚刚过了一半的行程。
不过慢虽慢,主帅金明也好,琼州的抚帅也好都没有催促,跑得太快没了影,也就失去了诱敌的价值,对此,负责殿后的云帆所部,更是一清二楚。
从第一批登陆到现在,都过去了一个月,除了那天打了个伏击,便再也没有开过枪,云帆的手真有些痒,手中的56班被他撑开脚架搁在土墙上,时不时地就低下头,做出一个瞄准的样子,想像那种持续吐火的畅快。
这枪好是好,就是弹药太不经造,一百发的弹鼓,转眼的功夫就没了,而他一共只背了两个备用的,沉着呢。
身后的象林县城空空荡荡地如鬼域一般,他的手下五百人有一半分散在附近,寻找有没有失散的百姓,一个月下来找到了上千人,全都不客气地赶去了后方,这么作的目地是尽量减小敌人的信息获得渠道,将他们引入自己布下的消息陷阱,听着山野间不时响起的枪声,云帆知道,不过又是手下找到了百姓,在连哄带吓地赶人呢,碰上油盐不进的,往往还会下死手,封死鞑子的耳朵,就是他接到的命令,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
“云指挥,云指挥。”
不用回头,他也知道是谁,满第三军第一指挥,这么叫他的只有一个,还是个女人。
“蒙主事,可是有消息了?”
蒙着脸的女子快走几步,将一个平板递到他的手中。
“刚刚拍到的画面,鞑子骑兵出动了,正在朝咱们这里来。”
“喔。”
云帆熟门熟路地点开屏幕,手指在上面一划,调出了高清摄像头所拍到的画面,这是蒙魌有意在帮他掌握平板的操作,云帆有这个感觉,却不敢肯定。
“人还不少啊。”
随着他的操作,画面被放大到屏幕上,甚至能看得清骑马者的脸。
“这是鞑子的头领吧,看装束是个百户,与别的鞑子不一样。”
云帆自言自语地点评着画面上的头像,根本没注意到,身边的女子面色惨白、双手不自觉地握成了拳,身体摇摇欲坠,眼中喷出的恨意,似乎想要烧穿屏幕。
就在蒙古骑军快速返回,一路进至占城边境时,施忠带着他的人也完成了尾随和追踪,不过他们走的是山林和田梗,用的是脚踏车。
在琼州的那些日子,除了陪伴韦凤玲生产,就是学习新装备的使用,像这样轻便又快捷的好事物,自然逃不过他的眼,总重不过十来斤的全铝合金车架,打个结就能背在身上,遇到没有路的时候,咬咬牙就背过去了,而需要快速行进时,比用脚板走,速度哪怕快不了多少,也会轻省许多,很快所有人都喜欢上了它,对于一个探子来说,不必要的负重是能省则省的,因为谁也不知道会在没有支援的情况下呆多久,可没有人会舍弃它,哪怕当真扛不动了,也会寻个地方好生藏起来,等有了闲就找出来骑上,在弯弯同曲的密林里都能穿梭自如,当真是个好事物。
眼下,施忠就很庆幸带了上它,否则会被这些骑军甩下多少行程,如何还能时时跟踪,将动向报上去。
奇怪的是,之前在暹罗境内时,他们跑得飞快,恨不能不吃不歇一天跑上十二个时辰,让施忠等人追得十分辛苦,毕竟人家走的是大路,又有备马,最多的时候,落后了差不多一天的路程,可马上就要进入占城了,这伙多达万骑以上的鞑子骑军反而慢了下来,直到停在边境上,一停就是好几天,似乎嗅到了什么危险的气息,问题是前面什么也没有啊?
“日他娘,就是这个什么也没有,让他们害怕了。”施忠趴在高处的草丛里,嘴里嚼着一个草根,等到没滋没味了,便一口吐掉。
“这是怎么说的?”手下举着千里镜,看着远方的骑军营帐,要说这些蒙古人心也够大的,宿营野地,首先要防的就是偷袭,对此宋人有一整套方法,什么壕沟呀、栅栏啊、拒马呀、哨楼呀,可你瞧瞧人家,一堆帐篷往那儿一戳便什么也不管了,当然了这么说也不对,周围的巡骑还是有的,只是怎么看都是破绽一堆,探子们都替他们着急。
施忠冷笑了一声:“顺风仗打多了懈怠了呗,如今陡然听到咱们的消息,紧巴巴地跑过来,又发现前面没有人,心中疑惑,生怕是个套子,不就是害怕了?”
话虽这么说,他心里明白,不光是疑惑害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补给问题。
骑军比步卒跑得快没错,可那是建立在人马都吃得饱的状态下,对一个骑兵来说,除了自己有吃的,还得把马儿喂饱,而蒙古骑兵一人至少也有两匹马,那就更费事了,如果是在大草原上,马儿可以自己去觅食,人也可以吃些乳制品,这是什么地方?同样是草,有些还是带毒的,哪能随便往嘴里送,这样一来,马匹就更是精贵了,阿里海牙的大军自打进了安南,损失最大的就是马匹,因为各种原因倒下的至少也有数万匹,如今还能凑出一人双马,已经是拿出了全部家底,再耽误下去,只怕骑军就要变成步卒,还是战斗力减半的那种。
因此,施忠判断他们不是不想走,而是不敢走,前方没了人烟,就意味着没了补给,若是宋人拿出在广西路的做法,连幢遮雨的房子都不留,这一路追下来,得减员多少?
“机宜司的人到了没有?”想到这里,他头也不回地问了一句。
“到了,这会儿就要用么?”
“早死早超生,走。”
施忠缩回身体,从高处溜下来,一把抓起搁在下面的脚踏车,抬抬脚就跨坐上去,“咕噜咕噜”地踩在复合塑料脚踏上,长长的链条带动轴承,将力道传递到轮毂上,轻巧地转动起来,在高低不平的山地上跑得飞快,谁让咱们的车子用不着喂食呢,他一边用力,一边得意地想。
脱温不花选取的宿营地是一处平坦的河谷,他派人试探过,河水并不深,可以直接踩过去,这是为了以防万一,能多一个撤退的方向,当然了那种万一,谁也不想。
当人被带来的时候,他正在河边刷马,这是一个蒙古人每天都要做的事,哪怕身为上万户,统领万人以上的骑兵,他也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从不假手他人。
“什么人?”
“回上万户,土虎登哥千户送回来的,说是新附军的人。”
“哦?”
脱温不花回过头打量了一下,跟在他手下后头的,的确是两个汉人,身上的衣甲破烂不堪,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脸色发青双眼凸起显然是饿了不少日子,身体摇摇晃晃似乎一阵风就能刮倒,只一眼他就信了七成,余下的三成,自然要靠验证。
“你们打哪儿来?”他换成了汉话问道。
“小的是陈千户属下,被宋人突袭后捉拿,闻得大军前来,宋人将百姓都掳走了,小的们趁乱逃出来,在林子里藏了许久,发现咱们的骑军这才现身的。”两人眼神躲闪,在他看来再也正常不过,新附军的军士看他们这些蒙古人大都如此,一点也不奇怪。
“宋人将百姓掳走?是送上船了么。”
“有一些上了船,大多是靠走的,人太多了,他们的船不够。”
“靠走?”脱温不花来了兴致:“说清楚,来了多少宋人,打得什么旗号?掳了多少百姓,往哪儿走的。”
一下子问这么多问题,两人显然有些迟疑,想了想,还是为首的那人说道。
“往南去了,宋人很多,至少也有万人,大都是步卒,他们的水军船只很大,靠不了岸,只能远远地泊着,用小船往上运,原本打下城池后,他们赶着人修了一个码头,没想到咱们的人来得太快,听到风声,连夜便跑了,旗号么,小的们不识字,看不真,不过听到他们的人都称抚帅,应该是个大官。”
脱温不花听得很细致,到了最后更是连问了好些遍,直到问不出什么了,这才装作随意地说道。
“你们为何要逃出来?”
“俺们的妻小都在荆湖,不愿意骨肉分离。”
这个答案倒是让他毫不怀疑,挥手让他们下去之后,叫来自己的手下。
“去将陈林叫来,让他再问一遍,看看可有矛盾之处,命人告知土虎登哥,前锋再向前三十里,一定要找出宋人的痕迹。”
手下一愣:“再往前就是占城国都了,他们人少,会不会有危险?”
脱温不花横了他一眼:“他们有危险,咱们就没有危险了,全都是骑军,打不过难道还跑不过?”
手下马上醒悟过来,转身掉头而去,他的谨慎是有道理的,陈林回报之后,将宋人描绘得有如神兵天降,阿里海牙半信半疑,他也是将信将疑,用一支前锋去试试,总比莫名其妙着了道强,这里的一切都让他厌恶,天气、环境、吃食,还有不知道可不可靠的消息。
大约五十里外,象林城已经变得空空如也,当然了,这一次,琼州军并没有做得那么彻底,那些房屋、桥梁、水井还有城墙都依然健在,只是把人全都赶了出去,无论是汉人还是当地土人,至于那些逃到山林里的,就顾不上了,要知道光是俘虏加上荆湖民夫就有一万多人,占城本地的土人还有三四万,这么多人猬集一起上路,光是维持秩序便是一件麻烦事,第三军全军才二千五百人,相当于一个人就看住二十个,哪里顾得过来。
好在他们手上的武器让人不明觉厉,简直如同巫术,经过了少数人因逃跑或是骚乱被镇压的惨状,迅速地让这些人起了畏惧之心,对他们的命令倒也不敢违逆,饶是如此,一天下来,能走上三十里就算是不错了,可从象林县到刘禹要求的半岛底端,可不只千里,半个月过去了,才刚刚过了一半的行程。
不过慢虽慢,主帅金明也好,琼州的抚帅也好都没有催促,跑得太快没了影,也就失去了诱敌的价值,对此,负责殿后的云帆所部,更是一清二楚。
从第一批登陆到现在,都过去了一个月,除了那天打了个伏击,便再也没有开过枪,云帆的手真有些痒,手中的56班被他撑开脚架搁在土墙上,时不时地就低下头,做出一个瞄准的样子,想像那种持续吐火的畅快。
这枪好是好,就是弹药太不经造,一百发的弹鼓,转眼的功夫就没了,而他一共只背了两个备用的,沉着呢。
身后的象林县城空空荡荡地如鬼域一般,他的手下五百人有一半分散在附近,寻找有没有失散的百姓,一个月下来找到了上千人,全都不客气地赶去了后方,这么作的目地是尽量减小敌人的信息获得渠道,将他们引入自己布下的消息陷阱,听着山野间不时响起的枪声,云帆知道,不过又是手下找到了百姓,在连哄带吓地赶人呢,碰上油盐不进的,往往还会下死手,封死鞑子的耳朵,就是他接到的命令,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
“云指挥,云指挥。”
不用回头,他也知道是谁,满第三军第一指挥,这么叫他的只有一个,还是个女人。
“蒙主事,可是有消息了?”
蒙着脸的女子快走几步,将一个平板递到他的手中。
“刚刚拍到的画面,鞑子骑兵出动了,正在朝咱们这里来。”
“喔。”
云帆熟门熟路地点开屏幕,手指在上面一划,调出了高清摄像头所拍到的画面,这是蒙魌有意在帮他掌握平板的操作,云帆有这个感觉,却不敢肯定。
“人还不少啊。”
随着他的操作,画面被放大到屏幕上,甚至能看得清骑马者的脸。
“这是鞑子的头领吧,看装束是个百户,与别的鞑子不一样。”
云帆自言自语地点评着画面上的头像,根本没注意到,身边的女子面色惨白、双手不自觉地握成了拳,身体摇摇欲坠,眼中喷出的恨意,似乎想要烧穿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