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看 > 送葬者 > 第五百三十章 朝中有人

第五百三十章 朝中有人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笔趣看 www.biqukan.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我唯有冷笑。

    他说得没错。

    但,也没有证据。

    这一切只是他的一面之词。

    “谈判大人,如果你是因为曾经我拿走你尸灵的事儿,大可直接找我,没有必要当着秦广王,还有这么多阴司同僚的面公报私仇!”

    我不动声色的嘲讽道。

    血影是大壮带走的。

    大壮要带着血影一定有他的理由。

    我是绝对相信大壮的。

    “是公报私仇?还是有人通敌?很快便会水落石出!”秦广龙怒声说道。

    说罢转身离去。

    “通判大人,不知道冥界有没有诬陷这一条罪状?”

    我嘲讽了一句。心中却担忧了起来:秦广王说很快便会水落石出?

    不知道秦广王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方法调查?

    一旦被查出来,后果可是不堪设想的!

    不行!冥界不能呆了,要做好跑路的准备。

    “哼……”

    通判冷哼了一声转身离开。

    “巡抚大人,很快就会水落石出的!”

    钟天师过来安慰似的说道。

    “哎,没想到通判大人竟然如此记仇……也不知道秦广王要怎么查!”

    我不由得感慨了一句,心中却隐隐已经开始发毛了。

    “其实,查出来也不是难事儿,找贡山山神一问便知!”

    阴司回答道。

    看来,阴司和钟馗更愿意选择相信我。

    “那就好!”

    我点了点头。心中暗道:“这是要玩完!秦广王若去找贡山山神,我的假把戏就彻底被拆穿了!”

    在冥界我唯有泰然自若,不漏痕迹。

    离开冥界之后,冷汗就顺着额头流下来了!

    这可是个滔天大罪!

    私通魔界!

    按照《冥界大典》的记载,这个是谋反罪,肉身要被刮三千六百刀凌迟处死,生魂要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秦广王去找贡山山神,山神一定会实话实说。

    到时候,阴阳两界我都不能留了!

    就是要逃,也唯有魔界和妖界可以去!

    但,魔界和妖界我是人生地不熟的,去了也是死路一条!

    哎,大壮啊,这次你可是坑惨了兄弟我了!

    阴阳巡抚,这屁股都还没有坐热,转身就要成为十八层地狱的阶下囚了!

    看着惩奸除恶令牌,我唯有一阵苦笑。

    “封阴阳巡抚,赐惩奸除恶令,维持天地秩序……”

    惩奸除恶令?

    猛然之间,我想起来了一个人来!

    现在,只有这个人能救我了!

    赶紧找了一个清净场所,点香三株,将惩奸除恶令牌放在了高处,口中默默念咒:

    顿时之间,一阵清风起,面前站着一个人。

    仪容威严,天神下凡。

    “弟子张朝阳,在此恭迎!”

    说话之间,我赶紧跪了下来磕头。

    “朝阳,起来说话,以后这跪拜礼,咱们之间免了吧!”

    那人一脸笑盈盈的说道,看来他心情不错。

    “爷,我这次是求你来救命来了!”

    趁着他心情大好,我赶紧说道。

    “怎么?闯大祸了?”

    他问道。

    “是!”

    事到如今,生死存于一线之上,不得不实话实说了!

    当下,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

    他只是安静听着,听完之后,沉思了半响之后这才缓缓的开口欧说道:“原来如此!这事儿怪不了你,毕竟,你也拦她不住!”

    想不到,他还如此通情达理。

    “爷,现在的情况是秦广王要去找贡山山神问这个事儿,一旦问出来这事与我有关,我就成了私通魔界之人了……”

    “嗯!”

    那人点了点头,大手一挥,写下了一封信,然后递给了我:“你带这封信去找贡山山神,他看了信就不会与你为难了!

    我赶紧将信接了过来,又是倒头三拜。

    “你是我安排进入冥界的人,这个通判有点不识好歹了!”

    “就是!”

    “快去吧,秦广王一般会在入夜的时候去找贡山山神,你在之前给他看了书信就好!”

    “好!”

    那人说完,就消失在了我的面前。

    我长长的缓了一口气,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现在总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朝中有人好修行!

    将书信收好,真理一番,上街买了一些祭祀用品。

    去见山神总不能空着手去吧!

    贡山群山高耸入云!

    山神庙在贡山半山腰。

    进入了山神庙,我先将大包小包的贡品摆好!

    上了香火,添满了香油。

    然后将贡品点燃,虔诚跪拜:“山神爷,弟子冥界小小阴阳巡抚前来拜会!”

    说完,这次将那人给我的书信拿出来,然后开口说道:“山神爷,这是您的一位老朋友给您写的信!”

    说完磕头三下,再抬头,手中书信已经不知道所踪。

    看来书信已经呈上去了。

    拜了三拜,这才离开了山神庙。

    总算了却了一件大事儿!

    出了山神庙正准备往渝州的方向走,远远就看见了一条狼。

    我很快就认错了那一条狼是大壮的随从。

    狼在现在出现,是不是有什么事儿?

    狼见我看见了它,转身就走。

    我就跟在了狼的后面。

    在贡山的群林之中,狼没了踪影,大壮就出来了。

    “朝阳……”

    “大壮……”

    老友见面,总是高兴。

    “怎么冥界那边有没有怀疑你?”

    大壮问道。

    “暂时没有!”

    我回答道。

    “昨晚那人的身份我暂时不方便透漏,等日后你若知道也绝不会怪我!”

    大壮很严肃的说道。

    “大壮,我的好兄弟,我怎么会怪你呢?”

    我冲着大壮肩膀就是一拳。

    “嗯,她也很担心你,所以让我来找你!”大壮说完之间,从怀中递给了我一块令牌,“如果,你有事儿,凭这一排令牌,你可自由出入魔界,号令魔界群雄!”

    “这么厉害?”

    我将令牌接了过来,小心翼翼收好了。

    “不错!现在人间浩劫仍在继续,天地秩序是混乱的,按照《五界法》的规定,魔界,妖界之人是可以来人间的!”

    “这么说是冥界的人狭隘了?”

    我急说道。

    “可以这么说!”大壮点了点头,“事情紧急,我就不多停留了!兄弟保重!”

    “兄弟,保重!”

    我对着大壮拱了拱手,突然心中有一个疑问,开口问道:“兄弟,你这又算哪一界人呢?”

    大壮是狼王传人,属于半兽人,半兽人不是阳间之人。

    冥界?

    不太像!

    只有妖界和魔界才符合了。

    现在,大壮又救了魔界之人,看来,他十之八九就是魔界之人了!

    “我既不是阴阳两界,又不是妖魔两界……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了!”

    大壮说完,消失在了丛林之中。

    不属于阴阳两界?

    也不属于妖魔两界?

    大壮的身份就是一个迷啊!

    回到了渝州,找到了杨上贤和文婷。

    绿萝还跟他们一起!

    看见绿萝就想起她那个师父来!

    这个老王八蛋,差点被他害死!

    “绿萝,阳间太乱了,你准备一下,我今晚就送你回去!”

    爱屋及乌,恨屋也及屋。

    本来算的是挺可爱的一个女孩子,我突然就对她有些厌恶了!

    “朝阳哥哥,我不怕乱,我可不想回去!”绿萝撅了撅嘴,“冥界一点都不好玩!”

    “这可不是开玩笑!天黑我就送你回去!”

    说完我就直接走。

    她有一个可恶的师父,我是半点都不想跟她师父沾上关系了!

    警告了绿萝,转身出来,去五斗米教找关灵。

    昨晚魔界的血影又现身了,会不会跟关灵有关?

    关灵约我在那一晚上相见的小房子里面见面。

    我先到,看到小房子里面的一草一木忍不住感慨万千。

    那天晚上,关灵与我在这里度过了最幸福的一个晚上。

    但是,关于第二天的记忆,哪怕是在轮回中被我改写了,我依旧觉得痛彻心扉。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天关灵被火龙吞噬的那一天!

    哪怕,后来的后来,这一切都被改写了!

    那一天,我的整个世界都陷落了!

    只剩下了黑白的一片,黯淡无光。

    不知不觉之间,泪水滚滚落下,心竟然痛得无法呼吸!

    我永远都没有想过关灵会离开我。

    直到,那一天,她真的葬身在火海之中。

    “嘎吱……”

    门突然打开了。

    是关灵来了!

    我一回头看见了一个黑影,是关灵。

    她一把将黑色的斗篷从脑袋上拿了下来。

    只是刹那之间,我竟然全身如同被闪电击中一般。

    “朝阳哥哥,让你久等了!”

    关灵有些慌乱的说道,“我感觉最近有一双神秘的眼睛在盯着我!我的一举一动都好像在他的注视之中!”

    “朝阳哥哥?朝阳哥哥……”

    “朝阳哥哥你怎么了?”

    关灵的声音让我从沉思之中惊醒了过来。

    我仔细的看着关灵,看着穿着黑色长衫衣服的关灵,脑海中不断地响起来了一个声音:

    “像,太像了,实在是太像了……”

    “关灵妹妹,你有没有见过你的母亲?”

    我问道。

    “没有啊……”关灵摇了摇头,“我从小都是跟着师父长大的,你是知道的啊?”

    “嗯嗯!”

    我沉沉的点点头,“朝阳哥哥,你怎么突然这么问?”

    “没……没什么……”我赶紧恢复了正常,“关灵,昨晚那道血影有没有来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