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进击的高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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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大草原,一望无际的绿色,就连人骑着马从中间穿过,都会淹没在绿色的海洋里。
长生天保佑,今年终于没有去年那么干旱,年后到现在陆陆续续下了四场雨,而且有一次的雨下得特别大,有河流的地方甚至连人都冲走了。
对于鲜卑人来说,死些人无所谓,关键是要牧草丰茂。
弹汗山王位的争夺,到现在都还没有结果,但这与普通的鲜卑人没一毛钱的关系。
这是一座不太高也没有多少林木遮盖的小山包,高顺坐在上面差不多一个时辰了,始终都没有变换过姿势,宛如一个石雕。
“大人,高将军是怎么了?”一个士卒悄悄问旁边的曲长。
“还能怎么?”曲长一脸苦笑:“他是在心疼这一仗又死了多少人。”
尽管有些不识数,旁边的士卒七嘴八舌议论起来:“好像也没死多少人吧,我们这个曲的人大部分都还活着,一些受伤的被送到刺史大人那边去了。”
“也不知道这么打下去何时才是尽头,我们再怎么着,不该去杀鲜卑人的平民吧。”
“哼,这些小部落都分属于不同的大中部落,只要上面的部落确定要打仗,铁定会骑着马到我们中原去杀我们的人,烧我们的屋,搞我们的女人。”
“我也不是说这个意思,关键我们是步兵,为何高将军偏偏要带我们来大草原上厮杀。”
“还别说,要遇到一般的汉族军队,出现了巨大的伤亡,马上就会崩溃。”
“是啊,幸好胡人和我们不一样,死战不退,想保护他们的孩子,做梦去吧。”
下面的嘀咕声渐渐偏离了主题,高顺听不见,就是听见了也不甚在意。
胡人的凶悍,他早就了解,尽管不是出生在边塞,毕竟不是第一天和他们打交道了。
没错,高顺的目的就是要练兵,想办法练出一支决胜骑兵的部队。
并州这边连年战乱,招进来的士卒基本上和胡人一般悍不畏死,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还能赚一个,可惜他们的身板参差不齐。
刺史大人交给自己的任务,就是要身着厚实板甲的士卒们,在平地上去迎击骑兵。
一副板甲穿在身上差不多四十五斤左右,普通士卒就是走路都费劲,更遑论作战了。
刚开始,高顺还以为刺史大人在和自己开玩笑,后来才发现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随着练兵的开始,他发现了几个要素,第一是单兵的素质,非气力大者不能完成任务。【愛↑去△小↓說△網w qu 】
其次,要是针对骑兵的话,必须有一个不太开阔的地形,不然骑兵骑着马就跑,你一群穿着板甲的步兵能走起来就不错了,还想两条腿追过四条腿?
再者,要是地形开阔的话,骑兵一个冲锋,前边的部卒特定是炮灰。
说起来,多亏赵家,要在并州军选取那么多膀大腰圆的汉子,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高大哥,你还别说,士卒们的伤亡一次比一次少呢。”张辽笑嘻嘻地打马上山。
他也没指望对方和自己说话,反正木头一样的人,就是在刺史面前也不见得说上三句话。
看到外甥说的一切都慢慢应验,丁原不得不佩服赵云的眼光,吕奉先果然就是一个战争狂人,曹性也是猛冲猛打的性格,郝萌那小子就是一个打顺风仗的人。
至于张辽,这孩子的进步是最大的,哪怕身体还没有长成,竟然可以和吕布单挑十回合没多大问题,尽管那高傲的家伙没用全力。
排兵布阵上,他已经把《孙子兵法》看完用于实践,还率领一个曲灭了一个小部落。
丁原知道自己的斤两,没有赵家那么强大的武力,除了吕布一个人之外,其他的武将都还不具备以少胜多的能力。
他也不会像袁绍那么愚蠢,派出部队去和大部族硬拼。
说白了,如今的并州军尽管输少赢多,好几次都有运气的成分。
鲜卑人的崛起很是突然,让一部分贵族忘乎所以,从此连马都不骑,而他们又决定着手下部族的生死,好几次都是抓住这样的人物迫降的。
可惜好运气也有用完的时候,吕布那么牛的人,单枪匹马抓住一个部族首领,结果人家宁死不屈,还自杀了,造成并州军最大的一次失败。
打那以后,丁原就更加小心谨慎。
他知道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个人武力值不高,过于依靠手下的将领。
吕布受伤后,全军退缩了两百多里。
从那以后,丁原听取赵家部曲的建议,让手下的将领各率领一支人马,对鲜卑的小型部族进行蚕食。
“文远,今晚的行动有些危险,你还参加吗?”高顺终于站了起来,敦实的身材就像一堵墙,眼睛看着北方。
“顺平大哥,又有仗打了?”张辽早就跳下马,嘴里嚼着一根带着甜味的野草根。
至于参加与否,这还用说吗?
“高忠、高勇、高强、高勤!”高顺没有答话,沉声叫着四个名字。
那是高家的部曲,也是他手下最得力的臂膀。
不要怪高顺,这个年代,每个家族都比较倚重自己的部曲。
或许在军队里有比他们能力和武力都厉害的人,那又如何?大体上公平就已经很不错了。
高家不是一个顶级世家,从来都不是,而他则是高家的旁支,说起来和高干那边还有些沾亲带故的。
以前高顺混得不好,自然就不会有家族的投资。如今隐然成了丁刺史手下的红人,丁原不仅身后有赵家的支持,更是陛下眼中平民的代表。
世家谁不清楚,灵帝就是想让寒门和平民来取代世家的地位,自然会加大力气来培养自家人。
至于高干?免了吧,一方面随着袁绍的失利他也受到牵连,另一方面他本身就家资丰厚,背后有袁家的支持,还不一定看得上家族的支援。
“主公!”四人算不上高家的死士,只是部曲而已,却对高顺死心塌地。
张辽眼里露出惊惧,或许在武艺上自己可能占优,那一种视死如归的气质,和自己单挑鹿死谁手还很难说。
“今晚,我们要在草原上打最后一仗!”高顺一字一顿。(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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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天保佑,今年终于没有去年那么干旱,年后到现在陆陆续续下了四场雨,而且有一次的雨下得特别大,有河流的地方甚至连人都冲走了。
对于鲜卑人来说,死些人无所谓,关键是要牧草丰茂。
弹汗山王位的争夺,到现在都还没有结果,但这与普通的鲜卑人没一毛钱的关系。
这是一座不太高也没有多少林木遮盖的小山包,高顺坐在上面差不多一个时辰了,始终都没有变换过姿势,宛如一个石雕。
“大人,高将军是怎么了?”一个士卒悄悄问旁边的曲长。
“还能怎么?”曲长一脸苦笑:“他是在心疼这一仗又死了多少人。”
尽管有些不识数,旁边的士卒七嘴八舌议论起来:“好像也没死多少人吧,我们这个曲的人大部分都还活着,一些受伤的被送到刺史大人那边去了。”
“也不知道这么打下去何时才是尽头,我们再怎么着,不该去杀鲜卑人的平民吧。”
“哼,这些小部落都分属于不同的大中部落,只要上面的部落确定要打仗,铁定会骑着马到我们中原去杀我们的人,烧我们的屋,搞我们的女人。”
“我也不是说这个意思,关键我们是步兵,为何高将军偏偏要带我们来大草原上厮杀。”
“还别说,要遇到一般的汉族军队,出现了巨大的伤亡,马上就会崩溃。”
“是啊,幸好胡人和我们不一样,死战不退,想保护他们的孩子,做梦去吧。”
下面的嘀咕声渐渐偏离了主题,高顺听不见,就是听见了也不甚在意。
胡人的凶悍,他早就了解,尽管不是出生在边塞,毕竟不是第一天和他们打交道了。
没错,高顺的目的就是要练兵,想办法练出一支决胜骑兵的部队。
并州这边连年战乱,招进来的士卒基本上和胡人一般悍不畏死,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还能赚一个,可惜他们的身板参差不齐。
刺史大人交给自己的任务,就是要身着厚实板甲的士卒们,在平地上去迎击骑兵。
一副板甲穿在身上差不多四十五斤左右,普通士卒就是走路都费劲,更遑论作战了。
刚开始,高顺还以为刺史大人在和自己开玩笑,后来才发现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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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多亏赵家,要在并州军选取那么多膀大腰圆的汉子,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高大哥,你还别说,士卒们的伤亡一次比一次少呢。”张辽笑嘻嘻地打马上山。
他也没指望对方和自己说话,反正木头一样的人,就是在刺史面前也不见得说上三句话。
看到外甥说的一切都慢慢应验,丁原不得不佩服赵云的眼光,吕奉先果然就是一个战争狂人,曹性也是猛冲猛打的性格,郝萌那小子就是一个打顺风仗的人。
至于张辽,这孩子的进步是最大的,哪怕身体还没有长成,竟然可以和吕布单挑十回合没多大问题,尽管那高傲的家伙没用全力。
排兵布阵上,他已经把《孙子兵法》看完用于实践,还率领一个曲灭了一个小部落。
丁原知道自己的斤两,没有赵家那么强大的武力,除了吕布一个人之外,其他的武将都还不具备以少胜多的能力。
他也不会像袁绍那么愚蠢,派出部队去和大部族硬拼。
说白了,如今的并州军尽管输少赢多,好几次都有运气的成分。
鲜卑人的崛起很是突然,让一部分贵族忘乎所以,从此连马都不骑,而他们又决定着手下部族的生死,好几次都是抓住这样的人物迫降的。
可惜好运气也有用完的时候,吕布那么牛的人,单枪匹马抓住一个部族首领,结果人家宁死不屈,还自杀了,造成并州军最大的一次失败。
打那以后,丁原就更加小心谨慎。
他知道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个人武力值不高,过于依靠手下的将领。
吕布受伤后,全军退缩了两百多里。
从那以后,丁原听取赵家部曲的建议,让手下的将领各率领一支人马,对鲜卑的小型部族进行蚕食。
“文远,今晚的行动有些危险,你还参加吗?”高顺终于站了起来,敦实的身材就像一堵墙,眼睛看着北方。
“顺平大哥,又有仗打了?”张辽早就跳下马,嘴里嚼着一根带着甜味的野草根。
至于参加与否,这还用说吗?
“高忠、高勇、高强、高勤!”高顺没有答话,沉声叫着四个名字。
那是高家的部曲,也是他手下最得力的臂膀。
不要怪高顺,这个年代,每个家族都比较倚重自己的部曲。
或许在军队里有比他们能力和武力都厉害的人,那又如何?大体上公平就已经很不错了。
高家不是一个顶级世家,从来都不是,而他则是高家的旁支,说起来和高干那边还有些沾亲带故的。
以前高顺混得不好,自然就不会有家族的投资。如今隐然成了丁刺史手下的红人,丁原不仅身后有赵家的支持,更是陛下眼中平民的代表。
世家谁不清楚,灵帝就是想让寒门和平民来取代世家的地位,自然会加大力气来培养自家人。
至于高干?免了吧,一方面随着袁绍的失利他也受到牵连,另一方面他本身就家资丰厚,背后有袁家的支持,还不一定看得上家族的支援。
“主公!”四人算不上高家的死士,只是部曲而已,却对高顺死心塌地。
张辽眼里露出惊惧,或许在武艺上自己可能占优,那一种视死如归的气质,和自己单挑鹿死谁手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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