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鸟枪换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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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AP事业群是我曾经战斗过的地方,一切程序了如指掌。所以,虽然康继业对此一无所知,我们和程青河的交接工作,还是进展得非常顺利!
只可惜,因为每年作业员的流动率几乎翻倍。并且,年龄呈低化趋势,有些看上去瘦瘦瘦小小的,都没有发育,象是十一二岁的年纪,眼神怯怯的,一看就是童工!所以,我以前认识的作业员,几乎没有了!
只是没想到,那天,我刚吃过晚饭,正走向车库时,后面却传来一个怯怯的声音:“杨海、杨特助……”
这声音好熟悉啊,我立刻回头,竟然发现以前曾和我同一流水线并同一房间的翠姐,在她旁边,还站着一个比她高半个头、长相秀气,但是,脸色却苍白憔悴、心事重重的年轻女孩。
我连忙招呼道:“翠姐,你好。”
翠姐再也没有了以前同居一室时的随和,而是有些拘谨道:“杨特助好!那个,我遇到一个麻烦事,实在找不到人了,想请你帮帮忙。”
我爽快道:“你说吧。只要能帮得上的,我一定尽力!”
她听了我的话,显然有些激动,论无伦次道:“啊,你同意帮忙了?那真是太好了,是这样的,我女儿的电动车、陈铁……”
我立刻问:“陈铁?怎么回事?别急,你慢慢说!”
她却涨红了脸,越急越说不出话来:“是这样,陈铁、陈铁、陈铁他……”
她旁边的女孩儿终于忍不住了,飞快道:“是这样的,杨特助,她女儿就是我,我叫袁欣悦,今年二十一岁,刚大专毕业,进FKS不久,为了上班方便,就买了一辆电动车。”
袁欣悦刚说到这里,翠姐就打断她的话,没好气道:“都怨你!每月工资连两千都不到,还要买电动车!”
我好奇地问:“每月工资怎么可能不到两千呢?现在底薪都2200元/月了呢。”
翠姐却恨铁不成钢道:“说起来是不少,不过你也知道的,每月要扣社保190元,住房公积金120元,住宿费110元,伙食240元,就剩1540元了,她又不想加班,绩效工资连着两个月都没发了,就算加上每天4.5元的夜班津贴,半个月也不过是……”
袁欣悦瞪了她妈妈一眼,很不耐烦道:“我才不加班呢,为了多赚点加班费,每天累得象狗一样。你以为谁都象你那样啊,一辈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也没看你存几个钱,我还不照样出来打工吗?”说到这里,又转向我,落落大方道,“杨特助,不好意思啊,我继续说……”
在她条理清楚的叙述中,我很快了解了事情的大概。
原来,两个月前的周未,袁欣悦骑着电动车想去逛南门市场,走在路上,却被两个城管在不测速、不称重、不出示证件、不开扣条的情况下强行抢了电动自行车。抢车时,对方态度十分恶劣,并明说是队长下令要他们抢1000辆,完不成任务,就扣他们工资;完成了,则有奖金;成得越多,奖金也就越金!
她很生气,到网吧查找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常识后,当天就去了区法治科去申请行政复核,要求对方出示执法依据!
但是,法治科说执行依据是2010年的规定,她接过来一看,内容是“凡电动车大于40千克速度大于20公里的车都是机动车。”立刻道,这个标准己经被叫停了!对方就又改口说执法依据是1999年的标准,她又接过来一看,那根本不是扣电动车的法律依据,而是一个电动车生产技术标准,并且己经落后了!对方后来又拿出了几个法律依据,全部都是站不住脚的!
过了几天,她再去法治科,这次,对方拿出一份文件,说她那个是电动自行车,属于自行车,不是机动车,无需办理牌照,但同时又拿出一个深圳市收电动自行车的临时文件,文件有效期是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遥大运会特殊时期,文件早就过期了。
过了几天,她又去法治科,这次,对方一会儿说执法依据是《道路安全法规》,却又不知道自己依据的是哪条法规,只好改口说依据的是《道路交通法》,并说她的车其实并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机动车,但这就又绕到前面己经叫停的那个文件上去了。
好在,AP事业群是我曾经战斗过的地方,一切程序了如指掌。所以,虽然康继业对此一无所知,我们和程青河的交接工作,还是进展得非常顺利!
只可惜,因为每年作业员的流动率几乎翻倍。并且,年龄呈低化趋势,有些看上去瘦瘦瘦小小的,都没有发育,象是十一二岁的年纪,眼神怯怯的,一看就是童工!所以,我以前认识的作业员,几乎没有了!
只是没想到,那天,我刚吃过晚饭,正走向车库时,后面却传来一个怯怯的声音:“杨海、杨特助……”
这声音好熟悉啊,我立刻回头,竟然发现以前曾和我同一流水线并同一房间的翠姐,在她旁边,还站着一个比她高半个头、长相秀气,但是,脸色却苍白憔悴、心事重重的年轻女孩。
我连忙招呼道:“翠姐,你好。”
翠姐再也没有了以前同居一室时的随和,而是有些拘谨道:“杨特助好!那个,我遇到一个麻烦事,实在找不到人了,想请你帮帮忙。”
我爽快道:“你说吧。只要能帮得上的,我一定尽力!”
她听了我的话,显然有些激动,论无伦次道:“啊,你同意帮忙了?那真是太好了,是这样的,我女儿的电动车、陈铁……”
我立刻问:“陈铁?怎么回事?别急,你慢慢说!”
她却涨红了脸,越急越说不出话来:“是这样,陈铁、陈铁、陈铁他……”
她旁边的女孩儿终于忍不住了,飞快道:“是这样的,杨特助,她女儿就是我,我叫袁欣悦,今年二十一岁,刚大专毕业,进FKS不久,为了上班方便,就买了一辆电动车。”
袁欣悦刚说到这里,翠姐就打断她的话,没好气道:“都怨你!每月工资连两千都不到,还要买电动车!”
我好奇地问:“每月工资怎么可能不到两千呢?现在底薪都2200元/月了呢。”
翠姐却恨铁不成钢道:“说起来是不少,不过你也知道的,每月要扣社保190元,住房公积金120元,住宿费110元,伙食240元,就剩1540元了,她又不想加班,绩效工资连着两个月都没发了,就算加上每天4.5元的夜班津贴,半个月也不过是……”
袁欣悦瞪了她妈妈一眼,很不耐烦道:“我才不加班呢,为了多赚点加班费,每天累得象狗一样。你以为谁都象你那样啊,一辈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也没看你存几个钱,我还不照样出来打工吗?”说到这里,又转向我,落落大方道,“杨特助,不好意思啊,我继续说……”
在她条理清楚的叙述中,我很快了解了事情的大概。
原来,两个月前的周未,袁欣悦骑着电动车想去逛南门市场,走在路上,却被两个城管在不测速、不称重、不出示证件、不开扣条的情况下强行抢了电动自行车。抢车时,对方态度十分恶劣,并明说是队长下令要他们抢1000辆,完不成任务,就扣他们工资;完成了,则有奖金;成得越多,奖金也就越金!
她很生气,到网吧查找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常识后,当天就去了区法治科去申请行政复核,要求对方出示执法依据!
但是,法治科说执行依据是2010年的规定,她接过来一看,内容是“凡电动车大于40千克速度大于20公里的车都是机动车。”立刻道,这个标准己经被叫停了!对方就又改口说执法依据是1999年的标准,她又接过来一看,那根本不是扣电动车的法律依据,而是一个电动车生产技术标准,并且己经落后了!对方后来又拿出了几个法律依据,全部都是站不住脚的!
过了几天,她再去法治科,这次,对方拿出一份文件,说她那个是电动自行车,属于自行车,不是机动车,无需办理牌照,但同时又拿出一个深圳市收电动自行车的临时文件,文件有效期是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遥大运会特殊时期,文件早就过期了。
过了几天,她又去法治科,这次,对方一会儿说执法依据是《道路安全法规》,却又不知道自己依据的是哪条法规,只好改口说依据的是《道路交通法》,并说她的车其实并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机动车,但这就又绕到前面己经叫停的那个文件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