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好奇心害死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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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泼辣的女人,才敢与人过不去。
对于赵敏的狠辣劲儿,冯子龙从来与她较真,你说你行你便行吧,只要你对我好就行了,这就是冯子龙与女人相处的原则。事实上他这样做也是对的,因为与女人牙相处,无所谓对错,就算你对了她错了或是她错了你对了,最后都没有什么价值意义,无非是有个争高论矮的结果罢了。
与自己的女人,没有必要这么做。
当她说她行的时候,说她行就是了,当她指责你这不是那不是的时候,也别跟她辩,说她有理就是了。这就是冯子龙与赵敏相处所采取的方式。
也正是因为他十分迁就她,所以这些年来她才一直认为他是她最爱的一个男人。
忍辱才能负重。
爱情也是这样。
冯子龙用逆来顺受所换回来的爱情,是真的。如果让赵敏选择她所爱的男人当中的一个来结婚,她会毫不迟疑的选择冯子龙。
当然,这也不排除冯子龙是她的初恋情人。
对一个人来说,初恋永远是最甜蜜的,即使不和初恋的人结婚,也会把初恋的人藏在心底,直到死去那一天也不会忘记。
记住,初恋是最甜蜜的,也是最珍贵的,历久弥新。
“我觉得,你应该和你的大部队联系一下,不然一旦让对方发现了,那你就死定了。”赵敏望着那间不断有人巡回查看的小木屋,特别担心对方发现冯子龙。
事实上,对方已经发现了冯子龙。
他们之所以没有对他采取任何行动,是因为他们还不确定冯子龙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如果他们知道就他一个人,只怕早就对他动手了。
他们可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在他们眼里,冯子龙就是一个死人。对付一个死人,用不了那么多的人,关键的关键是要弄清他周围还有那些人。
他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当然,赵敏要除外。
就在赵敏说话的时候,至少有十双以上的眼睛盯视着冯子龙。而且,有人已经打开了枪的保险。冯子龙看似无所谓,其实他早就调动了自身的警觉神经,对周围的环境来回的巡查了好几遍。虽然对方人多,但他都没有把他们当着活人来看,因为只要他动手,就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把对方隐藏的枪手狙杀掉。
他现在之所以没有动手,是因为他不想赵敏看到他血腥杀人的一面。他在脑海中飞速思考着对策,如何才能把赵敏劝离开他身边,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
但他同时也相当清楚,要劝开她非常困难,因为她是个好奇心非常强烈的人。
好奇心害死人。
他想也许有一天好奇心会把赵敏害死的。但他很快又否定了这想法。因为当这个念头强行侵入他的大脑的时候,他就否定了这一想法,因为太不应该这样想了,毕竟不管怎么说,她都应当好好的活着,——活着才是最重的,就算是他死,他也不能让她死啊!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冯子龙并没有让眼睛息着,他已经准确判断出,在他们四周,对方最少埋伏了十个枪手,只要他们开枪,他们保证会在一分钟之内把他打成一个千穿百孔的烂人。
看样子,他们是昨晚上就开始秘密布置好了的,只是他们应该还不确实,他们要射杀的人到底有几个,——他只是其中之一。
他们应该知道他的同伙还有一个黄兴。
一个和他一样有着超强嗅觉、听觉与视觉的人。
他和黄兴联手,对付像周围这些枪手,根本就用不到全力,只消三分钟时间,就足以敲碎他们的脑壳了。
对普通群众来说,他们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但对冯子龙和黄兴来说,他们就是一群死人。对付一群死人,费不了多大的功夫。
“如果你想活着离开这里,就闭上你的嘴巴。”冯子龙没有与赵敏废话,此时也不是说废话的时候,更不是说情话的时候,——此时如果再说情话,那等会儿死翘翘的人就是他了。
赵敏听他的话说得特别难听,——这是她第一次听到他这样难听的话,不由嘟起了嘴巴,兀自嘀咕着说:“没想你是这样的人,连人家的关心都听不出,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只有泼辣的女人,才敢与人过不去。
对于赵敏的狠辣劲儿,冯子龙从来与她较真,你说你行你便行吧,只要你对我好就行了,这就是冯子龙与女人相处的原则。事实上他这样做也是对的,因为与女人牙相处,无所谓对错,就算你对了她错了或是她错了你对了,最后都没有什么价值意义,无非是有个争高论矮的结果罢了。
与自己的女人,没有必要这么做。
当她说她行的时候,说她行就是了,当她指责你这不是那不是的时候,也别跟她辩,说她有理就是了。这就是冯子龙与赵敏相处所采取的方式。
也正是因为他十分迁就她,所以这些年来她才一直认为他是她最爱的一个男人。
忍辱才能负重。
爱情也是这样。
冯子龙用逆来顺受所换回来的爱情,是真的。如果让赵敏选择她所爱的男人当中的一个来结婚,她会毫不迟疑的选择冯子龙。
当然,这也不排除冯子龙是她的初恋情人。
对一个人来说,初恋永远是最甜蜜的,即使不和初恋的人结婚,也会把初恋的人藏在心底,直到死去那一天也不会忘记。
记住,初恋是最甜蜜的,也是最珍贵的,历久弥新。
“我觉得,你应该和你的大部队联系一下,不然一旦让对方发现了,那你就死定了。”赵敏望着那间不断有人巡回查看的小木屋,特别担心对方发现冯子龙。
事实上,对方已经发现了冯子龙。
他们之所以没有对他采取任何行动,是因为他们还不确定冯子龙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如果他们知道就他一个人,只怕早就对他动手了。
他们可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在他们眼里,冯子龙就是一个死人。对付一个死人,用不了那么多的人,关键的关键是要弄清他周围还有那些人。
他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当然,赵敏要除外。
就在赵敏说话的时候,至少有十双以上的眼睛盯视着冯子龙。而且,有人已经打开了枪的保险。冯子龙看似无所谓,其实他早就调动了自身的警觉神经,对周围的环境来回的巡查了好几遍。虽然对方人多,但他都没有把他们当着活人来看,因为只要他动手,就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把对方隐藏的枪手狙杀掉。
他现在之所以没有动手,是因为他不想赵敏看到他血腥杀人的一面。他在脑海中飞速思考着对策,如何才能把赵敏劝离开他身边,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
但他同时也相当清楚,要劝开她非常困难,因为她是个好奇心非常强烈的人。
好奇心害死人。
他想也许有一天好奇心会把赵敏害死的。但他很快又否定了这想法。因为当这个念头强行侵入他的大脑的时候,他就否定了这一想法,因为太不应该这样想了,毕竟不管怎么说,她都应当好好的活着,——活着才是最重的,就算是他死,他也不能让她死啊!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冯子龙并没有让眼睛息着,他已经准确判断出,在他们四周,对方最少埋伏了十个枪手,只要他们开枪,他们保证会在一分钟之内把他打成一个千穿百孔的烂人。
看样子,他们是昨晚上就开始秘密布置好了的,只是他们应该还不确实,他们要射杀的人到底有几个,——他只是其中之一。
他们应该知道他的同伙还有一个黄兴。
一个和他一样有着超强嗅觉、听觉与视觉的人。
他和黄兴联手,对付像周围这些枪手,根本就用不到全力,只消三分钟时间,就足以敲碎他们的脑壳了。
对普通群众来说,他们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但对冯子龙和黄兴来说,他们就是一群死人。对付一群死人,费不了多大的功夫。
“如果你想活着离开这里,就闭上你的嘴巴。”冯子龙没有与赵敏废话,此时也不是说废话的时候,更不是说情话的时候,——此时如果再说情话,那等会儿死翘翘的人就是他了。
赵敏听他的话说得特别难听,——这是她第一次听到他这样难听的话,不由嘟起了嘴巴,兀自嘀咕着说:“没想你是这样的人,连人家的关心都听不出,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