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尸档案 第六十一章 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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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叙旧完毕,对我一番感谢自然不必说,便听乌史铃道:“怎么就你们四个,傻大个呢?”她口中的傻大个是谁我不知道,但这话一出,其余四人的脸色顿时难。 复制本地址浏览http://%77%77%77%2e%62%69%71%69%2e%6d%65/
片刻后,队伍里那个小眼睛的年轻人一眼,随后将乌史铃拉到了一边,这件事儿不太想让我知道。我虽然好奇,但毕竟是别人的事情,便也稍微退后了一些,几人凑在一处,那小眼睛不知对乌史铃说了什么,便见这姑娘眼睛越瞪越大,片刻后大叫道:“什么!你们就这样丢下他跑了?!”
她声音太大,小眼睛等人尴尬的一眼,说道:“没办法,当时那种情况……他牺牲了自己掩护我们,如果我们不跑,岂不是辜负了他的一番心意。”
我听出些眉目,这四人能从女野人手里逃脱,八成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有关。不知那傻大个有什么本事,竟然能对付那么多女野人。这时,那红头发的人也急忙道:“是啊,小玲,当时的情况紧急,我们真的是没办法。”他明显是喜欢乌史铃的,因此此刻慌忙的解释,生怕给对方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乌史铃甩开他的手,压抑着怒气道:“事情已经发生了,我要去救人,你们怎么说。”那四个男人面面相觑,那个外国人直言道:“太危险了,我们救不出人的。”
红头发和小眼睛的年轻人则没吭声,但两人的神情明显是不同意,反倒是那个沉默寡言的人说道:“不能不救,但得想个万全的办法。”
乌史铃闻言,怒意小了一些,对着红头发和小眼睛道:“你们太让我失望了。”说完拽着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走到我旁边,说:“天顾大哥,我们先回山崖上去,我要跟他商量商量救人的对策。”
那外国人一刻道:“我也没说不救,带上我啊。”
红头发的一咬牙,道:“小玲我错了,救救救还不行吗。”众人都表态了,小眼睛自然没办法推辞了,无奈的点了点头。我领着几人爬上山崖,红头发里放着野果子,说都不说一声,抓起一个擦了两下就啃,把这儿当自己的地盘一样。
我到是不在意这点儿果子,但对方这种行为,实在是让人升不起好感。通过交谈,我得知了几人的情况。那个外国人是中澳混血,名叫和父母和乌史铃的父母关系很好,他本人为人也很热情,是自愿加入来帮忙的,所以乌史铃对他的态度不错。
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叫卫冕,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都是是乌史铃雇佣的退役人员,这二人常在滇缅丛林的周边活动,专门从事一些小型探险队的领队工作,所以对丛林环境比较有经验,是乌史铃花重金雇佣的。
至于红头发那个叫刑磊峰,是乌史铃国内的一个追求者,家境和长相都不错,名字听着很硬气,可见父母对他的期望。可惜,这人似乎并不如他的名字一般硬气,双眼透着一股贼光,一心眼很多的那类人,并非磊落之辈。
乌史铃似乎也不太喜欢他,具体什么原因,我就不清楚了。
那个小眼睛的人来路却不简单,是活人堂的一个伙计。
别小瞧了这活人堂,我以前从来没听过这么个名字,也是这两天听乌史铃说了,才知道这么个地方。它其实类似于中医管,而且非常特别的一点是,它规模并不大,但却是全球连锁,除了一些小国家以外,基本上稍微大一些的国家都有活人堂的分店,而且每个国家只开设一家,唯有国内例外,近年来在天津多开了一家分店。
这个伙计,就是天津分堂派过来的,因为尸參这东西生长环境特殊,不了解情况的人,光凭几句话,是很难找到的。当然,这小眼睛的出场费也不低,为人算是比较中庸的,办事儿不疾不徐,笑呵呵的,和我一般年纪,这次出场费都是六位数,我再次感受到了同人不同命的差异。
这活人堂分为中医和道医两堂,中医是不设门槛的,对外营业,谁都可以去但道医有些门槛,因为道医会用上一些稀奇古怪的法门,让人很难理解,不少人会当成骗术。
比如乌史铃的父亲,当时是怎么治好的呢?
当时他们来是中医,但拿不准,就送到内堂,也就是道医那边去了。那坐诊的老医生,让乌史铃将人抬到医院去,该打营养针的打营养针,他自己,每天会调配一碗所谓的符水。
那符水也不给人喝,他让乌史铃每天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将符水碗放在他父亲的额头上顶着,然后陪着病人说话,每天说满一个小时,然后用那符水给病人擦身。
如此半个多月时间,人就行了,连药都没吃过,你说奇怪不奇怪?
我听到这儿的时候,也觉得这道医是门很神奇的手段。
那活人堂能不声不响,不显山不露水的做起了全球化的生意,可见背后的当家的,必然是一位能人。
因此,当我听到这小眼睛是活人堂的伙计时,不由得便多眼。
众人互相认识后,乌史铃想了想,便道:“……也就是说,你们被抓走后不久其实就逃出来了,现在已经过了两天,不知道傻大个被抓到什么地方去了。”
illiam立刻表功,说:“西北,她们一直往西北走。”
西北?
那是野人山深处的位置,也是我们原计划要去的方向,掳走傻大个的那批女野人,她们的驻地,应该是在野人山深处。我之前就听宋侨明说过,野人山的野人,在秋季会有多狩猎,储存食物的习惯。
那一批女野人,没准儿就是一支狩猎小分队。
我忍不住问道:“那一批女野人有多少人?”
卫冕面有愧色的说道:“只有五个人,比我们还少一人,但是太难对付了,没几下就被她们给……”
我是见识过野人的厉害的,便道:“她们本来就厉害,你们没有武器,吃亏也是正常。”别说没武器,便是我们这些有枪的,遇上了也未必讨得到便宜。
这时,刑磊峰的注意到了洞里的枪,面露惊色,道:“酷,居然有枪,你是偷猎的?”
乌史铃气的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道:“瞎说什么,什么偷猎的,天顾大哥是来找革命先烈遗躯的。”相处这两天,她也问过我的情况,抗日老军人想寻找战友的尸身,也不是什么无法开口的事,因此我便对她直说了。
刑磊峰被打了,酸溜溜的嘀咕道:“……大哥,这就叫起大哥了。”
乌史铃气道:“你嘀咕什么,有本事再说一句!”
刑磊峰连忙赔笑,接下来,几人开始商议救人的计划,期间姓刑的老想打我的主意,确切的说,是想打我那支枪的主意,他说:“要是有枪,咱们也不怕那些野人了。”虽然没直接开口向我要,但那话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
有道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苏天顾也不是见死不救的人,他们若要救人,我将枪交给他们使用也无妨。只是我太清楚那些野人的厉害了,就算他们拿着我这支枪,那也是白搭。再者,这姓刑的未免太过于讨厌,这才相处不到一个小时,竟然已经打起我的主意来了。
乌史铃救人心切,听他这么一说,有心心动,期期艾艾的,不太好意思的开口道:“天顾大哥,你的枪能借我用用吗?我保证,救了人就还给你。傻大个是我请来的,又是为了救其他人被抓走的,我们不能对他置之不理。天顾大哥,你是个好人,帮帮我行吗?”
我盯着她焦急的脸,叹了口气,道:“不是我不帮你,这一支枪根本没用,它们速度太快了,你就算打中了其中一个,没等开第二枪,就会有另一个人野人把你制服了。”
刑磊峰闻言,不太可气的开口:“说的你好像多了解野人一样,怎么,你遇到过?”他把我当成情敌了,趾高气扬的,巴不得在乌史铃跟前打击我。
我这人脾气还算不错,大部分时间,都懒得和人做些无所谓的口舌之争,因此这模样,我有种烦躁感,便不想搭理了,直接对乌史铃说:“枪我不能给你,给你就是鼓励你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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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史铃甩开他的手,压抑着怒气道:“事情已经发生了,我要去救人,你们怎么说。”那四个男人面面相觑,那个外国人直言道:“太危险了,我们救不出人的。”
红头发和小眼睛的年轻人则没吭声,但两人的神情明显是不同意,反倒是那个沉默寡言的人说道:“不能不救,但得想个万全的办法。”
乌史铃闻言,怒意小了一些,对着红头发和小眼睛道:“你们太让我失望了。”说完拽着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走到我旁边,说:“天顾大哥,我们先回山崖上去,我要跟他商量商量救人的对策。”
那外国人一刻道:“我也没说不救,带上我啊。”
红头发的一咬牙,道:“小玲我错了,救救救还不行吗。”众人都表态了,小眼睛自然没办法推辞了,无奈的点了点头。我领着几人爬上山崖,红头发里放着野果子,说都不说一声,抓起一个擦了两下就啃,把这儿当自己的地盘一样。
我到是不在意这点儿果子,但对方这种行为,实在是让人升不起好感。通过交谈,我得知了几人的情况。那个外国人是中澳混血,名叫和父母和乌史铃的父母关系很好,他本人为人也很热情,是自愿加入来帮忙的,所以乌史铃对他的态度不错。
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叫卫冕,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都是是乌史铃雇佣的退役人员,这二人常在滇缅丛林的周边活动,专门从事一些小型探险队的领队工作,所以对丛林环境比较有经验,是乌史铃花重金雇佣的。
至于红头发那个叫刑磊峰,是乌史铃国内的一个追求者,家境和长相都不错,名字听着很硬气,可见父母对他的期望。可惜,这人似乎并不如他的名字一般硬气,双眼透着一股贼光,一心眼很多的那类人,并非磊落之辈。
乌史铃似乎也不太喜欢他,具体什么原因,我就不清楚了。
那个小眼睛的人来路却不简单,是活人堂的一个伙计。
别小瞧了这活人堂,我以前从来没听过这么个名字,也是这两天听乌史铃说了,才知道这么个地方。它其实类似于中医管,而且非常特别的一点是,它规模并不大,但却是全球连锁,除了一些小国家以外,基本上稍微大一些的国家都有活人堂的分店,而且每个国家只开设一家,唯有国内例外,近年来在天津多开了一家分店。
这个伙计,就是天津分堂派过来的,因为尸參这东西生长环境特殊,不了解情况的人,光凭几句话,是很难找到的。当然,这小眼睛的出场费也不低,为人算是比较中庸的,办事儿不疾不徐,笑呵呵的,和我一般年纪,这次出场费都是六位数,我再次感受到了同人不同命的差异。
这活人堂分为中医和道医两堂,中医是不设门槛的,对外营业,谁都可以去但道医有些门槛,因为道医会用上一些稀奇古怪的法门,让人很难理解,不少人会当成骗术。
比如乌史铃的父亲,当时是怎么治好的呢?
当时他们来是中医,但拿不准,就送到内堂,也就是道医那边去了。那坐诊的老医生,让乌史铃将人抬到医院去,该打营养针的打营养针,他自己,每天会调配一碗所谓的符水。
那符水也不给人喝,他让乌史铃每天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将符水碗放在他父亲的额头上顶着,然后陪着病人说话,每天说满一个小时,然后用那符水给病人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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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互相认识后,乌史铃想了想,便道:“……也就是说,你们被抓走后不久其实就逃出来了,现在已经过了两天,不知道傻大个被抓到什么地方去了。”
illiam立刻表功,说:“西北,她们一直往西北走。”
西北?
那是野人山深处的位置,也是我们原计划要去的方向,掳走傻大个的那批女野人,她们的驻地,应该是在野人山深处。我之前就听宋侨明说过,野人山的野人,在秋季会有多狩猎,储存食物的习惯。
那一批女野人,没准儿就是一支狩猎小分队。
我忍不住问道:“那一批女野人有多少人?”
卫冕面有愧色的说道:“只有五个人,比我们还少一人,但是太难对付了,没几下就被她们给……”
我是见识过野人的厉害的,便道:“她们本来就厉害,你们没有武器,吃亏也是正常。”别说没武器,便是我们这些有枪的,遇上了也未必讨得到便宜。
这时,刑磊峰的注意到了洞里的枪,面露惊色,道:“酷,居然有枪,你是偷猎的?”
乌史铃气的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道:“瞎说什么,什么偷猎的,天顾大哥是来找革命先烈遗躯的。”相处这两天,她也问过我的情况,抗日老军人想寻找战友的尸身,也不是什么无法开口的事,因此我便对她直说了。
刑磊峰被打了,酸溜溜的嘀咕道:“……大哥,这就叫起大哥了。”
乌史铃气道:“你嘀咕什么,有本事再说一句!”
刑磊峰连忙赔笑,接下来,几人开始商议救人的计划,期间姓刑的老想打我的主意,确切的说,是想打我那支枪的主意,他说:“要是有枪,咱们也不怕那些野人了。”虽然没直接开口向我要,但那话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
有道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苏天顾也不是见死不救的人,他们若要救人,我将枪交给他们使用也无妨。只是我太清楚那些野人的厉害了,就算他们拿着我这支枪,那也是白搭。再者,这姓刑的未免太过于讨厌,这才相处不到一个小时,竟然已经打起我的主意来了。
乌史铃救人心切,听他这么一说,有心心动,期期艾艾的,不太好意思的开口道:“天顾大哥,你的枪能借我用用吗?我保证,救了人就还给你。傻大个是我请来的,又是为了救其他人被抓走的,我们不能对他置之不理。天顾大哥,你是个好人,帮帮我行吗?”
我盯着她焦急的脸,叹了口气,道:“不是我不帮你,这一支枪根本没用,它们速度太快了,你就算打中了其中一个,没等开第二枪,就会有另一个人野人把你制服了。”
刑磊峰闻言,不太可气的开口:“说的你好像多了解野人一样,怎么,你遇到过?”他把我当成情敌了,趾高气扬的,巴不得在乌史铃跟前打击我。
我这人脾气还算不错,大部分时间,都懒得和人做些无所谓的口舌之争,因此这模样,我有种烦躁感,便不想搭理了,直接对乌史铃说:“枪我不能给你,给你就是鼓励你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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