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 风格的再现是名著翻译的精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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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风格之如人的气质和风貌,一部作品缺少了它就失掉了其赖以存在的独特和个性。如果在一部世界名著的译本中没有完整地再现原作的风格,那么这部世界名著的价值将会受到损害,它将会失去其“这一个”区别于“那一个”的个别性。因此,在我们目前所进行的名著翻译和重译过程中,我们应该把风格的再现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以使我们的名著翻译能较以前有一个大的提高。因为尽管我们的译者们的翻译原则多有不同,不过有一点我想我们大家是都能赞同的,那就是在译作中尽可能充分和完美地再现原著的风格和内容。尤其是在一部原著已有几个译本存在的情况下,如果译者要想再译这部名著,那他就必须深刻地看出各个译本的短长,深刻地研究原著的风格,从而能尽可能地克服这些译本的短处,借鉴别人的长处,发挥出自己的所长,旨在最大程度地再现出原文的风格,而和已有的译本不相雷同。唯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真正促进翻译事业的发展。而唯有如此,你的译本才会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而不至于被大浪淘沙给淘汰掉。
以上的文字既可说是一个开场白,也可说是我在译毕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和这部《傲慢与偏见》后所产生的一些感触。下面我便将该书的风格作一简短的分析,然后就王科一先生、孙致礼先生和我的译本中的一些译例做一比较,看看在风格的再现方面,各有什么短长得失。
这部作品描写的是体面人家的生活和交往,看似平凡而琐碎,作者的风格却能雅而不俗。她的这种优雅精美的风格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证明:1.这是作者刻意追求和保持的一种风格,奥丁斯把自己的艺术比作是在“二寸象牙上细细地描写”,要想在在二寸象牙上做文章,那显然是一种精雕细刻了。所以我们译者在翻译这部作品时,也须用极细腻的笔触去再现她的这一风格。2.书中叙的都是上流社会人物的生活、举止和谈吐,虽也提到佣人奴仆,只是一带而过,鲜有对他们言行的描写,唯有达西家的老女管家赞美达西先生的那一番话例外,而那也主要是为了给伊丽莎白的感情发展提供一个依据,作品所描写的人物群决定了它现在的这一高雅娴适的风格。3.每个主要人物的言谈都极富于其性格的特征,而且也都符合于他们各自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对话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单凭他们的说话,你就不会认错了人。而贯串于全书字里行间中的作者的嘲讽,也正是从这些各具特点的人物谈吐之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的。
译例比较:
1.“Mr. Bennet,how can you abuse your own children in such a way ?You take delight in Vexing me.You have no compassion on my poor nerves.”
“You mistake me,my dear. I have a high respect for your nerves. They are my old-friend. I have heard you mention them with consideration these twenty years at least.”
“Ah! You do not know what I-suffer.”
“But I hope you will get it over, and live to see many young men of four thousand a year come into the neighbourhood.”
王科一先生译文:
“我的好老爷,你怎么舍得这样糟踏自己的亲生女儿?你是在故意叫我气恼,好让你自己得意吧。你半点儿也不体谅我的神经衰弱。”
“你真错怪了我,我的好太太。我非常尊重你的神经。它们是我的老朋友。至少在最近二十年以来,我一直听你郑重其事地提到它们。”
“啊!你不知道我怎样受苦呢!”
“不过我希望你这毛病会好起来,那么,像这种每年有四千镑收入的阔少爷,你就可以眼看着他们一个个搬来做你的邻居了。”
孙致礼先生的译文:
“贝内特先生,你怎么能这样糟蹋自己的孩子?你就喜欢气我,压根儿不体谅我那脆弱的神经。”
“你错怪我了,亲爱的。我非常尊重你的神经。它们是我的老朋友啦。至少在这二十年里,我总是听见你郑重其事地说起它们。”
“唉!你不知道我受多大的罪。”
“我希望你会好起来,亲眼看见好多每年有四千镑收入的阔少爷搬到这一带。”
我的译文:
“班纳特,你怎么能这样来数落你的孩子?这样子来烦恼我是你的乐事。你对我的可怜的神经,没有一点儿同情心。”
“你错怪我了,亲爱的。我对你的神经是非常尊重的。它们是我的老朋友了。我洗耳恭听你提到它们至少已有二十年了。”
“啊!你不知道我所受的痛苦。”
“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战胜这痛苦,活着看到许多一年有四千英镑收入的小伙子们住进邻里来。”?
班纳特先生浑身都是机智和幽默,他对智力平平爱发牢骚的妻子的看不起,使他一跟妻子说话,总是要用他那哲人式的简洁语言对她嘲讽。因此嘲讽和简洁是他与妻子对话时的最大特点。
为了节省篇幅,我们只就画线的部分进行比较:前两个译文由于都是把放在原文句末的时间状语放到了句首来译,人为地拉长了句子的长度,难免会多少影响到班纳特简洁谈风的再现。第二个划线部分,笔都认为把“get it over”和“live to see”这两个短语直译过来,似乎能更多地表现出班纳特的那一嘲讽的口吻。另外,在表现的细腻方面,笔者觉得王的译文略胜于孙的。
2.“I admire the activity of your benevolence,”observed Mary,“but every impulse of feeling should be guided by reason。 and,in my opinion, exertion should always be in proportion to what is required.”
王科一先生的译文:
这时曼丽说道:“你完全是一片手足之情,我很佩服,可是你千万不要感情用事,你得理智一点,而且我觉得尽力也不要尽得过分。”
孙致礼先生的译文:
“我佩服你的仁厚举动,”玛丽说道,“但是千万不能感情用事,感情应该受到理智的约束。依我看,做事总得有个分寸。”
我的译文:
“我很赞赏你的这一出于疼爱之情的举动,”玛丽说,“不过,任何一种感情上的冲动应该受到理智的支配才是;我的看法是,出力应该总是与其所被需要的相符才好。”
玛丽是一个不问时事、很少参加社交活动、一味死啃书本的女孩子,她说话时咬文嚼字,堆砌词语而很少有内容可表达。作者模仿她的这种谈吐,正是对这一类人的一种嘲讽。笔者前面已经提到过,作者的细腻文风也表现在人物的谈吐恰似人物的性格这一方面,因此笔者认为尽可能多地再现玛丽说话的句式和其所堆砌的词语,是与体现原文的细腻风格有益的。在这段译文里,我照搬了原文的句式和一些词语,所以这儿数我的译文最长,在可读性方面也许要受到些影响,在这里就要看译者们是如何取舍了。王、孙两位先生选择了可读性,我选择了细腻性。
文学风格之如人的气质和风貌,一部作品缺少了它就失掉了其赖以存在的独特和个性。如果在一部世界名著的译本中没有完整地再现原作的风格,那么这部世界名著的价值将会受到损害,它将会失去其“这一个”区别于“那一个”的个别性。因此,在我们目前所进行的名著翻译和重译过程中,我们应该把风格的再现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以使我们的名著翻译能较以前有一个大的提高。因为尽管我们的译者们的翻译原则多有不同,不过有一点我想我们大家是都能赞同的,那就是在译作中尽可能充分和完美地再现原著的风格和内容。尤其是在一部原著已有几个译本存在的情况下,如果译者要想再译这部名著,那他就必须深刻地看出各个译本的短长,深刻地研究原著的风格,从而能尽可能地克服这些译本的短处,借鉴别人的长处,发挥出自己的所长,旨在最大程度地再现出原文的风格,而和已有的译本不相雷同。唯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真正促进翻译事业的发展。而唯有如此,你的译本才会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而不至于被大浪淘沙给淘汰掉。
以上的文字既可说是一个开场白,也可说是我在译毕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和这部《傲慢与偏见》后所产生的一些感触。下面我便将该书的风格作一简短的分析,然后就王科一先生、孙致礼先生和我的译本中的一些译例做一比较,看看在风格的再现方面,各有什么短长得失。
这部作品描写的是体面人家的生活和交往,看似平凡而琐碎,作者的风格却能雅而不俗。她的这种优雅精美的风格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证明:1.这是作者刻意追求和保持的一种风格,奥丁斯把自己的艺术比作是在“二寸象牙上细细地描写”,要想在在二寸象牙上做文章,那显然是一种精雕细刻了。所以我们译者在翻译这部作品时,也须用极细腻的笔触去再现她的这一风格。2.书中叙的都是上流社会人物的生活、举止和谈吐,虽也提到佣人奴仆,只是一带而过,鲜有对他们言行的描写,唯有达西家的老女管家赞美达西先生的那一番话例外,而那也主要是为了给伊丽莎白的感情发展提供一个依据,作品所描写的人物群决定了它现在的这一高雅娴适的风格。3.每个主要人物的言谈都极富于其性格的特征,而且也都符合于他们各自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对话栩栩如生,呼之欲出,单凭他们的说话,你就不会认错了人。而贯串于全书字里行间中的作者的嘲讽,也正是从这些各具特点的人物谈吐之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的。
译例比较:
1.“Mr. Bennet,how can you abuse your own children in such a way ?You take delight in Vexing me.You have no compassion on my poor nerves.”
“You mistake me,my dear. I have a high respect for your nerves. They are my old-friend. I have heard you mention them with consideration these twenty years at least.”
“Ah! You do not know what I-suffer.”
“But I hope you will get it over, and live to see many young men of four thousand a year come into the neighbourhood.”
王科一先生译文:
“我的好老爷,你怎么舍得这样糟踏自己的亲生女儿?你是在故意叫我气恼,好让你自己得意吧。你半点儿也不体谅我的神经衰弱。”
“你真错怪了我,我的好太太。我非常尊重你的神经。它们是我的老朋友。至少在最近二十年以来,我一直听你郑重其事地提到它们。”
“啊!你不知道我怎样受苦呢!”
“不过我希望你这毛病会好起来,那么,像这种每年有四千镑收入的阔少爷,你就可以眼看着他们一个个搬来做你的邻居了。”
孙致礼先生的译文:
“贝内特先生,你怎么能这样糟蹋自己的孩子?你就喜欢气我,压根儿不体谅我那脆弱的神经。”
“你错怪我了,亲爱的。我非常尊重你的神经。它们是我的老朋友啦。至少在这二十年里,我总是听见你郑重其事地说起它们。”
“唉!你不知道我受多大的罪。”
“我希望你会好起来,亲眼看见好多每年有四千镑收入的阔少爷搬到这一带。”
我的译文:
“班纳特,你怎么能这样来数落你的孩子?这样子来烦恼我是你的乐事。你对我的可怜的神经,没有一点儿同情心。”
“你错怪我了,亲爱的。我对你的神经是非常尊重的。它们是我的老朋友了。我洗耳恭听你提到它们至少已有二十年了。”
“啊!你不知道我所受的痛苦。”
“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战胜这痛苦,活着看到许多一年有四千英镑收入的小伙子们住进邻里来。”?
班纳特先生浑身都是机智和幽默,他对智力平平爱发牢骚的妻子的看不起,使他一跟妻子说话,总是要用他那哲人式的简洁语言对她嘲讽。因此嘲讽和简洁是他与妻子对话时的最大特点。
为了节省篇幅,我们只就画线的部分进行比较:前两个译文由于都是把放在原文句末的时间状语放到了句首来译,人为地拉长了句子的长度,难免会多少影响到班纳特简洁谈风的再现。第二个划线部分,笔都认为把“get it over”和“live to see”这两个短语直译过来,似乎能更多地表现出班纳特的那一嘲讽的口吻。另外,在表现的细腻方面,笔者觉得王的译文略胜于孙的。
2.“I admire the activity of your benevolence,”observed Mary,“but every impulse of feeling should be guided by reason。 and,in my opinion, exertion should always be in proportion to what is required.”
王科一先生的译文:
这时曼丽说道:“你完全是一片手足之情,我很佩服,可是你千万不要感情用事,你得理智一点,而且我觉得尽力也不要尽得过分。”
孙致礼先生的译文:
“我佩服你的仁厚举动,”玛丽说道,“但是千万不能感情用事,感情应该受到理智的约束。依我看,做事总得有个分寸。”
我的译文:
“我很赞赏你的这一出于疼爱之情的举动,”玛丽说,“不过,任何一种感情上的冲动应该受到理智的支配才是;我的看法是,出力应该总是与其所被需要的相符才好。”
玛丽是一个不问时事、很少参加社交活动、一味死啃书本的女孩子,她说话时咬文嚼字,堆砌词语而很少有内容可表达。作者模仿她的这种谈吐,正是对这一类人的一种嘲讽。笔者前面已经提到过,作者的细腻文风也表现在人物的谈吐恰似人物的性格这一方面,因此笔者认为尽可能多地再现玛丽说话的句式和其所堆砌的词语,是与体现原文的细腻风格有益的。在这段译文里,我照搬了原文的句式和一些词语,所以这儿数我的译文最长,在可读性方面也许要受到些影响,在这里就要看译者们是如何取舍了。王、孙两位先生选择了可读性,我选择了细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