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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5章 苗疆蛊事11(57)

作者:南无袈裟理科佛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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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来越多的食尸鬼朝着我这边扑来,我被十来头、几十头食尸鬼给紧紧攀咬着,疼痛异常清晰,然而就是这疼痛,使得我的心也越来越清醒。我突然想到一个奇怪的事情,那就是今天的事情,实在是太诡异了,总有些不对劲,自我们进村之后就越来越怪异,难道这一切,是幻觉?

    我越想越不对劲,心念一动,勉强挣扎着盘坐起来,口中念了一段“金刚萨埵降魔咒”,手结外狮子印,不动如山,大声喝念道:“洽!”

    此印击出,整个世界就像玻璃一样破碎开来,化作无数碎片散落开去,而杂毛小道关切的脸也出现在我的眼前:“快醒过来,小毒物!”

    我瞧得仔细,翻身跳了起来,却见我们居然还是在村口,一盏与王豆腐所用相似的欧式风格的宫灯,悬挂在空中,而一个穿着燕尾服的英俊老外正彬彬有礼地向我们致敬,脸上笑容洋溢,用古怪的腔调说道:“入乡随俗,我的中文名叫做王茄子,欢迎光临‘潘神的迷宫’!”

    瞧着那紫色迷离的宫灯,我心中震撼。能够让我沉迷其间的,那宫灯莫非就是血族十三圣器之一的鬼灯么?

    Chapter 26 蔓珠芳华

    刚刚从幻境中挣脱出来的我并没有理会什么麻婆豆腐、红烧茄子的,而是凝聚精神,死死地打量着眼前的杂毛小道,发现这张猥琐中又带着几分好奇的面容如假包换,确实是老萧无疑,按捺不住心中的欢喜,嘿嘿地傻笑出声来。

    老萧没死,这样的世界才是真正的美好。

    瞧见我这一副傻乎乎的模样,杂毛小道一脸无语,说小毒物,你丫又笑又哭,搞个毛线啊?

    我有哭吗?我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脸,脸颊上面尽是湿漉漉的泪水,痒痒的。应该是刚才幻境中杂毛小道死去时流出来的。我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记得我们都在村子里面晃悠好几圈了,怎么到现在还没有进村啊?

    杂毛小道说那些家伙放在村口防卫的法器实在是太厉害了,主导出一个十分逼真的幻境来,我们两个人不知不觉就着了道。不过我先发现了不对劲,燃符脱身,才知道其中凶险。今朝倘若不是小妖、朵朵还有威尔在旁护翼,只怕我们就真的死在幻境里了。

    威尔?

    我转过头去,见一身黑色的威尔站在我的后面,手上一把花式刺剑,正与围着我们的一干吸血鬼对峙。围着我们的,除了自称王茄子的那个中年老帅哥之外,还有四男一女,一水的老外,想来那些偷渡客已经有大半到场了。

    除了这些吸血鬼之外,旁边还有一干手持短枪或者片刀的黑西装,七八个,应该是邢黑虎派来的手下;黑暗中还有影影绰绰的影子在游走,飘忽不定,远远地监视着我们。

    瞧这幅场景,身陷重围啊!

    没想到刚刚逃脱出那致命的幻境,又陷入了重重包围,难道我们所有的行踪,都已经在敌人的掌控当中了吗?我心中疑惑,瞧见朵朵和小妖背靠着背,一头的汗水,似乎颇为疲惫,在她们前面则躺着好几具尸体,吸血鬼里面也有人受伤,显然此前已经有过一场恶战了。

    我心中明了,朝着两个小宝贝点头鼓励之后,低声问威尔,说你怎么来了?

    威尔苦笑,说他先前呆在车里,越想越不对劲,心中彷徨得很,总感觉有什么地方遗漏了,正犹豫间,听到指挥车里面一阵骂娘,一问才得知接应王豆腐的人金蝉脱壳,走了水路。掌柜的一干追踪者正在鸡飞狗跳地想办法,可是想要在这样的夜里,悄无声息地跟踪过去,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他们又不知道我们在哪里,到底是什么情况,于是设想好的所有计划一下子都落空了。威尔着急,于是就下了车,顺着与王豆腐的感应,一个人赶了过来。

    我想起那么长的一截水路,说你是怎么过来的?

    威尔嘿嘿一笑,环顾四周一圈,当着这么多敌人的面,也没有说话。我们交待了彼此的处境,终于有时间打量起将我们围困着的这些人来。

    说实话,除了空中悬挂着的那盏据说是血族十三圣器之一的鬼灯之外,对面这一干吸血鬼,我心中倒也没有什么彷徨,加上威尔在,我们并不是很弱势。相信掌柜的、秦振等大部队很快就会来,只要是等到那伙特警队的汉子们赶到,到时候那自动步枪“突突突”,全部撂倒。然而又突然想起来,威尔这闷声不响地赶过来,谁知道他有没有联络好掌柜的,倘若没有联系,那我们可真就是孤军奋战了。

    王茄子似乎也刚刚率众赶到,瞧见我这么快就恢复了清醒,不由得伸出大拇哥儿,没口子地夸赞道:“不错,不错,两位居然能够在我族圣器的控制下,这么快就回复了意识,想来应该就是威尔在东方找到的靠山吧?”

    我眉头一皱,靠,还真的就是血族的十三圣器之一的鬼灯呀?

    因为跟威尔有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出于好奇,我曾了解过血族的一些历史,知道血族有十三件圣器,分别是血匙、尸手、腐镯、魔偶、骨琴、血杯、灵杖、魂戒、屠刀、刑斧、幻镜、鬼灯和毒瓶。这每一件都是传奇之作,比如血匙,据说是能开启地狱大门的钥匙,持有者可以自由出入各界,而比如说尸手,它是第一位血族该隐的左手,手中藏有世界的秘密……

    由此可见,鬼灯是怎样恐怖的法器!

    我万万没想到,这样的东西,竟然被魔党得到,并且直接拿到了我们这儿来。所为的,便是抓捕威尔。心中震惊,不过却不能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来。我微微笑了笑,而旁边的杂毛小道则直接答话道:“区区一迷惑法器,顶多也就十香虫的级别,有必要说得这么恐怖么?呃,那个什么,其实呢,我们也就是路过而已,多有得罪,我们这就走了,不用送啊。”

    杂毛小道的答话让本来准备好立刻翻脸的我顿时就咳岔了气,这家伙第一句还挺有装波伊犯的风范,结果第二句便露了怯,事到临头了,人家能够让咱走么?

    谁知道那个王茄子先生还真的好商量,他居然点了点头,然后将手往左边的大道一指,颇有绅士风度地朝着我们微笑,说:“我们前来中国这神秘之地,所为的也就是自家的叛徒,只要威尔岗格罗能够留下来,两位的来去是自由的,请随意!”

    熟知杂毛小道脾气的我自然知道他这是在忽悠敌人。当下也瞧着那些拿枪的黑西装有些怵,于是悄悄地唤起了肥虫子,让它悄不作声地去将那几个拿着手枪的黑西装搞定,免得一会儿混战的时候,枪子无眼。

    肥虫子倒也懂事,应声而去。杂毛小道余光与我碰了一下,我若无其事地点了点头。他回过脸来,故作遗憾地跟威尔商量:“嘿,威尔,你是不是搞大了人家妹儿的肚子,又不想负责,弄得别人追你这么勤啊?要是这样,我可真的要跟你划清界限了哦。贫道可是一个正经人,最看不得这始乱终弃的戏码!”

    杂毛小道的戏演得有些过头,威尔一脸吃了蟑螂的郁闷样,悻悻地骂道:“你妹啊,要走赶紧滚,别在这里啰嗦,侮辱我的清白。”

    杂毛小道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指着威尔的鼻子骂道:“操,没想到你真的是这种人。我走,我走!呃,等等!”他本来都已经走出好几步了,似乎想起一件事情,回过头来,问那王茄子道:“茄子大哥,打听一个事情啊?”

    不想节外生枝的王茄子皱着眉头,不过还是风度翩翩地问道:“有什么话快讲,我们准备料理家务事了!”

    杂毛小道一拍大腿,说我这也是家务事,向你打听一个人啊,就是有一个女孩子,看着应该二十二三岁,长得很漂亮,像好莱坞大明星,跟你们一起的,胸脯大得跟倭瓜一样,圆滚滚的,那皮肤啊真白,滑得呀,啧啧啧,那苍蝇上去都要打滑,摸起来肯定跟丝绸一样……这厮好是一顿回忆,然后说起了名字,说叫做奥黛丽,你们认识吗?我找她有要紧事!

    王茄子眉头都已经皱成了“川”字,闷声问道:“茨密希小姐我自然是知道的,只不过你们找她,到底有何事?”

    看王茄子问得一本正经,杂毛小道突然发出了招牌式的坏笑:“嘿嘿嘿,我想跟她生孩子。”他这笑容绝对可以理解为二傻子,然而王茄子却感受到了一股高傲的蔑视,敏感的他顿时就气得哇哇大叫,指着我们一行人愤怒地喊道:“你耍我是吧?你居然胆敢……”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几个在旁边虎视眈眈的黑西装突然闷声一哼,栽倒在地。这些西装男的同伴皆惊,附身下去查看。插科打诨的杂毛小道终于正经起来,右手掐动剑诀,大喝一声“疾”,雷罚立刻“嗖”的一声响,朝着漏下的一个持枪男射去。

    手握重兵,必将成为被优先攻击的对象。

    杂毛小道下手也算是有轻重的,那个准备射击的西装男手腕刚抬起,便发觉扣动扳机的手指与自己失去了联系,哀嚎一声,举手一看,血肉模糊,哪里还能够拿得起枪?雷罚第一时间将持枪者的手指斩下,接着锋头一转,朝着明显是首领的王茄子射去。

    王茄子被杂毛小道的撒泼无赖给气到了,口中大喊道:“你们会后悔的!”话音刚落,旁边的那些吸血鬼便冲了上来,气势汹汹,而一直没有说话的小妖和朵朵突然手拉着手,齐声喊道:“蔓珠芳华!”这话一出口,只见那些人面前的地上,便有漫天的野草疯长起来。

    Chapter 27 潘神迷宫

    威尔与杂毛小道斗嘴时一点儿也不含糊,结果当黑西装倒地,杂毛小道出剑的刹那,这个原本以憨直著称的岗格罗一抖手中的花式刺剑,就朝着离自己最近的那头吸血鬼冲锋而去。

    那个吸血鬼也是个高敏捷的家伙,结果被小妖和朵朵联手弄出来的蔓珠芳华给拦住,野草发疯地生长着,缠住了他的脚踝和膝盖,他使劲儿挪动,也动不得半分,正挣扎间,一大蓬剑花就笼罩住了他的身体。

    岗格罗在所有的血族中是最接近自然内心的氏族,拥有着令人不安的野性与动物特征,通常都是强大的战士,作战十分勇猛。不过这并不是来源于无法无天的狂暴,而是来源于他们的兽性本能,这一点威尔跟他的同族一点也不一样,他更像是传统意义上的古堡血族,拥有着斯文的外表、良好的涵养以及渊博的知识,当然,他还有着十分狡猾和诡诈的智慧。

    威尔挑中的这个血族在所有人中实力并不是最差的,但绝对是最好杀的一个。为了旗开得胜,获得一血,他信心满满地将花式刺剑的光芒抖落于这血族的脑袋部位,然而意料之中的情况并没有出现,那个吸血鬼没有被刺死,一阵波纹闪动,那真真切切的血族居然消失不见了。

    威尔一剑刺了个空,那反作用而来的回馈力让他空虚得几乎要吐血。仰望天空,那盏闪耀着迷醉光华的紫色宫灯高高挂着,如遥不可及的月亮。周边的景致变得几如迷雾一般,王茄子的声音若隐若现:“我说过,欢迎来到潘神的迷宫,鬼灯里面住着迷宫的守护者,它是一个半人半羊的山林和畜牧之神潘神。这里的迷宫是通往冥界的中转站,无论是你们是否奸诈,是否厉害,都免不了走向死亡的彼岸。没有人能够知道冥界到底有什么,火山、地震以及漫天的烟尘,谁知道呢?我给过你们机会了,但是没有人珍惜,那么我想说,去吧,在冥界,那里才是你们的归路!”

    这声音仿佛是教堂唱诗班出身的一样,虚无缥缈,听到我们的耳朵里,格外刺耳。其实当知道头顶上的那灯是血族圣器的时候,我的心中就不由得咯噔一下响,知道今天这一道坎不是那么好迈过去了,所以当那几个吸血鬼往前冲击的时候,我也是一点儿都不紧张,而当两个朵朵催动青木乙罡,将所有来犯之敌给缠绕住的时候,也没有浪费力气出手。在我的炁场感应中,这些家伙,其实都是虚妄的,是幻影。

    不理会那个若隐若现的身影,我抬起头来,跟杂毛小道大声喊道:“灯!”

    一切幻象,皆由那鬼灯引起,只要将那灯给射爆,只怕敌人也未必制得住我们。其实并不用我提醒,杂毛小道已然将雷罚朝天扬起,向着天空中的鬼灯射去,然而雷罚穿灯而过,那灯还是灯,剑还是剑,就如同油与水一般,相互不相容,仿佛两个次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