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七章 也许是喜欢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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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齐格来的很是赶巧,季昭华小心的看着她的身后,没有发现春环的身影。一时心里又是忐忑,又是放松的,她还真怕阿齐格大大咧咧的将春环带来,那么她可就真的解释不清了。季昭华这个时候来前厅,其实很大程度上也是想拖住夏侯忱,让夏侯忱没有那么多的机会去后面,看出春环的消失。
阿齐格用本民族的礼仪给季昭华还有夏侯忱行了礼,见到夏侯忱,她说话不像面对季昭华时候那么磕巴,还算流畅的说:“夏国皇帝陛下,春耕祭奠,您先行离开了,阿旷甚是担心姐姐是不是出了意外,特地让我来看看,希望不会打扰到你们。”
季昭华甚至怀疑这些话都是季旷提前给阿齐格教好的说辞,要不然阿齐格怎么可能说的如此流畅,又不失礼,并且语法上还是说的通的。
好在夏侯忱之前是没有听过阿齐格说话,所以对于阿齐格说话的语法并不了解,所以也还算能蒙混的过去。
夏侯忱对陌生的女子是没什么兴趣的,尤其是阿齐格这样.......独特的女子。
夏侯忱淡淡笑下,抱着映雪就离开了,将地方完全让给女人们,女人们总是有体己话的,他一个男人,即便是帝王,也是不好再一旁旁听的。
并且,季旷的心理,夏侯忱也能猜到几分,无非就是怕季昭华出什么事情,而季旷冒然上门又有些太过于兴师动众的,所以就派了阿齐格来,这也算是一种夫人外交。季旷如此关心季昭华,对于夏侯忱来说,真的是好事,有个能彻底牵制住季旷的人,自是何乐而不为呢。
这样一来,不大的驿站里面就出现了奇怪的三种场面。
前院,孟辰良被挑了手筋,毒哑了嗓子丢了出去。季昭华跟阿齐格在后院说着女人之间的小话儿,而夏侯忱抱着女儿,在偏院里跟同来周国的谋士,在商讨现下该怎么办,夏侯忱今日算是一时冲动跟周易之哪个蠢货闹翻了脸。
虽说这不是什么明智的事情,但是夏侯忱是半点都不后悔的,周易之如此挑衅他,他要是还能忍,别说是帝王了,就算是寻常男人都是无法忍受的。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从血统上说,夏侯忱跟季旷其实更近一些,姐夫跟小舅子的关系,与周易之倒是真的吗没有任何关系的,但是另一方面,夏侯忱一直都认为周易之是不足为虑的,那么一个脑袋不清楚的皇帝,实在不是他夏侯忱的对手。但是季旷不同,尤其是在夏侯忱见过了阿齐格之后,他就更觉得季旷不同了。
阿齐格的长相身材,对于中原的男人来说,真的可以说是一种挑战了,用夏侯忱的私心话来说,那简直就跟野人没什么区别了。
季旷当初是下了多大的决心才娶了阿齐格啊,千万别说有什么感情,打死夏侯忱,他都不会相信的。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是无疑的,男人都是好颜色的,美女总是更受人喜欢,真正是个拼脸的时代。
为了手中权利,为了爬上高位,季旷才是什么都能忍的人啊,凭心而论,就是他夏侯忱,为了权利娶了阿雾,就这他都觉得委屈的不行,再看看季旷,那他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了。
所以季旷不容小窥,不能轻敌啊。
再一次陷入两难,到底帮谁呢,若是帮季旷,无异于养虎为患,这样的事情夏侯忱不会做的,那么帮周易之么?不怕狼对手,就怕猪队友,周易之名副其实的猪队友啊。
真是令夏侯忱头疼。
最后还是谋士说了句,夏国地处南边,与漠北,周国本就离的很远,所以大可以坐山观虎斗,只要不参合,总是会看着周国与季旷斗的你死我活的,等到哪个时候,夏国在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岂不是好。
夏侯忱想想,是这么个理,要杀季旷也不急在一时,何必去帮着周易之铲除敌人。
周国跟季旷,简直一触即发,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离他们远远的,看他们斗的你死我活就可以了,这样的手段是夏侯忱最喜欢的,不耗损自己,倒是让对方损失惨重,这样面对季昭华的时候,他也就不用那么心慌,反正他只是没有帮季旷,但是也没有害季旷啊,所谓生死有命,季旷能不能熬不过那就要看他的造化了。
这边夏侯忱在算计这些,那头同样的,季昭华跟阿齐格也在说这个。
“你回去跟阿旷说,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别管我,我死了,不过是早日跟父母兄长团聚,并不是什么伤心的事情,万万不可,为了我让季旷做什么冲动的事情,保住他自己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她的弟弟她了解,就怕季旷会到时候为了她这个姐姐,放弃掉抵抗,那样子她就是死,也不会安心的。加之现在知道了夏侯忱跟周易之已经达成了 协议,将来与季旷为敌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如此一来,季昭华觉得应该做好最坏的准备,她能活下来自然好,但是若是活不下来,她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她已经有了映雪,弥补了她做母亲的遗憾,能为了保护弟弟而死,也算是她死得其所。
阿齐格原本来,一是看看季昭华有没有什么事情,二来,也是为了劝劝季昭华,凡事以季旷为重,不要拖季旷的后腿,阿齐格也是怕季旷会为了季昭华做什么不明智的事情,在季昭华与季旷之间,阿去格自然是毫不犹豫的选择季旷的。
却没想到会听到季昭华的这么一番话。
阿齐格对中原人的这种想法不是很理解,在草原上,就算是亲兄弟,在争夺的时候,也是可以互相杀害的,不可能出现为了弟弟,自己宁可去死的事情。
虽不理解,但是她依然震撼。
为季旷有这样的姐姐,如此的姐姐,才值得季旷那样的关怀,呵护。
阿齐格改变了主意,劝着季昭华说:“阿姐,你别说这样的丧气话,阿旷听到了准会伤心的。”何止是伤心呢,阿齐格心中有些黯然,恐怕眼前的这个姐姐在季旷的心里,比她这个妻子的份量还要重吧,但是这些苦涩是她自己选的,也只能自己承受,“就算是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我跟阿旷,也是会尽力保护阿姐你的周全的。”
阿齐格说了这些,季昭华就知道她送过去的信,不知道是阴错阳差没赶上,还是季旷自己根本就没有给阿齐格看过,这对夫妻的关系啊,季昭华也只能一声叹息。
小时候,经常听大哥说,生在他们这样的名门望族里,是人生的大幸,也是人生的大不幸。大幸,自然就是能受到最良好的教育,不用为衣食住行奔波,如季昊十六岁亲上战场,成了威名赫赫的少年将军,但是要是后头,朝中没有定国公顶着,那些大臣哪里能容得下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如此出尽风头,说季昊是英才良将,更该说,他是因为生在了季家,有了更多的机会罢了。但是同样的,生在季家,他的婚姻就必须服从家族利益,就必须相敬如宾,这种利益婚姻,不可能相亲相爱的,因为一旦有了感情,很多事情的判断就会有偏差,就会失了准头。
季昭华曾经以为自己能逃出这样的命运,所以她拼尽了全力,也要冲破这政治婚姻的魔障。当初她的大哥,季昊如此的支持她,是不是也是觉得一生孤独实在是太苦了,希望自己疼爱的小妹妹能获得幸福呢。
当然,结果是失败了,人啊,能治的好病,却逃不出命。
到如今,他们兄妹各个都还是投入到了这种只有利益的婚姻中,不仅是她,还有她亲爱的弟弟。
季昭华抬手摸了摸阿齐格被漠上风雪弄的不怎么细腻的皮肤,轻声的说:“阿齐格,既然跟着阿旷到中原来了,就多养养自己的皮肤,我让下人给你写个方子,你回去照着方子上做,虽然不能一朝一夕就改头换面,但是长此以往,总还是有些用处的。”
听到这个阿齐格是真的有些激动的,她知道自己的长相在草原上可算得上是美女,但是到了中原,见到了这里的女子之后,她真的相形见拙,不是不羡慕的,女孩子,谁不希望自己能得到心上人的喜欢。
“好好好,我一定照做的。”
季昭华吩咐夏环,将当初在韩太后那里受过的训练,吃过,用过的方子都写下来。
夏环当时对韩太后的那一套并不怎么喜欢,但是记倒是都记下来的了。那些东西对暗卫来说,太过震撼,想不记下来都很难。
阿齐格看季昭华越看越喜欢,一时激动,不经大脑的问:“阿姐,你喜欢夏国皇帝陛下么?如阿齐格喜欢阿旷那般么?”
问完阿齐格就知道自己问了个蠢问题,现在的局势,喜欢或者不喜欢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季昭华垂下头,想了很久才说:“也许是喜欢的吧。”
阿齐格来的很是赶巧,季昭华小心的看着她的身后,没有发现春环的身影。一时心里又是忐忑,又是放松的,她还真怕阿齐格大大咧咧的将春环带来,那么她可就真的解释不清了。季昭华这个时候来前厅,其实很大程度上也是想拖住夏侯忱,让夏侯忱没有那么多的机会去后面,看出春环的消失。
阿齐格用本民族的礼仪给季昭华还有夏侯忱行了礼,见到夏侯忱,她说话不像面对季昭华时候那么磕巴,还算流畅的说:“夏国皇帝陛下,春耕祭奠,您先行离开了,阿旷甚是担心姐姐是不是出了意外,特地让我来看看,希望不会打扰到你们。”
季昭华甚至怀疑这些话都是季旷提前给阿齐格教好的说辞,要不然阿齐格怎么可能说的如此流畅,又不失礼,并且语法上还是说的通的。
好在夏侯忱之前是没有听过阿齐格说话,所以对于阿齐格说话的语法并不了解,所以也还算能蒙混的过去。
夏侯忱对陌生的女子是没什么兴趣的,尤其是阿齐格这样.......独特的女子。
夏侯忱淡淡笑下,抱着映雪就离开了,将地方完全让给女人们,女人们总是有体己话的,他一个男人,即便是帝王,也是不好再一旁旁听的。
并且,季旷的心理,夏侯忱也能猜到几分,无非就是怕季昭华出什么事情,而季旷冒然上门又有些太过于兴师动众的,所以就派了阿齐格来,这也算是一种夫人外交。季旷如此关心季昭华,对于夏侯忱来说,真的是好事,有个能彻底牵制住季旷的人,自是何乐而不为呢。
这样一来,不大的驿站里面就出现了奇怪的三种场面。
前院,孟辰良被挑了手筋,毒哑了嗓子丢了出去。季昭华跟阿齐格在后院说着女人之间的小话儿,而夏侯忱抱着女儿,在偏院里跟同来周国的谋士,在商讨现下该怎么办,夏侯忱今日算是一时冲动跟周易之哪个蠢货闹翻了脸。
虽说这不是什么明智的事情,但是夏侯忱是半点都不后悔的,周易之如此挑衅他,他要是还能忍,别说是帝王了,就算是寻常男人都是无法忍受的。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从血统上说,夏侯忱跟季旷其实更近一些,姐夫跟小舅子的关系,与周易之倒是真的吗没有任何关系的,但是另一方面,夏侯忱一直都认为周易之是不足为虑的,那么一个脑袋不清楚的皇帝,实在不是他夏侯忱的对手。但是季旷不同,尤其是在夏侯忱见过了阿齐格之后,他就更觉得季旷不同了。
阿齐格的长相身材,对于中原的男人来说,真的可以说是一种挑战了,用夏侯忱的私心话来说,那简直就跟野人没什么区别了。
季旷当初是下了多大的决心才娶了阿齐格啊,千万别说有什么感情,打死夏侯忱,他都不会相信的。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是无疑的,男人都是好颜色的,美女总是更受人喜欢,真正是个拼脸的时代。
为了手中权利,为了爬上高位,季旷才是什么都能忍的人啊,凭心而论,就是他夏侯忱,为了权利娶了阿雾,就这他都觉得委屈的不行,再看看季旷,那他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了。
所以季旷不容小窥,不能轻敌啊。
再一次陷入两难,到底帮谁呢,若是帮季旷,无异于养虎为患,这样的事情夏侯忱不会做的,那么帮周易之么?不怕狼对手,就怕猪队友,周易之名副其实的猪队友啊。
真是令夏侯忱头疼。
最后还是谋士说了句,夏国地处南边,与漠北,周国本就离的很远,所以大可以坐山观虎斗,只要不参合,总是会看着周国与季旷斗的你死我活的,等到哪个时候,夏国在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岂不是好。
夏侯忱想想,是这么个理,要杀季旷也不急在一时,何必去帮着周易之铲除敌人。
周国跟季旷,简直一触即发,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离他们远远的,看他们斗的你死我活就可以了,这样的手段是夏侯忱最喜欢的,不耗损自己,倒是让对方损失惨重,这样面对季昭华的时候,他也就不用那么心慌,反正他只是没有帮季旷,但是也没有害季旷啊,所谓生死有命,季旷能不能熬不过那就要看他的造化了。
这边夏侯忱在算计这些,那头同样的,季昭华跟阿齐格也在说这个。
“你回去跟阿旷说,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别管我,我死了,不过是早日跟父母兄长团聚,并不是什么伤心的事情,万万不可,为了我让季旷做什么冲动的事情,保住他自己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她的弟弟她了解,就怕季旷会到时候为了她这个姐姐,放弃掉抵抗,那样子她就是死,也不会安心的。加之现在知道了夏侯忱跟周易之已经达成了 协议,将来与季旷为敌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如此一来,季昭华觉得应该做好最坏的准备,她能活下来自然好,但是若是活不下来,她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她已经有了映雪,弥补了她做母亲的遗憾,能为了保护弟弟而死,也算是她死得其所。
阿齐格原本来,一是看看季昭华有没有什么事情,二来,也是为了劝劝季昭华,凡事以季旷为重,不要拖季旷的后腿,阿齐格也是怕季旷会为了季昭华做什么不明智的事情,在季昭华与季旷之间,阿去格自然是毫不犹豫的选择季旷的。
却没想到会听到季昭华的这么一番话。
阿齐格对中原人的这种想法不是很理解,在草原上,就算是亲兄弟,在争夺的时候,也是可以互相杀害的,不可能出现为了弟弟,自己宁可去死的事情。
虽不理解,但是她依然震撼。
为季旷有这样的姐姐,如此的姐姐,才值得季旷那样的关怀,呵护。
阿齐格改变了主意,劝着季昭华说:“阿姐,你别说这样的丧气话,阿旷听到了准会伤心的。”何止是伤心呢,阿齐格心中有些黯然,恐怕眼前的这个姐姐在季旷的心里,比她这个妻子的份量还要重吧,但是这些苦涩是她自己选的,也只能自己承受,“就算是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我跟阿旷,也是会尽力保护阿姐你的周全的。”
阿齐格说了这些,季昭华就知道她送过去的信,不知道是阴错阳差没赶上,还是季旷自己根本就没有给阿齐格看过,这对夫妻的关系啊,季昭华也只能一声叹息。
小时候,经常听大哥说,生在他们这样的名门望族里,是人生的大幸,也是人生的大不幸。大幸,自然就是能受到最良好的教育,不用为衣食住行奔波,如季昊十六岁亲上战场,成了威名赫赫的少年将军,但是要是后头,朝中没有定国公顶着,那些大臣哪里能容得下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如此出尽风头,说季昊是英才良将,更该说,他是因为生在了季家,有了更多的机会罢了。但是同样的,生在季家,他的婚姻就必须服从家族利益,就必须相敬如宾,这种利益婚姻,不可能相亲相爱的,因为一旦有了感情,很多事情的判断就会有偏差,就会失了准头。
季昭华曾经以为自己能逃出这样的命运,所以她拼尽了全力,也要冲破这政治婚姻的魔障。当初她的大哥,季昊如此的支持她,是不是也是觉得一生孤独实在是太苦了,希望自己疼爱的小妹妹能获得幸福呢。
当然,结果是失败了,人啊,能治的好病,却逃不出命。
到如今,他们兄妹各个都还是投入到了这种只有利益的婚姻中,不仅是她,还有她亲爱的弟弟。
季昭华抬手摸了摸阿齐格被漠上风雪弄的不怎么细腻的皮肤,轻声的说:“阿齐格,既然跟着阿旷到中原来了,就多养养自己的皮肤,我让下人给你写个方子,你回去照着方子上做,虽然不能一朝一夕就改头换面,但是长此以往,总还是有些用处的。”
听到这个阿齐格是真的有些激动的,她知道自己的长相在草原上可算得上是美女,但是到了中原,见到了这里的女子之后,她真的相形见拙,不是不羡慕的,女孩子,谁不希望自己能得到心上人的喜欢。
“好好好,我一定照做的。”
季昭华吩咐夏环,将当初在韩太后那里受过的训练,吃过,用过的方子都写下来。
夏环当时对韩太后的那一套并不怎么喜欢,但是记倒是都记下来的了。那些东西对暗卫来说,太过震撼,想不记下来都很难。
阿齐格看季昭华越看越喜欢,一时激动,不经大脑的问:“阿姐,你喜欢夏国皇帝陛下么?如阿齐格喜欢阿旷那般么?”
问完阿齐格就知道自己问了个蠢问题,现在的局势,喜欢或者不喜欢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季昭华垂下头,想了很久才说:“也许是喜欢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