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看,你的身后有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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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醒来,窗外一片清濛,阳光穿过淡淡的雾气照进房间里,晃得眼睛热热的。瞙苤璨午
昨晚她把卧室留给了他,小房间,干净温暖。
深夜十点左右,他开门走进客厅,发现她裹着被子在沙发上睡着了,睡颜安静。
琐碎平淡的日子里,她学会了随遇而安,远离T市的每一天,她都尽可能把生活过的安稳妥帖,再也不愿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的活着,他觉得这样挺好,心里是为她感到高兴的瑚。
她起的很早,在厨房里煮粥炒菜,他当时正站在洗手间里,有一个崭新的水杯放在她的杯子旁边,杯口横放着一支新牙刷,上面早已挤好了牙膏。
陆子初双手撑着洗手台,镜子里似乎可以隐约看到男子睫毛微微颤动着......
这天早上,吃饭的时候,陆子初问她:“喜欢这里?”
沉默片刻,她说:“称不上喜欢,这里生活节奏缓慢,适合安定下来,过最简单的生活。铄”
这座城市有着自己独有的沉静,其实人和地方一样,很多东西都是需要岁月沉淀的。
陆子初漆黑的眸子对上阿笙:“要不要换房子?”
“不用,这里挺好。”
他并没有坚持,好像也只是随口问问,她若同意,那是再好不过,若是拒绝,也没什么关系。
“法务工作还满意吗?”
“空闲太久,我只是想有份工作。”随便做些什么都可以,只要证明她能工作就行。
......
阿笙在厨房洗碗的时候,门铃声响起,陆子初开的门,是向露。
向露看着站在厨房门口的阿笙,面带微笑,“早上好,顾小姐。”
阿笙点点头算是应了,见她把一个大纸袋递给陆子初,阿笙猜想应该是换洗衣服,就转身进了厨房。
阿笙洗好碗,倒了一杯水递给了向露。
向露双手接过,含笑道谢,坐在沙发上,拿着水杯,看着阿笙拿着水壶在阳台上浇花。
此时晨曦笼罩着整个杭州,阿笙全身上下仿佛都在发光,漆黑浓密的发丝披散在瘦削的肩上,是个不管做什么事都无声无息的人,但若看到她,必定会觉得杀伤力很大。
恬淡沉静的脸庞,平静的眸子,虽然称不上绝色美女,但绝对会让人难以忘怀。
在T大,有关于陆子初和顾笙的恋情,师生们彼此心照不宣。无数女子试图接近陆子初,但顾笙却是那个例外。有人说,这段恋情,最先主动的那个人其实不是顾笙,而是陆子初。
向露跟随陆子初多年,从不知顾笙的存在,到私底下一步步渗入,对顾笙,向露承认自己心存好奇,这种好奇是任何一个女子都会存在的微妙心理,无伤大雅。
对于向露来说,一个女人能够让陆子初思念多年,这份潜移默化的影响力,是空前绝后的。
T市,去陆子初家里做过客的人都知道,他有一间很大的书房,书籍包罗万象,古今中外,宛如一个中型图书馆,整墙面的大书架,很多人都以为陆子初嗜书如命。向露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后来因为业务关系和薛明珠等人打过交道,私底下约着一起喝咖啡,这才明白,陆子初爱看书是事实,但真正嗜书如命的那个人其实是顾笙。
模特婚纱走秀,他偶尔站在一侧观看,也只有在那时,眼底才会流露出淡淡的笑意。
聪明如向露,当一个男人看着跟顾笙拥有某种相同特质的女人时,究竟是怎样一种心情,她想或许她是知道的。
滋味总归是不好受,先是自欺欺人的喜,紧接着一定是满心满眼的苦涩。
阳台上植物很多,水不够,顾笙返身回来接水路过客厅,向露正盯着她看,忘了收回视线。阿笙见了,神情如常,笑了笑,走进洗手间接水去了。
向露微微抿唇,忽然意识到顾笙为何有这么大的魔力了。性子越淡,越是容易在生活中打动人心,细水深流的东西总能在悄无声息中渗入灵魂最深处。
陆子初如此,韩愈亦是如此。
半年来,韩愈把事业重心挪到了T市,昔日兄弟,在商界表面和睦淡然,私底下却是处处打压。
兄弟两人都是大家族继承人,在商界哪一个不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他们是新闻宠儿,经常在上流社会游走,外界看他们出色的容貌、高学历、显赫的家世,还有发生在他们身边似真似假的花边新闻......都说他们得天独厚,但向露知道,其实他们都是病人,所谓心头伤,致使兄弟反目成仇,心结在顾笙。
阿笙提着水壶走进客厅,此时陆子初已经换好衣服出来了,笔挺的手工西装,长身如玉,清俊优雅。
“下午,我可能要回T市,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她抬眸看他,这么快就要离开了吗?偏偏眸色是平静的,她说:“我送送你。”
他忽然就那么笑了,阿笙微微低头,他这是在笑什么呢?说错话了吗?
从陆子初这个角度望过去,他看不到阿笙的表情,只看到她瘦削的肩,还有垂落在胸前的长发......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撞击了一下。
像过去一样,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声音是柔和的:“楼上楼下,来回一跑,不累吗?”
他想起了她的腿伤,怎么忍心让她来回折腾。
那天陆子初下楼,离开小区前,抬眸朝楼上望去。
阿笙趴在阳台上看着他,视线对视,很久之后,陆子初转身离去,不说再见。
这样一个早晨,陆子初的背影在清冽的空气里越走越远。阳光刺眼,阿笙把脸藏在了手心里。
......
陆子初来去无踪,就像是一场梦,十月转瞬流逝。
11月初,章小贝生日,饭后对章嘉说,她想去灵隐寺许愿。
那天,章嘉从一侧走廊出来,扫视一圈,就看到了顾笙。
她穿着一件针织开襟毛衣,黑色牛仔裤,站在殿外台阶中层空地上,面前是一只大香炉,她手里拿着一束香,闭着眼睛,也不知道在许什么愿。
女子面容白皙,很沉静,章嘉远远的看着,失神漫漫。
阿笙把香***香炉内,抬眸时看到了站在台阶上方的章嘉,嘴角露出浅浅的笑。
“方便说吗?刚才许了什么愿?”章嘉自在随性,四十岁的男人坐在台阶上,含笑说话时,会让人觉得格外温润安宁。
阿笙只笑不语,有些话是不能与人诉说的,痛而不言,还是埋在心里比较好。
她的女儿,子初外婆,还有依依的生命全都停滞在了2007年,来灵隐寺许愿,许她们天堂安宁;许子初一生平安......
风很大,她穿的也太单薄了一些,章嘉把外套脱下来递给她:“穿上吧,别回头感冒了。”
阿笙没有伸手去接,谢绝了,章嘉干脆把外套直接披在了阿笙肩上,阿笙再脱下来就不好看了,章嘉毕竟是一片好意,于是道了声谢,也便穿上了。
回去的路上,章小贝来回看着章嘉和阿笙,一个人兀自乐呵着,章嘉背着顾笙,暗地里警告了章小贝好几次。
阿笙只当没看见,章嘉喜欢她吗?她没往这方面深想,一个男人把外套贡献给女人,并不见得就跟喜欢有关。
章嘉先把章小贝送回了家,把顾笙送到家门口的时候,顾笙脱下外套递给了章嘉:“谢谢。”
章嘉把外套穿上,跟顾笙又简单的说了几句话,这才开车离开了。
......
小区一角停着一辆车,陈煜小心翼翼回头,偷偷看了一眼陆子初,他坐在后车座低头摆弄着手机,并未因为刚才那一幕心情受阻。
阿笙正要上楼的时候,收到了陆子初的短信:“如果有人说你的身后有阳光,你相信吗?”
阿笙心一紧,似是预感到了什么,回头望去。
2013年11月3日下午,陆子初不知何时站在了她的身后,单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拿着一束颜色鲜艳的向日葵,薄唇含笑,整个人尤为出众迷人。
阿笙眼角泛起一抹泪光,她知道他会来,就像他知道,有些习惯是深入灵魂的,比如说:爱或被爱。
早晨醒来,窗外一片清濛,阳光穿过淡淡的雾气照进房间里,晃得眼睛热热的。瞙苤璨午
昨晚她把卧室留给了他,小房间,干净温暖。
深夜十点左右,他开门走进客厅,发现她裹着被子在沙发上睡着了,睡颜安静。
琐碎平淡的日子里,她学会了随遇而安,远离T市的每一天,她都尽可能把生活过的安稳妥帖,再也不愿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的活着,他觉得这样挺好,心里是为她感到高兴的瑚。
她起的很早,在厨房里煮粥炒菜,他当时正站在洗手间里,有一个崭新的水杯放在她的杯子旁边,杯口横放着一支新牙刷,上面早已挤好了牙膏。
陆子初双手撑着洗手台,镜子里似乎可以隐约看到男子睫毛微微颤动着......
这天早上,吃饭的时候,陆子初问她:“喜欢这里?”
沉默片刻,她说:“称不上喜欢,这里生活节奏缓慢,适合安定下来,过最简单的生活。铄”
这座城市有着自己独有的沉静,其实人和地方一样,很多东西都是需要岁月沉淀的。
陆子初漆黑的眸子对上阿笙:“要不要换房子?”
“不用,这里挺好。”
他并没有坚持,好像也只是随口问问,她若同意,那是再好不过,若是拒绝,也没什么关系。
“法务工作还满意吗?”
“空闲太久,我只是想有份工作。”随便做些什么都可以,只要证明她能工作就行。
......
阿笙在厨房洗碗的时候,门铃声响起,陆子初开的门,是向露。
向露看着站在厨房门口的阿笙,面带微笑,“早上好,顾小姐。”
阿笙点点头算是应了,见她把一个大纸袋递给陆子初,阿笙猜想应该是换洗衣服,就转身进了厨房。
阿笙洗好碗,倒了一杯水递给了向露。
向露双手接过,含笑道谢,坐在沙发上,拿着水杯,看着阿笙拿着水壶在阳台上浇花。
此时晨曦笼罩着整个杭州,阿笙全身上下仿佛都在发光,漆黑浓密的发丝披散在瘦削的肩上,是个不管做什么事都无声无息的人,但若看到她,必定会觉得杀伤力很大。
恬淡沉静的脸庞,平静的眸子,虽然称不上绝色美女,但绝对会让人难以忘怀。
在T大,有关于陆子初和顾笙的恋情,师生们彼此心照不宣。无数女子试图接近陆子初,但顾笙却是那个例外。有人说,这段恋情,最先主动的那个人其实不是顾笙,而是陆子初。
向露跟随陆子初多年,从不知顾笙的存在,到私底下一步步渗入,对顾笙,向露承认自己心存好奇,这种好奇是任何一个女子都会存在的微妙心理,无伤大雅。
对于向露来说,一个女人能够让陆子初思念多年,这份潜移默化的影响力,是空前绝后的。
T市,去陆子初家里做过客的人都知道,他有一间很大的书房,书籍包罗万象,古今中外,宛如一个中型图书馆,整墙面的大书架,很多人都以为陆子初嗜书如命。向露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后来因为业务关系和薛明珠等人打过交道,私底下约着一起喝咖啡,这才明白,陆子初爱看书是事实,但真正嗜书如命的那个人其实是顾笙。
模特婚纱走秀,他偶尔站在一侧观看,也只有在那时,眼底才会流露出淡淡的笑意。
聪明如向露,当一个男人看着跟顾笙拥有某种相同特质的女人时,究竟是怎样一种心情,她想或许她是知道的。
滋味总归是不好受,先是自欺欺人的喜,紧接着一定是满心满眼的苦涩。
阳台上植物很多,水不够,顾笙返身回来接水路过客厅,向露正盯着她看,忘了收回视线。阿笙见了,神情如常,笑了笑,走进洗手间接水去了。
向露微微抿唇,忽然意识到顾笙为何有这么大的魔力了。性子越淡,越是容易在生活中打动人心,细水深流的东西总能在悄无声息中渗入灵魂最深处。
陆子初如此,韩愈亦是如此。
半年来,韩愈把事业重心挪到了T市,昔日兄弟,在商界表面和睦淡然,私底下却是处处打压。
兄弟两人都是大家族继承人,在商界哪一个不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他们是新闻宠儿,经常在上流社会游走,外界看他们出色的容貌、高学历、显赫的家世,还有发生在他们身边似真似假的花边新闻......都说他们得天独厚,但向露知道,其实他们都是病人,所谓心头伤,致使兄弟反目成仇,心结在顾笙。
阿笙提着水壶走进客厅,此时陆子初已经换好衣服出来了,笔挺的手工西装,长身如玉,清俊优雅。
“下午,我可能要回T市,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她抬眸看他,这么快就要离开了吗?偏偏眸色是平静的,她说:“我送送你。”
他忽然就那么笑了,阿笙微微低头,他这是在笑什么呢?说错话了吗?
从陆子初这个角度望过去,他看不到阿笙的表情,只看到她瘦削的肩,还有垂落在胸前的长发......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撞击了一下。
像过去一样,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声音是柔和的:“楼上楼下,来回一跑,不累吗?”
他想起了她的腿伤,怎么忍心让她来回折腾。
那天陆子初下楼,离开小区前,抬眸朝楼上望去。
阿笙趴在阳台上看着他,视线对视,很久之后,陆子初转身离去,不说再见。
这样一个早晨,陆子初的背影在清冽的空气里越走越远。阳光刺眼,阿笙把脸藏在了手心里。
......
陆子初来去无踪,就像是一场梦,十月转瞬流逝。
11月初,章小贝生日,饭后对章嘉说,她想去灵隐寺许愿。
那天,章嘉从一侧走廊出来,扫视一圈,就看到了顾笙。
她穿着一件针织开襟毛衣,黑色牛仔裤,站在殿外台阶中层空地上,面前是一只大香炉,她手里拿着一束香,闭着眼睛,也不知道在许什么愿。
女子面容白皙,很沉静,章嘉远远的看着,失神漫漫。
阿笙把香***香炉内,抬眸时看到了站在台阶上方的章嘉,嘴角露出浅浅的笑。
“方便说吗?刚才许了什么愿?”章嘉自在随性,四十岁的男人坐在台阶上,含笑说话时,会让人觉得格外温润安宁。
阿笙只笑不语,有些话是不能与人诉说的,痛而不言,还是埋在心里比较好。
她的女儿,子初外婆,还有依依的生命全都停滞在了2007年,来灵隐寺许愿,许她们天堂安宁;许子初一生平安......
风很大,她穿的也太单薄了一些,章嘉把外套脱下来递给她:“穿上吧,别回头感冒了。”
阿笙没有伸手去接,谢绝了,章嘉干脆把外套直接披在了阿笙肩上,阿笙再脱下来就不好看了,章嘉毕竟是一片好意,于是道了声谢,也便穿上了。
回去的路上,章小贝来回看着章嘉和阿笙,一个人兀自乐呵着,章嘉背着顾笙,暗地里警告了章小贝好几次。
阿笙只当没看见,章嘉喜欢她吗?她没往这方面深想,一个男人把外套贡献给女人,并不见得就跟喜欢有关。
章嘉先把章小贝送回了家,把顾笙送到家门口的时候,顾笙脱下外套递给了章嘉:“谢谢。”
章嘉把外套穿上,跟顾笙又简单的说了几句话,这才开车离开了。
......
小区一角停着一辆车,陈煜小心翼翼回头,偷偷看了一眼陆子初,他坐在后车座低头摆弄着手机,并未因为刚才那一幕心情受阻。
阿笙正要上楼的时候,收到了陆子初的短信:“如果有人说你的身后有阳光,你相信吗?”
阿笙心一紧,似是预感到了什么,回头望去。
2013年11月3日下午,陆子初不知何时站在了她的身后,单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拿着一束颜色鲜艳的向日葵,薄唇含笑,整个人尤为出众迷人。
阿笙眼角泛起一抹泪光,她知道他会来,就像他知道,有些习惯是深入灵魂的,比如说:爱或被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