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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美女,早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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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蓝勋从来不喜欢欠别人的情和债,特别是女人,不要以为这点小小的伎俩就可以勾起他的怜悯之心,实在幼稚。

    大概是出于商人的本能,他并不认为林纾这样做只是单纯的拒绝他的好意,在他看来,这个世界的所有人和事都是由利益联系在一起的。

    不过对方执意这么做,就随她便吧!他何须为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浪费时间。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容易地结束。

    为了制作时光机,需要一块具有金木水火土五种属性且具有记忆功能的元件来做时空传导的芯片。

    水晶具有压电性,作为光导纤维被运用到各种精密的仪器,具有记忆和储存信息的功能。

    毋庸置疑,水晶在材质上是不二之选。而且不同颜色水晶具有不同的五行属性,因此蓝勋将芯片的材质定为水晶。

    如果选用单一颜色的水晶尚且不难,难就难在这块水晶要融合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代表这五行的方位要准确无误。而且必须是天然形成的一块融合五色的水晶,不可人工染色也不可拼接而成。

    为了寻这样一块特殊的水晶,蓝勋花不惜花重金采购,却只得到一些通过各种方式处理优化过的水晶,完全不具有做芯片的价值,并为此亲自到巴西,乌拉圭,美国,南非等国矿区去挑选,也未能找到。

    正是一筹莫展之时,却意外地在已经去世的祖父房间的相册中,看到了一张有些泛黄的老照片。

    照片上的场景是在火车上,一个小男孩用肉乎乎的小手,擦拭一个年龄略小的小女孩挂满泪珠的脸庞。时空被相机定格在了一瞬间。

    如果不是在整理祖父遗物的时候见到,他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想起这个情景。

    那是他第一次坐火车,也是唯一的一次坐火车。为了陪祖父寻找年轻时的记忆,乘坐火车前往祖父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当然吸引蓝勋的并非这一段属于童年和祖父的记忆,而是小女孩脖子上的一块多彩的吊坠,这块吊坠完全按照五行的方位排列,呈现出星星的形状。

    因为时间久远,再加上当时年幼,他无法辨别这个吊坠是否就是他要找的五行水晶。

    突如其来的发现,让他几乎止住了心跳。手指轻轻抚过那枚看似不起眼的吊坠,脑海中浮现出多种判断。

    或者这枚吊坠只是塑料或者玻璃的制品,否则如此贵重的吊坠如何会带在一个小孩子的身上。

    或者这原本就是一块白水晶吊坠,因为光线折射的缘故因此呈现出多种色彩。

    或者这便是他梦寐以求的五行水晶,上天让他曾经与之有过交集,但随着时光的推移,已经不知去向。

    他所最为希望的当然是最后一种,即便找到的可能性非常渺茫,但也好过完全没有机会。

    从照片的时间判断,当时他也就八九岁的样子,小女孩应该在五六岁。在火车上偶然相遇,小女孩和他的爷爷就坐在他和祖父的对面。路途上,记不得为何小女孩哭了起来。

    小女孩的爷爷劝说无用,他的祖父便拿出巧克力向他道:“去安慰一下小妹妹。”

    童年的他最听祖父的话,就拿过巧克力递给小女孩道:“小妹妹,不要哭了,给你糖吃。”

    小女孩看着五彩的巧克力,这才止住了哭泣,抽噎了几下,用小胖手抓过,小声地说:“谢谢哥哥。”

    在家里,他没有兄弟姐妹,也从来没有小朋友叫他哥哥。

    听着小女孩甜甜的声音,又见她粉嘟嘟的脸庞甚是可爱,忍不住心里软软的,就伸手擦了擦小女孩脸上的泪水:“嗯,你不哭,我就把所有的巧克力都给你吃。”

    这大概是他有史以来最温柔的一次。

    这一幕,被祖父用相机拍下,并将其中的一张照片送给了小女孩的爷爷。

    关于其他的细节,他记不得了。

    看着这张尘封已久的照片,蓝勋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找到这个小女孩。绝不能放过任何的可行性,以及蛛丝马迹。

    关于当年他乘坐火车的事情,自己记不得但父母是知道的,关于行车路线也一并清清楚楚。

    也许可以沿着当年火车行驶的路线寻找,希望这个小女孩和她的爷爷没有中途倒车,不然可就无异于大海捞针了。

    除了派人寻找,寻宝的广告也在各大媒体播出,但一个月过去了,却音讯全无。

    这时候,女朋友雅洁出主意道:“不如我们沿着当年的路线去寻找,每到一个地方就散发大量的传单,也许那个小女孩和他的爷爷住在偏僻的地方,或者特别穷,连电视都没有,因此才看不到吧!”

    蓝勋自然知道女朋友是打的什么主意,她所想的不过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黏在他的身边,借寻找五彩水晶去游玩罢了。

    他也不揭破,虽然这个方法蠢笨了些,但如今也只能试试看了。

    这一路寻找下去,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半个多月,依然毫无收获。

    再一次路过先前去过的古镇,女朋友惦记镇上的云片糕便怂恿他:“也许那个女孩和她爷爷会住在这个镇子上呢!我们去找找看怎么样?上次太过匆忙,有好多好玩的地方都没有拍摄到,这一次正好可以补上。”

    蓝勋心里明白,雅洁哪里是陪他去找五彩水晶,分明就是来旅游的。

    但见天色黄昏,附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也只能在古镇暂时落脚,找地方住宿休息。

    小镇上虽然没有豪华舒适的大酒店,但古香古色的客栈倒也干净整洁,别有一番韵味。

    一早醒来,雅洁推开木窗便见对面的窗口挂着一只雪白的葵花鹦鹉,乌黑溜圆的大眼睛,脸颊上两团鹅黄,额头上几簇优雅的红羽,煞是引人注目。

    这鹦鹉原本就长得可爱,突然见对面窗子开了,出现了一个长发飘飘的美女,这鹦鹉就脆生生地叫了一声:“美女,早上好!”

    雅洁当时就心花怒放,拉了蓝勋过来看:“这只鹦鹉好可爱啊!咱们给买下来好不好?”

    “随便。”蓝勋淡淡道。

    雅洁对于任何东西都是三分钟热度,对于饲养小动物更是没有耐心,与其浪费时间去劝阻,不如让她腻烦了自己放弃。

    雅洁打量了一下对面的房舍,是一个临街的两层小楼,楼下是一处门面,楼上应该是居住的地方,窗口摆放着花草。

    那只鹦鹉被悬挂在窗子外边,此时正在迎着阳光梳理羽毛,看起来煞是臭美。

    “阆苑阁。”雅洁看到招牌上的文字,“好像是一家古董铺,说不定有我们寻找的东西哦,我先去洗漱,待会儿一起过去吧!”

    雅洁说着话,离开了窗口。

    这时对面的窗口出现了一个穿着白色睡衣的年轻身影,正在拿着花洒给花草浇水。笼子里的鹦鹉向女孩亲昵地叫着:“美女,早上好!”

    女孩伸手点了点鹦鹉的嘴巴:“汤团,讨好我可没用哦!你已经这么胖了,再胖就变成小笼包了。”

    蓝勋不觉一笑,看来雅洁是自作多情了,鹦鹉刚才实在讨好它的主人,并非向这边的人问好。

    蓝勋正打算转身离开,这时一只雪白的大猫窜上了窗台,去逗弄汤团,汤团扑楞着翅膀大叫:“滚开,混蛋!”

    蓝勋绝倒,这鹦鹉实在刁钻。

    他相信雅洁会因为受不了,而放弃将鹦鹉买下的愚蠢念头。

    “雪儿,快下来,你要吓死娘亲啊!你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了还爬高上低的,万一摔着了可怎么办。”女孩说着话放开花洒,将雪儿抱下了窗台。

    看她这认真的劲头,还真像是在唠叨自己不听话的女儿。

    从侧面蓝勋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这个女孩,但却一时间想不起来了。

    这时候,雅洁换好了衣服,开始催促:“蓝勋,快点啊!今天还有很多地方要去呢!”

    等他们到了对面的店铺,女孩也已经换好的衣服来到了楼下。

    店铺的雕花木门打开了一半,可见是刚刚开始营业。

    雅洁进店铺后,直奔主题:“楼上那只白色鹦鹉是你养的吗?”

    女孩愣了一下,显然没有料到这么早就有客人光顾,更没有想到对方会对她的鹦鹉感兴趣。

    “嗯,它叫汤团,特别调皮。”从女孩的语气判断,她俨然将那只鹦鹉当作了家里的一份子。

    “汤团,好可爱的名字。我能不能到楼上去看看它。”雅洁的眼睛亮了。

    “哦……”女孩迟疑了一下:“嗯,好吧!楼梯在这边,请跟我来。”

    雅洁招呼在门外不耐烦等待的蓝勋道:“你进来啊!我们一起到楼上看看。”

    女孩这才留意到门外还站着一人,出于礼貌,就招呼道:“没关系,进来看吧!”

    蓝勋这才将目光从外边的街道,转移到店铺里边。

    目光触及到女孩脸庞的时候,不由地一愣,这不正是上次为了帮他拍照落水的那个女孩吗?难道这是她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