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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章 大侠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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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礼·职方》云:“河内曰冀州。”

    冀州霸气未全收,漳水潆洄抱远楼。

    地隐青莲晴欲见,天空白雪冷还浮。

    千家桑柘余前代,万古风流是此州。

    刺史开言问饯客,可知佳句便题留。

    冀州东近瀛海则资储可充,南临河济则折衡易达,川原绕衍,是南北之冲,戎马之场,要害之重地。因此,冀野纷纭战事多。

    冀州信都地势平坦,土田饶衍,境内土阜垒垒。

    城内的有一大石磨,相传信都城里出了一个叫李三娘的仙女,她逢双日在城外海子里用这个石磨磨面。逢单日趁着夜色,骑着神牛给老百姓送面粉。磨径四尺八寸,周一丈六尺八寸,厚一尺四寸。

    此时,正值上午,天色晴朗,太阳高挂当空,让人感觉浑身暖洋洋的,有一对少年男女,衣着朴素,样貌普通,少年身着粗布蓝袍,少女身着素衣白裙,两人举止亲昵,侧立大石磨旁好像正在说着什么。

    “公子,奴家累了,就在这石磨旁歇息一会再走嘛……”说话的正是那名素衣白裙的少女,少女虽然看上去面容普通,却十指纤纤,很是好看,她摸着打石磨,身子微微靠着石磨一侧,伸了伸脚,看上去的确像是走累了。

    一旁的蓝袍少年,淡淡一笑,握了握白裙少女纤手,“在这小城没玩多久,你就喊累了,要是再玩转一个城镇,那你岂不是要朕着你走喽?”

    白裙少女听闻蓝袍少年自称为朕,一点不足为奇,反而捂嘴轻笑了起来,“咯咯,公子,您为何又自称为朕了,不行,你先前说好的,倘若谁说错了称呼,就罚谁捶背揉肩,呐,现在奴家正觉双肩酸痛,公子您就帮奴家一下吧。”

    蓝袍少年也自知说错了,便摆摆手,然后眼中露出一丝神秘的笑容,看了看四周,“……也罢,本公子帮你一下就帮一下吧,只是你双脚疲乏了,为何要朕为你按摩双肩呢。”

    白裙少女却是脸上一红,白了蓝袍少年一眼,哼了一声,“哼,公子明知故问,这里不时人来人往,你让奴家在此处脱鞋子,岂不是让奴家当众出丑,真是羞死人了。”

    蓝袍少年却是想要赖账,故意压低声音笑道:“呵呵,那你让本公子为你在此处揉肩,倘若让人瞧见,岂不是也要引来无数惊异目光吗?”

    “……这……。”白裙少女听了蓝袍少年的话,也自觉地甚是在理,只是心有不甘的轻拍了一下乐文的手,“哼,公子好坏,就会欺负奴家,你之前让奴家在大庭广众之下为你捶背揉肩,路人都把人家当成你的小丫鬟,而倘若公子要为奴家捶背揉肩,奴家却要被人侧目,公子,奴家不依。”

    蓝袍少年却是哈哈一笑,笑容引来几个过路人的侧目,蓝袍少年却是不以为意,而白裙少女却是羞红了脸颊。

    “好了,本公子,晚上再帮你吧。”蓝袍少年眼中露出一丝狡黠之色,轻声说道。

    白裙少女看到蓝袍少年不怀好意的眼神,白了蓝袍少年一眼,撇了撇嘴道:“哼,公子到了晚上,奴家就又要被公子欺负了,公子哪里还会帮奴家呢,公子,奴家不依,你要赏赐点什么,才行。”

    蓝袍少年看了看四周没有路人,便说道:“也好,那本公子就答应你,若本公子把冀州拿下来后,就把这信都城,改成你的名字,如何?”

    白裙少女却是连忙捂住了蓝袍少年的嘴,警惕道:“……陛下,莫要让外人听到了,要是让外人听到了,咱们想要出冀州就难了。”

    蓝袍少年却是抓住了白裙少女的错言,“哈哈,这次又是你说错了,怎么样,接受惩罚吧。”

    “哎呀,不算嘛,公子您都没有帮奴家,奴家才不要,这次咱们算扯平了。”白裙少女也自知说错了称呼,但却挑着柳眉,不肯答应。

    蓝袍少年却是不肯放过,“为何不算?本公子已经许诺你把信都赏赐于你了,你现在说错了话,就要接受惩罚。”

    白裙少女觉得蓝袍少年所言有理,但心中自知又吃了蓝袍少年的亏,有些不情愿的点点头,“那好吧,不过奴家只帮公子一刻钟哦,奴家本就累了,要是还像昨天一样,要奴家帮陛下半个时辰,岂不是要累死奴家呢。”

    蓝袍少年也无意于让白裙少女多做劳累,便一点头道:“也罢,一刻钟,就一刻钟。”

    说着,蓝袍少年走向大磨盘不远处的一块青石上,微闭双目,一副洋洋自得的神情。

    白裙少女无奈的抿了抿嘴,便跟着走了过去。

    走过的路人,看到少女给一名少年捶背揉肩,有的以为这名少女是这名少年的童养媳,有的则以这名少女是少年的使唤丫头,反正都是不以为意,看了一眼,便匆匆离去。

    这一对少年男女是谁呢,自然是我们的主人公乐文,与嫦娥仙子了,两人骑着赤兔马几日便来到了冀州边境的小城,在附近的几个小城镇又玩耍了几日,便来到了这信都城。

    由于战乱年代,此城人口并不甚多,但是却街巷纵横,闾檐相望,商旅辐凑,酒楼林立,而且此城的风景也是乐文路过的几个郡县中,风景最好的一个城郡。

    大道两旁,柳色如云,桐花烂漫,艳杏烧林,湘桃绣野,连青石板铺成的小路也是古色古香,各式各样的石板被自然的拼放在了一起。高高低低的石板把路又一次引向了一个新的拐角。石板颜色也很多,青色的,纯洁无暇,青中带黑的,还有青,带一些清新的翠绿。

    一刻钟后,已到了正午时分,乐文只觉腹中有些饿了,这时却从远处的树林里飘来一阵烤肉的奇香,乐文觉得甚是诧异,他身为帝王,何等美味佳肴没有品尝过,可是这从林中传来的烤肉香味,却是把他给吸引住了,不由的眯起双眼往树林处望了一望。

    “公子,您在眺望何物?”嫦娥有些不解的也往远处望了望,只是看到一缕青烟从树林里冒出,也并没有什么稀奇的。

    “你难道没有闻到烤肉的香味吗?”乐文咽了咽口水,起身便想往远处的树林里去看看到底是何人在烤肉,竟然会有如此奇香。

    “……不就是烤肉的香味吗?嗯?!这烤肉的香味的确有些特别。”嫦娥细细一闻,也觉得这烤肉的香味很是特别,让人闻之便口中生津。

    乐文一挥手,指了指远处的树林,“走,我们去看看,是何人在烤肉,顺便问下他是否用了特别的配料。”

    “咯咯,好,奴家也要学一学……。”嫦娥想到如若学到了这烤肉的秘诀,日后就更能让乐文对其倾心了,想到这里,便迈着步子跟随而去。

    远处,蜿蜒的青山绿林风景秀丽,离乐文这里也不过数十米远,一缕阳光从山头洒下来,颇有“幽巷深处有人家”的意境。

    乐文两人迈步跨过一座浮桥,信步在信都街,河埠头,三两个妇女拿着木槌捶打着衣服,几个小童在河边追逐嬉闹,好不开心,岸上,煤炉冒出的缕缕白烟缭绕上升,想来此时城中的各家各户都做起了午饭。

    只是片刻,乐文与嫦娥便信步来到了树林中,看到一处篝火旁,一名二十岁左右,身着黑衣劲装,相貌甚巍,背上负着一把青色宝剑,正坐在一块黑色岩石上,一手握着一根树枝,树枝上串着一只皮焦肉嫩,上面还冒着油脂的烤兔肉,此烤肉不但味道奇香,而且看上一眼,便让人为腹中打鼓,口中生津。

    乐文咽了咽口水,抿了抿嘴,上前一步抱拳对黑衣少年问道:“敢问这位兄台,你烹制的烤肉为何会有如此奇香?”

    黑衣少年早就看到了乐文二人,只是不予理会,只顾低头转动着手中串着烤肉的树枝,见乐文上前问话,便懒洋洋的抬了抬眼皮,“某烹制的烤肉,是某家传的秘方,你不过一外人,某怎可告知与你?”

    乐文也自知失礼,便又抱拳歉声道:“哦?!如此,在下多有冒犯,还望兄台莫要怪罪,只是敢问兄台,你烹制的烤肉可否能卖于在下一半?”

    黑衣少年见乐文彬彬有礼,又是一副书生的样子,只是听到乐文后面的一句话,却是不屑的说道:“某烹制的烤肉,为何要卖于你一半呢?某观你衣着普通,又能出的起几许银钱呢?”

    嫦娥见着黑衣少年如此无礼,便对乐文说道:“公子,不过是区区一只烤兔肉而已,公子又何必如此?”

    乐文却是不以为然,对其一摆手,然后从怀中掏出了一锭银子,递到黑衣少年身前,“呃,在下这里有一锭银子,不知可否能买下兄台的半只兔肉?”

    黑衣少年看了看乐文递来的一锭银子,足有五两之多,便是微微一愣,然后有盯着乐文看了一下,觉得乐文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啊,为何出手如此豪爽。

    便摇头哈哈一下道:“也罢,你既然如此看重,某的厨艺,也是有缘,那就分与你一半,某向来不贪图钱财,银两你自拿去。”

    “哦?!”乐文没想到这黑衣少年却是个爽快之人,不由心生几分敬佩之情,乐文的外貌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文弱书生,这人一看就知道身怀武艺,如果想打劫他,那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更无须使什么卑鄙手段,而且以乐文的武功,也不怕这人会有什么歹意。

    便对其抱拳道:“如此,那在下就盛情难却了,多谢!”

    “哈哈,不必如此多礼,某向来无拘无束惯了,受不得别人的礼数,兄弟,这半只烤兔肉就归你了。”

    说着,黑衣少年,便把树枝上的烤兔肉一掰两断,只是瞬间,竟然如此利落,想来这黑衣少年的功夫也是不错的。

    乐文接过黑衣少年递来的烤兔肉,撕下一只烤兔腿递给了嫦娥,然后自己便忍不住在香气直冒的烤兔肉上咬了一口,咀嚼了两下,只觉这黑衣少年烤的兔肉,不但香飘十里,而且麻辣鲜香、质嫩爽口、油而不腻,咽入腹中,更是觉得意犹未尽,让人回味无穷。

    此等美味,即便是乐文尝遍了珍馐美味、八珍玉食、貔貅大餐,也是不禁为之心中暗暗称赞,忍不住又咬了几口手中的烤肉,只觉有人好像在看他,他一抬头,却是发现那黑衣少年正以诧异的目光望着他。

    乐文却是哈哈一笑,“兄台,你烹制的烤兔肉太美味了,在下多有失礼,请兄台莫要见怪啊。”

    黑衣少年却是不以为意,一摆手道:“诶,阁下就该如此洒脱,某就看不惯那些繁文缛节,来,这半只烤兔肉,也归你了。”

    “……这如何使得,在下有半只烤兔肉便足矣,兄台,不必如此。”这烤兔肉如此美味,乐文其实还真想再来上半只,只是这样岂不是让人笑话,自然连忙摆手,心中却是真想把这黑衣少年手中的半只烤兔肉给夺过来。

    黑衣少年却是爽朗的哈哈一笑,再次把手中的半只烤兔肉递给了乐文,“诶,某之前便已吃过了一只,这一只某是想留着晚上用的,阁下甚于某意气相合,就不必管那世间的繁文缛节,拿去便是。”

    “兄台如此豪情,让人敬佩,不知兄台高姓大名?”乐文觉得这黑衣少年是个爽快之人,便想与之结交一番。

    黑衣少年却是突然拔出背上的宝剑,哈哈一笑道:“某擅使剑术,喜爱纵横江湖,人称剑侠王越。”

    乐文刚开始被这黑衣少年突然拔剑,还真吓了一跳,还以为这黑衣少年要对他动手,倒是让他心中一惊,但是这黑衣少年后面自称剑侠王越,更是让他心中惊异更甚。

    王越,字安睿,东汉末期著名剑师,生于燕都,擅长刺杀与长剑技巧,传说勇力可比吕布,单挑无敌,但功利心太重,一心想在朝廷做官,因此成为汉献帝刘协的剑法启蒙导师,后来因为曹操授令,又成为曹丕的导师,教授剑术,一生几乎未曾出宫,遂默默无闻。

    据陈寿《三国志》,无论是在《武帝纪》中,还是《曹丕传》中,或据范晔《后汉书》的《陈王列传》里,均没有介绍这个名字。唯独曹丕《典论》中,将王越这个名字一带而过。

    想不到此人,竟是剑侠王越,只是这不对啊,剑侠王越怎么会是一个少年,不是应该更年长一些吗?难道因为他的到来,历史发生了改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