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我们今天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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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村村口这家小卖部,是村支书王跩的儿子,王屌开的。
王屌从小就好吃懒做,从不干农活儿,这点随他爹。不过懒人有懒人的活法,王屌虽然懒惰成性,但在村里,还就属他们父子两人活的最滋润。
王跩担任王家村村支书,村里田地的分配都归他管。一村支书,也就那么屁大点的权利,自然得钻研发挥到极致。
全村一共四百多亩田地,他们家就有三十多亩之多。
虽然利用职权占了不少田地,但王跩从未耕过田地。他把田地全部租给了别人,然后花钱买了村里第一台耕田拖拉机。别人种田的时候,他就帮别人耕田。
虽然辛苦了一些,不过总比种地要轻松不少,而且还挣钱。一年两季,光这一项他就能挣好几万。
王屌继承了王跩的优良传统,好吃懒做,有眼光。
他先从王跩那儿拿到一些钱投资,利用王跩村支书的权利,把村里水库给盘了下来,一租就是二十年。王跩买了一辆三轮车,天气好的时候,他就早早起来,弄上一些鱼,到集市去卖,一年弄个十来万块钱,轻松加愉快。
再后来,王跩在村口最好的位置,盖了一栋三层小洋楼后。王屌紧随其后,把一楼一个房间,靠窗的墙给拆了,做成一个店面似的杂货超市。
完了左侧也腾出一间房,作为打牌的地方。
村里人好赌。应该说乡下人都好赌,忙时累半死,闲时玩够呛。
总得有点娱乐项目吧!
别说,王跩和王屌两父子,还真是个人才。得亏他们是在王家村,如果把他们丢到安南市的话,说不定也会是个企业家。
这个点,虽然在乡下算比较晚的了,但现在又不是农忙。村里人刚吃下晚饭,大部分躺床上看电视去了,也有一小部分人,每天闲着没事,就好到王屌的小卖部闲聊。
这里有东西卖,人多热闹,经常有人在这里打牌,赌博什么的。
再加上王跩的身份和王屌的能力,村里不少人挺羡慕他们的。不用种地,轻轻松松就能过上好日子,谁不羡慕啊!
能跟王屌说话,都是荣耀。
如果王屌能指点他们一二的话,那更是天大的荣幸。
王屌叼着一根红塔山,站在台阶前,皱着眉头,看着从夜幕中走出来的秦天和王希。确切的说,是秦天背着王希,一个人在走。
快到村里了。
王希很羞涩的,想让秦天放她下来,她自己走就好。秦天没答应,他辛辛苦苦,背着王希走了两三里山路,身上脏的跟乞丐似的,一身的烂泥。马上就到家了,这个时候把王希放下来,完了弄的一身泥巴,秦天岂不白费劲嘛!
完了!
羞死人了。
王希面红耳赤,撇过头,不敢跟王屌他们对视。
气死了!臭男人,怎么一点都不通情达理。
呜呜呜!
没脸见人了。
这种回家方式……村里人又那么八卦,不用到明天天明,王希被秦天背着回王家村的事儿,就会在村里传遍。
王希心里好纠结,一方面,心里被幸福填满。好几里山路呢!连水牛都难以跋涉,秦天竟背着她一口气走了好几里的烂泥路。大晚上,身上湿答答的,沾满了烂泥,多冷哦!
相比秦天,王希身上干净的像穿着婚纱的新娘子。
王希能不感动嘛!
一方面,不知道妈妈出了什么事儿,王希心里担心死了。
最后,秦天竟以这种方式把她给背回村里,王屌他们那眼神,令王希羞的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羞涩的同时,也满是甜蜜,幸福。
秦天在人前都敢对自己这么好,说明他心里还是有自己一席之地的。
“希希!”
黑夜中,站在光亮处看暗处,不是那么清晰。
直到秦天背着王希走到王屌他们面前五米左右,王屌这帮人这才认出秦天背上的王希。一时间,所有人瞪大了双眼,瞳孔中写满了不可置信。
王希那么腼腆乖巧的女孩儿,竟……这个男的,是她的男朋友嘛?
听到王希回来了,大半夜的,趴在陌生男人的背上背回来的。于是乎,在小卖部的人全跑了出来,听到这边这么大动静。附近还没睡下的村民们也都跑了出来。
大概有三五十人在场吧!
打量过秦天后,所有人的眼神,全落在王屌身上。
王家村,众所周知,王屌最喜欢王希了。
去年年关的时候,王屌母亲代王屌向王希他们家提过一次亲。并且,今年分田的时候,特意给王希他们家多分了一亩多地呐!
王希不在的这段时间,王屌也经常上王希他们家去看望两个老人,时不时的,从小卖部提点东西去什么的。
王屌他们家条件不错,而且,王屌这么孝顺懂事,婚还没订成,就送这么些礼品,又送田地。要是能攀上这门亲戚,倒也不错。
本来,王有田是不大同意的。
王有田就是王希他爹。
王屌他们固然是村里首富,王屌也能挣钱,如果王希嫁给他的话,虽说以后不用种地,可不还是在乡下?这不是王有田的初衷。他花那么大代价,让王希念书念大学,目的就是想把王希送出去,让她以后不用再跟他们一样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
王屌是对他们两老不错,但王屌有两点,作为老人王有田很看不惯。
第一个就是赌博。
村里人都会赌博,乡下人,没什么娱乐项目,闲时不赌博干嘛去呀?
小赌怡情,逢年过节玩两下也没什么。然而,王屌可不只是赌博那么简单,他还坐庄呐!自打王屌开了这家小店铺之后,他就成天铺在赌博卓上,没日没夜的赌。
什么人好赌?
于是,村里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偷鸡摸狗的人,全来了。王屌成天跟这帮人混在一块……王有田很看不惯。
他认为,王屌早晚有一天会把家道败光的。
王希他妈饶娟跟王有田意见不同。
饶娟就觉得王屌这个人不错,长得好,身高马大,身板子不错,家里有钱,王跩又是村支书,完了对他们两老又好。最主要的一点,近。
饶娟觉得自己下面那二两肉没能争气,这辈子就只有王希这么个独生女,没能帮王有田再生个儿子。如果王希嫁到外地,那就成了别人家的人了。
隔开这么远,一年能回来几趟?
他们两老头,不孤独嘛?
想看下女儿,看下外孙子,还得跋山涉水的,多费劲。
王屌就在村里,王希要是嫁给他,王有田他们非但不会没了女儿,反而还会再添一门亲戚,一门很有钱势的亲戚。
何乐而不为呢?
再说,人家王屌都放出话,等以后政府拨钱把路给修好了,他就买个车子给王希。多好的女婿!
饶娟虽然不是家里的顶梁柱,却是家里做主的人,她既然开口了,王有田还能有什么意见?
其实,王有田也想天天看到女儿。只是,他还是比较希望女儿嫁到城里去。在乡下,终归不是个办法。
“希希,你……”
王有田和饶娟也在。
虽然还没定亲,但两家时有往来。目前这情况,也就王希没松口,他们两家老人都答应了。所以,王有田和饶娟吃过晚饭后,经常会到王屌家玩,权当散布,闲聊。
“妈!”
王希傻眼了,电话里,王有田不是说饶娟快不行了嘛?这不是好好的嘛?还在王屌家玩,怎么就不行了?
这不,再过几天就中秋了嘛!饶娟想借此机会,把王希骗回来,好好跟他说道说道,如果王希答应的话。干脆就在中秋把日子给定了,过年前就让他们完婚得了。
饶娟一庄稼人,没少在地里干活儿,好端端的,怎么可能患病。
饶娟面色尴尬,倒不是因为她说谎。而是因为秦天。
一身的烂泥,光着脚,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大晚上的,秦天背着王希出现,这两人的关系,肯定……
饶娟阴沉着脸,怪王希不懂事,更痛恨秦天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主要被王屌给看到了,这以后王希要嫁给了王屌,想起自己的媳妇,曾经大晚上的,被一个男人背回来,王屌能对王希好嘛?“死丫头!给我下来回家去。”
王屌锐利的三角眼,盯着秦天,眼中尽是恶毒之色。
全村人都知道,王希是她王屌的未来媳妇,秦天居然……
王八蛋!
敢碰我王屌的女人,不知死活!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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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村村口这家小卖部,是村支书王跩的儿子,王屌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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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跩担任王家村村支书,村里田地的分配都归他管。一村支书,也就那么屁大点的权利,自然得钻研发挥到极致。
全村一共四百多亩田地,他们家就有三十多亩之多。
虽然利用职权占了不少田地,但王跩从未耕过田地。他把田地全部租给了别人,然后花钱买了村里第一台耕田拖拉机。别人种田的时候,他就帮别人耕田。
虽然辛苦了一些,不过总比种地要轻松不少,而且还挣钱。一年两季,光这一项他就能挣好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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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从王跩那儿拿到一些钱投资,利用王跩村支书的权利,把村里水库给盘了下来,一租就是二十年。王跩买了一辆三轮车,天气好的时候,他就早早起来,弄上一些鱼,到集市去卖,一年弄个十来万块钱,轻松加愉快。
再后来,王跩在村口最好的位置,盖了一栋三层小洋楼后。王屌紧随其后,把一楼一个房间,靠窗的墙给拆了,做成一个店面似的杂货超市。
完了左侧也腾出一间房,作为打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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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王跩和王屌两父子,还真是个人才。得亏他们是在王家村,如果把他们丢到安南市的话,说不定也会是个企业家。
这个点,虽然在乡下算比较晚的了,但现在又不是农忙。村里人刚吃下晚饭,大部分躺床上看电视去了,也有一小部分人,每天闲着没事,就好到王屌的小卖部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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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王跩的身份和王屌的能力,村里不少人挺羡慕他们的。不用种地,轻轻松松就能过上好日子,谁不羡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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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心里好纠结,一方面,心里被幸福填满。好几里山路呢!连水牛都难以跋涉,秦天竟背着她一口气走了好几里的烂泥路。大晚上,身上湿答答的,沾满了烂泥,多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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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娟就觉得王屌这个人不错,长得好,身高马大,身板子不错,家里有钱,王跩又是村支书,完了对他们两老又好。最主要的一点,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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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希,你……”
王有田和饶娟也在。
虽然还没定亲,但两家时有往来。目前这情况,也就王希没松口,他们两家老人都答应了。所以,王有田和饶娟吃过晚饭后,经常会到王屌家玩,权当散布,闲聊。
“妈!”
王希傻眼了,电话里,王有田不是说饶娟快不行了嘛?这不是好好的嘛?还在王屌家玩,怎么就不行了?
这不,再过几天就中秋了嘛!饶娟想借此机会,把王希骗回来,好好跟他说道说道,如果王希答应的话。干脆就在中秋把日子给定了,过年前就让他们完婚得了。
饶娟一庄稼人,没少在地里干活儿,好端端的,怎么可能患病。
饶娟面色尴尬,倒不是因为她说谎。而是因为秦天。
一身的烂泥,光着脚,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大晚上的,秦天背着王希出现,这两人的关系,肯定……
饶娟阴沉着脸,怪王希不懂事,更痛恨秦天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主要被王屌给看到了,这以后王希要嫁给了王屌,想起自己的媳妇,曾经大晚上的,被一个男人背回来,王屌能对王希好嘛?“死丫头!给我下来回家去。”
王屌锐利的三角眼,盯着秦天,眼中尽是恶毒之色。
全村人都知道,王希是她王屌的未来媳妇,秦天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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