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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男孩遇见野玫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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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下电话的瞬间,听见外面传来冷杉和郑成功的笑声,冷杉不知道在用什么方式逗他,今年夏天,郑成功笑的声音越来越好听了。我总是惊讶于冷杉对小孩子的耐心。他可以和雪碧为了一些无聊的事情聊很久的天儿,他也可以津津有味地和郑成功玩上两三个小时——起初我以为他是装的,后来觉得,如果真是装的,那未免装得太像了。有一天我看到他的背包里装了一包豆子,我问他这是做什么用的,他煞有介事地说是雪碧拜托他带来的——雪碧认为可乐缺一个睡觉用的枕头,所以她打算自己动手给可乐缝一个。后来我去问雪碧为什么不告诉我,雪碧说:“这样的小事,有朋友帮忙就够了,不用告诉大人。”——言外之意,冷杉不算是“大人”。

    有的时候我一觉醒来,会发现冷杉俯在我身旁看着我,睡意蒙眬中突然就觉得撞到了什么让我不得不清醒的东西,然后才发现,是他的眼睛。他像个孩子那样仔细地、毫不躲闪地端详着一样让他惊喜的礼物。“看什么看?”我故意这么说,“吓死人了。”他笑了。然后笑着说:“你好看。真的好看。”“傻不傻。”我把手伸进他的头发里面,暖烘烘的,“该理发了。”“我要你给我剪。”他像是挑衅一样用一只手撑着脑袋。“开什么玩笑啊?”我用力地戳他坚硬的头盖骨,“我哪里会剪?”刹那间我想起来我跟他说过一件很久以前的趣事,刚刚到新加坡的时候,那边的理发店很贵,可是我们都还没能拿到头一个月的薪水,我就试着帮另外一个一起唱歌的男孩子剪头发,结果剪得一塌糊涂,他有一段时间只好把整头的头发推光了,抱着把吉他在台上声嘶力竭地唱伍佰的歌——因为那种形象不大适合走柔情路线了,也就是在那段时间他发现了自己还是热爱摇滚。几年以后,在北京,他邀请我去一个酒吧里看他演出,他和我开玩笑说,是我改变了他的人生。

    “什么脑子啊?”我轻轻抚摸着冷杉的脸庞,“怎么我说什么你都记得?”“你是我的女人,当然要给我剪头发。”他粗鲁的神情就像个学大人说话的孩子。“嗳?”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你过去是不是从来没有女朋友?”“有啊,我第一个女朋友是上初中的时候,是她追我。”他得意扬扬。“我的意思是说,她是你第一个女人么?”他愣了一下,“你是问,我跟她……有没有……就像我和你这样?”“对。我就是这个意思。”他又一次成功地逗笑了我。“没有。”他眼睛里掠过一丝羞涩,“你是第一个。”“天哪。”我深深地叹气。突然间觉得胸口处那些坚硬的骨头顿时化成了温水,在阳光下面泛着细细的波纹,喂,你们都变成了水谁来保护我的心脏呢?管他呢,我一把抱紧了冷杉,这种时候谁还在乎心脏怎么样?他灼热的脸庞就在这儿,一起一伏的呼吸细细地牵扯着我身体最深处一个说不清的地方,“冷杉,你有没有听说过,在有些地方,要是一个妓女遇上了一个客人是童男,第二天早上,她要反过来给这个男孩子一个红包。因为对于她们来讲,这是最好的彩头。”我亲吻一下他的额头,“我也应该给你一个红包,宝贝儿。”可是他突然就生气了,他扳着我的肩膀,用力地说:“不许你那么说,你怎么总是要这样贬低自己呢?”我用指尖慢慢地划着他的鼻梁,“好,不说了。我答应你,给你剪头发。”

    这个时候郑成功突然在外面哭了起来,我熟练地走出去把他抱进房间。“火星人怎么了?”冷杉疑惑地凑过来看他。“没事,他饿了。”果然,郑成功一找到他的食物就立刻安静了下来,奋力地吮吸,贪婪得很。“真神奇。”冷杉惊叹着,“他要吃奶吃到什么时候啊?”“就要断了。”我说话的声音现在真的轻了很多,“现在他一般都是喝奶粉的,我偶尔才会喂他。”“他……”冷杉皱皱眉头,“咱们人类的东西他就一点儿都不能吃?”郑成功突然严肃地转过小脸儿,斜着眼睛瞟了他一眼,似乎在表达不满。“可以的。”我对冷杉说话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习惯了,“他能吃粥,三婶经常给他做肉粥和菜粥的,蛋也可以吃,有时候我心情好还会给他点儿酸奶和苹果。”“噢……真了不起。”他把脸放在和郑成功的脸近乎水平的位置上,眼睛显得异乎寻常的大,“火星人,好不好吃?”他神往地问。然后他仰起脸,语气平淡地问我:“能不能让我也尝尝那是什么滋味?我已经忘了。”

    “神经啊,去死吧你。”“为什么不能呀?你看上去有那么多,他一个人也吃不了。”“滚。”“求你了,掌柜的。”“你要不要脸啊?”“我只是想试试看,能不能想起来那个味道……”

    我知道,我是快乐的。

    我才不管江薏怎么嘲笑我。

    江薏在我这里撞到过冷杉。那是一个绚烂的下午。她走出电梯的时候,刚好在走廊里看见冷杉沿着楼梯,像练习轻功那样迅疾地往下蹿。我给她开门的时候,她难以置信地盯着我的脸,说:“完了,刚刚我看见你那个伙计走出来,我还在想说不定他只是来送东西,说不定你们俩还是纯洁的——可是你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吧,一脸的荡妇相……”“狗嘴吐不出象牙的家伙。”我回敬她,“我至少没有像你当初那样偷情。”“是,”她点头,“你已经进化到养小白脸儿的阶段了,偷情是你玩儿剩下的。”“干吗讲得那么难听?”我是真的很不高兴,不过脸上还是笑着的,“别把别人想得都和你一样龌龊。”她像是受了惊那样跌坐在沙发上,“东霓,我拜托你现实一点儿,他和南音一样大。”“不对,”我纠正她,“他比南音大一岁,是南音学校里的学长。”“有区别吗?”她托着额头作眩晕状,“东霓你以为你自己还输得起啊?就算他不是图你手上那点儿钱,也无非就是想图个新鲜,他以前的生活里没见识过你这样的女人,可是你呢?”我站起身来用力地打开了门,“再说,再说你就给我出去!”我冲她喊,“第一,我告诉你,我买了房子开了店以后手上没剩多少钱了,我现在也在很辛苦地讨生活,我没那个闲情逸致去养他。第二,凭什么我就输不起?输赢是我自己的事儿与你有什么相干?况且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第三,他年轻又怎么样?谁没有年轻过?就算他现在是想图个新鲜,我陪他玩儿,我自己开心就好,我用得着你们这些闲人来替我操心么?”

    她吃惊地看着我,使用着我几个月前也使用过的语气,“不会吧东霓,你是来真的?”

    “你管不着。”我恨恨地说,“先操心你自己吧。你聪明,你不会输,你靠谱,你好不容易弄到手的西决也照样不会为了你放弃任何人任何事。”

    她盯着我的眼神骤然间冷了下来。我脸上突然有一点儿烫。因为我说的话似乎是过分了,可是我又拉不下脸来道歉——谁叫她那么讲冷杉?就在这冷场的几秒钟里,她的电话响了,是西决打来的。我松了口气,西决你又一次救了我。

    她拿起手机往阳台上走——在我家里接西决的电话时她习惯性地躲到阳台上去,就好像别人都那么无聊,无论如何都要偷听她说话。可惜她忘了,我今天把阳台和房间之间的那道门敞开了,所以她说话的声音准确无误地传了进来。

    “郑成功,乖,我们穿鞋子。”我故意夸张了自己的声音,显示我在忙别的事没有听她讲话。可是有一只鞋不在它平时待的地方,却是被扔在了沙发后面的缝隙里。“一定是你干的!去死吧你!”我一面说,一面重重地在他的小腿上拍了一下。这个厚脸皮的家伙也不哭,哪怕白嫩的小腿上突如其来地多了一道红印子——他显然是早就习惯了,其实我也知道这样不好,但是他总是有办法在一秒钟之内耗掉我所有的耐心。江薏的声音已经开始隐约地发颤,“还有什么可说的?你承认你自私就对了。”这句话冲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正在以一个尴尬的姿势把手伸到沙发和墙角之间那个艰难的缝隙里面,用我活动不自如的手指尖去够他的鞋。够不着,我得再试试看,换个姿势,看看我的手臂能不能伸得更长,郑成功坐在学步车里欣赏着我的狼狈相,欢乐得手舞足蹈。江薏在阳台上爆发的时候,那音量让我心头一颤,但是却必须僵硬地维持着那个尴尬的姿势,郑成功好奇地往外张望着——还好他不会走路。

    我就在一连串不间断的舞台旁白里拿到了郑成功的鞋子。

    “那么你的意思是说,我就该为了你放弃一个这辈子可能不会再有第二回的机会?我跟你说过一百次我已经快要28岁,我如果还是不能换一份更有前途的工作,下一次的机会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你到底要我怎么说你才能明白啊?什么叫虚荣?你是不是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不像你一样,不像你那么得过且过地活着,不像你那么心甘情愿地在二十几岁的时候就看到八十岁什么样?我只不过是想要更好的生活,这有错吗?”

    郑成功开始挥动着小手做出不耐烦的样子。我也摆出了一副很凶的表情用来警告他保持安静——以免扰了江薏吵架的兴致。可是没有用,所以我只好把那只鞋子对着学步车的方向扔了过去。他灿烂地笑了。然后不慌不忙地抓起那只正好掉在他面前那只小篮子里的鞋,朝着我扔了回来,只可惜臂力不够,鞋还是掉落在了我和他中间的地板上。

    “好啊,你现在学会和我对着干了!”我站起来走上去,想要拧他的耳朵。这个时候江薏哭的声音猝不及防地传进来。我压低了嗓门儿吓唬他,“听,这个妖怪的声音多可怕,她现在心情不好,会吃人的。尤其是要吃乱扔鞋子的小孩儿。”我煞有介事的语气好像真的吓着了他。虽然他不明白我的意思,但他好像是感觉到了我在说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于是他也皱了皱眉头,做出一副很严肃的表情。

    “还有什么意思?这种时候还说什么走一步看一步?不觉得太虚伪了么?从此以后各走各的路就好了——”她狠狠地抽泣,听上去像是吃东西噎着了,“我真的以为我们可以结婚的,我真的以为我们可以过很快乐的生活的,真没想到你那么自私,你自己没勇气改变自己的生活,也不许别人改变;你自己没志气还不许别人有,我以前还觉得东霓说你的那些话太刻薄,现在看来真的是一点儿都没说错。你就一辈子缩在你的蜗牛壳里算了,我倒也想看看你什么时候碰上一只和你一样的蜗牛愿意和你百年好合,我祝你们幸福!”

    她摔掉了手机,片刻的静默中,我悄悄地走到阳台上去,看到她像个海洋生物那样蜷缩成一团,剧烈地抖动着。我承认,有的时候看到她在西决那里受了委屈的样子,我会幸灾乐祸。可是这一次,真心地,我把手掌覆盖在了她的肩膀上。

    “来。起来。乖。不要吓到我们郑成功。”也不知为什么,和冷杉在一起以后,我说话的腔调里总是充满了一种让我自己痛恨的柔软,“我们进屋去,我调冰激凌咖啡给你喝。”我伸手扶住她的肩,想要把她扶起来。可是她突然间像是融化了那样,软绵绵的胳膊立刻缠住了我,然后抱紧我,一边哭,一边像个受了欺负的孩子那样口齿不清地说:“东霓,东霓你要真的是我姐姐该多好。我已经没有亲人了……每次都是这样,我以为我找到了一个亲人,可是每次都不是。老天爷待我不公平,东霓……”

    “傻瓜,”我搂住她,心里没来由地一阵酸楚,“谁还不是到头来只有自己?亲人那种东西,有时候有还不如没有。听我的话,什么也别想了,没有牵挂也好,开开心心地去北京,你就这么想,在北京优质的男人一抓一大把,随便你挑。嗳对了,你要去的那个杂志不是很高档的那种吗?一定有很多采访名流之类的机会,到时候你说不定还能钓一个大金龟呢,那个时候我可就羡慕死了,你也会庆幸自己没选西决,凡事都要往好的方向看啊。”

    “得了吧你。”她抬起头,含着泪鄙视我,“除了钱你还在乎什么?”

    “小姐,你不在乎钱,你哭着喊着要去北京做什么?”我瞪大了眼睛。

    “工作就全是为了钱么?”

    “难道不是吗?不然为什么?”我大惊失色。

    “我……”她像是害羞那样把脸贴在我的衣袖上,“我也不知道,我就是想——我想去北京其实是希望……希望我能变得更好,希望自己这个人能变得更好,我说不清,东霓你明白吗?”

    我没有回答她。我明白。那个时候我疯了一样地想去新加坡,我不要命地一天唱八九个小时,我怀着一种上刑场的心情对所有给我小费的客人竭尽全力地微笑——不全是为了钱的,我以为我自己终究可以变成另一个人,变成另一个比“郑东霓”更美好的人。但是,那没用。真的没用。可我不想跟江薏说这个,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她会明白。

    “喂,”我拍了拍她的背,“你不是下周才动身吗?这几天你还要去报社上班吗?”

    “从上周起我就不去了。”她有气无力地说。

    “愿不愿意去散散心?在去北京之前?”我像是刚刚想起来那样,兴奋异常地说:“和我一起去海南好不好?我要带着小家伙去见见他爸爸,我们顺便也能在那里玩几天……”

    “不要。我哪儿都不想去。”她背靠着墙壁,眼睛不知道在看哪里。

    “去嘛——我再不让小家伙去和方靖晖待几天,他该去法院告我剥夺他的探视权了。我现在和他在一起,要多尴尬有多尴尬,正愁没有人陪陪我呢,你也去多好啊,让小家伙和他爸爸在一起,我们两个去玩。就算是你做做好事帮我一个忙嘛……大不了,”我咬咬嘴唇,“你的机票和酒店费用全算我的。”

    “这可是你说的。”她终于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